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斷絕﹞,名曰﹝原作「即名」二字﹞引因。
如受用身,金剛定前諸無漏種遠爲引因,自位種子近爲生因。
望佛法身,近遠現智俱爲引因,非爲生因。
不說牽引、生起因等,得離系故。
但說引發、定異因等,得無爲故。
于化身等現在前位,種爲生因。
正生起故;望舍利等,名爲引因,引殘果故。
今說受用一果、二因。
若望法身,一果、一因。
若望化身,一因、二果。
又佛二果、二因所得︰謂理、智因。
《勝鬘經》說︰「有二種如來空智﹝藏文作「deb&#378ingwegspa”isbivpostovpabidwespa/」﹞。
世尊!空如來藏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藏文作「deb&#378ingwegspa”isbivpobonmovspathamscadkyisbyospadavthadaddugnaspasmagrolbaswesparnamsstovpadav/」﹞。
世尊!不空如來藏過于恒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藏文作「deb&#378ingwegspa”isbivposavsrgyaskyichosthadaddumignaswivgrolparwespabsamgyismikhyabpagavga”ikluvgibyemalas”daspasbeddaggismistovpalagsso/」﹞。
」此說煩惱體能覆藏,名之名「藏」。
虛妄不實,究竟破壞,故名爲空。
……故經標有二種如來藏空智。
煩惱亦名如來藏故。
其真如理,因空所顯,空之性﹝藏文作「stovpabid/」﹞名之爲空。
法身之因,煩惱所覆,名如來藏。
此離纏位,名爲法身。
故斷能覆煩惱障縛,證得法身,自性解脫。
[33]「前」字下,《金藏》有「義」字。
[34]「摩利迦」,梵爲「malika」。
[35]應作「室利摩羅」,梵爲「wrimala」;藏文爲「lhamodpal”phrev/」。
[36]見《勝鬘經述記》卷初述其身世。
求那跋陀羅﹝梵文爲「gunabhadra」﹞,漢譯《勝鬘經》中,該節經
文爲:
又如取緣﹝藏文作「lenpa”irkyengyis/」﹞有漏業因,而生叁有,如是無明住地緣﹝藏文作「marigpa”ignaskyisa”irkyengyis/」﹞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藏文作「dbavthobparnams/」;藏文《寶性論》同﹞菩薩叁種意生身﹝藏文作「yidkyilu/」﹞。
[37]前「能引支」中,《述記》卷四十七雲︰
如《勝鬘經》有五住地︰即見一處、欲、色、有愛﹝藏文作「ltabagciglagnaspa”ignaskyisadav/”dodpa”i”dodchagslagnaspa”ignaskyisadav/gzugskyi”dodlagnaspa”ignaskyisadav/sridpa”i”dodchagslagnaspa”ignaskyisa/」﹞及無明住地。
前四,煩惱障,能發諸業;第五,所知障,不能發業。
該經《述記》卷二末雲︰
然障有二︰謂煩惱、所知。
所知無明是勝,總立名「無明住地」。
煩惱障中分成見、修。
見道以見爲首,發業、迷理是增。
以一時斷,但是分別,總立名「見一處住地」。
修道迷別事生,斷複前後,複要須數,宜爲此約界分成叁種︰欲、色二界,自界得名。
無色恐執爲無,顯是叁有︰破外道計爲涅槃,爲名「有愛」,非是無也。
[38]「緣」字,《金藏》有,餘無。
[39]「性」字,《金藏》誤作「地」。
[40]見《佛性論》卷二。
[41]《佛性論》卷二原作「以出」二字。
原文作:
以出叁界外,有叁種聖人:謂聲聞、獨覺、大力菩薩,住無流界。
[42]《佛性論》卷二此下出四種生死︰
一、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叁、有有生死,四、無有生死。
此四生死即爲「怨障」、「不得如來法身四種功德波羅蜜」。
釋第叁「有有生死」雲︰
是無明住地爲方便,無漏業爲因,叁種聖人是意所生身。
譬如四取爲緣,有漏業爲因,叁界內生身。
「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名爲「有有」。
如上流阿那含人于第二生中般涅槃者,餘有一生故,故名「有有」。
並以無明爲衆惑根本,故「一切煩惱通名無明」。
[43]靈泰《抄》雲︰
即說無漏有分別業能感之因,名「界外」。
[44]「隨」字,《金藏》無。
[45]《勝鬘經》原文作:
如是無明住地力,于有愛數四住地﹝藏文作「sridpa”i”dodchagslagnaspa”ignaskyisa&#378esbgyibaskyav/」﹞,其力最大。
下句雲:
過恒沙數煩惱所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
聲聞、獨覺智不能斷,唯有如來智所能斷。
世尊:如是如是,無明住地其力最大。
[46]「九」字,《述記》原作「十」,今改。
[47]如本論卷九雲︰
故說菩薩得現觀已,複于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煩惱,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48]「有」字,原作「又」。
[49]「如取爲緣」,藏文作「dpernalenpa”irkyengyis&hellipdeb&#378indu/」。
[50]「無明住地」,藏文作「marigpa”ignaskyisa/」。
十卷《楞伽》卷
五、《寶性論》、《無上依經》、《佛性論》亦譯作「無明住地」。
但藏文《寶性論》作「marigpa”ibagchagskyisa/」,合玄奘譯。
[51]「無明等五住地」,藏文作「marigpalazogspalagnaspa”ignaskyi
sa/」。
[52]《佛性論》卷二真谛亦譯作「大力菩薩」。
但真谛所譯《無上依經》
中有處譯爲「自在菩薩」。
[53]「已得自在菩薩」,藏文同,作「byavchubsemsdpa”dbavthobrnams/」。
[54]本論卷九末雲︰
由斯,八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于無相作功用愚,二、于相自在愚,令于相中不自在故。
此亦攝土,相一分故。
[55]《無上依經》,爲梁真谛譯,收于《大正藏》第十六冊,經號669。
[56]「意生身」,梵爲「mano-maya-kaya」;藏文爲「yidkyilus/」。
[57]《金藏》作「言」,餘作「意」。
[58]「即」字,《金藏》作「則」。
[59]「乘」字,原無。
[60]「受餘生已」四字,《金藏》有,原論無。
[61]《佛地經論》卷二,此段引文原作:
聲聞或除七生,或除一生,或除上界處處一生,餘一切生得非擇滅,或一切生皆非擇滅。
雲何更經叁無數劫修菩提因而得佛耶?雖諸煩惱所潤分段得非擇滅,而由願力受變易生,叁無數劫修菩提因,無有過失。
非擇滅者,衆緣不具。
于此時中,畢竟不生,非永不生。
彼雖長時住在生死,由定願力資感生因,令其功能多時生果。
即此一身展轉增勝,乃至成佛。
[62]謂棄舍求聲聞願。
「求聲聞願」,藏文「banthoskyismonlamlasrnam
parldogparbyeddo/」。
[63]《瑜伽》卷八十原文作:
複次,回向菩提聲聞,或于學位即能棄舍求聲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舍。
由彼根性有差別故,所待衆緣有差別故﹝藏文作「dbavpo”irimpadavrkyengyirimpabidlaltosnas/」﹞。
[64]謂《勝鬘經》等。
[65]「決定性」,藏文作「rigssuvespa/」。
[66]即變易生。
[67]有二解:從欲界,或色界後引生無漏。
[68]見本論卷七末。
《述記》卷四十四第二解雲︰
如七生者發心、留心,未必同時,不還者亦爾。
欲界發心,上界留身。
欲界之身業力盡故;未得邊際定﹝第四靜定﹞,可資故業故;欲得依勝身,方轉易故。
依如是理,或有上地但于一處受一生已,即方受變易。
或有二處、叁處、或一地、二地、叁地,乃至四地,至廣果天方受變易身,往自在宮而受佛位。
或有乃至但于第四禅受其一生,而受變易有決業故。
[69]如本論卷七中雲︰
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
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
[70]「故」等四字,《金藏》有,餘無。
[71]「故七地以前,代諸有情受叁途苦,乃是實身,易可知故」,《疏翼》
原無,依《大正藏》增。
[72]《金藏》作「是」,餘作「至」。
[73]《大智度論》卷七十四原文作:
是菩薩有二種:一者、生死肉身,二者、法性生身。
得無生忍法,斷諸煩惱,舍是身後,得法性生身。
肉身阿鞞跋緻﹝梵爲「avinivartaniya」,意爲「不退轉」﹞亦有二種:有于佛前得授記,有不于佛前授記。
若佛不在世時,得無生法忍,是不于佛前授記。
《大般若經》初分卷四十九〈不退轉品〉卷叁百二十六,及第二分
〈不退轉品〉卷四百四十八雲︰
複次,善現!若不退轉位菩薩摩诃薩身心清淨,非如常人身中恒爲八萬戶蟲之所侵食。
所以者何?是諸菩薩善根增上出過世間,所受身形內外清淨,故無蟲類侵食其身。
如如善根漸漸增益,如是如是身心轉淨。
由此因緣,是諸菩薩身心堅固,猶若金剛,不爲違緣之所侵惱。
善現!若成就如是諸行相狀,當知是爲不退轉菩薩摩诃薩。
卷四百四十八並列舉「違緣」雲︰
所謂寒、熱、饑、渴、蚊、虻、風、日、毒、蟲、刀、杖等類及諸纏、結,﹝不能侵惱﹞。
[74]即該論《述記》卷二十七。
[75]《對法》卷十叁雲︰
欲、色界菩薩者,謂與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藏文作「gavgzugsmedpa”ikhamsrnamparspavspa”ibsamgtandavldanpa/」﹞,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生色界。
問︰何緣菩薩不生無色界?答︰若已證得最勝威德﹝藏文「mthu”ikhyadpar/」﹞菩薩,凡所受生,皆欲利益安樂有情﹝藏文作「諸已證得當能成熟有情最勝威德」﹞。
以無色界非成熟有情處故﹝藏文作「于彼不生」﹞,「滅離無色界生靜慮」者,謂能除遣無色界生﹝藏文作「miskyeba”i/」﹞所有勝定。
「住靜慮樂」者,謂不退靜慮﹝藏文作「yovsmabamspabidde/」﹞。
由此菩薩善巧回轉故﹝藏文作「bsamgtanrnamparbsgyurbalamkhaspas/」﹞,爲欲成熟所化有情,或生欲界,或生色界﹝藏文無此四字﹞。
該論《述記》卷二十七雲︰
「欲、色界菩薩」中,「謂與滅離無色生靜慮相應」者,謂入真以去菩薩,不生無色界。
以彼無利他行故,故菩薩滅離無色界生。
而此菩薩與勝定相應,故滅離無色界。
又勝靜慮樂,而菩薩與此相應,住此靜慮而生欲、色,離無色界生。
言「最勝威德」者,《大論》﹝卷四十八﹞等皆雲「最勝」,是八地以去無生法忍菩薩﹝如雲「是故說言于無生法,證得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忍。
是諸菩薩得此忍故,得甚深住」﹞。
若依此解,第二僧祇菩薩不生無色;彼無數也。
初地以去菩薩同證真理,生佛淨土,居﹝疑「具」﹞最勝威德,以具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超初劫故。
《大論》七十八﹝初﹞︰初地以上,地地皆有威德。
此解「八清淨」中文﹝如雲「世尊!如是諸地,幾種殊勝之所安立?善男子(藏文作「觀自在」,即「spyanrasgzigsdbavphyug/」)!略有八種︰一者、增上意樂清淨,二者、心清淨,叁者、悲清淨,四者、到彼岸清淨,五者、見佛供養承事清淨,六者、成熟有情清淨,七者、生清淨,八者、威德(藏文作「mthu/」)清淨。
善男子(藏文作「觀自在」)!于初地中所有增上意樂清淨,乃至威德清淨,後後諸地,乃至佛地所有增上意樂清淨,乃至威德清淨,當知彼諸清淨展轉增勝,唯于佛地,除生清淨」﹞。
該論《述記》續雲:
今義準初劫菩薩修菩提行,亦能利他、恒須聽法、居暖等位。
是色界系,亦不生無色。
此論得自在解,如初劫菩薩修得無色定,爲未自在,亦可生無色。
初地以去,位得自在,故言「不生」。
若據願意,知彼無利他故,亦不生彼。
據勝位語,故不生彼。
「住靜慮」以下,謂此菩薩「善巧回轉」于欲色界隨願即生,以﹝疑「已」﹞不爲業煩惱所系;猶如毒藥已被咒訖,不能爲害。
若約此義,八地以去,名「最勝威德」;非無分段,于下二界處處利生故。
雲何得言八地以去舍蟲身而變易,如《大智度論》﹝卷七十四解《大般若經》卷叁百二十六及卷四百四十八「恒爲八萬戶蟲之所侵食」﹞?初地以去何妨亦同變易身也?以非業系,得勝意故。
爲約此義,大義曰︰初地以去菩薩得自在故,或受變易,或受分段。
若于淨土聽法,或行利他行,須使天人見,豈不作分段身耶﹝原作「也」﹞?以變易身非天人見故。
言「八地以去」者,據無功用相,及無漏相續語。
據實,直往菩薩初地得變易,須舍即得。
而取分段亦得。
《佛地論》﹝卷叁說﹞雲:回心人資現身、資後身等,其回心人得初地已,得如是分段受生。
得自在故,隨願生故﹝如引《大論》卷八十文後解雲「如是,若在無學位中回向菩提,由定願力數數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