張顯帶着下屬再次來到公明在郊外的獨立住所,想搜索出蛛絲馬迹。
依舊一無所獲。
他們垂頭喪氣地回到警署,再次提審了公明。
眼前這個男人,帶着金絲邊的眼鏡,胡子兩天沒刮了,但是依舊掩飾不去逼人的英氣和完美的輪廓,他用反複手摩挲着下巴上的青青胡楂,咯吱作響。
“說。
你把她們都藏在哪裡了。
或者說……她們的屍體在哪?!”張顯咬牙切齒。
公明玩世不恭地笑笑:“警察先生。
不要再白費力氣了。
一向力求完美的我又怎麼會讓你找到證據。
”
是的。
按照法律規定他們的确要放人了。
他們不得不眼睜睜地看着這個有重大嫌疑的嫌犯逍遙法外。
更重要的,是還有人可能會再次遇害。
張顯把手指掰得咯咯作響,根本就無從下手,隻能幹瞪眼。
明明就差一點,就一點。
公明是一位傑出的建築師,為人隐秘,深居簡出,平日隻是在家設計圖紙,要麼外出監工。
公明并沒有不在場的證據,資料也顯示他的确是最後一個接觸過死者的人。
可是,警方卻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受害者的屍首,種種迹象表明受害者不僅僅是失蹤那麼簡單,如果說她們已經全部死了,幾十具屍首啊,都去了哪裡?
他的眼神,那麼自信,卻像是一種掩飾。
掩飾人心裡不可告人的秘密。
常理告訴張顯,越是自信的人往往在不為人知的暗處自卑得可憐。
公明拎着外套站在警察局門口,不屑地對着大門“切”了一聲。
這樣的挑戰對張顯來說,簡直是一種侮辱。
時間過去了很久。
并沒有罪案再次發生。
沒有女人在孤獨的雨夜裡再次遇害。
難道,是公明有所懼怕因此停手,還是僅僅是想避避風聲?張顯搖搖頭。
他相信,這樣對警察從來都沒有畏懼,并時刻都報以挑釁眼神的人不可能會停手,相反,如果是他做的,在被放出來以後一定會繼續犯案,公然挑釁警方。
可是……
莫非是有什麼事情中止了他的行動?又或者……完美!對,他說過自己是一個完美的人,難道說他完美的計劃已經告終!想到這裡張顯就感覺臉上像是被火辣辣地打了一巴掌一樣,當街被掴的痛恥激蕩在心口。
街角,車裡一個女人與公明在車中輕吻,互道晚安,公明隻是下車紳士地拉開車門,目送女人離去。
遠處貼着單面窗紙的白色面包車裡,張顯和同事拿着望遠鏡和照相機一無所獲。
他們隻好默默發動車子,跟在公明後面。
然而,公明仿佛知道有人跟着自己一樣,并不急着回家,隻是帶着他們一直一直兜着圈子。
終于張顯爆發了。
憤怒地猛開車子繞到公明車子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