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失、俱非。
餘文可解。
此之別簡[1],行相周遍[2],于佛起別境,于理亦無失。
【論文】
叁?六○ 故此不與別境相應。
【疏翼】
第二別答中,第六總結。
【述記?卷十七】
此、總結也。
已說別境非此識俱。
【疏翼】
以上第二解外妨難中,第六別答簡別境心所訖。
【論文】
叁?六一 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汙等亦不相應。
【疏翼】
第二解外妨難中,第七簡善染心所。
【述記?卷十七】
異熟,必非通善、染,故十一[3]、六[4]、二十[5]亦定不相應。
「等」者,等取餘善等[6]法,即不定四,既通叁性,亦在其中。
【論文】
叁?六二 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疏翼】
第二解外妨難中,第八簡餘無記心所。
【述記?卷十七】
然有難曰︰善、染非異熟,可說不相應;不定中無記,何非此識並?
爲答此問,故次說雲[7]。
「非異熟」者,非真異熟,不遮異熟生亦有惡作等,下不定中,自當分別[8]。
非一切時常相續故,非此相應。
上來[9]第七、唯舍門訖。
【疏翼】
亦即第四段文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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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別境簡擇。
[2]「遍」字,金陵本作「通」。
[3]「十一」,謂十一善心所。
[4]「六」,謂六根本煩惱心所。
[5]「二十」,謂二十隨煩惱心所。
[6]「等」,取染法。
[7]即「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
[8]見本論卷七,如雲:
四無記中悔唯中二。
﹝威儀、工巧﹞行相粗猛,非定果故。
眠除第四﹝變化﹞,非定引生。
異熟生心,亦得眠故。
尋伺除初﹝異熟生﹞。
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9]即初能變十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