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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疑雲重重 三、摸石頭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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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迪遜是傑斐遜的親密戰友。

    較量的結果,傑斐遜當選第三位總統,連任8年。

    麥迪遜作為傑斐遜的國務卿順利接班,又連任8年,然後交班給自己的國務卿門羅,同樣連任8年。

    聯邦黨人淡出政治舞台,隻剩下一個約翰·馬歇爾在最高法院孤軍奮戰。

    麥迪遜每次都站在“正确”的一邊,這個人真是好生了得! 實際上,盡管出席費城會議時麥迪遜資曆尚淺(時年36歲,弗吉尼亞議員),威望遠不能和華盛頓、富蘭克林他們相比,卻是這個群英荟萃的會議的核心和靈魂,後來史學家甚至稱他為聯邦憲法之父。

    這說明麥迪遜必有過人之處。

    根據佐治亞代表威廉皮爾斯的《制憲會議代表性格描述》,我們發現他有三大優點:一、集政治家的深謀遠慮和學問家的博聞強記于一身;二、熟悉法律和政治,對邦聯的事務了如指掌;三、循循善誘,侃侃而談,特别會說服别人。

    因此,他在制憲會議中總是處于引導地位,在辯論的任何關頭,總是作為最了解情況的人走在前面。

     托馬斯菲傑遜,美國開國領袖之一,《獨立宣言》的起草人 皮爾斯的說法并不誇張,麥迪遜确實是費城會議的掌舵人。

    他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揚帆遠出,什麼時候應該躲避風浪。

    5月30日,會議剛剛做出應該建立一個由最高立法、行政、司法部門組成的全國政府的決議,代表們就因全國議會的席位問題産生嚴重分歧。

    麥迪遜提出,新的全國議會,不能再像《邦聯條例》規定的那樣,每邦1票表決權。

    這個提議得到賓夕法尼亞代表古文諾莫裡斯的附議,特拉華代表團團長喬治裡德卻提出強烈抗議。

    裡德說,特拉華代表團的使命,受到本邦議會授權的限制。

    特拉華議會的授權書說,該代表團不得同意改變每邦1票平等表決權的規則。

    這個授權,是在會議一開始時就宣讀過的。

    如果一定要把這種改變确定下來,本代表團就隻好退出會場,回特拉華去了。

     這當然不行。

    盡管麥迪遜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也相信這一改變終将實現,卻認為應該照顧代表們的感情,不能剛一開會就把特拉華代表團弄得很尴尬。

    他建議暫緩讨論這個問題。

    會議同意了他的建議,改為讨論全國議會是否應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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