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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秋冬季反“讨伐”:艱苦卓絕、以弱勝強 3、“三省聯合大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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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省各縣和僞吉林省的桦甸縣。

    主要目标是東北抗聯第1路軍司令部、警衛旅及第1方面軍。

    1940年4月至9月為第二階段,日僞軍進行了“春夏季讨伐”,“讨伐”的重點分别為僞間島省的安圖、和龍、汪清,僞牡丹江省的甯安、東甯,僞吉林省的舒蘭、僞濱江省的五常等地,主要目标分别為東北抗聯第1路軍第2方面軍、總司令部、警衛旅和第3方面軍。

    1940年9月至1941年3月為第三階段,在第一、二階段“讨伐”的基礎上,積極追擊抗聯1路軍3個方面軍剩餘部隊,破壞其越冬準備工作,以分區“讨伐”消滅抗日部隊,鞏固地區治安。

     除了瘋狂的軍事“讨伐”之外,日僞還在這次“三省聯合大讨伐”期間,在“讨伐”地區加緊進行一系列所謂“治本”和“思想工作”,實施一系列反動政策和措施。

    主要内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加緊推行所謂“匪民分離”政策。

    一是進一步強化保甲連坐制度,如發現一人“通匪”,則全家斬首,鄰裡之人也均要被處以罰金。

    為了鼓勵鄰裡之間互相監視,又規定如果事先告發與抗日聯軍有聯系的人,則可以減免罰金。

    二是進一步強化“集團部落”政策,繼續在僞通化、吉林、間島等省增建“集團部落”,加強其防衛設施。

    此外,日僞還于1939年6月,由僞治安部派出50餘名指紋管理技術人員到“讨伐”地區,協助辦理發放按有指紋的居民證,以便在“讨伐”中随時檢查民衆,防止抗日武裝人員藏匿在民衆之中。

     第二,對抗日聯軍加緊經濟封鎖,斷絕糧道。

    日僞除在全僞滿對糧食供應實行統制,不準交易外,在“讨伐”區内,還對糧食與生活必需品實行專賣配給制,每次配給居民的糧食等物,僅夠居民用兩三天的,以此來防止抗聯人員從民衆中得到糧食和生活用品。

    1939年和1940年兩年間,每年從8月中旬至10月初,都強迫“讨伐”區的農民不等莊稼成熟就提前收割,然後把收割完的莊稼,集中運到指定地點由軍警看守,以防止糧食流入到抗聯人員手中。

     第三,加緊整修警備道路、警備通信設施。

    在一年半大“讨伐”期間,日僞當局在僞通化、吉林、間島三省新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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