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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亂世抓槍杆,有槍便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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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袁世凱的“小站練兵”,便是中國“陸軍軍制轉型”的開始。

    (注意:海軍轉型較陸軍要早二十年。

    筆者拙文談馬尾海校時,曾細述之。

    ) 在此之前的“湘軍”、“淮軍”,打起内戰來,雖也戰功赫赫,但他們都是小腳放大的半調子部隊。

    ——劉銘傳與太平軍和撚軍作戰時,是頭戴“紅頂花翎”去沖鋒陷陣的(見羅剛編《劉公銘傅年譜》上冊?同治六年)。

    那時太平軍作戰,尤其是破城慶功時,穿的則是明朝袍套,看來像一場“京戲”大合唱。

    筆者出生的那座唐家圩(音圍),一度曾是淮軍對撚軍作戰的後方非正規的兵站。

    在被中共土改隊挖土三尺,全部拆毀之前,曾留有(不開花)千斤重炮四尊;重二百五十斤的大刀兩把(武考用的),強弓硬弩數十張;“擡槍”、“鳥槍”不計其數——硬是十八般武器樣樣俱全……,這些大概都是淮軍換用新武器或裁兵時,遺留下來的“廢物”。

    ——這座規模并不太小的“淮軍武器博物館”,如留至今日,說不定可為本地“無煙工業”撈一筆門票錢。

    可惜當年搞土改的地方共幹見不及此。

    自毀财源,就把這些古董胡亂的糟蹋掉了。

    據說那些大炮、大刀被用專船運往蕪湖鐵廠,鋸成廢鐵出售,也沒有撈回多少運費。

     淮軍當年的對手方,尤其在撚軍名将任柱率領之下的那一支,剽悍至極。

    他們大半是騎兵。

    主要武器則是削巨竹為槍,成為“丈八蛇矛”(古人所謂“揭竿而起”者也),和少數火器——三幹戰馬夜鏖兵:當他們蜂擁而來之時,勢如疾風暴雨,狂濤駭浪。

    當者無下粉身碎骨,所請“馬踩如泥爛”也。

     任柱是撚軍名将,淮軍畏之如虎。

    對付他如不用開花大炮、毛瑟快槍,簡直就如無之何。

    筆者幼年震于傳聞中的任柱威名,及長讀撚軍書,欽慕之餘,每思為任柱作傳,而苦于心力不從,至今未能執筆。

     所以我國史上,三國演義式的傳統戰場,離我們并不太遠。

    把它們搬上銀幕,比美國“西部片”(Western)好看多矣。

     3.2 “防軍”、“練軍”與小站 總西百之,湘淮兩軍,雖也有一些“洋槍隊”。

    他們基本上還是一種傳統武裝;是西安“兵馬俑博物绾”的嫡系苗裔。

    可是袁老四的“小站”就不同了。

     位于天津、塘沽之間的“小站”(上引陳志讓書頁四十九誤為“平津之間”),原為平撚之後,部分淮軍北調,擔任“防軍”的屯田區。

    清代軍制中有所謂“防軍”、“練軍”諸名目。

    “防軍”者駐防之部隊也。

    而“練軍”則是在從事訓練中之部隊(參閱同上《清史稿?兵志》)。

    甲午戰前,李鴻章最反戰,因其深知中國海陸兩軍均不足以參加國際戰争,然迫于國内國外壓力,渠亦自知對日抗戰為不可免(注意:今日的江澤民可能也有此難言之隐)。

    李氏乃臨時抱佛腳,積極備戰(亦如抗戰前之蔣公也)。

    在海軍上備戰詳情,筆者曾有另篇述之,不再重複。

    在陸軍方面,李鴻章則一面商之英将戈登(CharlesGeorgeGordon)在天津創辦“武備學堂”,以滿人廕昌主之,培訓新制軍官以逐漸淘汰舊淮軍。

    另于甲午戰争前夕,在小站防軍東調之後,以舊營房作為“練軍”之所,來試練一支新軍,以前廣西按察使胡燏棻主之。

     所謂“練軍”,自然練的是“稍息、立正”的西式操法。

    搞點稍息、立正階段的訓練(今日軍訓所謂“典”、“範”、“令”),沒啥深文大義也——筆者這一輩,抗戰前在南京孝陵衛,教導總隊營房中,受“學生集訓”,三個月就完成“營教練”(有當營長的基本知識)。

    當年黃埔一、二期,亦不過如此也,何神秘之有哉?! 可是在清末就不然了。

    那時中國人見洋兵“敬禮”,都覺得好奇怪啊!歸而記之曰:“洋兵肅立,舉手加額,拔毛數莖,擲之地上,以示敬!……”乖乖,那時在頭上拔掉幾根頭發,甩到地上。

    算是對上司“敬禮”,也不簡單啊!也得要洋敦習來教啊!其他如“正步走”、“槍上肩”……,沒個洋人來敦,哪行呢?! 所以練新軍必用洋教習,當時所謂洋員。

    但是那時歐美遊民到殖民地和半殖民來教稍息、立正的,有幾個不是冒險家,甚或洋癟三呢?!——筆者曾撰文并舉例細論之。

    他們彼此之間,互揭西洋鏡的記載,更是說不盡的。

     這種冒險家和遊民,往往就是孔子所說的地地道道的“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的洋二流子。

    但是練新軍、用洋械、上洋操,又不能沒有他們。

    善加利用,他們是有其貢獻的,隻是偶一不慎,或駕馭他們的知識不足,也就易于失控而已。

     那時在中國搞新軍,一般都最重“德式”(蔣公後來亦然)。

    一八九四年胡懦棻受命去小站練兵,和他名位相埒的總教習便是德人漢納根(ConstantinvonHannecken)。

    漢納根本是李鴻章興建海軍中的要員;曾設計大連要塞。

    豐島海戰時,他也是“高升号”的乘客之一。

    高升被日艦擊沉,我軍死于海者七百人,漢氏竟以善泅幸免。

    中日海軍黃海大戰時,漢氏亦在“定遠旗艦”上與丁汝昌、劉步蟾共生死。

    但漢某原非海員,黃海戰後乃請調至小站搞陸軍與胡燏棻共事。

     漢納根是個日耳曼人。

    幹活固有其“日耳曼的效率”(Germanefficiency);但處人亦有其“日耳曼的頑固”(Germanarrogance)。

    而胡燏棻雖有些新思想,卻沒有與老日耳曼拍肩共事的經驗。

    不數月便自覺吃勿消,乃挂冠而去。

    ——這時“甲午戰争”已近尾聲,大清海陸兩軍同時全軍覆沒,京師門戶洞開。

    政府要趕練新軍,急于燃眉,而朝中無人。

    時勢造英雄,小站求才,也就非袁不可了。

    至少以他去掌握那位老日耳曼,是遊刃有餘的。

     3.3 治世能臣,亂世奸雄 袁世凱在甲午開戰時曾在後方幫辦糧台,算是大才小用。

    他在朝鮮既練過新軍,有知兵之名,聞于朝野,這次練兵需人,袁氏于一八九五年十二月八日,便以“溫處道”的官階,奉命去小站接替胡燏棻,督練新軍。

     前引房兆楹論袁之文,日:袁世凱并未實授“溫處道”。

    這實在是多餘的話,須稍加解釋。

    蓋大清帝國是個傳統的法治國家(注意;“傳統”二字是指東方式的法制,與西式略有軒轾)。

    它的文官制度(civilservice)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編制。

    官員有定額;任免有定期;铨叙有定制(參閱《大清會典》)。

    縱是皇帝也不能胡亂改制——《漢書》上所謂,陛下亦不能不遵“陛下之法”也。

     【附注】蔣、毛二公做了元首之後,還有什麼“陛下之法”呢?蔣雖視法律為具文,究竟還有一部《六法全書》。

    毛公則六法皆無!做了二十多年的統治者,連一部最基本的“民法”、“刑法”都沒有,卻瞎扯淡說什麼“無法律,有政策”。

    其所以然者,就是筆者所強調的“轉型”問題了。

    ——老法律丢掉不用;新法律又搞不出來,所以毛老大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了。

    這是人類社會生活中,最壞的模式。

    李登輝總統今後的一切設施,“必須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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