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如《俱舍論》卷四雲︰
謂所執得,無體可知,如色聲等﹝五識現取﹞,或貪、瞋等﹝他心智現取﹞。
無用可知,如眼耳等﹝由有見門等用比知﹞。
故無容有別物名得,執有別物,是爲非理。
若謂此得亦有作用,謂作所得諸法生因,是則無爲應無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舍、界地轉易及離染故,彼現無得,當雲何生?若俱生得爲生因者,生與生生,複何所作?又非情法,應定不生。
又具縛者,下中上品煩惱現起,差別應無,得無別故。
若由餘因有差別者,即應由彼諸法得生,得複何用?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謂作所得諸法生因,理不成立。
[41]謂彼自救「得」是不失因。
[42]「彼」,謂諸法。
[43]《順正理論》卷十二雲︰
由所許得,是已得法不失因故。
又是知此﹝得﹞系屬于彼﹝諸法﹞智﹝之﹞標幟故。
除此,更有何別大用能過于此說此爲無?
[44]「說」字,《金藏》作「論」。
[45]如本論卷一雲︰
離現實法,理非有故。
現在必有善等種故。
[46]謂不離有情法。
[47]謂離有情法。
[48]「有」字,《金藏》無。
[49]「應」字,《金藏》有,餘無。
[50]「下」字,《金藏》無。
[51]「有二」至「非得」九字,《金藏》無。
[52]如本論卷二雲︰
此中有義:亦變似根。
《辯中邊》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
有義:唯能變似依處。
他根于己非所用故。
「似自他身五根現」者,說自他識各自變義。
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餘屍骸,猶見相續。
[53]「身」字,《金藏》誤作「是」。
[54]「法」字,《金藏》作「就」。
[55]藏文「因」作「種子」。
作者按:由此道理,當知「得」是假有。
[56]小乘說「獲」與「成就」稍異。
如《順正理論》卷十二初雲︰
得、獲、成就,義雖是一,而依門異,說差別名。
「得」有二種︰謂先未得及先已得。
先未得「得」,說名爲獲;先已得「得」,說名成就。
應知非得與此相違︰謂先未得及得已失。
未得非得,說名不獲;已失非得,名不成就;故說異生性名不獲聖法。
于何法中,有得、非得?且有爲中,于自相續有得、非得,非他相續及非相續。
若蘊墮在自相續中,可有成就、不成就故。
他相續及非情蘊,必無成就,不成就故。
無爲法中,唯于二滅有得、非得。
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故《對法》中有如是說︰誰成無漏法?謂一切有情。
除初剎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諸餘有情皆成擇滅,決定無有成就虛空。
以于虛空無有得故,亦無不成就,以無非得故。
若法有得,亦有非得,若法無得,亦無非得,其理決定。
[57]「立」字,《金藏》無。
[58]「汙」字,《金藏》有,餘無。
[59]「善法」二字,《金藏》有,餘無。
[60]謂如斷善根。
[61]《瑜伽》卷五十二原文:
若所有染汙法、諸無記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現行者,未爲奢摩他伏,未爲聖道永害,爲邪見損伏,如是名爲種子成就。
[62]《瑜伽》卷五十二原爲:
所以者何?乃至此種子未被損伏、未彼永害,爾時彼染汙等法若現行,若不現行,皆名成就故。
[63]仍指《瑜伽》卷五十二。
[64]即見修所斷煩惱。
[65]「叁無記法」,謂威儀、工巧、異熟生心。
[66]謂《瑜伽》卷五十六說:
依因、自在、現行分位,建立得。
[67]「就」字,《金藏》有,餘無。
[68]《對法》卷五原文爲:
謂若生欲界,欲、色、無色界系煩惱、隨煩惱﹝藏文「及生得善」四字乃在此處。
下文同﹞,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
生欲界,叁界煩惱隨煩惱成就者,依未離欲異生說。
若已離欲,或生上地,隨所離欲地,即此地煩惱隨煩惱亦成就亦不成就。
未永害隨眠故,對治道所損故,如其次第﹝成不成就﹞。
及生得善者,隨所生地,即此地成就,若生色界,欲界系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無色界系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
若生無色界,欲、色界系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無色界系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
若已得叁界對治道,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如此如此品類種子成就得不成就。
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未生,如此如此品類由種子成就故成就。
已得叁界對治道者,謂已得出世聖道。
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者,謂修道所斷上品等煩惱對治已生,如此如此種﹝前文作「品」﹞類種子成就得不成就者,謂已永害隨眠故。
[69]「有體」,謂有種體。
[70]「然」字,《金藏》有,餘無。
[71]謂《瑜伽》卷五十二。
[72]見《對法》卷五。
[73]「無記」,謂威儀、工巧、異熟生心。
[74]「就」字,《金藏》有,餘無。
[75]靈泰《抄》雲︰
唯說成就,不言不成。
[76]謂《對法》卷五。
[77]「一分無記」,爲「工巧處、變化心等」。
[78]謂此地成就。
[79]謂同《瑜伽》所說「若不爲邪見損伏」。
[80]謂染法種子。
[81]「體」謂種子體,有能生之用。
[82]《瑜伽》少分,謂僅說用,不說體。
[83]道邑《義蘊》雲︰
彼論染法及生得善,約體約用名成不成,亦不約現行名種子成就也。
[84]「者」字,《金藏》有。
[85]「者」字,《金藏》有,餘無。
[86]如理《義演》雲︰
次下簡略有二︰初、約用簡,二、約體簡。
用中有二︰初、約七識簡,二、約見修道簡。
約識簡者,意雲第七識中煩惱,奢摩他不能伏,故成就。
六識中分別迷理起者,行相猛利,世道不能伏,故成。
修道俱生迷事起者,六行能伏,不成。
六行本伏迷事惑故。
我見不伏,餘貪等伏。
[87]《金藏》作「斷」,餘作「門」。
[88]如理《義演》雲︰
此意說六識中煩惱欲界系者,總爲九品,證第二、叁果時,總不成,六識中我見亦斷,故雲「此依我見等離欲斷說」。
[89]如理《義演》雲︰
此別一師義。
此師意說如六識中有九品惑,我見爲第九品,餘八品離欲時斷,不成;第九品我見至極果方斷,成;據此義,故「不爾通成﹝及﹞不成」也。
[90]如理《義演》雲︰
意說無記法先被見道惑縛,即無記,名成。
入見道斷見惑縛時,便舍無記法,故說無記,名不成。
[91]如理《義演》雲︰
若據種子體說,至佛果斷,名不成。
餘一切時,名成。
不違聖道故,故雲「不爾名成」。
《樞要》卷中雲︰
雲成不成中,種子成就,但有二乘及出世道,成不成;不說菩薩。
菩薩見道前,二障亦有成不成;應說二乘煩惱種有成不成,所知一向成。
菩薩雙說,資糧位,俱生成,分別成不成;加行位,一向不成,俱生通成不成。
入見道已,修道有成不成;見道﹝所斷﹞一向不成。
修道﹝所斷﹞,第七﹝識﹞一向成,第六﹝識﹞有成不成;煩惱障種修不斷,一向成。
所知障種,有成不成。
應各思準。
[92]「依」字,《金藏》作「作」。
[93]「體」,謂種子。
[94]《金藏》作「準」,餘作「唯」。
[95]「應」字,《義蘊》釋文作「影」。
[96]道邑《義蘊》雲︰
無記、生得善,準《瑜伽》文雖言未被損伏皆名成就,今約被損,亦名不成。
彼文雖不說體,然準《對法》,亦可說之,故言「應互相準」。
[97]見《瑜伽》卷五十二。
[98]謂一分無記法生緣所攝受。
[99]如理《義演》雲︰
有強盛用,有勝功能所熏習時,傍資彼無記種子令得增盛,名無記增盛種子。
[100]《對法》卷五原文爲:
自在成就者,謂諸方便善法。
若世出世靜慮、解脫、叁摩地、叁摩缽底等功德及一分無記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
方便善法者,謂聞所生慧等。
雖先有種子,若離今生數習增長,終不能起現前故。
一分無記法者,謂工巧處、變化心等。
[101]靈泰《抄》雲︰
然此自在中,多分取心,不取于色。
以心有自在故,即說取緣威儀心,故威儀心,緣工巧心,及發工巧心。
[102]即除異熟生。
[103]智周《演秘》雲︰
邪見加行,亦名邪見。
即斷加行、生得二善。
[104]如理《義演》雲︰
如初地離分別惑起無漏正智證真如時。
當此之時,無記不起用,名不成就,不爾,名成。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