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省略,亦有增
解。
如次上具引,可比看。
包括釋名、明體兩義門分別。
[21]謂四分師、一分師。
[22]「番」字,《金藏》作「翻」。
[23]《樞要》卷下雲︰
「叁界唯心」,依有漏法以明唯識。
[24]「七十七」字,原本論《述記》作「七十六」,今改。
[25]如《解深密經》及《瑜伽》卷七十七雲︰
世尊!諸毗缽舍那、叁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善男子﹝藏文作「慈氏」,下同﹞!當言無異。
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智心〈慈氏品〉單解雲「即唯心體現似影像,爲所緣境」﹞。
善男子!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智心解雲「『所緣』者,謂心顯現境界行相。
此亦與識非異,俱時可得故」。
即是親所緣影像相分﹞。
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雲何此心還見此心?善男子!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智心解雲「初言『少法』,即謂作者;次言『少法』,即謂作業。
若由都無單一法是實有故,何爲能分別及所分別耶?何爲作者及作業耶?實則心及心所法中不顯現各各極微相故,亦無作者及作業言說。
若和合相者,則由世俗故,有對待故,無力能故。
複次,若事都無有自依起者,則唯由執著作者始能起作用;由執作者不應理故,則作者、作業以及作用,均不應理」﹞。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智心解雲「若爾,雲何如是了知所取能取心得顯現耶?是故說言『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由此應作是說︰由無始時,所取、能取,言說熏習識種子,如是諸識生起,即能顯現所取、能取行相」。
十卷《楞伽》卷五〈佛心品〉第四亦雲「如世尊說:智慧觀察,不能見前境界諸法,爾時,善知唯是內心──心、意、意識──如實覺知無法可取,亦無能取,是故智亦不分別而取」﹞。
善男子!如依善瑩清淨鏡石,以質爲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于影像,及謂離別有所行影像顯現。
如是此心生時,相似有異叁摩地所行影像顯現﹝智心解雲「爲令此義顯明,故說『如依善瑩』等喻。
由此當作是說:于鏡面上雖無影像生起,然由生起影像迷誤本質,自謂我今見于影像。
又于此中,諸論者亦有作如是說︰依于所依鏡面及本質形相,另有別實影像生起。
若諸一切,依緣生起,皆非實有者,雲何應舉此喻爲例耶?此中答彼,當作是說︰由彼本質及影像行相,離識無別實義故。
雲何無有義耶?以雖無義,然亦顯現有識生起故。
猶如過去、未來及夢事等,雖無有義,然亦現見彼識生起。
複次,由于同境義,依勝解力,異識可得。
是故定知,唯即此心,現似影像。
譬如于河水等同一事中,彼諸傍生現見所依行相,彼諸餓鬼則現見膿等行相,諸人則現見清水行相,諸天則現見以琉璃爲質平地體相。
言『如是』等者,謂如本質及與影像二雖無異,而顯現似異;如是即可定說,由決定同時具齊顯現故,即可成立所緣、能緣二無異性」﹞。
[26]見《攝論?世親釋》卷四初。
[27]「謂」字,《金藏》作「諸」。
[28]「複」字,《金藏》作「後」。
[29]「我」字,《金藏》作「識」。
[30]「說」字,《金藏》作「現」,餘亦然。
[31]「少法能取」四字,藏文《解深密經》文作「rtogparmibyed/」;
藏文《瑜伽》作「mi”dzin/」。
[32]《攝論》續雲: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攝論?無性釋》卷四前半中解雲︰
「雲何此心還取此心」者,此顯作用于自相違。
「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者,此釋前難。
[33]《攝論?無性釋》卷四原文此處有:
謂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34]《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如是生時」者。
[35]《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緣起諸法,威力大故」。
藏文作「cheba
bidkyis/」。
[36]「更互」等二十四字,藏文無。
[37]「等」字下略引。
原文:
如質爲緣,還見本質者,譬如依止自面等質,于鏡等中還見本質。
由迷亂﹝藏文作「logparsemste/」﹞故,謂我見影。
由鏡等緣,威力大故,雖無異影,而似別有影像顯現。
[38]《佛地經論》卷四後半中雲︰
若無實影,圓鏡中生,雲何爲喻?有質有鏡和合爲緣,如是相現,故得爲喻。
謂諸有顛倒執著影像熏習,成熟力故,鏡面爲緣,自識變異似面影現;由是世間起增上慢,謂我鏡中見其面影。
以無別影鏡中生故,經但說言「衆像影現」,不言生起。
如是應知,一切境相皆是自識變異顯現,非別實有。
以識勝故,但言唯識,非無心法,亦不說言唯有一識。
以諸有情各有八識及心法故。
一切色等雖各有種,皆是自識變異,熏習識上功能差別爲性。
故變現時,還不離識。
就世俗說,別有心法,非真實義;以就勝義,諸法皆無定別性故。
乃至真如,雖非識變,亦不離識。
識實性故,識上二空無我共相所顯示故。
此唯識言,但遮愚夫橫計一切心、心法外定性色等遍計所執,不遣不離諸心、心法色等諸法,依他起性、圓成實性非無有故。
由平等故,此二平等。
《樞要》卷下雲︰
「又說:所緣唯識所現」,依心生境以明唯識。
[39]如十卷《楞伽》卷九雲︰
唯心無可見,離于心不生;即是中道法,我及諸佛說。
卷叁雲︰
人我及于陰,衆緣與微塵;自性、自在作,唯心妄分別。
卷九又雲︰
心遍一切處,一切處皆心;以心不善觀,心性無諸性。
卷九又雲︰
如愚癡分別,心見于自心;見外種種相,實無可見法。
卷六雲︰
唯心無外法。
以無二邊心,能取、可取法,離于斷常見。
但所行處,皆是世俗論;若能觀自心,不見諸虛妄。
七卷《楞伽》卷四大同。
又卷二長行雲︰
如身、資生、器世間等,唯是心分別。
不得分別兔角,離于有無。
大慧!不得分別一切諸法,離于有無﹝以根本自體無,非相待始無﹞。
其頌文雲︰
色于心中無,心依境見有;內識衆生見,身、資生、住處。
七卷《楞伽》卷二雲︰
身及資生,器世間等,一切皆唯分別所現。
其頌文雲︰
心所見無有,唯依心故起;身、資所住影,衆生藏識現。
又十卷《楞伽》卷十雲︰
諸法無法體﹝七卷《楞伽》卷七作「諸法無自性」﹞,而說唯是心;不見于自心,而起于分別。
又雲︰
轉諸一切見,分別、可分別;不見及不生,故我說唯心。
無法亦非無,離于有無體;真如離于心,故我說唯心。
七卷《楞伽》卷七初雲︰
分別、所分別,是爲妄計相;依止于妄計,而複起分別。
展轉互相依,皆因一習氣;此二俱爲客,非衆生心起。
又雲︰
習氣以爲因,離有、無、俱、非;法無我解脫,自性名妄計。
緣起是依他,真如是圓成,我經中常說。
分別與表示,本識作叁有,皆心之異名。
又卷七雲︰
若有少相觀,心則從緣生;若從因緣﹝指所緣﹞生,不得言唯心。
心取于自心,無法無因生;心法體清淨,虛空中無熏。
虛妄取自心,是故心現生;外法無可見,是故說唯心。
七卷《楞伽》卷六大同。
《樞要》卷下雲︰
「又說諸法皆不離心」,此依「不離」,以顯唯識。
唯此一門具攝諸法。
[40]如〈顯不思議方便善巧品〉雲︰
如佛所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
《說無垢稱經疏》卷十雲︰
空理義雲︰此引俗谛教。
心謂六識,不說有八。
心若實有,有實罪者,即有情雜染心性本空,罪者非有,故有情淨。
應理義雲︰《成唯識》說心謂第八識,有情謂五蘊假者,此依彼心而假建立第八之心。
若是有漏雜染所攝能依假者,亦是雜染所依八心。
若是無漏清淨所攝,能依假者,亦是清淨。
今此通依八識建立假者有情。
心是本故,故罪及罪者,離心亦非有。
[41]見本論卷四前半「八種理證」處。
[42]《樞要》卷下雲︰
「又說有情隨心垢淨」,依內異熟,以明唯識。
[43]「此」字,《金藏》有,餘無。
[44]「即」字,《金藏》無。
[45]「智」字,原作「法」。
藏文作「chos/」。
[46]見《攝論》卷二。
[47]《攝論》卷二原文作:
如世尊言: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
[48]《樞要》卷下雲︰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依修因以明唯識。
[49]《攝論?無性釋》卷四解。
[50]「相」,藏文作「rgyumtshan/」。
[51]《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
了知此相唯內心變,外義不成,故無有義。
[52]「變」字下,《金藏》多「第一」二字。
[53]《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
謂于餓鬼,自業變異增上力故,所見江河皆悉充滿膿血等處。
[54]《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
若入虛空無邊處定,即于是處,唯見虛空。
[55]《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
一物實有爲互相違,非一品類智生因性,不應道理。
[56]「舊」,即真谛譯《攝論?無性釋》卷五〈釋應知勝相品〉第五。
[57]「應」字,《金藏》無。
[58]《攝論?無性釋》卷四原作:
譬如餓鬼、畜生、人、天,于同境界,由見識有異。
[59]《攝論?無性釋》卷四在以上引文後,複說不如理所以雲︰
雲何于此一江河中,已有膿血、屎、尿充滿,持刀杖人兩岸防守,複有種種香潔舍宅、清淨街衢、衆寶嚴地、波浪湍洄﹝藏文無「清淨」等十二字﹞、虛空定境?若許外物﹝藏文作「phyirolgyidon/」﹞都無實性,一切皆從內心變現,衆事皆成。
如有頌言︰于一端嚴淫女身,出家﹝藏文作「kunrgyu/」﹞、耽欲及餓狗;臭屍、昌豔、美飲食,叁種分別各不同。
[60]本論卷二初。
[61]如本論卷二雲︰
又去來世非現、非常,應似空華非實有性。
[62]「真」,《金藏》有,餘無。
[63]謂緣過、未世識。
[64]即真谛譯《攝論?無性釋》卷五。
[65]《攝論?無性釋》卷五原作:
有時見離境界,識得生,譬如過去等境。
[66]即親、疏所緣緣。
[67]《攝論?無性釋》卷四雲︰
「無所緣識現可得智」等者,過去、未來皆非實有。
此與經部共許成就。
夢境實無,一切共了。
諸叁摩地所行影像已說非有﹝藏文有「由現前顯現故」﹞,亦非憶持。
水﹝藏文無﹞、鏡等中面等影像,都無所有,如前已說。
此中無境,而識得成。
[68]「此」字,《金藏》有,餘無。
[69]即真谛譯本。
[70]《攝論?世親釋》原作:
菩薩作如是解︰若塵如所顯實有,離修對法,自然應成無顛倒智!由如實知故。
既無此義,故知實無有塵。
但于無中執有,故成顛倒。
[71]《金藏》作「境」,餘作「證」。
[72]《金藏》作「故」,餘作「證」。
[73]《攝論?無性釋》卷四雲︰
「應離功用無顛倒智」,本文雖顯,而少助說。
若有欲令如所得﹝藏文作「dmigspa/」﹞義,即真實有,應不用功,自然解脫,一切有情皆見實故。
[74]「謂」字,原文無。
[75]《攝論?無性釋》原文作:
得心調順,堪有所作。
得靜慮者,謂諸聲聞及獨覺等,若已證得清淨﹝藏文作「dgeba/」﹞靜慮、心一境性樂靜思慮﹝藏文作「bsamgtanbyedpa”ivavtshulyodpa/」﹞,名「靜慮者」。
「隨勝解力諸義顯現」者,謂隨增上意﹝藏文作「yidchespa/」﹞解﹝藏文作「mosparbyedpa/」﹞,勢力如所願樂﹝藏文作「mospa/」﹞,欲令地等變成水等皆悉顯現。
真谛譯作:
已得隨心﹝原作「心隨」﹞事成。
謂入住出位中,如所願樂,諸塵皆隨願樂變異。
若欲令地界成水界,如意即成。
火等界亦爾。
[76]「實」字,《金藏》無。
[77]「雖」字,《金藏》無。
[78]「約」字,《金藏》作「解」。
[79]《攝論》卷叁中雲︰
二、白法所成爲相:謂六波羅蜜多圓滿得十自在﹝藏文作「dbavbabcu/」﹞故。
此中壽自在、心自在、衆具自在,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
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
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
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
神力自在﹝藏文作「rdzo”phrulladbavba/」﹞,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
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
《攝論?無性釋》卷九雲︰
「白法所成爲相」者,謂諸聲聞所得轉依﹝藏文作「gnasgyurpa/」﹞,唯是煩惱永斷所顯無有白法所成爲相。
若諸菩薩所得轉依,修習六種波羅蜜多極圓滿故,白法自性十種自在以爲其相;于此時中,無有一念是無記分,況染汙分!
此中以下,釋十自在。
「壽自在」者,謂隨所欲,能舍命故。
「心自在」者,謂于生死無染汙故;又隨意樂,能正爲他引攝﹝藏文作「sgrubciv/」﹞衆具,于中自在運轉其心﹝藏文作「semsgtovba”o/」﹞,名「心自在」。
「衆具自在」者,謂飲食等等諸資生具,隨意所樂能積集故。
衆具、資財,其義是一﹝藏文有「隨其意樂,施與有情衆具故」﹞。
「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由法施、無畏施、財施圓滿﹝藏文無「由法施」等十字。
隻作「gsumchar/」﹞,如其所應,得此果故。
「業自在」者,謂于諸業得大自在。
唯作善業,非惡無記﹝藏文無此八字﹞,及于其中,勸他作故。
「生自在」者,謂于一切應所生處,如其所欲,現受生故。
「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二自在是屍羅果。
由具戒者唯造善業故。
又﹝「由戒波羅蜜多」等二十八字,藏文無﹞具戒者所願皆成故。
「勝解自在」者,謂于地等發起勝解﹝藏文作「如其勝解」﹞地等、金等﹝藏文作「使地等變爲金等」﹞,隨勝解轉。
「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此十四字,藏文無﹞,是其忍果。
如昔因時樂修忍故﹝藏文無此四字﹞,隨諸有情心所樂轉,故今獲得地等、金等﹝藏文無「金等」二字﹞,隨勝解轉。
「願自在」者,謂隨所願﹝藏文作「smonlambtabpab&#378indu/」﹞一切事成﹝藏文作「don”grubpa/」﹞。
「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藏文無此十五字﹞是精進果。
由昔因時,修精進故,于諸有情,諸利樂事,無有懈廢,故于今時,所願自在。
「神力自在五通所攝」者,謂隨意樂引發﹝藏文作「mvonparsgrubpa/」﹞種種最勝神通﹝藏文無此六字﹞。
「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藏文無此十五字﹞,是靜慮果。
由昔因時,樂修定故﹝藏文無此四字﹞,隨諸有情,所應作事﹝藏文作「所需求」﹞,證入種種靜慮等至。
故于今時,得定所作神通自在。
「智自在」者,謂隨所有種種語音﹝藏文作「jiltarb&#378edpab&#378in/」﹞,智現前故。
「法自在」者,謂隨意樂宣說契經、應頌等故。
「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藏文無此十五字﹞是般若果。
由昔因時,樂修慧故,隨其類音﹝藏文作「隨其所欲」﹞,爲說正法。
故今證得殊勝般若,妙達言音,巧說正法。
[80]即「心自在」或「勝解自在」。
[81]如理《義演》雲︰
意說:異生若以假想觀地等爲金等相,是「境隨事慧轉」。
「事慧」者,緣事之慧,名爲「事慧」。
事慧即緣五塵境等﹝靈泰《抄》同﹞。
意說異生作此觀時,故「境隨事慧轉」也。
此「後解」意也。
以後解通凡夫故。
[82]《攝論?無性釋》卷四雲:
「得奢摩他」者,謂已證得奢摩他定,滋潤相續﹝藏文無此四字﹞,令心寂靜﹝藏文作「g·yevspa&#378ibarbyedpas/」﹞。
[83]「修」,藏文作「rnal”yorba/」。
[84]「謂」字,原無。
[85]「空境相應」,藏文作「緣于空性」。
[86]「四聖谛所緣相應」,藏文作「緣于四聖谛所有」。
止觀雙運,故名
相應。
與此相應,故名爲「修」。
[87]「後得觀」,藏文作「lhagmthov/」。
[88]原文此處有:
「才作意時,諸義顯現」者,謂契經等正法教中……。
[89]原作「隨于一種」。
[90]「行」,原作「義」。
[91]《攝論?無性釋》原作:
如如作意思惟,剎那速滅等性﹝藏文作「dvonpo/」﹞,如是如是,非一品類境界顯現。
真谛譯作:
于一五陰中,隨心思惟,或顯現如不淨、苦、無常、空、無我等,乃至十六谛相,悉隨思惟顯現,及餘一切法相亦爾。
[92]「一」字,《金藏》誤作「即」。
[93]「隨」字,《金藏》無。
[94]如理《義演》雲︰
謂慧能觀四谛理,即緣理之慧,名爲「理慧」也。
靈泰《抄》同。
[95]《攝論,無性釋》雲︰
「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者,無分別智,後﹝卷八﹞當廣釋。
義若實有,此智應無!非有分別、無分別成﹝藏文作「若有所應分別,則不許爲無分別體性」﹞。
義若是實有,﹝雖﹞無分別智生。
不應不顯現。
此智如實緣境義故﹝藏文作「由緣實義故」﹞。
真谛譯作:
若菩薩已得無分別智,正在觀中若塵如所顯現實有,無分別智則不得成!既實有無分別智,故知道理實無所有。
[96]如理《義演》雲︰
緣真之慧,名爲「真慧」。
謂餘五境應隨他真慧而不現也。
靈泰《抄》同。
[97]《攝論》卷二雲︰
由此所說叁種勝智隨轉妙智,及前所說叁種因緣﹝藏文作「gtantshigs/」﹞,諸義無義道理成就。
《攝論?無性釋》卷四雲︰
由此無間所說道理,及前所說叁種因緣﹝藏文作「rgyud/」﹞,諸義皆無,道理成就。
[98]唐不空譯《大乘密嚴經》卷下末〈阿賴耶即密嚴品〉第八雲︰
心識之所緣,一切外世界;見種種差別,無境、但唯心。
瓶、衣等衆幻﹝藏文作「rdsaphruba﹞,一切皆無有,心變似彼現,有能取所取。
又卷上中〈入密嚴微妙身生品〉第二雲︰
無而妄分別,能覺生所覺﹝藏文作「rnamparrtogrnammirtog/blodavrtogbyasbskyedpas/」﹞,所覺依能覺,離彼、則無此。
如光影﹝藏文作「bimadavgribltar/」﹞相隨,無心亦無境。
能所量俱無,但依于一心。
如是而分別﹝藏文作「rnamparrtogparnammibrtag/」﹞,能知、所知法,唯心量所有。
所知、心既無,能知不可得。
心爲法自性,有情﹝原作「性」,今依藏文改﹞所擾「濁」。
又卷中〈自作境界品〉雲︰
內外一切物,所見唯自心;有情心二性,能取及所取。
心體有二門﹝藏文作「semskyissemsnimthovyinyav/」﹞,即心見衆物;凡夫性迷惑,于自不能了。
如瓶現色相,無體、唯自心。
其下又雲︰
一切諸有情,及與瓶、衣等,內外種種事、皆悉從心起。
又卷下〈阿賴耶即密嚴品〉雲︰
習氣無有始,境界亦複然;心因習氣生,境令心惑亂。
依止賴耶識,一切諸種子;心如境界現,是說爲世間。
又卷中〈趣入阿賴耶品〉第六雲︰
得無分別心,支解不傾動;內外之境界,了達皆唯識。
能遠離于我,亦離于我所;無能害、所害,及以于害具。
一切悉如是,意識之境界;皆依阿賴耶,如是妄分別。
[99]「義」字,《金藏》有,餘無。
[100]各除眼等、其餘四識。
[101]靈泰《抄》雲︰
亦應簡不極成耳、鼻、舌、身識︰即大乘中他方佛耳、鼻、舌、身識,小乘佛非無漏耳、鼻、舌、身識,最後身菩薩不善耳、鼻、舌、身識。
又雲︰
若薩婆多,唯許娑婆世界有佛出世,不許他方有佛。
又唯許有八方有衆生,若上、下方,皆無世界。
又如小乘十五界是有漏﹝大乘亦有同者﹞。
又雲︰
然不簡小乘佛無漏第六識。
以小乘說意界、法界、意識界中,亦有無漏故。
又雲︰
「最後身菩薩」者,即是王宮生身。
此土成佛﹝如理《義演》作「于此身上,即得成佛」﹞,名「最後身菩薩」。
所起煩惱皆悉是實,如诃調達、愛羅睺羅皆實煩惱等。
菩薩叁大劫中,仍是凡夫,亦入地獄。
叁大阿僧祇劫滿已,即得四定︰謂定不生惡趣,定生善趣;定不生貧賤,定生貴處﹝《義演》作「豪家」﹞;定得男身,定不生女身等。
雖叁劫滿已,又一百大成壞劫,修相好。
大乘中,叁大阿僧祇劫滿已即百劫修相好,千劫修威儀,萬劫學佛牛王行步﹝《義演》作「學神通,亦學牛行象王等」﹞。
[102]靈泰、如理俱說他身所變色,爲自五識疏所緣緣。
[103]本質色。
[104]爲「五隨一故」。
[105]「識」字,《金藏》有,餘無。
[106]靈泰《抄》雲︰
量雲︰極成耳識定不親緣離自聲等。
因雲:五識之中隨一攝故。
如餘眼識等。
餘鼻、舌、身識,準此知。
[107]「故」字,《金藏》無。
[108]《樞要》卷下雲︰
和尚所立唯識比量雲︰
真故極成色不離于眼識。
自許初叁攝,眼識不攝故。
猶如眼識。
順憬法師決定相違﹝量﹞雲︰
真故極成色定離于眼識。
自許初叁攝,眼識不攝故。
猶如眼根。
此如順憬法師﹝此量﹞抄﹝即《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解。
﹝如雲︰「時爲釋言︰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因喻中,皆須依自。
他、共,亦爾。
立依自、他、共,敵對亦須然;名善因明,無疏謬矣。
前立唯識(量),依共比量。
今依自立,即一切量,皆有此違。
如佛弟子對聲生論立「聲是無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聲生論言︰「聲是其常。
所聞性故。
如自許聲性。
」應是前量決定相違!彼既不成,故依自比不可對共而爲比量。
又宗依共,已言極成,因言「自許」,不相符順。
又因便有隨一不成。
大乘不許。
彼自許眼識不攝故。
因于共色轉故。
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
大乘眼根,非定離眼識。
根因、識果,非定即離故。
況成事智通緣眼根,疏所緣緣與能緣眼識有定相離義?
又立者言「自許」,依共比量,簡他有法差別相違。
敵言「自許」,顯依自比(量)「眼識不攝」,豈相符順?又彼比量宗、喻,二種皆依共比,唯因依自,皆相乖角。
故雖征詞通起,而未可爲指南。
幸能審鏡前文,應亦足爲理極。
《因明入正理論疏》解唯識量中「極成」,與此論比量相同雲︰「極成」之言,簡諸小乘最後身菩薩染汙諸色、一切佛身有漏諸色。
若立爲唯識,有一分自所別不成,亦有一分違宗之失。
十方佛色,及佛無漏色,他(小乘)不許有,立爲唯識,有他一分所別不成。
其此二因,皆有隨一一分所別不成。
說「極成」言,爲簡于此。
立二所餘共許諸色、爲唯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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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此句具義:極成餘識第六,或第七、八識,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110]未舉量。
此量應雲:此眼、耳、鼻、舌、身、意等識親所緣緣,
定不離各各自識。
見、相二分中隨一故。
如彼各各能緣見分。
[111]即見分不離自體分。
[112]對前第叁量爲第二,以宗同故。
對前叁量,則爲第四。
[113]智周《演秘》雲︰
以是所緣法也。
省「所緣」言,但言「是法」。
[114]智周《演秘》雲︰
因中應雲:除彼空華所緣法故。
以言簡之,亦無過也。
[115]空,即識性,即圓成實性。
識,即識相,即依他起性。
[116]「此以教證成」五字,《金藏》有,餘無。
[117]該品首二行。
[118]「虛妄分別」,梵文爲「abhuta-parikalpa」;藏文爲「yavdagpamayin
pa”ikunturtogpa/」。
[119]如真谛譯本雲︰
虛妄分別有,彼處無有二;彼中、唯有空,于此亦有彼。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名中道義。
[120]「能取、所取」,真谛譯作「能執、所執」,梵文爲「grahya-graha」;
藏文爲「gzuv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