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就必須建立各種假設來解釋矛盾的現象。
于是我一邊思考,一邊說道:
“換個想法吧!假設屍體還有一個不被知道的第五十一個部分。
你覺得如何?”
“呵,這個假設很驚人呀!”
“就是假設罷了。
假設被切割下來的第五十一個部分,是男性生殖器官,因為焚燒的關系,位于腹部下方的切割痕迹被忽略掉了。
”
“果然是有趣的假設。
”
刑警這麼回答,嚴肅的臉上露出了笑意又說:
“你的意思是:假設死者同時具有男女兩性的特征。
或者,是一個做過豐胸手術的男子。
是嗎?”
“或許呀!”
“嗯。
更或者可以想像:假設‘第五十一個部分’是男性器官以外的東西。
那不是更有趣嗎?”
“例如是什麼?”
“例如是——尾巴。
如何?”
“尾巴?”
有那麼一瞬間,我甚至接受了這個假設。
“有嗎?有那樣的東西嗎?”
“啊,怎麼會有呢?我是開玩笑的。
”
刑警臉上的笑意消失,好像表示“玩笑到此為止”般。
他調整了口氣後,繼續說道:
“說真的,事件發生後,警方前往現場調查時,對現場的四周進行了徹底的搜索,不管室内還是室外,絕對沒有遺漏任何可以搜索的地方。
事實就是:沒有發現任何多出來的部分。
沒有尾巴,沒有男性器官,也沒有第三隻手,或第十一個手指頭。
”
“……”
“所以,我不得不說你的猜測是錯誤的。
”
“可是,為什麼……”
我确實沒有辦法提出更有說服力的假設了,但或許還有其他的可能性呀!
五十次的切割。
切割出五十個人體的部分。
怎麼計算總也算不攏呀!不是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矛盾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