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有爲得[117]。
二、屬能得道:謂擇滅得;通有、無漏[118]。
叁、屬所依:謂非擇得。
屬所依衆同分也[119]。
今者大乘有爲法得,定屬所得。
擇滅之得,亦定屬道,然唯無漏。
非擇滅得,略有叁種︰一、屬道:謂六行伏惑所得無爲,非是擇滅。
不斷種故,不屬所依世道得故[120]。
二、屬所依:所依謂第八識,如畢竟得非擇滅法及佛身中邪理不生等[121]。
叁、屬種子:暫緣缺法,有種子在,不屬所依故[122]。
或即屬所依,種子即本識故。
非心緣、證,亦不屬道[123],故但屬種。
然通有漏及無漏法、叁性別等,如《對法》說[124]。
所非得法,亦通一切。
即前一切種子緣缺不生,名非得故。
非得唯有屬于所依,通有無漏。
或屬種子,暫非得故,種猶有故。
亦有義門,與小乘別,如餘記[125]說,不能繁述。
所成就有叁,所不成就,亦爾。
前說不成、即叁非得[126]。
【論文】
一?叁七四 此類雖多,而于叁界見所斷種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異生性。
【疏翼】
第二申明非得中,第二立異生性。
文分爲二︰一、假立分位,二、釋其所以。
此即初文。
【述記?卷九】
五十二說「叁界見所斷種子,唯未永害量[127],名異生性」。
即通二障不善、無記二法之上,假施設之。
「異生性」者,或五、四蘊[128],成有情法,性唯染汙。
異生之性,名異生性故。
「異」有二[129]義︰一、別異名「異」:謂聖唯生人天趣,此通五趣故。
又變異名「異」:此轉變爲邪見等故。
「生」謂生類,異聖人[130]之生類,名爲「異生」。
「生」者,是總,「性」者,是別,異生之性,並依主釋,以變異名異,聖非異生。
又如《婆沙》廣解名字[131]。
【論文】
一?叁七五 于諸聖法未成就故。
【疏翼】
第二立異生性中,第二釋其所以。
【述記?卷九】
釋其所以。
唯依見斷種子上立。
此有四種︰一、無種姓[132],乃至[133]第四、如來種姓之所隨逐。
隨所有姓,二障種子即建立之,不唯約能障上立,無種姓人無[134]別障故,應言未得見道二障上立。
二乘斷一分,名一分聖,俱句攝故[135]。
此等諸門及釋難,如下第九「十障中」解[136]。
【疏翼】
以上破本薩婆多十四不相應行中,第一破得、非得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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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謂本論卷一雲: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異色、心等有實體用?
卷二「諸餘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叁故」處,爲破本薩婆多等。
[2]謂本論卷二雲︰
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相應行蘊所攝。
彼亦非理。
名貪等故。
如現貪等,非不相應。
[3]「師」字,《金藏》作「師」,餘作「等」。
[4]謂本論卷二雲︰
執別有餘不相應行,準前理趣,皆應遮止。
[5]「理教」,下文作「教理」。
[6]謂《雜心論》卷十二,及《阿毗昙心論》卷六。
[7]《雜心論》隻說爲「不得聖法」。
《心論》則說「未到正決定聚,遠
離聖士夫」。
[8]《俱舍論》卷四雲︰
雲何異生性?謂不獲聖法。
不獲,即是「非得」異名。
又雲︰
經部所說,其義雲何?謂曾未生聖法相續分位差別。
名異生性。
[9]「不」字,《金藏》作「別」。
[10]「補特伽羅」,梵文爲「pudgala」。
[11]如《對法》卷十雲︰
又十無學法當知依止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智見蘊﹝即五分法身﹞說。
何以故?無學正語、正業、正命,是無學戒蘊;無學正念、正定,是無學定蘊;無學正見、正思維、正精進,是無學慧蘊;無學正解脫,是無學解脫蘊;無學正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雜集論述記》卷二十叁雲︰
十無學法中,五分法身如常分別。
唯慧蘊及智見蘊何異?義曰︰慧蘊謂觀于事智;智見蘊,謂觀理慧﹝卷二十二雲「此正見通緣理事故」﹞。
此不見文。
又釋︰慧蘊,謂緣如理解脫;智見,謂緣佛身一切無漏解脫法﹝卷二十二雲「智見身緣解脫身中解脫法者是」﹞。
[12]「此」字下,《金藏》有「中」字。
[13]「成」字,《金藏》有,餘無。
[14]「爲」字,《金藏》無。
[15]如理《義演》雲︰
第一、以教齊責難,第二、假寶不成難,第叁、例寶唯現難,第四、無種得不生難。
[16]「教」字下,除《金藏》,餘有「爲」字。
[17]「玉」字,《金藏》有,餘無。
[18]《略纂》卷叁雲︰
七寶中五情,二非情︰謂輪寶、珠寶。
此二,天帝所有,下應輪王。
象寶即前非天脅中善住龍王五百子之中一子。
馬寶,亦是天帝龍馬。
女、臣、兵,叁亦皆天帝之臣妾也。
後之五寶,下生閻浮,以應輪帝。
輪帝化息,還死歸天。
餘二,俱從天中應下。
輪寶,即騰空摧敵,千輻金成,衆寶雕飾。
象寶,七支櫡地,輪王乘之,騰空自在。
馬寶,朱鬘、髦尾,亦能騰空,王乘駿遠。
珠寶,能放光明,所求皆雨。
女寶,柔軟無骨、端嚴美麗、不生子息,生知後宮。
主藏臣寶,敦信無二,能知伏藏。
主兵臣寶經緯之才,止戈之用,動身奮怒四兵﹝象、馬、車、步﹞雲集,所向無前,禦寇警衛。
如《華嚴經》﹝卷七十五〈入法界品〉第叁十九之十六﹞具陳其事。
餘叁輪王,雖皆輪應,銀、銅、鐵別,亦無餘寶。
[19]「寶」字,《金藏》無。
[20]「諸」字,《金藏》誤作「說」。
[21]「則」字,《金藏》作「即」。
[22]「之」字,《金藏》作「實」。
[23]「在」字,《金藏》有,餘無。
[24]即總征。
[25]見《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叁〈學支納息〉第一之一。
[26]《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叁〈學支納息〉原文:
問︰此中何者是成就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不斷義,是成就義。
問︰若爾,具縛補特伽羅于一切法皆名不斷,應皆成就!答︰非皆成就,有未得故。
複作是說︰已得義,是成就義。
問︰若爾,無學已得學法,應成就彼!答︰非成就彼。
已舍彼故。
複作是說︰不棄舍義,是成就義。
問︰若爾,學位不棄舍無學法,應成就彼!答︰非成就彼,未得彼故﹝以上叁說屬能起義﹞。
複作是說︰已得未舍義,是成就義﹝即已得不失義﹞。
此言應理。
若法已得而未舍時,必成就故。
[27]「二難」,謂難能起、難不失。
[28]「初、難能起」四字,《金藏》無。
[29]「下,能起因有叁」六字,依《金藏》補入,《演秘》牒文、《義演》
亦說有疏本有此六字。
智周《演秘》雲︰
外以叁因明得能起,即下論中外救等是。
[30]「六」字,《金藏》無。
[31]「外具」,如輪王七寶。
[32]《金藏》作「應不更生」,餘作「更不應生」。
[33]「易」字,《金藏》作「異」。
[34]道邑《義蘊》雲︰
問︰未生之法,可有更得之義,難令不生,此即無妨。
已失之法如入見、地獄等身畢竟不生,今難此等亦令不生,便有相符之失;如何難他?答︰論文略也。
應言未得,及已失可更生之法,應永不生爲宗,便無妨也。
論文即專指可更生之已失法,不爾,便無容說「應永不生」。
[35]《金藏》作「能爲」,餘作「爲能」。
[36]《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五十八雲︰
然得總有四種︰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後,叁、與彼法俱,四、非彼法前後及俱。
[37]「雲」字,《金藏》無。
[38]《俱舍論》卷五雲︰
生生等者,謂四隨相︰生生、住住、異異、滅滅。
諸行有爲,由四本相。
本相有爲,由四隨相。
豈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應有四種隨相,此複四種,展轉無窮?無斯過失。
四本四隨。
于八于一功能別故。
何謂功能?謂法作用,或謂士用。
四種本相,一一皆于八法有用。
四種隨相,一一皆于一法有用。
其義雲何?謂法生時,並其自體九法俱起︰自體爲一;相、隨相八。
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餘八法。
隨相生生,于九法內唯生本生。
謂如雌雞,有生多子,有唯生一。
生與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爾。
本相中住,亦除自性,住于八法。
隨相住住,于九法中唯住本住。
異及滅相,隨應亦爾。
是故生等,相複有相,隨相唯四,無無窮失。
[39]如汝不善心起時,及汝無記心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