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五?一九二 有義:六識叁性不俱,同外門轉,互相違故。
【疏翼】
第二別釋中,第二诤申同異。
于中有二︰一、叁性不俱師義,二、叁性容俱師義。
此即初師義。
【述記?卷叁十一】
問︰諸識性總同時者,唯是一性,爲許同時各別性攝?
自下第二、诤申同異。
初文有叁︰一、標宗,二、立理,叁、釋難[1]。
此即初二也[2]。
所以者何?
此六轉識同緣外境,諸叁性等「互相違故」。
《瑜伽》第叁說︰又非五識有二剎那相隨俱生,亦無展轉無間更互而生。
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等[3]。
五識既無俱生之義,是故五識叁性不俱。
此、立宗義。
「同外門轉」,第一因也。
定中聞聲,非我所許。
叁性俱起,設縱許者,定心可然,散位無故,非五識中,叁性俱轉。
【論文】
五?一九叁 五識必由意識導引、俱生、同境,成善染故。
【疏翼】
第二立理中,第二顯五識叁性所由。
【述記?卷叁十一】
第二因雲︰五識生時「必由意識導引」,五識方五俱生;亦複同境,方成善染。
先顯五識叁性所由。
【論文】
五?一九四 若許五識叁性俱行,意識爾時應通叁性,便違正理,故定不俱。
【疏翼】
第二立理中,第叁申俱行難。
【述記?卷叁十一】
後、申俱難。
即彼《大論》第叁卷說︰五識善染,必意導生[4]。
若雖導生,五叁性並,即許意識一念之中「通叁性」義;所引五識,既一念之中許通叁性,能引之意性必須同,如次所引。
如《顯揚》第十九說︰設定中聞聲,由二因取,謂:由了別定所緣境,及種種所緣境意識故,二、由此俱生耳識故。
故雖在定,亦是同緣,故定不俱。
如不善眼識與意俱行,設聲緣至,亦不能了。
要眼識滅,耳識乃生,故定不俱,無意引故。
此師意說︰五識不相續,故五識不並生,亦非五識次第生,故叁性不並。
上說五識唯一念解。
又解︰設率爾唯一念,等流通多念,亦不許叁性並生,能引之識,非叁性故。
此同性、同緣之理,如下當解。
【疏翼】
以上第一叁性不俱師義中,第二立理訖。
【論文】
五?一九五 《瑜伽》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叁性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說一心非一生滅,無相違過。
【疏翼】
第一叁性不俱師義中,第叁釋難。
【述記?卷叁十一】
若叁性不俱,何故《瑜伽》第五十一、《顯揚》第一及第十七皆雲:本識一時叁性俱轉[5]?
會此文雲[6]。
下、釋難也。
「等」,取《顯揚》等。
「依多念」說,名「俱」。
喻雲︰如《瑜伽》第叁及五十五[7]說有一心,非是一生滅剎那,故言「俱」也。
彼第叁雲︰如經言︰起一心、多心。
雲何一心?
謂世俗言說一心剎那,非生起剎那。
謂一處爲依止,于一境界事有爾所了別生,總爾所時,名一心剎那。
又相似相續,亦說爲一,與第二念極相似故[8]等。
明第八識與五識等叁性不俱。
善眼、染七自無記故,雖有叁性俱,遮餘轉識叁俱生故。
【疏翼】
以上第二诤申同異中,第一六識叁性不俱師義訖。
【論文】
五?一九六 有義:六識叁性容俱,率爾、等流,眼等五識,或多、或少,容俱起故。
【疏翼】
第二诤申同異中,第二六識叁性容俱師義。
【述記?卷叁十一】
此師、正義。
于中有五︰一、標宗,二、立理,叁、釋難,四、引證,五、解違。
此初二[9]也。
「叁性容俱」,非一切時皆必定俱,有俱時故,論言「容」也。
此立義,以下爲[10]理。
言「率爾、等流[11]眼等五識,或多或少容俱起故。
」此引五識相續文[12],如前[13]等無間依[14]中說[15]。
既等流心許多念,故五識容俱,此如何等?
如眼識緣善色,至等流心多念善已,後有不善聲境現前,意與耳同緣,雖亦緣色境,而聲境勝,乃至起不善耳識,令彼不善耳識生。
前眼識善、耳不善未滅,如是等流多念生已,乃至餘無記香等至,乃至意雖同緣,隨境強,引起鼻識生。
即等流多,率爾少[16]。
或前一眼識久已不斷,雖已起尋求,尋求未了,眼更重觀,意複尋求,尋求未亡,不起決定。
如是或多率爾,後時耳等識生一率爾已,乃至即有等流耳識次第而起。
故是率爾多念,等流少也。
容許五識有俱行,故得叁性並。
又解︰「率爾等流」二心之時,「眼等五」中或叁、四等多,一、二等少,容俱起故[17]。
雖五一念叁性得俱,若一向同境時,即不善意隨眼識並行已,設耳識至,亦不緣聲。
不爾,即須眼識斷滅,意方緣聲。
此前師意。
今說一意識與五同緣,而性不定[18]。
【疏翼】
以上第二六識叁性容俱師義中,第一標宗及第二立理並訖。
【論文】
五?一九七 五識與意雖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所設難,于此唐捐。
【疏翼】
第二六識叁性容俱師義中,第叁釋難。
【述記?卷叁十一】
此、釋難也。
雖必俱起,與前師同,與五同性,即不決定。
由此理故,「前所設難」能引意識通叁性者,「于此唐捐」。
【論文】
五?一九八 故《瑜伽》說:若遇聲緣,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俱轉,餘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若不爾者,于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非取聲時,即便出定,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
【疏翼】
第二六識叁性容俱師義中,第四引證。
于中分叁︰一、引教,二、理難,叁、結不定同性。
此即初文。
【述記?卷叁十一】
問︰如《解深密》等[19]說意與五同緣[20],故定同性。
《集量論》說五俱意識必現量故[21],何故得知不同性也?
爲答此問也,下引證也[22]。
明此緣者,大目[23]連[24]猕猴池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