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是假非實。
【疏翼】
第叁假實分別中,第二安慧等難。
【述記?卷十叁】
此、安慧難[22]。
問︰生等與法非因果,不可例同于種子者,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有因果故,應如瓶等是假非實!瓶爲假果體,色等爲因故。
【論文】
二?一九六 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谛。
【疏翼】
第叁假實分別中,第叁護法反質。
【述記?卷十叁】
此、論主質。
如與諸法既非一異,應是假有,如種子故。
真如是法性,與法不一異,如前已解[23],故得爲喻。
此難清辨、安慧等。
設彼救言︰真如亦假。
不起故。
如空華。
許,則無真勝義谛;真勝義谛若許無者,約誰說有世俗谛耶?何有涅槃,而有[24]造修求成佛等?蘊、處、界等通真俗谛。
真如唯真,名真勝義。
【疏翼】
以上第叁假實分別訖。
【論文】
二?一九七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爲實有,不同真如。
【疏翼】
第二廣釋中,第四二谛分別。
【述記?卷十叁】
自下第四、二谛分別。
問︰真如非假,是勝義有,種亦應然,實有體故。
謂此種子,唯世俗谛說爲實有[25],不同真如。
真如,唯是勝義勝義[26];種子不然,非唯勝義,亦通世俗,道理世俗故[27]。
今顯異于勝義,故說唯依世俗,非不通勝義也[28]。
又依《瑜伽》等[29],勝義唯一非安立谛[30]。
故種言唯俗[31],真唯勝義。
據實,種子亦通勝義[32]。
又于俗谛中,可名實有。
推入勝義,虛妄假法[33]。
真如隨在二谛,皆實,依诠勝義,亦是實故。
若非安立,唯有一種,此即谛唯,不通真故。
若立四勝義,此即實唯,勝義谛中假故。
此助《瑜伽》會于此等,《瑜伽》並有誠[34]文同此[35]。
此則通說一切有漏、無漏種子,義皆同故。
【論文】
二?一九八 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餘。
【疏翼】
第叁廣釋中,第五四分分別。
文分爲二︰一、定唯相分,二、護法釋理。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叁】
第五、有漏種子依本識何分?即是四分分別門也。
此種雖依實[36]異熟識體,即是依于自體分也。
亦非見分──見分一向緣前境故;是自體分,義用別故;非受熏故。
此言種子依識自體,自體即是所受熏處[37],不可見分初受餘熏種,後便依自體分住[38]。
此論依附,即依自體,若據別攝,即相分攝,非見等攝。
即是見分緣自證分差別功能以爲相分,非是緣于自證分體。
若不[39]爾,即無證自證分[40],又說見分但緣外故。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雲︰
是一切種子所依體故,名爲「一切種」。
若離轉識外,別有阿賴耶識者,爲了知故,亦須說彼所緣及行相。
以識無有所緣及無行相,不應道理故。
雖不許彼無有所緣及無行相,然彼所緣及以行相,不可了知。
何以故?謂阿賴耶識生起內執受、了別,及行相。
不可知外器、了別二種。
此中內執受者,謂遍計所執自性執著習氣﹝《瑜伽》卷五十二雲「謂于阿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