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八?一一一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
【疏翼】
第一釋違理妨難中,第二﹝第十九頌﹞釋有情不續生死難。
文分爲二︰一、問起頌文,二、以頌作答。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自下第二、釋諸有情續生死難。
前頌[1]所明︰雖無外境,而諸分別皆緣所生,不離內識[2]。
外人問曰[3]。
此初寄問,以發論端。
雖知論主唯有內識,而既無有心外實緣,假說我、法,一切有情由何法故,生死相續?若無心外緣,生死不續難。
【頌文】
八?一一二 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餘異熟。
【疏翼】
第二第十九釋有情續生死難中,第二以頌作答。
文分爲二︰一、直出頌文,二、長行廣釋。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上二句、答相續所由,下二句、正答相續。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若唯識者,今當顯示現在世滅已,于未來世如何結生相續?故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餘異熟。
【論文】
八?一一叁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業。
【疏翼】
第二以頌作答中,第二長行廣釋。
【述記?卷四十七】
長行答中,有四「複次」,至文當知。
初、釋中[4],有二︰初、別解頌文,後、總結頌意。
別解頌中,文分爲四︰上二句別解爲二,下二句合解爲一,第四總牒第一句「由」字,第叁句「既盡」字,第四句「複生」等字,合解其頌。
解第一句中,先解「諸業」,次解「習氣」,後總解[5]之[6]。
以業有叁,故言「諸業」。
此解業義,如第一卷解[7]。
福等叁業,如《對法》第七[8]、第八[9]、《大論》第九[10]、五十叁等解[11]。
「福」者,勝義。
自體及果俱可愛樂,相殊勝故。
「非福」者,不可愛樂──自體及果俱不可樂──相鄙劣故。
「不動」者,不可改轉義。
其業多少,住一境界不移動故。
又設[12]移轉境如生得散善,亦從于定,總名不動。
《對法論》[13]說:欲界系善業名福。
《瑜伽論》[14]言: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名福。
前、是人天總業,後、是五趣別業。
然說地獄亦有別善業者受等流果,如涼風觸身等。
與別報[15]相似,業名爲善也。
又令地獄諸苦輕微,名爲善業,如不斷善等。
又約六趣爲論,除地獄,取非天五趣有善業果也。
非福業[16]者,《瑜伽論》卷九雲︰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異熟[17]不善業[18]。
初、是叁惡趣總業,後、是五趣別業。
不動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界受業。
前、是總業,後、是別業。
《對法論》[19]說︰何故色、無色業名爲不動?答︰如欲界餘趣業遇緣轉得餘趣處受。
彼業不爾,定于自處受故[20]。
問曰︰何故爾也?定所[21]攝故,非同散業。
若爾,如何熏禅資下故業生五淨居?非不轉移業,故此解非。
又定地攝,名爲「不動」,以定能住于一境故。
且福之名,應通叁界善[22]業。
以上善業,別有勝能,名爲「不動」。
欲界善業,別得總名也[23]。
然不動中順受別業[24],《瑜伽論》[25]少別,如彼抄解[26]。
然此叁業通身、語、意。
意通叁界,身、語唯二地。
有尋伺故。
此體性者,即有漏善、不善二思爲此業體。
遊履身、語,身語動作,故亦[27]名爲業。
身、語唯無記,非善惡性,故唯以思爲體。
【論文】
八?一一四 業之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
【疏翼】
第一解「諸業」中,第二屬眷亦立業名。
【述記?卷四十七】
此中、爲唯以思爲業?爲複有餘?
即五蘊性善、不善律儀,實業眷屬故[28]。
何意眷屬亦說爲業?
以皆與業「同招引、滿異熟果故」,不同小乘具十隨轉[29],無過、未世,實四相故。
此總、別果,如第二卷已廣具解[30]。
【疏翼】
以上初「複次」第一解第一句中,第一先解「諸業」訖。
【論文】
八?一一五 此雖才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
【疏翼】
初「複次」第一解第十九頌第一句中,第二解「習氣」。
于中分叁︰一、外難無理招當果,二、答有功能熏起,叁、解習氣非曾現。
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上來所說,謂初作時,即現起法。
若異熟因,非即受果,現既久滅,如何感果?非過、未有故。
爲答此問,故次論文,下解「習氣」。
現行此業,雖才起已,更無住[31]異間,而便即滅。
無別義理可如薩婆多雖現用無,有過去體,能招當來真異熟果。
若爾,如何?
【論文】
八?一一六 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爲習氣。
【疏翼】
第二解「習氣」中,第二答有功能熏起。
【述記?卷四十七】
現行之業當造之時,熏于本識起自業之「功能」。
「功能」即是頌中所說爲「習氣」者。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論曰︰業者,謂福、非福及不動思。
于阿賴耶識中生起功能,是名業習氣,此業能引未來生身。
【論文】
八?一一七 是業氣分,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
【疏翼】
第二解「習氣」中,第叁解習氣非曾現。
【述記?卷四十七】
何以名「習氣」?
「是業氣分」,解「氣」;由現「熏習所成」,解「習」。
此[32]業熏成,不同無慚計業皆宿作,並是「曾」有。
化地部宗[33]等,業入過去,現皆有體[34]。
又此習氣,簡薩婆多過去有體之曾業也[35]。
及簡順世外道說一切果唯現業所得,作時即受。
今此「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