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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思想冰河文化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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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可以自動複刊的,但是二月二十三日,國民黨中四組以“五六宣五OO三七”号密件緻蕭同茲,說是“據有關方面會商結果,認為在目前情況下,《文星》雜志不宜複刊”。

    于是,就在黨的命令超過行政命令下,《文星》雜志永不複起。

    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後再用黨的命令把你殺死。

    蔣介石縱使一時看老同志的老面子,放過《文星》,但蔣經國率領的一批政戰系、情治系、黨政系的人們,絕不放過《文星》。

    因此,蕭同茲雖“心力交瘁”的挽救,《文星》改組仍不會成功。

    拖到一九六八年,官方終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開始在稅務問題上面找《文星》的麻煩,希望能夠查出逃稅漏稅的證據,用做借口。

    不料,《文星》早防到這一着,稅務機關追查之下,竟發現《文星》連賣一張報紙,都會自動開發票?選在這種簡直無懈可擊的情況下,官方除非走栽贓嫁禍的路,也就别無他法。

    于是,官方決定硬來了。

     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的下午,警總糾合各路人馬,突擊搜查《文星》資料室。

    三天以後(一月二十八日),蕭同茲座車開始被跟蹤;第四天(一月二十九日)起,《文星》書店門口有“計程車”兩部及便衣多人駐守不去。

    情勢發展至此,可見蔣經國他們的确不經過張群,“直接上報而要徑自執行”了。

    蕭同茲感到“與人刃我,甯我自刃”,就在二月五日寫信給張群,“惶悚待命”了。

    蕭同茲不愧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蔣介石兩面做人、逼我關門,可是我絕口不提一個字,反倒字裡行間,哀哀請求你恩準我自我結束。

    張群收到信後,隻好轉呈蔣介石,蔣介石批了一個“閱”字,意思是說知道了,你就去停業吧。

    于是,苟延殘喘了兩年的《文星》終于還是難逃一死了。

     雖然蔣介石那邊決定了《文星》停業,但在蔣經國這邊,卻照舊一不做二不休開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實。

    在《文星》宣告結束的廣告與海報出現後,《文星》讀者為了搶購、為了抗議,也為了惜别,天天擠滿了書店,買個不停,場面之大與聲勢之壯,也足欣慰,令他人膽寒。

    到了三月三十一日晚,是《文星》最後一天,正趕上星期日,整日書店擠得水洩不通,其中甚至有國民黨大員如陳建中等,也混進來買書而去。

    十點後蕭孟能親去書店,在慰問中陪讀者度過了最後的兩小時,到子夜十二點,正式結束。

    這時書店門口便衣與“計程車”很多,一個特殊身份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後,臨出店門,還在櫥窗前看了好一會兒才走。

     星沉之後,《文星》風潮的動力李敖,被封筆、被跟蹤、被監視,最後因彭明敏案被誣指為“台獨五大中央委員之一”而入冤獄五年半。

    李敖入獄之前,作家柏楊因刊登大力水手漫畫,被指為譏刺蔣氏父子而入黑牢。

    柏楊原是蔣經國文學侍從之臣,根本無意逆蔣氏父子之鱗,而李敖則是存心對着幹的。

    可見在蔣氏父子眼裡,無意也好,有心也罷,隻要冒犯了聖顔,就得由特務來收拾,打入黑獄,濫施刑罰來以儆效尤。

     由此可見,《文星》雖由老國民黨員蕭同茲來接管,仍然不行,亦就不足為異了,因為趕盡就要殺絕。

    有人以為雷震若僅書生論政,不去組黨,不會出事,亦隻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胡虛一已舉證說明,組黨之前,蔣介石就想以高價收買《自由中國》,然被雷震所拒,已觸蔣氏之怒(胡虛一《雷震與蔣介石交惡述源》,載《清算蔣介石》,頁二七七至二八四),所以不組黨還是會被封。

    《自由中國》反對蔣違憲連任,就會被消滅。

    組黨不過是冒犯之一,任何冒犯都會導緻同樣的命運。

     蔣介石從一九五O年三月一日複職起,到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死亡止,前後二十五年之間,他的總統身份,都是非法的。

    即使蔣介石以強勢在一九五O年三月一日複職後,非法總統幹到一九六O年,還是出了大問題,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七條明定:“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可見縱使一九六O年以前幹的都合憲法,一九六O年到了,既滿了兩個六年,也不能再超過“連任一次”的限制,也得下台。

    但一九六O年将屆,蔣介石再變花樣,以使國大代表加薪到和立委相同等賄選手段,由非法的國民大會通過了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修款案,竟通過“動員戡亂時期,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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