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爲何物,雲何此物﹝藏文少此二句﹞,此物是何,此物雲何。
文字所作者,謂執此爲此物,此物如是或色,乃至或識或有爲、或無爲,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
[94]《顯揚》卷十六原文作:
此複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
解釋亦同《瑜伽》。
[95]即「八分別自體」。
《顯揚》卷十六雲︰
此遍計執,由妄分別故生。
《瑜伽》卷叁十六雲︰
又諸愚夫,由于如是所顯真如不了知故,從是因緣,八分別轉能生叁事。
[96]即叁種分別所依。
《瑜伽》原文作:
又諸愚夫由于如是所顯真如不了知故,從是因緣,八分別轉,能生叁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
雲何名爲八種分別?一者、自性分別,二者、差別分別,叁者、總執分別,四者、我分別,五者、我所分別,六者、愛分別,七者、非愛分別,八者、彼俱相違分別。
雲何如是八種分別能生叁事?謂若自性分別,若差別分別,若總執分別。
[97]《瑜伽》卷七十四原文作:
又于依他起自性中,當知有二種遍計所執自性執﹝藏文作「kunbrtagspabiddumvonpar&#378enpa/﹞:一者、隨覺﹝《顯揚》卷二作「隨勝覺」。
藏文作「sadpa/」﹞,二者、串習習氣隨眠﹝《顯揚》卷二作「隨數習習氣隨眠」。
藏文作「delagomspa”ibagchagsbaglabalba”o/」﹞。
以上爲二種遍計。
[98]《顯揚》卷五初雲︰
初世俗谛說我、說法及說作用。
說我者,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法友,如是等。
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
說作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是謂世俗谛應知。
此雖非實有,然依世俗故說有。
卷十六亦雲︰
世俗谛者,當知宣說我、法、作用。
[99]已見前引。
以上爲叁種遍計。
[100]「者」字,《金藏》、金陵本有,餘無。
[101]《攝論》卷二原文作:
複次,遍計有四種: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叁、有覺遍計,四、無覺遍計。
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
[102]《瑜伽》七十叁原文作:
雲何遍計義自性﹝藏文作「dongyivobobidduyovssurtogpa/」﹞?謂有四種:一、遍計自相,二、遍計差別相,叁、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取相。
遍計自相者,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乃至此事是識自性;此事是眼自性乃至此事是法自性。
遍計差別相者,謂遍計此色是可意,此色是不可意,此色是非可意非不可意;此色是有見﹝藏文作「bstanduyodpa”o/」﹞,此色是無見;此色是有對﹝藏文作「thogspadavbcaspa”o/」﹞,此色是無對;此色是有漏,此色是無漏;此色是有爲,此色是無爲;如是等類差別道理﹝藏文作「rabtudbyeba”itshulgyis/」﹞,遍計此色所有差別﹝藏文作「gzugsdegcigpu”ibyebraglayovssurtogpagavyinpaste/」﹞。
如色如是,餘蘊一切處等,當知亦爾。
遍計所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眼所取,此是耳、鼻、舌、身、意所取;又複遍計此受、想、行、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是不系意所取。
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色能取,此色是聲、香、味、觸能取;又複遍計此受、想、行、識是色能取,此是聲、香、味、觸、法能取。
以上爲四種遍計。
[103]《攝論》卷二原文作:
如是遍計複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
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
叁、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
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
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104]「十六」,《金藏》誤作「六十」。
[105]《顯揚》卷十六解此中「第一種遍計」雲︰</DIV,>
如有計執此物,既名爲色,必定有色體真實。
解「第二遍計」雲︰
如有計執此物名色,爲不名色。
[106]「文」字,《金藏》有,餘無。
[107]《瑜伽》卷七十叁原作:
略有五種:一、遍計義自性,二、遍計名自性,叁、遍計雜染自性,四、遍計清淨自性,五、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
雲何遍計義自性?謂有四種:一、遍計自相,二、遍計差別相,叁、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取相。
﹝如前已說。
﹞
[108]亦如前已說。
[109]《瑜伽》卷七十叁原文爲:
謂遍計此色有貪、有瞋、有癡,不能遠離貪、瞋、癡系。
又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
又複遍計此受、此想、此行、此識,有貪、有瞋、有癡,有能遠離貪、瞋、癡系。
又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
[110]《瑜伽》卷七十叁原文爲:
謂與上相違,當知其相。
[111]「色」字下,《金藏》有「非」字。
[112]《瑜伽》卷七十叁雲:
謂遍計此色是所取,此是能取,此受、想、行、識、是所取,此是能取。
又于一切無記法中,遍計所有無記諸法。
[113]謂《瑜伽》七十叁複有「加行執五種」。
原文作:
加行執當知複有五種:一、貪愛加行故,二、瞋恚加行故,叁、合會加行故,四、別離加行故,五、舍隨與加行故。
[114]「舍隨與」,《顯揚》卷十六作「隨舍」。
[115]以上四種中,「計」字原無。
[116]謂《瑜伽》卷七十叁複有「微細執著五種」:
複次,微細執著當知五種:一、于無常常執,二、于苦樂執,叁、于不淨淨執,四、于無我我執,五、于諸相中遍計所執自性執。
總前,爲五種遍計訖。
[117]「執」字,原作「遍計」。
[118]「執」字,原作「遍計」。
[119]詳見前引。
[120]「名」字前,《金藏》有「隨」字。
[121]《顯揚》十六原文作:
何等名爲六種遍計?一、自性遍計:謂遍計色等實有自相。
二、差別遍計:謂遍計色等決定實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諸差別相。
叁、覺悟遍計:謂善名言者所有遍計。
四、隨眠遍計:謂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計。
五、加行遍計:此複五種──一、貪愛加行,二、瞋恚加行,叁、合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隨舍加行。
六、名遍計:此複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
總上爲六種遍計訖。
[122]「分」字,《金藏》誤作「界」。
[123]見《瑜伽》卷一初及卷七十二中。
詳已見前。
[124]「等」,取《瑜伽》卷叁十六。
[125]「等想」二字,《金藏》作「相」字。
[126]《顯揚》卷十六原文作:
謂于色等想事,分別色等所有自性。
[127]謂即于色等想事,起諸分別︰此有色、此無色,此有見、此無見,
此有對、此無對,如是等無量差別,于自性分別所依處、事,分別種種差別之義。
[128]「總執」,藏文作「rilpor”dzinpa”i/」。
[129]謂即于色等想事所立我,及有情、命者、生者等假想施設所引分
別。
由于積聚多法,總執爲因分別轉故。
又于舍、軍、林等,及于飲、食、衣、乘等想事,所立舍等假想施設所引尋思。
[130]「我」字下,《金藏》引文多「執」字。
[131]謂若事有漏、有取﹝藏文作「bebarlenpadavmthunparbcaspa/」﹞,
長時數習我執所聚,由數習﹝《瑜伽》作「宿串習」﹞邪執自見處、事爲緣,所起虛妄分別。
[132]謂若事有漏、有取、長時數習我所執所聚,由數習﹝《瑜伽》作「宿
串習」﹞邪執自見處事爲緣所起虛妄分別。
[133]「愛分別﹝藏文作「sdugparrnamparrtogpadav/」﹞」,謂緣淨妙可
意事境﹝藏文作「mdzespayidla”ovba”idvospola/」﹞分別。
[134]「不」字,《瑜伽》作「非」。
[135]謂緣不淨妙、不可意事境分別。
[136]「愛不愛俱相違分別」,《瑜伽》作「彼俱相違分別」。
[137]謂緣淨、不淨,可意、不可意、俱離事境分別。
[138]「叁事」,藏文作「dvospogsum/」。
《顯揚》卷十六雲:
八種分別能生叁事。
何等爲叁?一、分別戲論所依、緣事,二、見我慢事,叁、貪愛等事。
[139]「緣」字,《述記》原引作「想」,《金藏》無此二字。
[140]原無「色」字。
[141]「分別戲論所依、緣色事」原作「分別戲論所依緣事」。
藏文作
「rnamparrtogpasprodpa”ignasdav/rnamparrtogpasprodpa”idmigspa”idvospo/」。
《顯揚》卷十六及《瑜伽》卷叁十六說「前叁分別生起此事」雲︰
謂色等想事﹝藏文《瑜伽》作「gzugslasogspa”imivbtagspa”idvospo/」﹞爲依緣故,名想言說所攝﹝藏文瑜伽作「mivgi”duweskyibrjodpayovssubzuvba/」﹞,名想言說所顯分別戲論﹝藏文《瑜伽》作「mivgi”duweskyibrjodpasyovssubsgomspa”irnamparrtogpa/」﹞,即于此事分別計度無量種種衆多差別。
[142]《顯揚》及《瑜伽》均說「我及我所二分別生起此事」,如雲︰
此二分別能生餘見根本及慢根本身見﹝《瑜伽》作「薩迦耶見」,藏文作「”jigtshogslaltabadelasg&#378an”diltabathamscadkyirtsabadav/」﹞,及能生餘慢根本我慢﹝藏文作「vargyalgyirtsabava”osbampa”ivargyaldelasg&#378anpa”ivargyalthamscadkyirtsabargyurpaskyeddo/」﹞。
[143]《顯揚》及《瑜伽》均說後叁分別隨應,能生貪欲、瞋恚及思癡。
[144]《瑜伽》卷叁十六並說︰
又諸愚夫,由于如是所顯真如不了知故﹝藏文作「yovssumawespas/」﹞,從是因緣﹝藏文作「g&#378idelas/」﹞,八分別轉,能生叁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
又雲︰
此中所說略有二種︰一者分別自性,二者、分別所依分別所緣事﹝藏文作「rnamparrtogpadavrnamparrtogpa”irtenrnamparrtogpa”idmigspa”idvospo”o/」﹞。
如是二種無始時來應知展轉更互爲因︰謂過去世分別爲因,能生現在分別所依﹝藏文無「所依」﹞及所緣事。
現在分別所依﹝藏文無「依」﹞緣事既得生已,複能爲因生現在世由彼依﹝藏文無「依」﹞緣所起分別。
于今分別不了知故﹝藏文作「daltargyirnamparyovssumawespani/」﹞,複生當來所依﹝藏文無「依」﹞緣事。
彼當生故,決定當生依彼緣彼所起分別﹝藏文作「debyuvnadelagnaspadelabrtenpa”irnamparrtogpayavvespar”byuvbar”gyurro/﹞。
[145]《對法》卷七雲:
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悭結。
[146]見《攝論》卷二、兩《釋》卷四。
[147]《對法》卷十四雲︰
虛妄分別者,略有十種。
[148]「第八識」,原作「謂阿賴耶識」。
[149]「緣相分別」,藏文作「mtshanma”irtogpa/」。
[150]「顯相」,藏文作「mtshanmarsnavba”i/」。
[151]「眼等識,並所依」,藏文作「rtendavbcaspa”imiggirnamparwes
palasogspa”irnamparrigpa”o/」。
[152]「緣相變異」,藏文作「mtshanma”gyurba”i/」。
[153]《攝論》卷二原文爲:
四、緣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樂受等變異、貪等變異、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捺落迦等諸趣變異,及欲界等諸界變異。
[154]「顯相變異」,藏文作「mtshanmasnavba”gyurba”i」。
[155]「變異所有變異」,即如前所說變異所有變異。
藏文作「jiskad
smrospa”i”gyurba”didagbidkyisde”gyurba”o/」。
[156]「他引」,藏文作「g&#378angyisbstanpa”i/」。
[157]《攝論》卷二原文:
六、他引分別。
謂:聞非正法類,及聞正法類﹝藏文作「mbanpa”irjessu”groba”i/」﹞分別。
[158]《攝論》卷二原文:
七、不如理分別。
謂:諸外道聞非正法類分別。
[159]《攝論》卷二原文:
八、如理分別。
謂:正法中聞正法類分別。
[160]「執著」,藏文作「mvonpar&#378enpa”i/」。
[161]《攝論》卷二原作:
謂不如理作意類薩迦耶見爲本,六十二見趣﹝藏文作「ltabarsovba/」﹞相應分別。
《攝論?無性釋》解雲︰
即《梵網經》中前際、後際、中際分別︰謂我過去爲曾有耶?如是等分別,名執著分別。
言「見趣」者,是品類義。
[162]「散動」,藏文作「rnamparg·yevba”i/」。
[163]原作「謂諸菩薩十種分別」。
[164]《對法》卷十四亦依《大般若經》卷叁百九十二等說「十散動分
別」。
與《攝論》、《莊嚴經論》同。
《攝論?無性釋》卷四解雲︰
散亂擾亂故名散亂﹝藏文作「rnamparg·yevbarbyedpasrnamparg·yevbaste/」﹞。
此即分別,是故說名「散動分別」。
此即擾亂無分別智。
何以故?由此擾亂般若波羅蜜多故﹝藏文作「wesrabkyipharoltuphyinpa”imimthunpa”iphyogsyinpa”iphyirro/」﹞。
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
「謂諸菩薩十種分別」者,謂諸菩薩能發語言,他引而轉,不稱真理十種分別﹝「謂諸……」等二十字,藏文無﹞。
何以故?證會真理若正現前,不可說故﹝藏文作「dvoskyisgonasdekhonartogspa”am/brjodparminuspa”iphyirte/」﹞,于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具說如是十種散動對治。
且如說言「世尊!雲何菩薩應行般若波羅蜜多﹝藏文作「jiltarwesrabkyipharoltuphyinpalaspyadparbya&#378ena/」﹞?」﹝漢譯《大般若經》初分卷叁百九十二〈成熟有情品〉第七十一品之叁,有廣文。
《大乘莊嚴經論》卷五末(有藏文)、《攝論》、兩《釋》卷四、《對法》卷十四(叁論亦有藏文)亦有廣文,但引文多略,似依意引。
本經中不隻一處說此十種散動對治,以生無分別智﹞」。
今依《對法》所引經文雲︰
如經言︰「舍利子!是菩薩實有菩薩﹝藏文作「byavchubsemsdpa”nibyavchubsemsdpa”bidyodb&#378indu/」﹞,正不隨觀菩薩﹝藏文作「byavchubsemsdpa”yavdagparrjessumimthovvo/」﹞,正不隨觀菩薩名,正不隨觀般若波羅蜜多,正不隨觀菩提,正不隨觀行,正不隨觀不行。
所以者何?名自性空﹝藏文作「vobobidkyisstovste/」﹞,非﹝由﹞空性﹝藏文作「stovpabidkyisnimayinno/」﹞。
色自性空,非空性。
乃至識自性空﹝漢譯衍「非空」二字,今依藏文刪。
應作「非由空性」﹞,非﹝由﹞空性。
何以故?此色空性非即色﹝藏文作「gzugskyistovpabidgavyinpadegzugsmayinno/」﹞,亦不離色,別有空性﹝藏文作「stovpabidlasgzugsg&#378anpa”avmayinno/」﹞,色即是空性﹝藏文作「gzugsbidstovpabiddo/」﹞,空性即是色﹝藏文作「stovpabidgzugsso/」﹞,乃至識亦爾。
何以故?此唯有名﹝藏文作「”dinimivtsamste/」﹞,所謂:此是菩薩名,此是菩薩,此是般若波羅蜜多,此是菩提,此是色,乃至此是識。
由彼自性無生、無滅﹝藏文作「vobobidkyismiskyemi”gag/」﹞、無染、無淨﹝藏文作「kunnasbonmovspamayinno/rnamparbyavbamayinno/」﹞。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正不隨生,乃至正不隨觀淨。
何以故?于所計度彼彼諸法假立客名﹝藏文作「mivbcosmalachosdedagsosorbrtagsnas/」﹞,由隨客名而起言說﹝藏文作「globurgyimivgyisrjessuthasbad”dogspa”iphyirro/」﹞。
隨如是如是言說,起如是如是執著,菩薩于如是一切名,正不隨觀﹝藏文作「mivthamscadyavdagparrjessumimthovvo/」﹞。
正不隨觀故,不生執著﹝以上所引,似依意,而非依文。
文雖循環往複,意趣乃爲對治散動分別﹞。
」
于此經中,爲對治無性分別﹝《攝論》作「無相散動」,藏文無性解作「無性散動分別」,藏文作「dvospomedpa”irnamparrtogpa”igbenpor/」﹞,故說如是言「是菩薩實有菩薩」如是等。
由「實有」言﹝藏文作「yodpa”isgra/」﹞,是有性義故﹝藏文作「dvospo”idonyodpa”iphyir/」﹞。
爲對治有性分別﹝《攝論》作「有相散動」,藏文同。
而藏文無性釋,以下「散動」,均作「分別」,世親釋不然﹞故,說如是言「正不隨觀菩薩」,乃至「正不隨觀不行」。
由遣補特伽羅及法二性﹝「性」,藏文作「dvospo」﹞故﹝無性釋雲︰「遍計所執自性永無有故。
」世親釋雲︰「此經意說不見菩薩,以遍計所執及依他起爲體。
」﹞。
」
爲對治增益分別故,說如是言「所以者何?名自性空」。
由遣不實遍計所執自性故,爲對治損減分別故,說如是言「非由空性」﹝藏文作「stovpabidkyismayin&#378esbyabagsuvste/」﹞。
由于此名遍計所執自性遠離性,一切時有故﹝無性釋雲「即彼經言『不由空(性)故』等。
謂彼法性是實有故。
」世親釋雲「即彼經言『不由空(性)故』。
謂法性、色性不空故(藏文作「chosbidkyivobo&#378esbyaba”ithatshiggo/」)。
」﹞。
爲對治一性分別﹝藏文作「gcigpabiddurnamparrtogpa”i/」。
《攝論?世親釋》作「gcigbubiddurnamparg·yevba/」﹞故,說如是言「此色空性非即色」,乃至「此識空性非即識」。
由自性異故﹝藏文作「vobobidg&#378anyinpa”iphyir/」﹞。
所以者何?色等是遍計所執自性,空性是圓成實自性故﹝世親釋雲「若依他起與圓成實是一性者,此依他起應如圓成實,是清淨境。
」﹞。
爲對治異性﹝藏文作「thadadpabiddu/」﹞分別故,說如是言「亦不離色,別有空性」﹝藏文作「stovpabidlasgzugsg&#378anpayavmayinno/」﹞,乃至「空性即是識」﹝藏文作「gzugsbidstovpaniddo/stovpabidgzugsso&#378esbyabanasrnamparwespa”ibardugzuvte/」﹞。
由遍計所執自性無相故﹝藏文作「kunbrtagspa”ivobobidmedpa”imtshanbidyinpas/」。
意爲「以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爲相故」﹞。
離彼,彼無性不可得故﹝藏文作「delasmagtogspardemedpasmedpa”iphyirro/」。
意爲「除是以外由以彼無體而不有故」。
世親釋雲「此二若異,法與法性,亦應有異(藏文亦作「異性」)!若有異性,不應道理(藏文作「thadadpabiddu”gyurbanimiruvyinte/」)。
如無常法與無常性,若取(藏文作「bzuvnas/」)遍計所執自性,色即是空(性)(藏文作「gzugsbidstovpabiddo/」,此應如《對法》譯作「色即是空性」)。
空(性)即是色(藏文作「stovpabidgzugsso&#378esbyabaste/」,此亦應如《對法》譯作「空性即是色」)﹞。
何以故?遍計所執色無所有,即是空性,此空性即是彼無所有,非如依他起與圓成實不可說一﹝藏文作「gavstovpabidyinpadenide”ivobobidmedpayingyi/jiltarg&#378angyidbavdavyovssugrubpadagnimayinno/﹞。
爲對治自性﹝藏文作「vobobiddu」﹞分別故,說如是言「此唯有名──所謂此是色,乃至此是識」等。
由離能诠,無有決定所诠自性故﹝世親釋雲「色之自性,無所有故」﹞。
爲對治差別﹝藏文作「khyadpardu/」﹞分別,說如是言「由彼自性﹝藏文作「vobobidkyis」﹞無生」,乃至「正不隨觀淨」。
由遣生等差別相故﹝世親釋雲「生即有染(藏文作「skyebanikunnasbonmovspa”o/」),滅即有淨(藏文作「”gagpanirnamparbyavbaste/」),無生滅故,無染無淨。
如是諸句,有如是義」﹞。
爲對治隨名義﹝藏文作「mivjiltabab&#378indudon/」﹞分別故,說如是言「于所計度彼彼諸法,假立客名,由隨客名,而起言說」,如是等﹝世親釋雲「謂如其名,于義散動」﹞。
爲對治隨義名﹝藏文作「donjiltabab&#378indumivdu/」﹞分別故,說如是言︰菩薩于如是一切名,正不隨觀。
正不隨觀故,不生執著。
由隨義,于名不見不執故﹝無性釋雲「此意說言于名、于義如實了知,無妄執著(藏文作「donjiltabab&#378indu&#378esbyabardgovspa”o/」)」。
世親總釋雲「爲對治此十散動,故說般若波羅蜜多,由此爲因,生無分別智」﹞。
[165]如《對法》卷十二雲︰
複次何緣一分有情于方廣分廣大甚深﹝藏文作「winturgyaspala/」﹞,雖生勝解,而不得出離耶﹝藏文作「vespar”byuvbarmi”gyur&#378ena/」﹞?由深安住自見取故,常堅執著如言義故。
「深安住自見取」者,更不進求了義經故﹝藏文作「vespa”idonmabrtsalte/」﹞,「常堅執如言義」者,常執封執不了義經故。
如聞一切法畢竟無自性言故,便撥一切諸法,性相皆無所有﹝藏文作「mtshanbidthamscadkyidvospothamscadlaskurba”debspa”o/」﹞,如是于餘不
了義經堅執如言義,而不得出離。
以大乘經由種種意﹝密﹞說故﹝藏文作「dgovspasnatshogskyisgsuvspa”iphyirro/」﹞,依此密意,薄伽梵于《大法鏡經》中﹝藏文作「choskyimelovchenpa”ichoskyirnamgravslas/」﹞說如是言︰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如正理﹝藏文作「tshulb&#378inmayinpar/」﹞思擇﹝藏文作「rnampar”byedpala/」﹞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藏文作「vanpa」﹞見。
[166]「于見無見見」,藏文作「ltabalaltabamayinparltabadav/」。
[167]即前文十七見,爲後十見所攝,又由第二十八見統攝以前二十七
見,如雲︰
爲欲開示如上所說十七種見諸過失門,複說餘見︰謂即「相見」﹝藏文作「mtshanmarltala/」﹞名「于見無見見」。
此實堅執無性﹝藏文作「medpa」﹞等相,而起不執一切相想故﹝藏文作「mtshanmathamscadlamvonpar&#378enpameddosbampa”i”duwescandugyurpa”iphyirro/」。
前文雲「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藏文略「本來」八字)等言,不善密意(藏文作「dgovspadelamimkhaspa/」)但隨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
執著如是無性(藏文「medpa/」)等相,是名相見。
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便謗(藏文作「skurba”debspa”o/」)叁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愚夫,于色等相,周遍計度,起增益執──謂此是色,乃至此是涅槃──此所執義無實、無體,唯有名言之所施設(藏文作「btagstsamduzadna/yavdagpamayinpalusmedpa”idongavla/」)。
依他起自性者,謂即此色等(藏文作「gav/」),唯是虛妄分別自體。
又因果性,或異不異(藏文無此八字)。
圓成實自性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
即「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名「舍方便見」﹝藏文作「sbyorbaselba”iltaba/」。
前文雲「于此叁性起誹謗行,即次叁見(藏文作「skurba”debspa”iltabadavnirnampagsumdu”gyurte/)」,謂損減施設見(藏文作「btagspalaskurba”debspa”iltabadav/」)、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
由彼誹謗一切法性(藏文作「thamscad/」),于勤精進起無用(藏文作「mthumedpa”i/」)想故」﹞。
即「攝受見」、「轉變見」,名「不出離見」﹝藏文作「vespar”byinpamayinpa”iltaba/」﹞。
非方便修學﹝藏文作「thabsmayinpalasbyorba/」﹞,不能證果故﹝前文雲「彼如是誹謗一切種一切法時,爲欲成立此邪見故(藏文作「skurba”debspa”iltabadeg&#378agpa”iphyir/」),便複攝受少分道理(藏文作「rigspa”ga”&#378igyovssu”dzinpadav/」),又于所有開示,離言諸法實性、了義契經,廣設方便(藏文無此四字),皆悉轉變令順已見(藏文作「ravgiltabadavmthunparyovssubsgyurba/」),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攝受見、轉變見(藏文作「yovssu”dzinpa”iltabadav/bsgyurba”iltaba”o/」)」﹞。
即「無罪見」、「出離見」,名「障增益見」﹝藏文作「sgribpasogspa”iltaba/」。
譯作「增加」或「增長」,較好。
因「增益」有「原無而增爲有」之義﹞。
所行邪僻,無容盡障故﹝藏文作「logparsgrubpa”iphyir/sgribpazadmisridpa”iphyirna/」。
前文雲「又起如是見︰若依此見,行善、不善,定皆無罪,無有過失,一切所行,皆歸妙善;先所積習一切障垢(藏文作「svonbsagspa”isgribpalas/」),皆得出離。
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無罪見(藏文作「khanamathobamedparltabadav/」)、出離見(藏文作「vespar”byuvbarltaba”o/」)」﹞。
即「輕毀見」、「憤發見」,名生非福見﹝藏文作「bsodnamsmayinpa”phelba”iltaba/」﹞。
由于正法,同梵行所,起邪行門﹝藏文作「logparbsgrubsgonas/」﹞,便能引發大衰損故﹝藏文作「bamspachenpothobpa”iphyirro/」。
﹞。
〔前文雲「彼如是執自見已,便于此見相違,安立蘊等諸法,聲聞藏中妄生輕毀(藏文作「khyaddugsodpadav/」),又于不信如是邪見聲聞人等,深生憎嫉(藏文作「rabtusdavba”i/」),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輕毀見、憤發見(藏文作「brbaspa”iltabadav/rabtu”khrugpa”iltaba”o/」)。
」﹞
即「顛倒見」、「出生見」,名「無功果見」﹝藏文作「”brasbumedpa”iltaba/」﹞。
由所安立非正法性﹝藏文作「yavdagpamayinpa”ichosbidrnam”jogpa/」﹞,授者、受者,俱不能證勝進果故﹝藏文作「”dzinpadav”dzindubcugpaskhyadparmi”thobpa”iphyirro/」。
前文雲「彼又隨順自惡邪見,謂我當建立如實空、無相、無願(藏文作「stovpabiddav/mtshanmamedpadav/smonpamedpajiltabab&#378indurnampayavdagpayinnosbamnas/」),于非彼相,起彼相想,而于彼相顛倒建立。
又作是思惟(藏文作「”disbamdusemste/」):若能悟入如是法性,或令他入,一切(藏文作「gavdagchosbid”diltabu”jugpadav/”dzudpadedagtham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