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二?四一九 「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
【疏翼】
第二別解行相所緣中,第二解「不可知」。
于中有二︰初、解「不可知」,次、問答辨論。
初中又二︰一、解見分不可知,二、解相分不可知。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六】
自下第二、解不可知。
有二︰初、解不可知,後、問答辨論。
謂前頌說「不可知」言,第一、見分行相難可了知。
【論文】
二?四二○ 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界,量難測故,名不可知。
【疏翼】
第一初解「不可知」中,第二解相分不可知。
【述記?卷十六】
此中第二、相分難知。
「內執受境」,即有漏種及有根身,細微[1]難知。
非執受境「外器世間」,量大難知。
總第二段,如《瑜伽論》五十一說︰于欲界中,緣狹小境。
此中謂約身器爲小。
色界「廣大」[2],亦約身器。
初禅器,等小千界故[3],身大可知。
空、識無邊處,「緣無量執受境」,即約種子生現行識時,作此行解故,緣此無量行解之種,名緣無量所執受境。
無所有處等,準此應知[4]。
既緣種上差別功能,故知亦緣二無心定!
此理不然。
所言「緣」者,從果爲名,非緣此種子無量行解。
故不緣無心定等,如前已說。
【論文】
二?四二一 雲何是識取所緣境,行相難知?
【疏翼】
第二解不可知中,第二問答辨論。
于中分四︰一、問何以難知,二、舉滅定爲喻答經部,叁、立量答薩婆多,四、更舉無想等爲喻。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六】
謂外問言,即經部等、薩婆多等:既行難知,應非是識!
此「行相」言,但言見分。
【論文】
二?四二二 如滅定中,不離身識,應信爲有。
【疏翼】
第二問答辨論中,第二舉滅定爲喻答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