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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正面戰場 第一章 七七事變和平津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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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侵華戰争,日本不斷擴充軍備,增加軍隊。

    以陸軍常備兵力為例。

     1930年初為25萬人、至1936年初,已達40萬人,當年又制訂了進一步擴軍的計劃,預計陸軍擴充為50個師團,航空兵142個中隊;海軍擴充為主力戰艦12艘、航空母艦12艘、巡洋艦28艘……航空兵65個中隊。

    該計劃尚未完成,即發動了侵華戰争。

    七七事變時,日軍總兵力為:陸軍常備軍有17個師團、4個獨立混成旅團及若幹獨立炮兵旅團、獨立步兵旅團,騎兵集團、戰車聯隊、特種兵部隊等,以及航空兵作戰部隊54個飛行隊,作戰飛機約900架,運輸、教練等飛機數百架。

    海軍有第1,第2,第3艦隊和練習艦隊,有主力戰艦9艘、航空母艦5艘、練習戰艦1艘、巡洋艦12艘、二級巡洋艦23艘、水上機母艦3艘、潛水母艦5艘、一級驅逐艦83艘、二級驅逐艦29艘,一級潛水艦35艘、二級潛水艦25艘及其他特務艦艇共296艘,總排水量為120.4132萬噸。

    海軍航空兵有陸基航空兵37個中隊,各種作戰飛機629架,艦載飛機182架,共811架(含預備機)。

    日本的兵工生産能力較高,飛機、軍艦、戰車、大炮均可以自制。

    太平洋戰争爆發前,每年生産的軍火,完全可以保障補充當年作戰的消耗。

     七七事變時,中國國民政府的軍事力量,有陸軍步兵182個師又46個旅,騎兵9個師又6個旅、炮兵2個旅又16個團。

    海軍有第1、第2、第3艦隊、練習艦隊,廣東江防艦隊及巡防隊、測量隊等。

    新舊、大小艦艇約120餘艘,實際作戰艦艇約60餘艘。

    總噸位約6.6萬噸。

    空軍有作戰部隊35個中隊、各種作戰飛機332架,連同運輸機,教練機等,總計620架。

    由于中國經濟落後,兵工工業極下發達,僅能生産少量步兵武器、小口徑迫擊炮、小型艦艇,大型武器裝備如飛機、軍艦、坦克、火炮及機動車輛等均不能制造,完全依賴由國外購買,戰争中不可能及時補充。

     日軍侵華部隊的一個師團,編制為21945人、馬匹5849匹、步騎槍9476支、輕重機槍645挺、各種火炮108門、擲彈筒576具、汽車262輛,中國軍隊已整編過的20個調整師,每師為10923人、步騎槍3831支、輕重機槍328挺、各種火炮42門。

    其餘的師,實力更低,有的不足調整師的一半。

    由于缺乏車輛,機動及補充能力極為薄弱。

     1901年八國聯軍侵略中國時,清政府被迫簽訂了《辛醜條約》,允許各國在中國駐屯少量軍隊,日本的清國駐屯軍,位于北平、天津等地,1927年改為中國駐屯軍,司令部在天津。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又配屬了一年輪換制的臨時派遣隊、步兵之個營和炮,工、通等分隊,兵力已達1771人。

     1936年,日本法西斯分子掌權後,加速侵華行動。

    于6月間,将兵力增加至5774人,并且将每年的輪換制改為永駐制。

    與此同時,日本海軍也向華東方面增兵,1937年7月初,日軍駐華北部隊兵力部署為:中國駐屯軍司令部(司令官田代皖一郎中将,參謀長橋本群少将)率駐屯軍步兵第1聯隊之第2大隊及步兵第2聯隊(欠第3中隊及第3大隊)、坦克、騎兵、炮兵、工兵、通信等分隊駐天津,中國駐屯軍步兵旅團司令部(旅團長河邊正三少将)率步兵第1聯隊(欠第2大隊)駐北京,所屬第3大隊駐豐台。

    通縣、塘沽,唐山、灤縣、昌黎、秦皇島、山海關,各駐1個分遣隊(兵力約1個中隊),當時,駐守平津地區的中國軍隊為宋哲元之第29軍。

    該軍系原馮王祥西北軍之一部,曾參加過1933年長城抗戰,下轄4個步兵師、6個獨立步兵旅、1個騎兵師又1個騎兵旅。

    并指揮冀北保安隊,總計約9.5萬人,各部隊的駐地為:軍部及特務旅(旅長孫王田)駐北平城内;第37師(師長馮治安)轄第109、第110、第111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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