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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秋冬季反“讨伐”:艱苦卓絕、以弱勝強 3、“三省聯合大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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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道路20餘條,其中僞吉林省修築了十餘條,新修警備道路70公裡,補修警備道路260公裡,新架警備電話線100公裡,修理電線500公裡。

    僞通化省延長警備道路312公裡。

     第四,不準民衆在鐵路、公路兩旁種植高粱等作物,不準農民在山坡谷地開荒種地。

    還砍伐掉鐵路、公路兩側50米以内的樹木。

    如在僞吉林省,砍伐道路兩側50米以内的樹木即達200公裡。

    同時鐵路警護隊加緊在鐵路沿線和火車上對旅客及行人進行盤查。

     第五,燒毀抗聯部隊栖身的山寨、房屋。

    據資料記載,自1939年10月至1940年末,日僞軍警在“三省聯合大讨伐”中,共搗毀山寨2085個。

    1939年10月至1940年4月,僞吉林省“讨伐”隊在敦化、桦甸、蛟河、安圖、漾江等5縣共燒毀山間房屋230棟。

     第六,利用憲兵工作班、警察特搜班等組織,在“讨伐”區域大肆搜集情報,進行誘降活動。

    其誘降方法除直接對抗聯人員進行政治誘降、思想瓦解外,還威脅利誘抗聯人員中的變節投降分子,或通過抗聯人員的親屬進行勸降活動。

    對已降敵的人員,則被編成警察隊、特設隊、特别工作班,利用他們對抗聯熟悉的特點,讨伐抗聯部隊,破壞抗聯的密營、山寨,捕殺抗聯領導骨幹。

     第七,進行所謂的“思想讨伐”和“文化讨伐”。

    從1940年3月開始,野副讨伐司令部每隔半個月,都要在吉林市召開一次會議,有讨伐司令部參謀、憲兵、警察等部部長參加,專門研究從文化思想方面如何鎮壓東北抗聯的措施。

    還派出大批僞協和會人員和僞行政人員,在“讨伐”地區各地組成“宣撫班”,構成“宣撫網”,對抗日軍民大肆進行“宣撫活動”。

    同時還向“讨伐”區域大量散發反共傳單和色情照片、淫穢書刊,以期對抗聯人員進行思想腐蝕和精神打擊。

    為了策動抗聯内部的分化,捕殺抗聯高級将領,1939年4月僞治安部還制定了捕殺抗聯及抗日軍高中級幹部的賞金規定,其中規定殺害抗聯軍長者賞金1萬元,殺害師長賞金5000元,殺害團長、參謀長賞金2000元,其他人賞金1000元或酌情給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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