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敬。
樂勝則流,禮勝則離。
”樂勝則流,是愛深而敬薄也。
禮勝則離,是嚴多而愛殺也。
不教敬則不嚴,不和親則忘愛,所以先敬而後愛也。
舊注取《士章》之義,而分愛、敬父母之别,此其失也。
○注聖人至理也。
○正義曰:雲“聖人順群心以行愛敬”者,聖人謂明王也。
聖者通也。
稱明王者,言在位無不照也。
稱聖人者,言用心無不通也。
順群心者,則首章“以順天下”是也。
以行愛敬者,則天子能愛親敬親者是也。
雲“制禮則以施政教”者,則德教加于百姓是也。
雲“亦不待嚴肅而成理也”者,蓋言王化順此而行也。
言亦者,《三才章》已有成理之言,故雲亦也。
○注本謂孝也。
○正義曰:此依鄭注也。
首章雲:“夫孝,德之本也。
”《制旨》曰:“夫人倫正性,在蒙幼之中。
導之斯通,壅之斯蔽。
故先王慎其所養,于是乎有胎中之教,膝下之訓。
感之以惠和,而日親焉;期之以恭順,而日嚴焉;夫親也者,緣乎正性而達人情者也。
故因其親嚴之心,教以愛敬之範,則不嚴而治,不肅而成。
”謂其本于先祖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
(父子之道,天性之常,加以尊嚴,又有君臣之義。
)父母生之,續莫大焉。
(父母生子,傳體相續。
人倫之道,莫大于斯。
)君親臨之,厚莫重焉。
(謂父為君,以臨于已。
恩義之厚,莫重于斯)
[疏]父子至重焉。
○正義曰:此言父子恩親之情,是天生自然之道。
父以尊嚴臨子,子以親愛事父。
尊卑既陳,貴賤斯位,則子之事父,如臣之事君。
《易》稱“乾元資始”“坤元資生”又《論語》曰:“子生三年,然後免于父母之懷。
”是父母生已,傳體相續,此為大焉。
言有父之尊同君之敬,恩義之厚,此最為重也。
○注父子至之義。
○正義曰:雲“父子之道,天性之常”者,父子之道,自然慈孝,本乎天性,則生愛敬之心,是常道也。
雲“加以尊嚴,又有君臣之義”者,言父子相親本于天性,慈孝生于自然,既能尊嚴于親,又有君臣之義。
故《易·家人》卦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是謂父母為嚴君也。
○注父母至于斯。
○正義曰:案《說文》雲:“續,連也。
”言子繼于父母,相連不絕也。
《易》稱“生生之謂《易》”言後生次于前也。
此則傳續之義也。
○注謂父至于斯。
○正義曰:上引《家人》之文,言人子之道,于父母有嚴君之義。
此章既陳聖治,則事系于人君也。
案《禮記·文王世子》稱昔者周公攝政“抗世子法于伯禽,使之與成王居,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之義。
君之于世子也。
親則父也,尊則君也。
有父之親,有君之尊,然後兼天下而有之”者,言既有天性之恩,又有君臣之義,厚重莫過于此也。
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言盡愛敬之道,然後施教于人,違此則于德禮為悖也。
)以順則逆,民無則焉。
(行教以順人心,今自逆之,則下無所法則也。
)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兇德。
(善,謂身行愛敬也。
兇,謂悖其德禮也。
)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言悖其德禮,雖德志于人上,君子之不貴也。
)
[疏]故不至貴也。
○正義曰:此說愛敬之失,悖于德禮之事也。
所謂不愛敬其親者,是君上不能身行愛敬也。
而愛他人敬他人者,是教天下行愛敬也。
君自不行愛敬,而使天下人行,是謂悖德悖禮也。
唯人君合行政教,以順天下人心。
今則自逆不行,翻使天下之人法行于逆道,故人無所法則,斯乃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兇德。
在,謂心之所在也。
兇,謂兇害于德也。
如此之君,雖得志于人上,則古先哲王聖人君子之所不貴也。
○注言盡至悖也。
○正義曰:雲“言盡愛敬之道,然後施教于人”者,此孔傳也,則《天子章》言“愛敬盡于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是也。
雲“違此則于德禮為悖也”者,案《禮記·大學》雲:“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之。
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從之。
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
是故君子有諸已而後求諸人,無諸已而後非諸人。
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是知人君若違此不盡愛敬之道,而教天下人行愛敬,是悖逆于德禮也。
○注善謂至禮也。
○正義曰:雲“善謂身行愛敬也”者,謂身行愛敬,乃為善也。
雲“兇謂悖其德禮也”者,悖猶逆也,言逆其德禮則為兇也。
○注言悖至貴也。
○正義曰:雲“悖其德禮”者,此依魏注也,謂人君不行愛敬于其親。
鄭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