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識,甯不與彼預流等同?
【疏翼】
第叁第叁師解中,第六第二師難申正義。
于中分叁︰一、論主難,二、結非,叁、結正義。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下第六段、論主難雲︰
彼入地菩薩前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爲過失,間斷起故,相藐粗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
其第七識一類無斷,任運現行,非相粗顯,于有學位,除無漏心滅盡定外,有漏心時執藏此識,甯不與彼預流等同?有時執故。
預流等唯入人空觀無漏心時,此識不行。
有漏心時,即便現起。
與此菩薩,同不名「舍」,何故菩薩即名爲「舍」?
【論文】
叁?一七四 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疏翼】
第六第二師難申正義中,第二結非。
【述記?卷十九】
此、結非也。
第八地去,諸菩薩等無漏相續,一切煩惱皆不現行,雖有種子,現行皆盡,可得名「舍」;非七地前,煩惱不起,如何說「舍」?彼〈決擇分〉七十[56]八[57],及〈菩薩地〉四十八[58]說:八地以去,一切菩薩一切煩惱不現行故。
故此釋非,前二師是也。
【論文】
叁?一七五 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粗重究竟盡故,不複執藏阿賴耶識爲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爲舍;非舍一切第八識體。
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疏翼】
第六第二師難申正義中,第叁結正義。
【述記?卷十九】
下、結正義。
且如初釋直往菩薩八地以去,非是此中阿羅漢攝,有種染故。
叁乘無學,方名爲「舍」。
第二師釋直往菩薩八地以去,是此中攝,故總說言:阿羅漢舍斷種、永伏,現行煩惱皆已盡故,並名爲「舍」,不複執藏說名爲「舍」;非是第八識體全無,名舍識也。
全無第八,于理何違?
無第八體,即阿羅漢無識持種,于金剛心正斷此時,即便應入無餘涅槃。
以有漏果盡,無識持種故。
勿阿羅漢得有此事,故不得舍第八識體。
此中說「舍」,唯約執藏,以過重故;不約能所藏,以爲舍也。
上來已廣阿羅漢訖。
【疏翼】
以上第二正廣解中,第一廣阿羅漢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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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瑜伽》卷五十一〈決擇分〉中四句分別之第二句。
原作:
謂阿羅漢,若諸獨覺……,及諸如來。
[2]原作「住有心位」。
[3]此爲〈決擇分〉四句分別之第一句。
原爲:
謂無心睡眠、無心悶絕、入無想定、入滅盡定、生無想天。
[4]〈決擇分〉原文爲第叁句。
[5]〈決擇分〉原文作「謂餘有情住有心位」。
[6]〈決擇分〉原第二句,今引文爲第一句。
[7]《對法》、《集論》原文無「諸菩薩」叁字。
[8]《對法》卷七:
若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
[9]即〈決擇分〉原第二句,今引文爲第一句。
[10]如理《義演》雲︰
前但取叁乘無學,未論不退。
[11]如理《義演》雲︰
意說初地以去于已得法,畢竟不退。
八地以去于未得法,念念得故,言未得不退。
[12]如理《義演》雲︰
如前〈決擇分〉說不退者,但約無學回心名爲不退,不約直往不退等說,「而義有別,亦不相違」。
[13]十信爲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護法心、回向
心、戒心、願心。
即第六適爲不退心。
[14]「往」字,《續藏》、金陵本作「住」。
[15]道邑《義蘊》雲︰
謂此回心菩薩先于二乘見谛道中,以證四種不壞淨信﹝信叁寶及淨戒﹞,今說此爲不退菩薩,亦是信不退也。
然未至彼大乘十信第六心也。
[16]十住爲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
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
即第七住爲不退住。
[17]謂第叁人。
[18]道邑《義蘊》雲︰
此初師難第二師也。
智周《演秘》雲︰
有牒、有征,思之可悉。
[19]智周《演秘》雲︰
第二師答。
以下合有第一師難,難雲︰前七未全舍,不名舍賴耶;八地種未除,是以賴耶在!
[20]道邑《義蘊》雲︰
此第二師難初師。
若要無學方舍賴耶,回心菩薩名不退者,八地直往既未舍賴耶,應非不退!
[21]智周《演秘》雲︰
即第一師舉例質也。
初地,聖教名不退故,故知不退不約賴耶舍不舍說。
[22]道邑《義蘊》雲︰
問︰何故前唯會二乘金剛心,此中通會叁乘?答︰前是通文。
其第二師不約斷種名舍賴耶,即八地已舍,故不說大乘金剛心。
今此唯是第一師義,要斷煩惱種盡,方舍賴耶,故通會叁乘金剛心位也。
[23]謂假爲第二義。
[24]如理《義演》雲︰
問︰前師說漸悟,此說頓悟,何得同耶?答︰雖漸頓不同,一種皆說四人名阿羅漢,故雲「同前師也」。
[25]《十地經論》卷十雲︰
若諸佛不與此菩薩起智門者,是菩薩爾時即入涅槃,棄舍利益一切衆生。
……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