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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廣生分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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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分緣後二,此皆成佛方緣,故言「新得」;皆變相緣也。

     [92]「說」字,《義蘊》同,《金藏》作「得」。

     [93]謂非現行心。

     [94]謂因位。

     [95]「唯是」,《金藏》作「總顯」二字。

     [96]《中邊論》原文爲: 叁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

     [97]「唯是迷理」四字,《金藏》有,餘無。

     [98]「隨」字,《金藏》作「依」。

     [99]如本論卷八雲︰ 識品雖二,﹝第六、七識﹞而有二、叁、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故言「彼彼」。

     [100]「六」字,本論《述記》作「八」,今改。

     如《瑜伽》卷叁十六雲︰ 又諸愚夫,由于如是所顯真如不了知故,從是因緣﹝藏文作「gsi/」﹞八分別轉;能生叁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

     雲何名爲八種分別?一者、自性分別,二者、差別分別,叁者、總執﹝藏文作「rilpor”dzinpa”i/」﹞分別,四者、我分別,五者、我所分別,六者、愛﹝藏文作「sdugpar/」﹞分別,七者、非愛分別,八者、彼俱相違分別。

     [101]「二」字,本論《述記》作「叁」,今改。

     如《瑜伽》卷七十二雲︰ 問︰分別有何行相?答︰由相名勢力故,亦有種種無量行相。

    若略說者,當知有七種︰一、有相分別﹝藏文作「mtshanmalasbyuvba/」﹞,二、無相分別﹝藏文作「mtshanmamedpalasbyuvba/」﹞,叁、于境界任運分別﹝藏文作「yullaravgyivavgis”jugpa/」﹞,四、尋求分別﹝藏文作「tsholbapa/」﹞,五、伺察分別﹝藏文作「sosorrtogpa/」﹞,六、染汙分別,七、無染汙分別。

     該論卷一有文同。

    《顯揚》卷十六全同。

    《對法》卷二所說七分別 亦同。

     [102]「叁」字,本論《述記》原作「四」,今改。

     如《瑜伽》七十叁雲︰ 問︰遍計所執自性有幾種?答︰略有五種︰一、遍計義自性,二、遍計名自性,叁、遍計雜染自性,四、遍計清淨自性。

    遍計非雜染﹝非﹞清淨自性。

     《攝論》卷二雲︰ 如是遍計複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

    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

    叁、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

    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

    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103]見《顯揚》卷十六。

    全同《瑜伽》卷叁十六文。

     [104]「四」字,本論《述記》原作「五」,今改。

     [105]本論《述記》原無「二」字,今增。

     今依藏文,整理漢譯四卷《楞伽》卷二、十卷《楞伽》卷四、七卷 《楞伽》卷叁譯文雲︰ 複次,大慧!我今當說遍計所執自性﹝梵文爲「parikalpita-svabhava」;藏文作「kunbrtagspa”iravb&#378in/」,與玄奘譯相近。

    真谛譯作「分別性」;《四卷》作「妄想自性」;《十卷》作「虛妄分別法體」;《七卷》作「妄計自性」﹞差別理相﹝藏文作「tshulgyimtshanbid/」﹞,由汝及其他諸大菩薩善,知種種不同遍計所執自性差別理相﹝遍計所執本無有相﹞,斷離能分別及所分別,自內證得聖智,斷離外道所見理、境之慧,所取、能取分別已,如其遍計所執自性,不別別分別種種依他起不同行相。

     大慧!雲何此中遍計所執自性差別理相?謂能說分別、所說分別、相分別、財物分別、自性分別、因分別、見分別、明照分別﹝梵文爲「yukshativikalpa」;藏文爲「rigpalarnamparrtogpa/」;《四卷》作「成分別」;《十卷》作「建立分別」;《七卷》作「理分別」﹞、生分別、無生分別、相屬分別﹝梵文爲「sajbandhavikalpa」;藏文作「”brelbalarnamparrtogpa/」;《四卷》作「相續妄想」;《十卷》作「和合分別」;《七卷》作「相屬分別」﹞、縛不縛分別。

    大慧!是爲遍計所執自性差別理相。

     大慧!一、能說分別者,謂染著種種美妙聲音及歌詞等﹝吉祥賢智解雲「能說者,即聲」﹞。

    二、所說分別者,謂所有所說事體自性,依聖智及由證所知,而有言說轉起﹝吉祥賢智解雲「言『所有所說』者,謂自相與共有行相不二,亦能分別;即如是所有分別」﹞。

     大慧!叁、相分別者,謂于如陽焰所說中,由染著種種相故而執著,謂于一切事體中分別堅、濕、暖、動相﹝吉祥賢智解雲「如所有原野陽焰,幹渴禽獸錯亂爲水自性;如是所說蘊處界等顯現二分行相,即于如是行相能了知爲自性」﹞。

     大慧!四、財物分別者,謂于衆多金銀珍寶境界。

     大慧!五、自性分別者,謂執著事體自性,謂此即如此,非是其他異此,如是由邪分別見而正見﹝吉祥賢智解雲「由餘解說,所謂何者,即所成立」﹞。

     大慧!六、因分別者,謂由因及緣,依因相而生起,能顯現有及無﹝七卷雲「分別有、無,以此因相而能生故」。

    吉祥賢智解雲「『由』者,謂由因及緣,即由叁自性相決定有無。

    當該出因何爲所許時,于中遍說因相者,謂如是密意說依叁自性分別雲︰若如是行相者,即此如是行相乃爲是或爲所許」﹞。

     大慧!七、見分別者,謂染著有無、一異、俱不俱、邪見外道分別。

     大慧!八、明照分別者,謂我我所相由明照分別宣說﹝吉祥賢智解雲「明照分別者,謂若由彼等所見,即于此由所觸知故,見與觸,執爲同一義故,便說有我。

    由于诤論之行相爲所取時,當顯示謂無有我。

    當差別不同樂苦領受時,除覺知(藏文作「chudpa/」)外無可得故」﹞。

     大慧!九、生分別者,謂以諸緣爲事體,染著有及無爲生起﹝《七卷》作「謂計諸法若有、若無,從緣而生,是名生分別」。

    吉祥賢智解雲「以有及以無爲生起者,謂數論及耆那等」﹞。

     大慧!十、無生分別者,謂一切事體,以無因爲所依體,即先已生。

    未生者由緣生起﹝《七卷》作「謂計一切法本來不生,未有諸緣而先有體,不從因起,是名不生分別」。

    吉祥賢智解雲「言『以無因爲所依體』者,謂如于現在時,從現行之因(藏文作「chudpa”irgyu/」)生起其他覺知,如是以無因爲所依體,謂從現行之因無有了別(藏文作「rigpa/」)生起」﹞。

     大慧!十一、相屬分別者,謂如以金線彼彼相連屬﹝吉祥賢智解雲「彼彼二者和合爲相屬,謂如金線上顯現串連于彼。

    由幻化爲自性于外義中,如亦分別珍寶等互相連屬,如是于此現行相續之因中即所取、能取」﹞。

     大慧!十二、縛不縛分別者,謂如染著縛因及所縛。

    如士夫具有方便故,放棄繩上結縛,及複解開﹝吉祥賢智解雲「縛亦即非縛,由某方便解故,縛亦可解。

    喻如說雲『如士夫』等。

    謂放棄繩上結縛故,如由先用繩縛一瓶等物,由解結複開;如是由不等至之無明染著我及我所,並由業繩所縛;若證二無我,當解脫」﹞。

     大慧!此等即是遍計所執自性差別理相。

    于此遍計所執自性差別理相,一切凡愚異生染著。

    大慧!于依他起相染著有及無故,染著種種所遍計相﹝藏文作「yovssubrtagspa”imtshanbid/」﹞如于幻處觀見種種。

     [106]即第十八頌。

     [107]即釋第十八頌。

     [108]「明」字,《金藏》作「緣」。

     [109]「中」字,《金藏》有,餘無。

     [110]即第二頌下半至第二十四頌,共二十二頌半。

     [111]「相」字,《金藏》有,餘無。

     [112]謂第十八頌。

     [113]即第二十至第二十四。

     [114]即釋第十八頌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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