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離若隨逐﹞。
[33]靈泰《抄》雲︰
亦如初地有入、住、出心。
若入心則非諸見惑,住、出心,則除斷細法執。
[34]「顯法空」叁字,《金藏》無。
[35]「非諸」二字,靈泰《抄》牒文、《金藏》作「非諸」,餘作「斷」。
[36]靈泰《抄》雲︰
如不斷惑道根本後得智,皆是遊觀,或遊諸等至定。
爲調心故,亦是遊觀。
如佛十力前四無畏,本是遊觀。
無漏,是勝進道。
然勝進道有二種︰有一類即四道中勝進道,爲進道品,勝前進後。
有一類別別勝進道,即佛十力等皆是別別勝進道。
[37]如理《義演》雲︰
意說五識無法執,不可言十地斷。
據五識中俱生所知障,亦得與第六識中﹝俱生﹞法執同十地斷。
[38]本論卷八雲:
計度分別能遍計故。
《攝論?無性釋》卷四雲:
由有顯示﹝即計度﹞,隨念分別所雜糅故。
《對法》卷二雲︰
唯一意識由叁分別,故有分別。
叁分別者,謂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
[39]謂卷九。
[40]謂五識俱生之所知障品。
[41]「品」字,《金藏》有,餘無。
[42]本論卷九雲:
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
說十無明非染汙故,無明,即是十障品愚。
[43]此謂分別法執。
[44]本論卷九雲︰
眼等五識無分別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
《佛地論》卷七雲︰
阿賴耶識既無法執,餘轉識中異熟果者,亦應如是,性類同故。
于五識中亦無法執,無有猛利分別用故,不推求故﹝七分別中爲「任運分別」。
叁界心、心所虛妄分別故。
叁分別中,一說亦非「自性分別」。
以自性分別屬七分別中「有相分別」故。
一說亦是。
「依色根故」﹞。
《攝論》﹝卷二﹞說能遍計心,唯是意識﹝原文爲「當知意識是能遍計。
有分別故」﹞。
故知五識不緣遍計所執自性。
如無分別,無推求見,不能計我,故亦不能計度諸法,然由意識計我計法,起愛、恚等,引五識中非見所攝愛、恚等起,而有愛、恚、無明等法,二障所攝。
是故二執分別推求,唯在第六、第七意識。
若愛、恚等非見所攝,不推求者,亦在五識。
如是五識中既有俱生法別,亦有第六識所引愛恚等煩惱,爲七分別中任運分別,與第八識亦屬虛妄分別。
本論卷八雲︰
有漏心等不證實故,一切皆名虛妄分別。
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非一切能遍計攝。
[45]「勝」字,《金藏》作「冥」。
[46]「故」字,《金藏》無。
[47]「名」字,《金藏》作「言」。
[48]本論卷一及《述記》卷四說我執中解,舉第七識緣第八識「心相二
重」爲例雲︰
此第七識本質,即以第八爲境。
由似一、常、似實我相,故緣第八,七我恒行。
影像相中,亦無實我,唯似第八,是第七識自心之相。
若從見說,名染無記。
若從本說,名淨無記。
以許染淨,故﹝餘藏作「淨染」二字﹞雜種所生。
執此自心所變之相以爲常一,不稱境故,名爲執也。
不稱本質,名爲執者,五識亦名爲有執!此約影像依他爲相。
若約所執,當情顯現,亦名爲相﹝即所遍計相﹞。
[49]「五」字,《金藏》作「五」,餘作「二」。
[50]「準我中說」,謂準《成唯識論》卷一及《述記》卷四中「我執」
說。
《述記》曾雲︰
違見道故,道生便滅。
[51]「二」字,靈泰《抄》、《義演》、《金藏》有,餘無。
[52]如《樞要》卷中雲︰
「初」有四種︰一、地位初:在初地斷,非餘地故。
二、聖道初:彼中,唯見非修故。
叁、真相初:在真見道,非相見道故。
四、二道初:在無間道,非解脫道故。
此依一心見道,非斷粗重釋。
在此四「初」,斷分別法執。
若解脫道斷粗重,叁心見道等,隨義應說。
迷淺,必迷深,人執必法執;解淺,非解深,人空﹝觀﹞非法空。
悟深必達淺,法空﹝觀﹞必人空;迷深,亦迷淺,法人得俱起。
然人必常、一,有法不帶人,人用必帶體,人體必有法。
[53]本論卷九雲:
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粗細異故。
有義: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54]此句應作:第七識本質法定有,第六識本質法或無。
修道所斷本質
法定有,見道所斷本質法或無。
[55]「或」字,靈泰《抄》牒文、《金藏》無。
[56]「計」字,《金藏》無。
[57]「我見」,即我執。
準本論卷一及《述記》卷四說。
[58]如本論《述記》卷四雲︰
能緣緣不著,皆名「心外」故。
第七計我,心外﹝第八識見分﹞唯有。
第六計我,心外之蘊或是于無,如吠世等我,無所依蘊,故說爲無。
俱生定有,分別或無。
[59]「皆」字下,《疏翼》原有「依他」二字,《大正藏》無。
[60]謂所執有的親所緣緣,唯是內心所變,並無本實。
[61]非離因緣內心所變有。
[62]即要依緣而現。
[63]即諸法執。
[64]假依名言顯現似義,執爲名言所诠實義,不稱似義影像。
[65]「以外境無」,《疏翼》原作「以外實境實義絕無」,今依《大正藏》。
[66]此引見《解深密經》卷叁、《瑜伽論》卷七十七。
如《解深密經》雲︰
世尊!諸毗缽舍那﹝梵文爲「vipawyana」﹞、叁摩地﹝梵文爲「samatha」﹞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善男子!當言無異。
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
善男子!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
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雲何此心還見此心?善男子!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67]謂《攝大乘》卷二,及世親、無性兩釋,《攝論》解依他八喻雲︰
複次,何緣如經所說,于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于依他起自性,爲除他虛妄疑故。
他複雲何于依他起自性,有虛妄疑?由他于此有如是疑︰雲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爲除此疑,說幻事喻。
如是其餘七喻均爲除他于無義而似義顯現所生疑。
[68]「下」,謂卷七、卷八。
[69]即本無義而執似義顯現爲實義。
[70]《金藏》作「破外征及」,餘作「申別破」。
[71]初中分叁︰一、牒上所非,二、總結不緣所執外色,叁、明不緣所由。
[72]即離因緣,或離意言。
[73]遍計所執性外義體相無所有故。
[74]謂總結前廣破。
[75]無可遮破者故。
[76]「等」,取小乘。
[77]「內識」,《金藏》作「自」。
[78]《二十唯識》原文爲:
諸他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
此自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
二智于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
此二,于境不如實知。
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
所取、能取分別﹝種子﹞未斷故。
[79]「即」,疑「既」。
[80]道邑《義蘊》雲︰
問︰五、七,緣境不遍,可有非緣境,猶如聲等非眼識緣,可以爲喻。
第六遍緣十八界等﹝本論卷五雲「法識通能了一切法」﹞,將何爲喻?又佛身八識既能遍緣,應無同喻!答︰第六意識非恒遍緣,故得喻。
佛身諸識就他,不說,小乘不許恒緣故。
又此除佛,約餘位說,理亦無違。
[81]「互」字,《金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