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譯略「此」字﹞者,即正指阿賴耶識。
此中「恒轉」者,謂因果相續不斷生起。
于水聚中,前水後水相續不斷流轉,名爲「暴流」,猶如暴流中漂流草、木、牛糞等,如是阿賴耶識具有福、非福,及不動業習氣,複挾同觸、作意等,盡生死際,相續不斷生起。
【論文】
叁?一一叁 如是法喻,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
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轉如流。
【疏翼】
第一解本頌中,第叁總結,即合法喻。
【述記?卷十八】
此、合法喻,釋其大意。
「果生故,非斷」者,後法續故;「因滅故,非常」者,不恒住故。
此解法義令同于喻,餘文可解。
上來大乘自述己義,成立因果。
【疏翼】
以上第二正答所問中,第一解本頌「恒轉如暴流」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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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謂初能變識。
[2]即初舉所明因果之法。
[3]謂「恒轉」二字。
[4]《俱舍論》卷四雲︰
此中何法名爲種子?謂名與色于生自果所有展轉鄰近功能。
此由相續轉變差別,何名轉變?謂相續中,前後異性。
何名相續?謂因果性叁世諸行,何名差別?謂有無間生果功能。
《俱舍光記》卷十七雲︰
彼宗種子熏名及色。
謂名色中于生自果所有種子,相續不斷,名「展轉」;將生自果名「鄰近」,鄰近果也;無間生果名「功能」,正起功能也;此叁皆是種子異名。
此展轉,由種子相續故展轉不斷;此鄰近,由種子轉變故鄰近于果;此功能,由種子差別故正起功能。
此叁,亦是種子異名,如其次第釋上叁種。
[5]謂彼二宗:經部師與數論師僧佉。
[6]即「與能熏共和合性」。
[7]第四頌第叁句後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