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字,《金藏》無。
[33]「勢」字,《金藏》作「氣」。
[34]「執」字,《金藏》有,餘無。
[35]「此」字,《金藏》有,餘無。
[36]「以」字,《金藏》作「似」。
[37]「德」字,《金藏》作「赤」。
[38]「文」字,《金藏》有,餘無。
[39]「破」字,《金藏》無。
[40]智周《演秘》雲︰
破初量雲︰汝言類句,定不依之立于假火。
無共德故。
猶如水等。
破第二量,宗同于前。
因雲猛、赤等德,有互離故。
猶如水等。
更思!
[41]初中複叁︰一、總非,二、顯非共,叁、破救。
[42]「初」字,《金藏》有,餘無。
[43]「下顯非共」,《疏翼》原置于下一段「此顯非共」前,今依《大正
藏》提前。
[44]「人」字,《金藏》作「火」。
[45]「德」字,《金藏》有,餘無。
[46]「實」字,《金藏》有,餘無。
[47]「即」字,《演秘》釋文、《金藏》作「即」,餘作「既」。
[48]「破」字,《金藏》無。
[49]「中」字,《金藏》有,餘無。
[50]靈泰《抄》雲︰
即約立真事自相,假智诠不及,即假不依真也。
[51]道邑《義蘊》雲︰
謂色、香等,外內皆說。
現量心得,是法自相,故名「真事」。
智周《演秘》雲︰
地堅、火熱,如是一切諸法自相,名爲共許。
雖是共許,假亦不依此等而立。
[52]「非」字下,《金藏》有「稱」字。
[53]「及」字,《金藏》作「彼」。
[54]「著」字,《金藏》有,餘無。
[55]「緣」字,《金藏》無。
[56]「比」字,《金藏》作「比」,餘作「此」。
[57]「中」字,《金藏》有,餘無。
[58]「一一法」叁字,《金藏》無。
[59]「等」字,《金藏》無。
[60]《金藏》作「葉」,餘作「果」。
此句意雲葉青非華青。
[61]青等微分,非和合相。
[62]「可」字前,《金藏》有「所」字。
[63]「自」字,《金藏》作「共」。
[64]「相」字下,《金藏》有「自」字。
[65]道邑《義蘊》雲︰
自共二相,皆無自體。
[66]謂第六識起緣慮時。
[67]「緣火」二字,《金藏》有,餘無。
[68]《二十唯識》第十五頌。
[69]《二十唯識論》長行解雲:
又若爾時有此現覺,我今現證如是色等,爾時于境,能見已無。
要在意識能分別故。
時眼等識必已謝故。
[70]「謂」字,《金藏》作「望」。
[71]「假诠」,《金藏》作「诠假」。
[72]「巧」字,《金藏》誤作「功」。
[73]「所以」二字,《金藏》無。
[74]謂所诠、所變。
[75]「性」字,《金藏》作「相」。
[76]此句謂緣自性色及诠自性色。
[77]智周《演秘》雲︰
假智所變,假诠所诠,與法自相而相似故,故說智诠而爲假也。
「故知自性非假所依」者,非假智诠親所依也。
非是不許爲疏所依。
[78]「必」字,《抄》、《秘蘊》作「心」。
[79]「表」字,《金藏》誤作「承」。
[80]如理《義演》雲︰
此通外難。
難雲︰名既不離于聲,即聲與名應無差別!答︰雖不相離,然據義各勝,有別也。
名,謂诠辨勝;聲,爲表業勝。
據義有別,何所相違?
[81]智周《演秘》雲︰
不能依聲而起比智,雲「不聞聲」,非是嬰兒全不聞聲。
[82]名即不相應行。
[83]《了義燈》卷八雲︰
能緣假智,亦非自相。
有﹝言語﹞分別,故言「假智」。
[84]「今」字,《金藏》無。
[85]「緣」字,《金藏》誤作「名」。
[86]「亦」字,《金藏》作「然」。
[87]如理《義演》雲︰
通者,是慧;從定所證,名果。
[88]見《二十唯識》第二十頌。
[89]即幻有。
[90]智周《演秘》雲︰
能遍計心所增之相,﹝混﹞同于﹝所遍計﹞共相﹝影像之上﹞,體亦﹝應作「卻」﹞是無,故雲「及」也。
道邑《義蘊》雲︰
此明增益依他有法,通于善等叁性心中皆有增益也。
次遍計﹝所執﹞亦是增益。
所執﹝常、一﹞我法都無自體。
于蘊處等,要﹝應作「妄」﹞執我法,當情是有,名爲﹝第二﹞增益。
[91]「勿」字,《金藏》誤作「此」。
[92]謂執心是常一,即遍計增益。
[93]唯是增益。
[94]「心」謂見分。
[95]即見相別種。
智周《演秘》雲︰
「外」謂本質。
[96]謂一疏、一親。
[97]「相共相」叁字,《金藏》有,餘無。
[98]此謂親所緣緣。
[99]智周《演秘》雲︰
問︰即蘊計我,可言實合,名必有體;離蘊計我,何爲外體?答︰亦依名教,而起計故,亦名有也。
道邑《義蘊》雲︰
緣空華作青等解,青等是實,或兼實華,若別緣兔角等,以先曾聞見牛角等事,兔角等相似;同于彼,亦名兼實或取相分以爲實法,故成緣也。
[100]「法」字,《金藏》作「法」,餘作「性」。
[101]謂親所緣緣。
[102]即勝論等。
[103]靈泰《抄》雲︰
且如苦谛下四行︰苦、無常、空、無我。
以攝四谛上苦︰自攝得苦谛苦,且攝集谛苦,能攝二谛無常,能攝得苦集是。
叁叁皆無我也。
……苦中四行是共相故,故今取也。
餘不是共相,則不取也。
[104]已如前引。
其第叁如實義中,說因明論所立自共相與經說不同,
定心離假智假诠,如雲:
雖緣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爲自相。
真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相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
不可以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故。
[105]如《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並如前引,《述記》前文亦說第六識
所緣自相與共相,爲相待假安立。
[106]「正」字,《金藏》作「聖」。
[107]本《述記》卷二亦曾引。
唐不空譯《大乘密嚴經》卷中有雲︰
內外之境界,了達皆唯識;能遠離于我,亦離于我所。
[108]智周《演秘》雲︰
安慧二分,體即不有,所以知非。
[109]「文意易詳,故今不解」八字,《疏翼》無,依《大正藏》補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