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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謂《集論》卷二。
[2]「釋」,見《對法》卷叁末卷四。
[3]智周《演秘》雲︰
《對法論》中,無著本論、師子覺釋,皆具明之,下當具引。
[4]「勝義」,即「第一義」。
[5]《對法》卷叁末雲︰
第一義善者,謂真如。
[6]《對法》卷四雲︰
第一義不善者,謂一切流轉。
[7]《對法》卷四雲︰
第一義無記者,謂虛空、非擇滅。
[8]靈泰《抄》雲︰
若薩婆多宗說,虛空、非擇滅,唯是無記性;不通善性。
若大乘中說,虛空、非擇滅,唯是善性。
何以故?無色之處,﹝「離諸障礙」﹞顯于虛空。
本性清淨,﹝「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缺緣所顯」﹞名非擇滅,此二皆是真如上假立。
真如既是善法,故知虛空無爲、非擇滅無爲,是善性。
若《對法論》或餘大乘論中,說虛空、非擇滅是無記性者,當知皆是隨轉理門,隨小乘說也。
若隨大乘說,此二無爲,是善性。
或約假故,名之爲無記。
若攝假以實,此二無爲,還是善性。
此二無爲,不能招愛非愛果也,後準此釋,可知也。
[9]靈泰《抄》雲︰
謂有爲無漏善:無漏之法,性巧便故也。
[10]靈泰《抄》雲︰
謂十一惡道﹝連同心王﹞,又是瞋、忿、恨等法也。
[11]靈泰《抄》謂唯取有覆無記。
[12]靈泰《抄》謂取無覆無記,或以有漏善對無漏而言。
[13]靈泰《抄》雲︰
若第八識心、心所,即六法是無記性。
若第七識相應心、心所,總十八法是無記性。
若第六識中,即有根本九法,除瞋;二十隨惑中除小七惑,即遍行、別境、不定四,都有叁十六法。
若前五識中,有義:取遍行五並心王,即除別境五法──不與五識住故,故五識中一一法,皆有六法是無記性。
有義:五識中有別境五者,其五識俱有十一法是無記性。
[14]靈泰《抄》雲︰
即對有爲虛幻法故,其虛空非擇滅既是無爲,故名「真實」。
[15]《對法》同。
[16]《對法》卷叁雲︰
相屬善者,謂彼相應法。
[17]智周《演秘》雲︰
問︰準《對法》雲︰隨逐善者,謂即彼諸法習氣。
發起善者,謂彼所發身業、語業。
準彼種子,隨逐善收,雲何即判屬等起善?答︰論開、疏合,望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