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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派時代的時間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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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三世的不同,由于相的表現不同,因為諸法的法體中,各有過現未的三相,倘過去相表現出來,即名為過去,設未來相表現出來,即名為未來,若現在相表現出來,即名為現在。

    對這,妙昔舉個通俗的比喻說:如有人戀愛一個婦人,由于某婦人的習性愛好,那人對她的愛戀,自然就投其所好,而給以某種特征,可是這個愛戀的人,除了愛戀這個婦人外,說不定還在愛戀另外一個婦人,而其所施的愛戀手段,自然也是另外一套。

    當知三世相的表現,也就是這情形。

    婆沙、俱舍據他所說,予以猛烈的評破道:三世差别,假定真的如此,那就不免三世複有三世,犯了世相雜亂之過!因而純正的有部學者,認為這也不合有部三世實有的正義。

     三、世友的三世區分說:不息流動的時間,所以有三世的差别,世友認為由于位置的變動使然。

    謂諸法體,假定是在過去位上,就稱為過去,假定是在現在位上,就稱為現在,假定是在未來位上,就稱為未來。

    位置雖有移動,法體恒存不變。

    這種三世觀,如舉例來說,就像算盤所有的位數一樣,其數看你是怎樣放的,你放在一位上,就成為一數,你放在十位上,就成為十數,乃至放在百位千位上,就成為百數千數。

    婆沙、俱舍在評判三世實有的異說時,判定世友之說,為得三世的真意,亦即是說,不談三世差别便罷,如果要談三世差别,就得照這樣的來談。

    因為如此,所以後世有部學者,都奉此說為鹄的。

    關于這個,我們留到下面再談。

     四、覺天的三世區分說三适從觀待的觀點,區分三世的差别。

    謂諸法現起時,從觀待的角度,來看他們的話,所謂過去現在未來,其問很難予以絕對的區分,因為過去還有過去,現在仍有現在,未來複有未來,即這樣看時是現在,那樣看時或為未來,或那樣看時是現在。

    這樣看時又為過去,嚴格劃分他們的界線,事實是有所不能的。

    覺天對此亦舉一個譬喻說:如已生了子女的女人,既可稱他女兒,亦可稱她母親,為什麼如此?是即由于觀待不同所緻:稱她女兒,是觀待生她的母親說的;稱她母親,是觀待所生的子女說的。

    但據婆沙、俱舍對這評判,由于他主三世各有三世,不免如第二妙音所說,犯有世相雜亂的過失,所以為正統的有部學者所不取。

     如上對于三世的區分,我們可以明确的知道婆沙是采取了世友論師的思想,亦即有部以世友的三世實有說為正義。

    順正理論五十二卷,對這有所明白交代說:“由此應知尊者世友,所立實有過去未來,符理順經無能傾動。

    謂彼尊者作如是言:佛于經中說有三世,此三世異雲何建立?約作用立三世有異:謂一切行作用未有名為未來,有作用時名為現在,作用已減名為過去;非體有殊”。

    木體用義建立實有三世的思想,有部學者認為,不特與正理相契,亦複與聖教相合,誰也不能傾動這一思想理論。

    謂諸作用未有時,安立為未來世,于諸作用正現前時,安立為現在世,到作用滅入過去時,安立為過去世,所以三世完全建立在作用上,非一切法的自體有三世的差别。

     在有部的思想中有句名言,就是“法體恒住自性”。

    恒住自性的法體,從無三世的差别,吾人知有三世,全從作用而來,即未生未滅的作用是未來,正生未滅的作用是現在,已生已滅的作用是過去。

    而這作用的生滅,足怎樣發生的呢?是約引生自果說的。

    有部的意思:諸法在未來早就具有的了,它之所以從未來到現在,完全是由現在法引生自果的作用發生活動,使得早就具有的未來世某一類法,刹那之間生起引生自果的作用,而入于現在位。

    可是現在是很短的,隻有一刹那的時間,透過這個極短的一刹那,作用就又迅速的息滅,到了作用息滅以後,法體就又名為過去法,亦即所謂從現在到過去。

    這樣,法體始終存在,并不因作用生滅而生滅,所以法體三世恒有而住自性。

     有部木體用義建立三世,确立了他三世實有的思想體系,因而凡不合于此一思想系的三世說,都為有部之所排斥。

    如順正理論第五十卷中,在指出什麼是一切有宗後,接著說:“餘則不然,有增減故。

    謂增益論者,說有真實補特伽羅及前諸法;分别論者,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業果;刹那論者,唯說有現一刹那中十二處體;假有論者,說現在世所有諸法亦唯假有;都無論者,說一切法都無自性皆似空花:此等皆非是一切有”。

    從順正理論橫掃一切來看,我們不難想像得到,在有部學者的觀念中,諸有佛法行者,唯有承認三世皆是實有,才堪稱為說一切有者,除此,不論你怎樣的論說三世及諸法,都不夠資格叫做一切有者,可見他們的思想壁壘,如何森嚴而不妥協。

     三世一如恒住自性的法體與三世差别無常生滅的作用,其間的關系究竟是怎樣的?亦即所謂是一還是異?有部學者對這問題的解答,同樣是以不一不異來說明的。

    如順正理論第五十二卷說:“我諸作用是法差别,而不可言與法體異……法體雖住,而遇别緣或法爾力,于法體上差别用起,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法體如前自相恒住……法體無異,諸法性類非無差别,體相性類非一非異”。

    論中明顯的将法體與作用歸結到不一不異的論題上去。

    為什麼是如此的?“有時,法隻有體而沒有用(過未),所以不能說一;可是引生自果的作用,是依法體而現起的,所以也不能說異”。

    結論雖是雙非的,但從他的論法看,實是重于不一方面,這又是我們不可不知的。

     三大衆等的時間說 三世有者的時間說,已如上述;二世無者的時間說,是怎樣的?講到二世無的學派,大體有大衆、分别說、經部等派。

    他們雖同樣的講二世無,但在思想上是有出入的,而其最大不同的一點,就是所承認的現在,是有為實有抑是無為實有?就現有的阿毗達磨文獻告訴我們:經部學者認為刹那現在,雖實有而非虛妄,但仍屬于有為範圍,亦即現在是有為法有。

    然大衆系學者,從另方面觀察,覺得現在之有,因為是實在有,應該視為無為,唯有無為才可說是真實有的。

    這樣比對來看,過未非有之說,雖則站在同一戰線,但一論及現在,思想又趨分化。

    現在來對這個,略為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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