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位差別假相。
[8]即不可記別性。
[9]以是不相應行故。
[10]遍計所執義本無相故。
[11]令能诠與所诠定一,因而起執。
[12]「言」字,《金藏》有,餘無。
[13]名即意言性。
[14]謂以無漏名爲本質而熏種。
[15]本論卷二雲︰
似,謂增益,非實有相。
[16]「似」字,《金藏》有,餘無。
[17]「順趣」,藏文作「bebarg&#378olba”i/」。
[18]謂「依言說所生名」。
藏文作「thasadlasbyuvba”imiv/」。
[19]此處略引「故說爲名」。
[20]見《攝論》卷一、兩《釋》卷叁。
[21]《攝論?世親釋》卷叁總此論二名言種爲一雲︰
「名言熏習差別」者,謂眼名言熏習在異熟識中,爲眼生因。
異熟生眼從彼生時用彼爲因,還說名眼。
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別亦爾。
無性所解如前已引。
[22]見兩《釋》卷叁,如《攝論?無性釋》雲︰
謂四煩惱所染汙意薩迦耶見力故,于阿賴耶識中,有能執我熏習差別。
《攝論?世親釋》亦雲︰
由染汙意薩迦耶見力故,于阿賴耶識中,我執熏習生。
由此爲因,謂自爲我,異我爲他,各有差別。
[23]異熟果即差別果。
[24]「文」字,《金藏》作「大」。
[25]「下地」二字,《金藏》有,餘無。
[26]「支」字,《金藏》作「分」。
[27]「約」字,《金藏》作「緣」。
[28]「說」字,《金藏》無。
[29]「我」字,《金藏》有,餘無。
[30]《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雲︰
如是所說不共無明﹝經說四種無明︰一、隨眠轉異無明,二、纏縛轉異無明,叁、相應轉異無明,四、不共轉異無明。
此即第四﹞,內法異生,雖不放逸而修學者,亦未能斷。
諸聖有學,應知永斷。
又不放逸內法異生,若造福行及不動行,彼是正法如理作意相應善心之所引發,解脫爲依,回向解脫,而引發故。
雖于善趣感殊勝生,而非無明起增上緣,然能作彼四種無明斷增上緣。
本論卷五雲︰
不共無明總有二種︰一、恒行不共,餘識所無。
二、獨行不共,此﹝第七﹞識非有。
故《瑜伽》﹝卷五十八﹞說無明有二︰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
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是主獨行,唯見所斷。
如契經說︰諸聖有學,不共無明已永斷故,不造新業。
非主獨行,亦修所斷,忿等皆通見所斷故。
本論《述記》卷叁十解雲︰
以忿等十,各別頭生,故與相應,名「非主獨行」。
此十亦增上,是主故。
[31]本論《述記》「五門分別」中,較「別抄」有詳處,或「別抄?叁
熏習章」在先。
[32]「以叁習氣,即頌習氣」,「即」字應作遷就、配屬意,具意應雲:
以叁習氣去配屬頌中所說的習氣。
[33]「二種習氣」四字,《金藏》有,餘無。
[34]道邑《義蘊》雲︰
約所執之我及名等境,不自能熏,要由見分方熏種故。
[35]即第十九頌。
[36]「下例指」叁字,《金藏》有,餘無。
[37]即第一複次解。
[38]道邑《義蘊》雲︰
我執所熏相、質同種,親生當果;由業助力,方始能生,故義如前,不相違也。
[39]智周《演秘》引《攝論》卷一文,解由叁種習氣分別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