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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解頌文「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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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二?四一九 「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

     【疏翼】 第二別解行相所緣中,第二解「不可知」。

    于中有二︰初、解「不可知」,次、問答辨論。

    初中又二︰一、解見分不可知,二、解相分不可知。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六】 自下第二、解不可知。

    有二︰初、解不可知,後、問答辨論。

     謂前頌說「不可知」言,第一、見分行相難可了知。

     【論文】 二?四二○ 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界,量難測故,名不可知。

     【疏翼】 第一初解「不可知」中,第二解相分不可知。

     【述記?卷十六】 此中第二、相分難知。

     「內執受境」,即有漏種及有根身,細微[1]難知。

    非執受境「外器世間」,量大難知。

    總第二段,如《瑜伽論》五十一說︰于欲界中,緣狹小境。

    此中謂約身器爲小。

    色界「廣大」[2],亦約身器。

    初禅器,等小千界故[3],身大可知。

    空、識無邊處,「緣無量執受境」,即約種子生現行識時,作此行解故,緣此無量行解之種,名緣無量所執受境。

    無所有處等,準此應知[4]。

     既緣種上差別功能,故知亦緣二無心定! 此理不然。

    所言「緣」者,從果爲名,非緣此種子無量行解。

    故不緣無心定等,如前已說。

     【論文】 二?四二一 雲何是識取所緣境,行相難知? 【疏翼】 第二解不可知中,第二問答辨論。

    于中分四︰一、問何以難知,二、舉滅定爲喻答經部,叁、立量答薩婆多,四、更舉無想等爲喻。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六】 謂外問言,即經部等、薩婆多等:既行難知,應非是識! 此「行相」言,但言見分。

     【論文】 二?四二二 如滅定中,不離身識,應信爲有。

     【疏翼】 第二問答辨論中,第二舉滅定爲喻答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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