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他眼裡,彭東東就是那個把他姐姐拐走的江湖客。
又一個深夜,陸小邁上了他的車。
陸小邁說:“花榮,我現在不想回家。
”花榮說:“那你想去哪裡?”陸小邁說:“我想喝酒。
”花榮說:“好呀,那就去喝酒吧。
”他們找了個酒吧。
酒吧裡很吵,搖滾樂把人心震得顫抖,有些女孩子站在桌子上扭動着身體,很多人圍着她們,又鬧又叫。
花榮和陸小邁坐在一個角落裡,陸小邁邊喝酒,邊和花榮說話,花榮沒有喝酒,隻是陪着她。
陸小邁說,在她老家——那個塵土飛揚的西北小鎮,曾經有個小姑娘,愛上了一個開運煤碳大卡車的小夥。
他小學還沒有畢業,就和他父親去搞運輸。
他家很大,是小鎮裡的富人。
他家還有個面包車,經常拉些小哥和小姑娘去縣城裡喝酒。
那個小姑娘混在他們中間,很不起眼,像隻醜小鴨。
盡管經常和他們在一起混,小夥還是瞧不上她,仿佛她是空氣,根本就不存在。
為了引起他的注意,小姑娘看他開着大卡車回家,就在他家門口用刀子割腕。
小夥跳下車,說;“傻逼,你找死呀。
”說着脫掉自己的背心,包紮她流血的傷口,然後把她抱上車,送她去醫院。
路上,他對睜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說:“你聽過午夜的心情故事嗎?電台情歌,我常常一個人跑長途的時候在路上聽。
寂靜的夜晚的那些歌。
你要聽嗎?”小姑娘突然大聲喊叫:“誰聽那些歌!俗氣!傻逼!”小夥笑了,說:“真的很好聽的。
”小姑娘哭了起來。
小夥說:“你哭的樣子還是很可愛的。
”小姑娘抽泣地說:“我喜歡你,你知道嗎?”小夥笑着說:“知道呀。
那些和我一起玩的小姑娘都喜歡我,又不是你一個人。
”小姑娘擦了擦眼淚,說:“你混蛋。
”小夥哈哈大笑。
後來,小姑娘上了大學,經常在夜深人靜時聽那些俗氣的歌,竟然十分難過。
花榮說:“那小姑娘就是你吧。
”
陸小邁說:“你怎麼知道。
”
花榮笑了笑:“看你手腕上的傷痕,就知道了。
”
陸小邁說:“是的,你眼睛好厲害。
那時我才上高一。
後來,我爸爸把我送到縣城裡去讀書了,他怕我學壞了。
那小夥好酷的,眼睛總是邪邪地看着人。
我考上大學那年,他結婚了。
後來,我回去,碰見他,發現變了一個人。
”
花榮說:“變成什麼樣了?”
陸小邁說:“變呆了,沒有先前那麼酷了,看上去邋邋遢遢的,抱着他兒子,他兒子很髒,臉上黑乎乎的。
我說,你還記得我嗎?他竟然說,不記得了。
我靠,他怎麼能這樣說話。
我說,我為了你割過腕的。
他冷漠地說,想為我去死的人多去了。
從那以後,我就把他從我心裡抹去了。
”
花榮說:“那你還相信愛情。
”
陸小邁說:“那不是愛情。
”
花榮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