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四?叁五二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
【疏翼】
第一解因相應中,第二釋餘俱。
【述記?卷二十八】
根本既訖,更問所餘。
自下第二段、第七餘所相應門。
于中有二︰初、問,後、答。
此即外人乘前起問。
所以者何?
此意,因中恒時染汙,欲明惑本,先明前四。
遍行五數諸識定有,別境等法,或隨有無,故在後問。
【論文】
四?叁五叁 不爾,及「餘觸等俱」故。
【疏翼】
第二第七餘所相應門中,第二答。
【述記?卷二十八】
答中有二︰初、舉頌答,後、廣分別。
此即初也。
「不爾」、「故」,叁字釋者加也。
非唯有四,故言「不爾」,頌言[1]「餘」字,遂有诤生。
【論文】
四?叁五四 有義: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餘觸等五法。
即觸、作意、受、想,與思,意與遍行定相應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廣分別。
【述記?卷二十八】
下、有二解「餘」字,即爲二文︰一、謂四惑之餘,即次第一解是。
二、謂「觸等」之餘,即下四師解是。
第一師中,文勢有二︰初、釋本頌,後、釋無餘心所所以。
釋本頌中,初、以二義解「餘」,後、釋「及」字[2]。
此識總與九心所俱──前四及四之餘觸等五法──意與遍行定相應故。
五十五說︰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所俱起?答︰五,即「作意」等。
《瑜伽》第叁雲:通一切性、處、時、一切俱等[3],故證此文言遍諸識。
此則一解「餘」字,四惑之餘也。
【疏翼】
此第一以二義解中,第一解。
【論文】
四?叁五五 前說觸等異熟識俱,恐謂同前亦是無覆,顯此異彼,故置「餘」言。
【疏翼】
第一以二義解「餘」中,第二解。
【述記?卷二十八】
次、第二解。
此、第二解「餘」。
恐謂此中觸等五法,亦通于前異熟識俱者──「亦是無覆無記」性攝──顯此俱五性,異于彼相應五性,故置「餘」言。
問︰若爾,何故次後[4]複說是「有覆」性?
答︰言「餘」者,爲異前性,不知何性,複言「有覆」分別自體,爲簡彼前性,故置「餘」言。
【疏翼】
以上第一釋本頌中,第一以二義解「餘」訖。
【論文】
四?叁五六 「及」,是集義,前四後五,合與末那恒相應故。
【疏翼】
第一釋本頌中,第二釋「及」字。
【述記?卷二十八】
問︰「餘」字既然,「及」字何用?
「及」是相違義,顯諸心所體各不同。
又「及」者,等義,舉四煩惱,等餘觸等。
然今此師,但以合集而釋「及」言。
前四煩惱、後五遍行,合此九法,此識相應,顯非唯一法與此相應故,合集九法與此俱也。
故前置「及」言,令知有九。
上來第一釋本頌訖。
【疏翼】
以上第一師解「餘」字中,第一釋本頌訖。
【論文】
四?叁五七 此意何故無餘心所?
【疏翼】
第一師解「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