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餘無。
[82]《二十唯識論述記》卷四雲︰
若佛、非佛,諸後得智無漏心者,定有相分,亦有見分。
然除佛外,餘無漏他心智法執未斷,有漏此智虛妄現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與佛無漏他心智異。
佛他心智雖變爲境,親似他心,名爲如實。
以無執故,知性離言。
餘他心智亦變爲境,未斷執故,疏似他心,名不如實。
以有執故,不知諸法體性離言,故說有異。
此中通說除佛以外諸他心智,說不如實。
非佛此智親能照了他心等故,名爲如實。
《成唯識》﹝卷七﹞說「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
故佛亦變。
若說佛心親能了者,便與上說理教相違。
故佛之心,亦名唯識。
義淨譯《成唯識寶生論》卷五雲︰
「不知如佛境」者,﹝問︰﹞此他心智﹝謂﹞他緣青等,了彼所緣,即是稱實。
何以便將佛知心體自性清淨,而雲不知?﹝答︰﹞凡雲了他心,以他心爲緣,了自心相,假說知他。
即彼他心自性真體是何境界,此亦不知﹝《唯識二十論述記》卷四雲「然真如等與能緣心不異不一,非他所攝,不可爲例」﹞。
﹝問︰﹞不爾。
雲何佛知他心?自性即是離心知有;設有離心之色,佛了何傷?﹝答︰﹞此即心是實有,兩共許成。
離心實色,與理違背,故不同也。
﹝問︰﹞若爾,佛了他心,應不知境!由境妄故。
﹝答︰﹞佛依妄知,亦複何損?如人觀幻,豈不知虛?佛同虛知,何過之有?
﹝問︰﹞若爾,諸佛境界有何相狀?﹝答︰﹞諸佛境界,非餘所知。
若佛不知心,何名一切智?即彼無倒所有自性,無知睡盡,而得明覺正曉了時。
「諸有覺了自他心者,彼之真性不能了故」,故言彼智不稱境知。
﹝問︰﹞複雲何通睡盡之智能正了斯?﹝答︰﹞由此根本無分別智,覺知無言境性,超過語路,但自證知,是故不能以言诠及。
﹝問︰﹞然于此識所有自性,非是餘識之所能知;既非所知,非言能及!﹝答︰﹞彼但總相爲其境故。
「然斯唯有妄構畫性,即此構畫,于自證性識之實相極遼遠故。
唯于識處,了不實相,此二皆成不稱實境。
」所以者何?于非實事作實事解,而爲決斷,由于彼識現虛妄相故。
[83]謂護法《唯識二十論釋》。
[84]本論卷七雲︰
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非親能了。
親所了者,謂自所變。
[85]《異部宗輪論》雲︰
次後于此第叁百年,從說一切有部,名化地部。
次後于此第叁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我襲采菽氏師﹝梵文爲「maudgalyayana」﹞。
《大毗婆沙論》卷九雲︰
或複有執心、心所法能了相應。
如法密部彼作是說︰慧等能了相應受等。
[86]「共」字,《演秘》疑爲「俱」字之誤。
[87]《大毗婆沙論》卷九雲︰
或複有執心、心所法能了俱有。
如化地部彼作是說︰慧有二種,俱時而生︰一相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慧知相應者。
[88]靈泰《抄》雲︰
有迦濕彌羅國﹝梵文爲「kawmir」﹞,喚健馱羅國﹝梵文爲「gandhara」﹞爲「西方」。
[89]《大毗婆沙論》卷九雲︰
問︰何等名爲俱有諸法?答︰此隨轉色及此隨轉不相應行。
西方諸師作如是說︰與慧俱生諸蘊相續自身攝者,是俱有法。
[90]《大毗婆沙論》卷九雲︰
謂或有執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衆部彼作是說︰智等能了,爲自性故,能了自他。
如燈能照,爲自性故,能照自他。
[91]《大毗婆沙論》卷九廣破自性能自知,大乘以燈能照自他爲例,同
大衆部。
[92]「今此」,《金藏》作「此下」。
[93]謂見分自體。
[94]謂見分之見分境。
[95]智周《演秘》雲︰
謂有難雲︰心、心所等各緣自見﹝爲鏡﹞,自見既別,如何王所名同所緣?故有斯答。
[96]謂自證分之見分境。
[97]謂現彼心、心所。
[98]《金藏》有「等」字。
餘無。
[99]智周《演秘》雲︰
且同時心除受以外,與餘心所緣受見﹝分﹞時,受自證分亦緣自見﹝分﹞,名同所緣。
不要受見﹝分﹞與餘見分同張受見﹝分﹞,方名同緣。
緣﹝受以外其﹞餘心所,亦複如是。
[100]「不」字,《義演》作「必」,餘作「不」,《金藏》無「必」或「不」。
[101]如《因明入正理論》雲︰
異法者,若于是處,說所立無,因遍非有。
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
此中「常」言,表非「無常」。
「非所作」言,表無「所作」。
該論《述記》卷中雲︰
同喻能立,成有,必有;成無,必無。
表诠、遮诠,二種皆得。
異喻不爾,有體、無體,一向皆遮,性止濫故。
故「常」言者,表非無常宗。
「非所作」言,表非所作因。
不要「常」、「非作」,別诠二有體,意顯異喻通無體故。
[102]《大毗婆沙論》卷九破上引西方師說︰
彼說非理。
所以者何?若爾,眼識應不能取自身諸色,餘識亦爾。
彼作是說︰五識能取自身中境,意識不能。
若爾,意識應不能取一切境界!便爲非理。
複有餘過︰苦法智忍應不現觀自身俱生諸蘊相續。
若爾,便爲于自谛境少分現觀。
彼作是言︰苦法智忍于自谛境,少分現觀,不無有失。
苦法智生,盡現觀故,如道法智忍于自谛境雖少分現觀,而無有失,道法智生,盡現觀故。
彼言非理,所以者何?苦、道現觀,義各異故。
謂欲界系見道所斷一一邪見,總謗一切法智品道。
道法智忍設唯一法智品道得現觀者,亦能總斷能謗邪見,況除自性、相應、俱有,餘並現觀!薩迦耶見于五取蘊執我、我所,或總或別。
苦法智忍若于自谛不盡現觀,應有別緣薩迦耶見,爾時不斷不現觀彼所執境故。
薩迦耶見若不斷盡,彼爲上首見苦所斷諸餘煩惱,亦應不斷。
若爾,不應名于自谛得真現觀。
若于苦谛,不得現觀,于集滅道,亦應不得。
如是便無究竟解脫,有此過故,不應說苦法智忍不觀自身俱生諸法。
[103]《大毗婆沙論》卷九廣破自性知自性,可以參稽。
其破如燈喻雲︰
問︰若爾,大衆部所說喻,雲何通?答︰不必須通,彼非素怛纜、毗奈耶、阿毗達磨攝故。
又不可以世俗觀喻難賢聖法,賢聖法異,世俗法異故。
若必須通,應說喻過。
喻既有過,所喻不成。
如燈無根,無所緣慮,非有情數,智亦應爾。
如燈是色,極微所成,智亦應爾。
既不如是,雲何爲喻?又彼許燈是照性不?若是照性,複何須照?若非照性,體應是暗,不應各燈。
破暗名燈,甯非照性?故不應執燈能自照。
由此,所喻亦不得成。
如是能喻與所喻應畢類同,亦與大乘異。
彼﹝仍指《大毗婆沙論》卷
九﹞曾說照自又照他應成二心雲︰
若一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是他性者;則應一智有二解用,解用別故,體亦應別;體既各別,應非一智,一有情身,二智並起,不應正理。
勿有此失,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但不能以此即破自證分,自證分既證見分,又證證自證分,乃一體義分,非變相互緣。
既非叁和合成觸,又非同正見識邪,邪見識正,善心警覺惡,惡心警覺善,體非二故。
[104]「緣」字,《金藏》有,餘無。
[105]「頌」字,《金藏》作「中」。
[106]即《大乘密嚴經》卷上。
[107]唐不空譯《大乘密嚴經》卷下作︰
習氣無有始,境界亦複然;心因習氣生,境令心惑亂。
依止賴耶識,一切諸種子;心如境界現,是說爲世間。
[108]謂略明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