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解脫。
今破彼法,顯叁德體,非是能成,二十叁谛,非是所成,不破彼我,前已破故;故言叁德所成二十叁法。
二十叁谛由薩埵等叁事,和合以成自體,皆是實有,無滅壞法。
但是轉變,稱爲無常。
初從自性轉變而生,後變壞時,還歸自性。
但是隱顯,非後無體,滅名無常。
體皆自性,更無別體,是實、非假。
此等皆是現量所得,我所受用。
此顯二義︰一、實,二、現量得。
【疏翼】
以上初破數論,第一敘計訖。
【論文】
一?一四一 彼執非理。
【疏翼】
初破數論中,第二申破。
【述記?卷四】
自下、破也。
破中有叁︰初、總非,次、返問,後、別破。
此總非也。
【論文】
一?一四二 所以者何?
【疏翼】
第二申破中,第二返問。
【述記?卷四】
此返[37]問也。
【論文】
一?一四叁 「大」等諸法,多事成故,如軍林等,應假非實。
【疏翼】
初破數論第二申破中,第叁別破。
文又分叁:初、總破所成二十叁谛。
于中分叁︰一、破大等非實,二、難非現量得,叁、總破二十叁谛。
此即初中初也。
【述記?卷四】
自下別破。
破中有[38]叁︰初、總破所成二十叁谛,第二[39]、「薩埵等叁」下,別破本事叁法能成,第叁、「又叁是別」下,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
初破有叁[40],此總破[41]也。
「大等」者,「等」中間[42]二十叁[43]法。
第一量雲︰大等諸法應假非實。
因雲許多事成故。
喻如軍林等。
然彼[44]宗中,許軍林等是假非實。
以多法成,不同瓶等,瓶等雖亦多法所成,能成多法,皆不相離。
如大等谛,故皆實有。
軍林相離,多法而成,故假非實。
然體非是滅壞無常,分析之時,還歸自性。
即是彼許世間有假,故得爲喻。
然彼所計大等諸法,一一皆依叁德所成,叁事和合,能成大等。
此言所成,不言所生,不違彼宗。
然餘處中假說言生者,成生之生,非生起生。
此生起生。
後有滅故。
故大等因,言︰「多事成」。
若言叁德所成爲因,無同喻過。
今但總言「多事成故」,因無過也。
若爾,五唯亦說爲多事成,豈不違宗?
若據叁假[45]等說,相續假中所收,故無違教[46]。
亦非多事所共成故。
以皆生故。
又彼宗計大等諸法多事所成,是現量得,以得色等時,亦得于大等。
軍等多事成,然非現量得[47]。
【論文】
一?一四四 如何可說現量得耶?
【疏翼】
初總破所成二十叁谛中,第二難非現量得。
【述記?卷四】
第二[48]、難非現量得大等法。
量雲︰汝之大等亦非現量所得。
多事成故。
或是假故。
如軍林等。
前已破假,故得爲因。
若爾,即有一分違自宗失。
此許五大中四大。
並五唯量。
皆多事成[49],現量所得。
此亦不然。
彼執是常。
宗言汝執,故無過失。
又文中少,應改前宗雲︰大等非實有境之現量所得。
即簡自宗四大五唯非實有境現量所得。
彼宗軍林等,亦非實有境現量所得故,故得爲喻。
彼宗現量,即五知根、心平等根[50]。
然非彼宗軍林等物是實有境現量所得故。
今但遮實有現量之所得故,真如離言,故無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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