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七?二一八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
【疏翼】
第二長行釋中,第二問答廣辨。
于中有十︰一、唯識所因難,二、世事乖宗難,叁、聖教相違難,四、唯識成空難,五、色相非心難,六、現量爲宗難,七、夢覺相違難,八、外取他心難,九、異境非唯難,十、總結。
【述記?卷四十二】
自下第二、有九問答,並結有十。
初、唯識所因難。
初問答中有五︰一、問,二、答,叁、征,四、釋,五、結。
初外人問。
【論文】
七?二一九 豈不已說?
【疏翼】
第一唯識所因難中,第二答。
【述記?卷四十二】
此、論主答。
謂第一卷至第二卷初[1],以爲「理」。
及第二卷中已引《厚嚴經》二頌證,故言「已說」[2]。
【論文】
七?二二○ 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
【疏翼】
第一唯識所因難中,第叁征。
【述記?卷四十二】
第叁、外人問曰︰前雖已略說,仍成「未了」。
前雖破我義,然非由「破他」之義故,「己義便成」。
「應更確陳成此」唯識之「教理」。
「確」者,至實也。
【論文】
七?二二一 如契經說:叁界唯心。
【疏翼】
第一唯識所因難中,第四釋。
于中分二︰一、引教成唯識,二、出理成唯識。
初中分二︰一、別引,二、總指。
初別引中,有六︰一、引《十地經》,二、引《深密經?慈氏品》等,叁、引《入楞伽經》,四、引《無垢稱經》,五、引《攝大乘論》﹝即《阿毗達磨經》﹞,六、引《厚嚴經》。
此即別引中初文。
【述記?卷四十二】
四、論主釋。
初、答教,後、顯理。
初、引[3]六經[4],後、方總指。
「叁界唯心」,即《十地經》第八卷第六地文[5]、《華嚴》所說[6]。
世親《攝論》第四無解,無性第四廣解《十地經》名、體[7]。
言「唯」「心」者,心、識是一。
「唯」言,爲遣所取境義;由彼無故,能取亦無。
不遮心所[8],不相離故[9],如說若無心所[10],心未曾轉。
「叁界唯心」之言,即顯「叁界唯識」。
即與欲等愛結相應,墮在「叁界」,即屬叁界貪等結。
「此唯識言」,「無有叁界[11]橫計所緣」。
不遣真如所緣[12]、依他所緣,謂道谛攝根本、後得二智[13]所緣。
由彼不爲愛所執故,非所治故,非迷亂故,非叁界攝,亦不離識,故不待說。
非無無漏及無爲法。
若爾,欲、色二界可說唯心,是則[14]言二界唯心;何故複言無色唯心?以小乘等[15]多計彼唯識故,有立已成過[16]。
此不然也。
非但色無,亦無貪等能取之心,[17]亦無餘虛空等「識所取義[18]」。
又經部執無色心等「是無色[19]、無體、無實所取境義顯現所依,恐彼執爲非心」等,「故說叁界唯心[20]」。
此即「唯心」義,意如是。
又前二師[21]有二番[22]解。
此舉能起執虛妄心故,但言叁界。
不爾,無漏應非唯識[23]。
【論文】
七?二二二 又說:所緣,唯識所現。
【疏翼】
第一別引教中,第二引《解深密經?慈氏品》等。
【述記?卷四十二】
「又說:所緣,唯識所現」者,《解深密經》文。
即七十七[24]說同此意[25]。
汝謂識外所緣,我說即是內識上所現,無實外法。
世親[26]說雲︰謂[27]識所緣,唯識所現,無別境義。
複[28]舉識者,顯我[29]所說[30],定識所行,唯識所現,無別有體。
乃至佛告:慈氏!無有少法能取[31]少法[32]。
無作用故[33]。
但法生時[34],緣起大[35],即一體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離,諸心、心所由緣起力,其性法爾如是而生[36]。
如質爲緣等[37],此中略舉[38]。
【論文】
七?二二叁 又說:諸法皆不離心。
【疏翼】
第一別引教中,第叁引《入楞伽經》。
【述記?卷四十二】
《楞伽經》文。
此文上下非一,不能繁指[39]。
【論文】
七?二二四 又說:有情隨心垢、淨。
【疏翼】
第一別引教中,第四引《無垢稱經》。
【述記?卷四十二】
今《無垢稱經》[40],舊《維摩》雲︰心淨故衆生淨;心垢故衆生垢。
前第四卷[41]已引證第八訖。
不言隨色等有垢淨,故是唯心[42]。
【論文】
七?二二五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
【疏翼】
第一別引教中,第五引《攝論》﹝即《阿毗達磨經》﹞。
【述記?卷四十二】
此[43]文有叁︰初、總舉,次、別顯,後、結之。
此即[44]初也。
若成四智[45],能入唯識,現在十地。
「隨悟入」者,即是地前。
或隨經義,而入十地。
說四智處,名「四智經」,然是《阿毗達磨經》。
《攝論》[46]但言「如世尊言」[47],不出經處[48]。
【論文】
七?二二六 一、相違識相智:謂于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
境若實有,此雲何成?
【疏翼】
第五引《攝大乘論》﹝即《阿毗達磨經》﹞中,第二別顯。
依次分四,並總結爲五︰一、相違識智,二、無所緣識智,叁、應自然成無顛倒智,四、隨叁智轉智,五、結前。
此即初文。
《樞要》卷下雲︰
四智中,初﹝二﹞、唯觀境,次、唯觀智,叁、雙觀境心。
又初﹝二﹞唯破薩婆多,次、唯破經部,後、雙破。
【述記?卷四十二】
下、顯四智。
無性[49]雲︰更相違反,故名相違。
「相違」,即境各有別故。
相違之者,名「相違者」。
或相違即者,人、境俱別故。
相違者識,名相違識。
生此識因,說名爲「相」[50],菩薩之智「了知此相唯內心[51]」,故一切法,亦唯心變:[52]鬼等──膿河[53];魚等──宅、路;天──寶嚴地;人──清冷水。
空,定唯空[54],非一實物,互相違反[55]。
此雖非有,遍計所執,然業類如是各變不同。
舊[56]雲︰一境應[57]四心[58]。
今言境非定一故,應言︰一處,解成差,證知唯有識[59]。
【論文】
七?二二七 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
彼境既無,餘亦應爾。
【疏翼】
第二別顯中,第二無所緣識智。
【述記?卷四十二】
第二、緣過未等無,同經部義。
如薩婆多,前[60]已破訖[61],故成無境。
「智」者,即菩薩真[62]「無所緣識」者,無所緣之識。
謂一切緣過、未[63]識,此唯有心。
菩薩緣此識,無境得生,故名爲「智」。
舊[64]雲︰緣無,得起慮[65]。
今言大乘相分[66]必有,應言境非真,慮起,證知唯有識[67]。
【論文】
七?二二八 叁、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
【疏翼】
第二別顯中,第叁應自然成無顛倒智。
【述記?卷四十二】
若此[68]一切凡夫,已得實境,由境非妄故,即一切凡夫應「不由功用」,自成「解脫」!解脫不成,故唯有識。
舊[69]雲︰難塵是實有[70]。
今言境[71]實智不成,故[72]知唯有識[73]。
【論文】
七?二二九 四、隨叁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
境若實有,如何可變?
【疏翼】
第二別顯中,第四隨叁智轉智。
于中分叁︰一、隨自在者智轉智,二、隨觀察者智轉智,叁、隨無分別智轉智。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二】
以下、境隨叁慧轉︰
第一、「得心自在者」,謂[74]得心調順、堪有所作[75]。
若勝者,唯第八地以去,任運實[76]變大地等得爲金寶,令有情用。
故境隨智轉,所欲皆成。
或意解思惟觀,雖[77]境亦成,然今取轉變本質,不取于此。
前解爲是。
又約[78]得十自在[79],十地皆得。
準此義,得定自在[80],即初地亦轉。
或第叁地得定自在。
各據勝說,然一切異生能作此者,皆是境隨事慧轉也[81]。
【論文】
七?二叁○ 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衆相現前。
境若是實,甯隨心轉?
【疏翼】
第四隨叁智轉智中,第二隨觀察者智轉智。
【述記?卷四十二】
第二、得定者。
無性雲︰諸聲聞、獨覺等[82]。
所言「修[83]」者,謂[84]空境相應[85],或四聖谛所緣相應[86]。
法觀者,謂此後得觀[87]契經等正法妙慧[88],隨觀一境之上[89],無常等行[90]衆相顯現。
謂一極微觀爲無常、苦、空、無我,相皆顯故[91]。
非一體上有衆多義,義豈非體?
若一[92]體者,體應非一!若異體者,體應非無常等!由境無實故,唯心所變。
故隨心觀,衆相顯現。
此意如是境隨[93]理慧轉也[94]。
【論文】
七?二叁一 叁、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
境若是實,何容不現?
【疏翼】
第四隨叁智轉智中,第叁隨無分別智轉智。
【述記?卷四十二】
第叁、「謂起證實無分別智」者,即緣真如觀。
簡後得智,故言「證實」。
非境實有,可智觀無,智應成倒!智既非倒,故境非真[95]。
境隨真慧轉[96]。
【疏翼】
以上第五引《攝大乘論》﹝即《阿毗達磨經》﹞中,第二別顯訖。
【論文】
七?二叁二 菩薩成就四智者,于唯識理,決定悟入。
【疏翼】
第五引《攝大乘論》﹝即《阿毗達磨經》﹞中,第叁總結之。
【述記?卷四十二】
此、結前也[97]。
【疏翼】
以上第一別引中,第五引《攝論》﹝即《阿毗達磨經》﹞訖。
【論文】
七?二叁叁 又伽陀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非餘。
【疏翼】
第一別引教中,第六引《厚嚴經》。
【述記?卷四十一】
即《厚嚴經》[98]: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
即緣識之體,或義[99]事性,即自心法,或理體,即義之所依本事。
謂第八「心」、第七「意」、餘六「識」所緣,皆自心爲境。
佛言:由如是理故,我說一切有爲、無爲,皆唯有識,無餘實心外境也。
【疏翼】
以上第一引教成唯識中,第一別引教成訖。
【論文】
七?二叁四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疏翼】
第一引教成唯識中,第二總指。
【述記?卷四十二】
第二、總指。
顯有多故,結上教也。
【疏翼】
以上第四釋第一難中,第一引教成唯識訖。
【論文】
七?二叁五 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
【疏翼】
第四釋第一難中,第二出理成唯識。
于中分二︰一、出四比量,二、總指勸信。
初中有四比量,依次分四。
此即初中初量。
【述記?卷四十二】
自下爲理,有四比量。
第一總雲。
謂立宗雲「極成眼等識」「不親緣離自色等」。
因雲「五隨一故」。
喻雲「如餘」[100]。
此中意說︰且如五識中取一眼識,極成之眼簡不共許非極成有法故。
即大乘他方佛眼識,小乘佛非無漏眼識,最後身菩薩不善眼識,各有自他不極成故[101]。
取一極成眼識,不取不極成眼識。
「不親緣離自」眼識之「色」。
此「親緣」言,簡他身中自心外色[102],及第八等所變[103],爲眼識本質,彼亦疏所緣緣故。
此立宗訖。
因雲:五識中隨一攝故。
此論文略[104]。
「如餘」耳等四識。
耳等四識,五識中隨一攝,不親緣離自色。
「離自色」,是眼識境故。
耳等識[105]唯緣不離自聲等故。
如是餘四識展轉相望四量,亦爾[106]。
今總爲言,故[107]「眼等識」,「如餘」「離自色等」,不別指也[108]。
【論文】
七?二叁六 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疏翼】
第一出四比量中,第二量。
【述記?卷四十二】
第二量雲︰餘識亦不親緣離自諸法[109]。
是識故。
如眼等識。
「極成」言,亦流至此。
第七、八識,他不成故,謂第六識、五識之餘。
若別言「第六」者,即恐他以七、八二識爲不定過;但總言「餘」。
別取第六,意兼七、八亦在其中。
「如眼等識」,「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故以爲喻,即是緣不離自識境爲境義。
【論文】
七?二叁七 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
【疏翼】
第一出四比量中,第叁量。
【述記?卷四十二】
第叁量雲[110]。
此意說言︰謂前已言親所緣,即是相分。
恐他謂非識爲體,故今成之。
前二量已成唯識訖,別有六量,總爲一︰謂此六識親所緣緣,定非離此六識。
相、見二分中隨一攝故。
如彼能緣見分。
見分不離識[111],體即是識,故以爲喻。
【論文】
七?二叁八 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
【疏翼】
第一出四比量中,第四量。
【述記?卷四十二】
此第二[112]、唯識量。
又複一切自識所緣,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
以是所緣法故。
如相應法──相應法體所緣性故。
有法同前,故此不說。
謂一切有、無爲,但所緣之法,定不離識。
此中不言即識。
以有、無爲別故。
此中,亦有一分相符極成過!以他心智境等,即是心故。
此亦不然!今此所成我識之境,定不離我現在識所緣,非謂他心亦即我心,以是法[113]故。
即有體法,非是空華,彼無法故,不可爲因。
又解︰除彼,亦得[114]。
「相應法」者,謂心、心所。
非言與心相應,但總言「相應」,故通心也。
【疏翼】
以上第二出理成唯識中,第一出四比量訖。
【論文】
七?二叁九 此等正理,誠證非一。
故于唯識,應深信受。
【疏翼】
第二出理成唯識中,第二總指勸信。
【述記?卷四十二】
「此等正理」,結上所明。
「應深信」者,勸他信義。
上來、別以教、理成訖。
【疏翼】
以上第一答唯識所因難中,第四釋第一難訖。
【論文】
七?二四○ 我、法非有,空、識非無。
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疏翼】
第一答唯識所因難中,第五總結。
于中有二︰一、以理結證以上所明,二、以教結證以上所明。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二】
次下第五、總結以理教證上所明。
謂心外所計實「我、法非有」,真如理「空」,及能緣真「識」,「非無」。
或「空」即其理,「識」即俗事[115]。
初,「離有」;後,「離無」;「故契中道」。
結前所言「契會中道」也。
以理證上所明法已。
【論文】
七?二四一 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疏翼】
第五總結中,第二以教結證以上所明。
于中分二︰一、以慈氏二頌結,二、釋二頌餘義。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二】
此、以教證成[116]。
《辯中邊論》初卷〈辨相品〉[117]所說彌勒本頌。
「虛妄分別[118]有」,即有叁界虛妄心也。
舊譯同此[119]。
名「分別」者,即能分別。
分別境故,能起執故。
「于此二都無」者,謂能取、所取[120]二,或我、法二。
于此妄心之上,都無。
舊雲︰彼處無有二。
「處」言,與「于」,大義相似。
以「處」、「于」、「中」字皆第七啭,有所依故。
今言「于此」,舊言「彼處」,凡言「此」者,謂此近法。
上來始明妄有。
今既于[121]妄心上無二,如何言「彼」?對誰此耶?既于近上有,但可言「此」。
「此中唯有空」者,謂此妄心中,唯有真如。
真如是空性[122],依空[123]所顯故[124]。
前長行言「空識是有」,亦準此知。
梵言但言「舜若[125]」,即是「空」。
又有「多」[126]者,是「性」義。
今言「舜若多[127]」故是「空性」,依空門所顯故。
梵音有「性」字,順此方言[128],頌中略故,遂除「性」字。
頌言「唯有空」,「唯」與「定」有別者,梵音言「都[129]」。
「都」者,不唯是「唯」,亦是「定」義。
于此「都」字之上,加「阿縛馱剌耶」[130],即是楷定義。
故今應言「唯」是「定」義。
以依他中,決定有空故[131]。
前已言無有二,此言「唯」者,更何所簡?
不可已無更須簡故,「唯」是定義,于理爲勝。
「于彼亦有此」者,「彼」者,彼空性中。
「亦有此」者,謂有妄分別[132]。
即「虛妄分別」,是俗谛。
妄分別有空者,即俗谛中有真谛,空即真谛;空中亦有妄分別,即真如[133]中,亦有俗谛;二谛必相有無。
一無時,亦無二故,相形有也[134]。
舊雲「于此亦有彼」,但「彼」、「此」爲異,義意大同。
下成前義。
「故說一切法」者,謂有爲、無爲。
依此二無,名之爲空,故此二攝法盡。
有爲即妄分別,無爲即「空性」。
謂《般若經》中說「一切法[135]」,此中但明叁界心、心法故,唯言妄心是俗谛,非無不妄心[136]。
舊[137]此頌上叁句同此。
「非空非不空」者,謂由「空性」故,及「妄分別」故。
言「非空」,以二谛有故;「非不空」者,謂所取、能取二,或我、法二,二皆無故,非不空也[138]。
「有、無,及有故」者,「有」,謂妄分別有故;「無」,謂二取我、法無故。
「及有」者,謂于妄分別中有真空故,于真空中亦有妄分別故。
此中應言叁「故」字︰謂「有故」──即妄分別[139];「無故」──即能、所取;「及有故」──即俗空互有[140]。
梵雲「薩埵[141]」,是有故,亦雲「有情」,義含多故。
「阿薩埵」[142]非有故,或言無故。
此中文略,但言一「故」字。
「是則契中道」者,謂非一向空,如清辨;非一向有,如小乘;故名處「中道」。
謂二谛有,不同清辨;二取無,不同小部;故處「中道」。
舊雲「是名中道義[143]」。
說此會于中道[144],非謂诠于彼義[145]。
以上並是《中邊》第一卷長行自解[146]。
彼雲︰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147]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論文】
七?二四二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疏翼】
第二以教結證以上所明中,第二釋二頌餘義。
【述記?卷四十二末】
釋前二頌不遮淨分,故是有也。
今此依叁界虛妄生死可斷位,證涅槃故,不說清淨。
上來已引教理成訖[148]。
【疏翼】
以上第二問答廣辯中,第一答釋唯識所因難訖。
【論文】
七?二四叁 若唯內識似外境起,甯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
【疏翼】
第二問答廣辯中,第二世事乖宗難。
文分爲二︰一、牒外難,二、指喻解。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叁】
自下第二、世事乖宗難。
即《唯識二十》外引爲難。
此文第二、牒外人難辭也。
「若唯內識」,無心外境,如何現見世間「情[149]、非情物」,有[150]「處、時」二事決定,世間有情「身」及非情「用」二事不決定轉?
此中言總,意顯「處」、「時」、「用」叁是「非情」;「身」是「有情」。
此依《二十論》[151]。
據理而言,四事皆通[152]。
舊真谛《論》雲︰處、時悉無定,無相續不定;作事悉不成,若唯識無塵。
菩提流支《論》雲︰若但心無塵,離外境妄見;處、時、定、不定,人及所作事。
新翻《論》雲︰若識無實境[153],則處時決定,相續[154]不決定,作用[155]不應成!言「相續」者,即是「身」也。
彼長行雲︰若離[156]實有色等外法,色等識生不緣色等,何因此識有處得生,非一切處?此即第一、經部師等難「處定」也。
謂外量雲︰如汝非緣終南山處,緣此識應生!執實山無,此心生故。
如正緣彼處。
此言現識[157],非謂比識。
若說比識者,非此處亦生。
彼論第二難雲︰何故此處有時識起,非一切時?此難第二、時決定也。
謂外量雲︰如汝非緣終南山時,緣此識應起!執實境無,此心生故,如緣終南山時。
彼論第叁難雲︰同一處、時、有多相續[158],何不決定隨一識生?如眩翳人見發、蠅等,非無眩翳,有此識生。
此難第叁、相續不定。
謂外量雲︰有多相續同一時間、于一處所,應定一見,餘不能見!執唯識故。
如多相續同一時間、于一處所、于一空華等,有見、不見者[159]。
彼論第四難,于中有叁︰第一[160]雲︰複有何因,諸眩翳者所見發等,無發等用?……餘發等物其用非無?謂外量雲︰汝之發等,應無彼用!執境非實,此心生故。
如眩翳者所見發等。
又眩翳者[161]所見發等,應有實用!執無實境,發等識生故,如餘發等。
第二[162]雲︰複有何因,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等[163],無飲等用?餘飲等物,其用非無?謂外量雲︰汝飲食等,應無實用!許體非實,此心生故。
猶如夢中所見飲等。
又夢中飲等,應有實用!執無實境,此識生故,如非夢中所有飲等。
第叁[164]雲︰複有何因,尋香城等無城等用?餘城等物,其用非無?謂外量雲︰一切城等應無城用!許無實境[165],生此心故。
如尋香城等。
又尋香城等,應有實用!許無實境,此識生故。
如非尋香所有城等。
如上皆有返覆比量,恐繁,略也[166]。
如是,總名外人難意。
【論文】
七?二四四 如夢境等,應釋此疑。
【疏翼】
第二世事乖宗難中,第二指喻解。
【述記?卷四十叁】
此、指事[167]解也。
真谛論雲︰定處等義成,如夢,如餓鬼;續不定,一切同見膿河等。
如夢害、作事,複次如地獄,一切見獄卒,及共受逼害。
菩提流支論雲︰處時等諸事,無色等外法;人夢及餓鬼依業,虛妄見。
如夢中無女,動身失不淨;獄中種種主,爲彼所逼惱。
新翻論雲︰處、時定,如夢,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如夢損有用。
此之一頌,以叁事喻釋前四難。
彼論雲︰謂如夢中雖無實境,或有處見[168]村[169]、園、男、女等物,非一切處。
此答處定難。
立量質雲︰汝夢于是處見有村園等,應非處定。
汝許夢境非實有故。
如餘夢中所不見處。
餘不見處例所見處比量,亦爾[170]。
此中雖有世間、自宗,二相違過,置「汝」言故,以簡之也。
正解[171]量雲︰其非夢時,境雖無實,而所見事其處亦定。
許如是境皆無實故。
如夢所見。
以因言「許」,無隨一失。
言「如是」故,無以真如亦不實過。
彼論雲︰即于是處,或時見有彼村園等,非一切時。
此答時定難,立量準前[172],此以一喻釋處及時二種定難[173]。
彼論雲︰謂如餓鬼同業異熟多身共集,皆見膿河。
非于此中定唯一見。
此諸餓鬼[174]或見糞[175]等,及見有情執持刀、杖,遮捍守護,不令得食。
此答相續不決定難。
立量解雲︰同于一時、同于一處,相續不定其理得成。
許境無實故。
猶如餓鬼見膿河等[176]。
經部等小乘及外道等,皆信鬼見膿河[177]等非實,仍身不定,故以爲喻[178]。
彼論雲︰又如夢中境雖無實,而有損失精血等[179]用。
此答作用不決定難。
立量解雲︰有翳、無翳所見發等,有用、無用,其理亦成。
許無實境故。
如夢失精等[180]。
上來、一頌以叁種喻釋四難訖。
彼論次有一頌,以一種喻合釋四難,頌雲︰一切如地獄,同見獄卒等,能爲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彼長行雲︰[181]謂地獄中雖無真實有情數攝獄卒等事;而彼有情同業異熟增上力故,同處、同時、衆多相續,皆共見有獄卒、狗、烏、鐵山等物,來至其所爲逼害事。
立量解雲︰餘位處定等,非不得成。
許無實境,此識生故。
如地獄人等[182]。
此四事得成。
外許非有情故,得以爲喻。
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定等四義皆成。
廣如《唯識二十》中說。
今舉一夢境,等餘別二喻[183]及一種喻[184],應釋汝疑。
【疏翼】
以上第二問答廣辯中,第二答釋第二世事乖宗難訖。
今取《成唯識寶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