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持?即言是業。
若爾,業定持果法,何假命根?
量雲︰除命根外餘異熟法,應實命根不能持之,唯業能持;宗也。
業所招故;因。
如汝命根;喻。
若言以暖、識間斷,故不然者,更立量雲︰汝命根不能持身。
以非心故。
如色等。
又對經部師,眼等[17]不能持種。
入無色時,舍故。
阿賴耶識入無心時不舍,能持種等。
不可爲例。
【論文】
一?叁九一 若爾,如何經說叁法?
【疏翼】
第二別難中,第叁假爲他诘難。
于中分六,即叁重問答。
此即六中初問。
【述記?卷九】
下、文第叁假爲他結難,于中有六。
外人雲︰若言壽體即識性故,經言叁法,叁法者何?
【論文】
一?叁九二 義別說叁,如四正斷。
【疏翼】
第叁假爲他诘難分六中,第二論主答。
【述記?卷九】
此、論主答。
但是一識,義別說叁。
謂[18]阿賴耶識相分色法,身根所得,名「暖」;此[19]識之種,名「壽」,以能持識故;現行識,是「識」;故言「叁法」,義別說之,非謂別有體性。
是則身舍暖時,有餘二不舍,如無色界生。
餘二舍時,暖必隨舍,故言叁法舍身時等。
然今此叁,約義別說,但是一體。
如四正斷約已生、未生善惡二法,義別說四[20],體但是一精進數[21]也。
【論文】
一?叁九叁 住無心位,壽、暖應無。
【疏翼】
第叁假爲他诘難分六中,第叁外人問。
【述記?卷九】
此、外人問。
若壽、暖體即是識者,入無心位識,已舍故,壽、暖應無?
【論文】
一?叁九四 豈不經說:識不離身!
【疏翼】
第叁假爲他诘難分六中,第四論主答。
【述記?卷九】
此、論主答。
「識不離身」,明亦有餘二。
非我宗中許無心定皆[22]無有識。
【論文】
一?叁九五 既爾,如何名無心位?
【疏翼】
第叁假爲他诘難分六中,第五外人問。
【述記?卷九】
此、外人問。
【論文】
一?叁九六 彼滅轉識,非阿賴耶。
【疏翼】
第叁假爲他诘難分六中,第六論主答。
文又分叁︰一、滅非第八,二、識因見後,叁、不勞別執。
此即初文。
【述記?卷九】
此、論主答。
言「無心」者,彼滅或六或七轉識,非阿賴耶。
此恒有故,所以有暖、壽。
【論文】
一?叁九七 有此識因,後當廣說。
【疏翼】
第六論主答中,第二識因見後。
【述記?卷九】
下第叁卷、自廣說也。
正理師雲︰若無命根,誰爲界、趣、生之體?于無色界起不同分及無漏心,于下二界入無心定,誰[23]能持身?
識、暖不恒故。
入無心位,壽、暖有,叁是一體,亦有識;入無色位,色皆無,叁體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