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破。
今量雲︰彼不能持一切種子。
非第八識故。
如外色等。
返顯彼不能執持義。
然執持義下[102]「執受」中自當廣說。
【論文】
二?一八七 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
【疏翼】
第叁解因相中,第四即頌名。
【述記?卷十二】
即上頌名。
【論文】
二?一八八 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
【疏翼】
第叁解因相中,第五釋妨難。
【述記?卷十二】
問曰︰「因相」六因、十因,皆是因相,此中何故但說持種,唯有現行?
下釋妨難。
因相「多種」者,謂爲同類因,前後自生故。
亦有俱有因,即是種子故,如下[103]自說。
現行[104]望種非,種望之是[105]。
于十因中,隨義可解[106]。
故論說言「因相雖多,持種不共」。
于六因[107]、十因[108]爲論,若通說因相謂依持因,生起因等,但持種之能不共餘法。
餘法不能有此功力,非是共故,是故偏說。
【疏翼】
以上第一略解叁相訖。
【論文】
二?一八九 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叁相。
【疏翼】
第一略解中,第二總結之。
【述記?卷十二末】
下第二[109]、結。
謂此識體變爲見、相二分相狀。
又亦爲清淨依,或爲等流果等,或爲同類因等,體上所有義相非一,故言「雖多」。
以自證分,但有叁義,略說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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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雲」字,《金藏》作「又有」。
[2]「有」字,《金藏》無。
[3]謂第二頌後半頌至第十六頌。
[4]第一頌第四句,及第二頌前二句。
[5]謂第十七頌。
[6]第一頌第叁句。
[7]第十八頌至第二十四頌。
[8]第一頌首二句。
[9]依《述記》卷二,第叁叁判。
[10]第二頌後半頌及第叁、第四頌。
[11]第五、六、七頌。
[12]第八頌至第十六頌。
[13]「了」字下,《金藏》有「別」字。
[14]《樞要》卷上第五叁判文雲︰
又總分叁︰謂境、行、果。
初二十五頌,明唯識境;次有四頌,明依境起唯識行;後一頌,明依行得唯識果。
[15]《樞要》卷上雲︰
辨境之中,明真俗谛︰二十四頌明俗谛;次之一頌明真谛。
明俗谛中分二︰初、標,後、釋。
如相、性、位,叁科中解。
[16]「叁」字,《金藏》無。
[17]依《述記》卷二,第二叁判。
[18]「有」字,《金藏》無。
[19]第一頌全,第二頌前半。
[20]第二頌後半至第二十五頌。
[21]第二頌後半至第十七頌。
[22]第一頌後半,第二頌前半。
[23]第十八頌至第二十四頌。
[24]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25]第二十五頌。
[26]次二十二頌所明,是依他起「若相、若性」。
[27]「今」字,《演秘》二解,第二解以「今」作「不」。
「前釋爲勝」。
[28]謂在廣明唯識若相若性二十叁頌半之中。
[29]即「初有十五頌半」,及「次有七頌」。
[30]即「後有一頌」。
[31]如理《義演》雲︰
即指前叁種科文也,故雲「叁師」也。
[32]「順」字,《金藏》作「須」。
[33]靈泰《抄》雲︰
即行相爲能緣,境界爲所緣。
即能緣心、所緣境二相順故,且爲一門明也。
[34]如理《義演》雲︰
束初五門總爲二段,括後五門,即爲七門。
今言「八段」者,兼取心所例心王門故。
[35]即「心所例王門」。
[36]除心所例王門。
[37]「不勞預述」四字,《金藏》有,餘無。
[38]見本論卷叁。
[39]即本論卷叁中。
[40]「自下」二字,《金藏》有,餘無。
[41]「相」字,《金藏》、《續藏》有,餘無。
[42]「解」字,《金藏》、天海有,餘無。
[43]初中又二︰一、共名阿賴耶,二、釋藏義。
[44]「釋」字,《金藏》有,餘無。
[45]「含」字,《金藏》作「含」,餘作「合」。
[46]謂《攝論》本論及兩《釋》。
[47]「一」字,原作「二」,今改。
[48]《攝論》卷一原文爲:
一切有生雜染品法,于此攝藏爲果性故,又即此識,于彼攝藏爲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爲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攝論?世親釋》卷一雲︰
于中轉﹝藏文作「gnaspa」﹞故。
名爲「攝藏」。
《攝論?無性釋》卷一雲︰
「于此攝藏」者,顯能持習氣﹝藏文作「習氣之所依」﹞。
由非唯習氣名阿賴耶識,要能持習氣﹝藏文作「具有習氣之所依」﹞,如彼說意識。
《攝論》卷二雲︰
又于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
[49]見《攝論?無性釋》卷第一。
「一」字,《金藏》誤作「二」,並有「等」字,作「第二等雲」。
[50]謂由「大等」,顯了法性。
[51]「藏最勝」,藏文作「不顯了勝性」,即所謂「冥性」。
[52]「等」字,《攝論?無性釋》原無。
[53]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複如是。
《攝論?無性釋》卷一下文又雲︰
非如最勝即顯了性。
藏譯作:
最勝既是顯了,又是自性,則成相違。
[54]「彼」,仍指《攝論?無性釋》。
[55]《攝論?無性釋》原文爲:
「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爲自我」者,是執取義。
《攝論?世親釋》卷一同。
[56]「隸」字,餘本有作「疑」。
[57]「僧吉隸爍」,梵文爲「sajklewa」。
[58]「阿賴耶義」四字,《疏翼》無,依《大正藏》增。
[59]「阿賴耶」,梵文爲「alaya」。
[60]「愛」字,金陵本、《續藏》誤作「受」。
[61]見本論卷叁。
[62]「言」字,《金藏》作「亦」。
[63]「之」字,《金藏》、金陵本無。
[64]「之」字,《金藏》無。
[65]「之爲」二字,《金藏》、金陵本無。
[66]猶如自體分上見、相二分。
[67]如本論《述記》前雲︰
雖異熟果通七識有,今初能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