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之學徒,叁代帝王師,造七百頌,誹謗大乘,論[119]中作如此說──是佛說者,何故相違?
此不達義,謂不爲說[120]。
其第七識但生俱生我見,不生惡趣,未障聖道。
若爲說時,便增煩惱、所知──分別我、法二見第六者起──障生聖道,便生惡趣,故不爲說,何關第七俱生[121]我見也。
此唯有覆,彼不善故,前爲說別。
而汝不知俱生、分別二惑過失,妄爲此難。
此即大師于《製惡見》中有此分別,西方師等鹹共宗仰。
後戒日王叁度往喚般若毱多,欲令共我大師論議,辭[122]不肯來。
一度辭不能乘馬;一度辭舉熱;複將母象往迎,即辭年老。
遙歎大師,深生敬伏。
但以智窮性海,學盡玄源,故所出言千古模範[123]。
然觀凡愚俱愚法故,故不爲說。
若不愚法,雖決定性,亦爲說之。
然複有難:如外道等雖不爲說有阿陀那,亦有分別我、法障生,此何不爲說者,不然。
彼妄計我,沈淪惡趣,冀其修無我而得斷除;今更爲說,及增重病,彼便執爲實體[124]別有,分別我法,深增惡趣,故不爲說。
雖有種姓可聞信解,根未熟故,亦不爲說。
如一乘法,信根若熟,即便爲說。
此中約全五姓作論,非約少分,故不說言。
雖有種姓,根未熟者,生誹謗故,不爲他說深細等義[125]。
【疏翼】
以上第叁解所引第二經第叁頌中,第二長行解釋訖。
【論文】
叁?二五七 唯第八識,有如是相。
【疏翼】
第叁解所引,第二經第叁頌中,第叁總結。
【述記?卷二十】
第叁、總結。
【疏翼】
以上第一以四頌叁經證此識有中,第叁解所引第二經第叁頌訖。
【論文】
叁?二五八 《入楞伽經》亦作是說: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擊;恒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
【疏翼】
第一以四頌叁經證此識有中,第四解所引第叁經第四頌。
于中分二︰一、指例,二、結成識用。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
次下[126]、第四頌,即第叁經。
「楞伽」[127]是師子國山名也。
言「入」者,謂佛入于彼爲彼王神[128]說法,故複言「入」。
即十卷《楞伽》第二卷中佛答頌、四卷《楞伽》第一卷中頌[129]︰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130]壑[131],無有斷絕時。
藏識[132]海亦爾[133],境界風所動[134];種種諸識浪,騰踴而轉生。
[135]
然彼[136]經頌與此稍別,彼言「楞迦」,言不正也[137]。
頌言別者,理準可知,無勞別解。
但此頌中法、喻相屬,隨文可悉。
然「境等風所擊」之中,此第八識自境不熏成種,不能擊發藏識,是七識境相分熏種也。
複言「等」者,謂非所緣緣擊發,亦爲增上七識見分,種子因緣,前等無間等之所擊故。
或自境界[138]雖非能熏,爲須受用故,亦說[139]本識生,故言「境等」,此是親所擊發。
如自等無間,雖不熏種,亦擊生故。
故法中言「恒起諸識浪」,即喻中言「無有間斷時」,亦是恒義。
「現前作用轉」者,謂生七識功能是「現前作用」。
【論文】
叁?二五九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別有第八識性。
【疏翼】
第四解所引第四頌中,第二結成識用。
【述記?卷二十】
此、總結成識有用也。
眼等轉識無如海等,文易可知。
【疏翼】
以上第一以四頌叁經證此識有中,第一別引經訖。
【論文】
叁?二六○ 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說有此第八識。
【疏翼】
第一以四頌叁經證此識有中,第二總指例。
【述記?卷二十】
「大乘經」者,如《顯揚》第一所引經雲:無明所[140]覆,愛結所系,愚夫感得有識之身等。
又「如五種子」乃至名有取識等[141]。
上來總引大乘經爲證訖。
【疏翼】
以上第一引不共大乘教中,第一以四頌叁經證此識有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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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理《義演》雲︰
哲雲︰大乘教合爲一,小乘開爲四。
又周雲︰叁經四頌爲四,下不共許教二合爲一,總成五。
[2]如雲︰
阿賴耶識爲斷?爲常?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3]「複言至轉位」五字,《義演》作「彼所俱言至未轉位」八字。
如本卷又說: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舍?
[4]即二乘有學。
[5]謂十地菩薩。
[6]道邑《義蘊》雲︰
問︰何以得知兼問異熟?答︰前解舍雲︰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舍,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舍。
由此,《疏》雲「通二乘」等。
今此問「第八識」,乃說通名。
故知
上下非一向依此體例。
[7]「此」,指斷、常位。
[8]「彼」,謂至轉依位。
[9]即本卷中。
[10]如本論《述記》卷四雲︰
故阿賴耶識是真愛著處,不應執餘五取蘊等。
[11]「此第二解」。
[12]金陵本作「識離」,餘作「離識」。
[13]智周《演秘》雲︰
「此」者,即此第八識也。
應作「此識」者,即第八識。
[14]「楷」字,《唯識二十述記》卷叁作「楷」,餘多作「揩」。
[15]謂《阿毗達磨經》、《解深密經》叁頌。
[16]另有:大乘《寶性論》,亦引初頌,但以「如來藏」爲「界」。
[17]《入楞伽經》二頌。
[18]謂隻此論中引。
[19]「阿毗達磨」,對法藏。
《攝論?世親釋》卷一雲︰
爲對治自見取執,立阿毗達磨藏。
顯照諸法無倒相故。
[20]「契經」,梵文「sutra」,即「貫穿縫綴」。
[21]道邑《義蘊》雲︰
前陳名自性,唯有持義;後陳明差別,兼有軌義。
[22]即大文分叁。
[23]即解大文第一。
[24]謂上半頌解因緣。
[25]謂後半頌解流轉、還滅。
[26]即「無始時來」,或「一切法」。
[27]《攝論?世親釋》卷一雲︰
「界」者,謂因。
是一切法等所依止。
現見世間于金礦等說「界」名故﹝藏文無「于金礦等」八字﹞。
由此是因,一切法等所依止。
因體,即是所依止義。
《攝論?無性釋》卷一雲︰
「界」者,因也,即種子也。
是誰因種?謂一切法。
此唯雜染,非是清淨,故後當言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所起等。
《瑜伽》卷五十一雲︰
爲種子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用阿賴耶識爲種子故。
《顯揚》卷一引教證雲︰
又說「如五種子」,此則名爲有取之識,此言顯有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28]《攝論?無性釋》卷一別解「依」雲︰
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藏文作「rten」﹞故。
非因性故。
能任持義,是所依﹝藏文作「gnas」﹞義。
非因性義。
所依、能依,性各異故。
若不爾者,「界」聲已了,無假「依」言。
《樞要》卷中雲︰
一切法之界,謂與有漏法爲因緣用,與無漏法等爲所依,故有涅槃證得。
與《唯識》﹝卷叁﹞第二複次,少分相似,然稍差別。
如文可知﹝如雲「或此雙說涅槃與道。
俱是還滅品類攝故。
謂「涅槃」言,顯所證滅。
後「證得」言,顯能得道」﹞。
[29]「此爲略解,下廣緣義」,《疏翼》無,依《大正藏》增。
[30]「現所執持」者,謂種子。
[31]靈泰《抄》雲︰
第八識不變現行七識果,本識唯緣所變五色根之果法也,即五根、世間等是。
[32]《瑜伽》卷五十一雲︰
爲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
[33]「犯」字,《金藏》、《義演》作「犯」,餘作「所」。
[34]道邑《義蘊》雲︰
今成末那以「轉識攝」,因有二過︰一者、所依不成:有法末那他宗不許,是故此因,無所依也。
二者、隨一不成:不許末那是轉識攝,他隨一也。
今合爲文言「所隨一」。
有本雲「此犯隨一」者,雖顯過不盡,其文易解,將爲正也。
[35]靈泰《抄》雲︰
量雲︰第六識定有俱生不共根。
轉識攝故。
如五識。
其第六識俱有不共根,即是末那也。
《瑜伽》卷五十一雲︰
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爲依止故,意識得轉。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36]靈泰《抄》雲︰
爲如五識是識性,不依第七識爲俱有依耶?爲如第六識是識性,即用第七識爲俱有依耶?
[37]靈泰《抄》雲︰
爲如第六是識性,非五識故,則用第七爲俱有依?爲如第七是識性,非五識故,不用第七爲俱有依?《疏》︰此亦不爾,其第七識,許非有依也。
[38]靈泰《抄》雲︰
量雲︰第七以第八爲俱有依。
是識性故。
如前六識。
他作不定雲︰爲如第八識是識性故,無俱有依,第七識無俱有依耶?爲如前六識是識性,有俱有依,第七有俱有依?
今論爲防此不定過故,所以成立第八識依第七爲俱有依──第七是識性,則用第八爲俱有依;第八是識性,亦用第七爲俱有依也。
[39]「二」字,《金藏》作「第叁四」叁字。
[40]「等」字,《金藏》無。
[41]「現」字,應作「等」。
《金藏》作「眼等」二字。
[42]「義」字,《金藏》有,餘無。
[43]「則」字,疑爲「即」。
[44]「或」字,《金藏》同作「或」,餘多作「成」。
[45]《對法》卷四雲︰
雜染順逆者,或依流轉次第說︰謂無明緣行,如是等順次第說。
或依安立谛說,謂:老死苦、老死集、老死滅、老死趣滅行,如是等逆次第說。
道邑《義蘊》雲︰
親生現行,名體順用。
[46]即若有漏法皆名流轉爾。
[47]「義」字,《金藏》無。
[48]「依執」,金陵本作「執持」。
[49]道邑《義蘊》雲︰
有根身等令不壞,生覺受故。
外器色等執爲境故。
[50]智周《演秘》雲︰
此解唯以五趣之報名之爲趣,前後俱通惑、業、苦等,並名爲趣。
[51]「或」字,《金藏》、明曆本作「惑」。
[52]道邑《義蘊》雲︰
謂喜受同時心、心所,及根等,名「順喜法」。
[53]「染」字,金陵本作「染」,餘作「淨」。
[54]「下句頌」叁字,《金藏》作「下第四句」。
[55]《金藏》作「前說,且總言也」等六字,餘作「別解」二字。
[56]對治現行順種。
[57]「或」字,《金藏》誤作「惑」。
[58]《對法》卷四雲︰
何者是流轉?謂一切生死。
即前順後,其體順用。
[59]靈泰《抄》雲︰
然此中有兩種順︰無漏種子順無漏現行,無漏現行即順所證涅槃也,即第八現行識與現行道爲依持也。
此解順下第一師說能證道之義,是彼品類,非是彼體者。
道,是滅家品類,其道,實不是彼滅體;滅,即道家品類,其滅,實不是彼道也。
問︰雲何名滅淨?若言滅煩惱故,即名滅淨者,其無爲亦能生聖道,應名生淨雲雲。
《疏》令證得涅槃前順于後者,見道順修道,修道順無學道也。
道邑《義蘊》雲︰
如資糧、加行有漏善法,遠證佛果涅槃,亦名爲「順」。
[60]見《攝論》卷二、兩《釋》卷四雲:
複次,此叁自性爲異?爲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
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
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
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
由何異門,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