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門,以八、七識與五同故。
此第二師「內外門」,以理亦得爲內,方第六故。
于二解中,第二爲勝。
【疏翼】
以上第叁解起滅分位﹝即第十六頌,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中,第一解﹝第一句﹞「意識常現起」訖。
【論文】
七?一一八 五位者何?
【疏翼】
第叁解起滅分位﹝即第十六頌,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中,第二解除第一句餘叁句。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二、解「除生無想天」等下叁句頌。
于中:初、問,次、答,後、總料簡。
問生下也。
【論文】
七?一一九 生無想等。
【疏翼】
第二解﹝第十六頌﹞「除生無想天」等下叁句頌中,第二答。
【述記?卷四十】
答中有叁︰初、舉頌總答,次、別解五位[69],後、總結之。
舉第二頌[70]中下之叁句,以答所問,「等」言攝故。
【論文】
七?一二○ 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粗想力,生彼天中。
違不恒行心及心所,想滅爲首,名無想天。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別解五位。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二、別解五位。
于中有叁︰初、解無想天,次、解二定,後、解睡、悶二[71]位。
于無想天中有五,義即有七[72]:一、顯得名,二、滅識分齊[73],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74]體、辨性,四、顯處所,五、顯彼因。
此即第一解得名也。
「厭粗想力」者,謂諸外道以想爲生死之因,今偏厭之。
唯前六識想,非第七、八[75],故言「粗想」,細想在故。
「生彼天中」者,生第四禅廣果天中,別有高樓受此果故[76]。
前之六識名「不恒行」,數間斷故。
「違不恒行心及心所」者,顯六轉識滅,全不行,非如七、八無不行故。
若六識皆滅,何獨名無想?「想滅爲首」:于加行位唯偏厭之,故言「爲首」。
「首」是頭首,先首義故,「名無想天」。
【論文】
七?一二一 故六轉識,于彼皆斷。
【疏翼】
第一解無想天中,第二滅識分齊。
【述記?卷四十】
此即第二、滅于六識。
七、八微細,彼不能知,故不滅也。
雖總言「六」,遠叁[77]、近一[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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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有二頌」,《金藏》作「有此二偈」。
于中分叁,次第如下。
[2]「此」字,《金藏》無。
[3]此即初文。
[4]「現起」二字,《金藏》有,餘無。
[5]即第十六頌。
[6]即《大乘阿毗達磨經》,如《攝論》卷一所引。
[7]「此」字,《金藏》有,餘無。
[8]《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作:
爲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
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爲依止故,意識得轉。
[9]即第十六頌。
[10]《金藏》作「次」,餘作「行」。
[11]即第七分別六識共依門。
又分有二︰一、解初句下叁字,二、卻解
初句上二字。
此即初文。
[12]即第八分別六識俱轉門。
[13]即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
[14]謂「初、解所依」中初也。
[15]「淨」字,《金藏》無。
[16]「言」字前,《金藏》有「不」字,餘無。
[17]《攝論》卷一雲︰
于大衆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
[18]即本論卷四解第五頌第叁句。
[19]見本論卷十雲︰
餘依他起性,雖亦是依,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說。
又雲︰
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
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爲主故,說轉識得。
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爲勸有情依智舍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20]謂第十五頌「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及第十六頌「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
絕」。
[21]謂第十五頌第二句上二字,即「五識」。
[22]見「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如雲︰
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藉緣,無時不具。
由違緣故,有時不起。
[23]如理《義演》雲︰
一者、眼識爲一類,具五緣生︰謂空、明、根、境、作意。
二者、耳識爲一類,具四緣生︰謂五緣中除明,暗亦聞聲故。
叁、鼻、舌、身叁識爲一類,具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