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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八心所相應門──別解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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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擇[7]。

     【疏翼】 以上第二解作意心所中,第二廣解訖。

     【論文】 叁?二叁 有說:令心回趣異境。

     【疏翼】 第二解作意心所中,第叁破斥。

    于中分叁︰一、敘《順正理》計,二、敘《集論》計,叁、正破。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七】 然《順正理》第十一卷解作意雲︰謂能令心回趣異境。

    但住此境,行相微隱[8],故今敘雲[9]──此敘彼計。

     下破之雲︰此應非遍行。

    住此境,無故。

    彼名大地法,亦遍行義故。

    若相微隱,由何知有?《瑜伽》第叁「謂心回轉」[10],然約顯相處說,非爲盡理,不同彼執將爲盡理。

     【論文】 叁?二四 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

     【疏翼】 第叁破斥中,第二敘《集論》計。

     【述記?卷十七】 《集論》[11]初說︰于所緣境,持心令住,故論敘言[12]。

     此敘彼計。

    《集論》文意,亦非盡理。

     下破之雲︰「不異定故」,定行相亦能持心住境故。

    此師亦可「應非遍行」,若散亂心,行相無故。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作意者,謂發動心。

    能令發動,故名發動。

    謂于所緣境中,由此能令心起趣向,此以于所緣境,持心爲業。

    持心者,謂即于此所緣境中數數引心,此業唯約心相續于所緣境界決定作意,具有殊勝力故說,而非依一剎那心。

    以唯于一一剎那心,起其業用,而非于餘剎那故。

     安慧《大乘五蘊論廣釋》卷一續雲︰ 此中說喻︰謂得作意者,即心得定。

    此亦即說由得具有殊勝作意者,名爲得作意。

    若不爾者,由一切心,一一剎那得作意故,一切有情,即應皆得作意! 【論文】 叁?二五 彼俱非理。

    應非遍行,不異定故。

     【疏翼】 第叁破斥中,第叁正破。

     【述記?卷十七】 「應非遍行故」──破正理師;「應不異定故」──破雜集論師[13];已如前說[14]。

    由雜集師不解《集論》,約[15]此行相以爲真理,故令破之。

     然救初雲︰且約新起異緣勝說,非非遍行。

     救第二雲︰據修定中[16]勝作意說,故與定別。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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