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gpa/」﹞,緣諸谛境,彼諸行者于二種縛應得解脫,究竟清淨,而不清淨,故不應理。
又世間道、出世間道二種差別應不可立。
然彼二道有相、無相,差別有故﹝藏文作「mtshanmadavbcaspadavmtshanmamedpa”ibyebragyodpa/」﹞,不應道理。
[55]謂于《大般若經》前後多處。
[56]本論《述記》卷十一解論文「故諸無爲非定實有處。
」
[57]《辯中邊論》卷上〈辨相品〉列釋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性及法
界五名,頌中有「等」言,長行未解其餘。
十二異名爲︰真如、法界、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法性、離生性、法定、法住、虛空界、實際、不思議界。
《大般若》卷四百一十七說四異名中,有「安隱界」,爲十二所無。
《大乘義林章》卷叁〈唯識章〉第叁「離合會釋門」中列十四異名,謂「如大般若廣釋」,其中「法位」及「無我」二名爲十二所無。
[58]「二名」,即勝義、真如。
[59]「四號」,謂即前二名,再增法界、實際。
[60]「我」字,《金藏》誤作「變」。
[61]「曰」字,《金藏》無。
[62]《對法》卷二原文爲:
何故真如說名真如?由彼自性無變異故﹝藏文作「g&#378andumi”gyurba”idvospobebarlenpa”iphyirro/」﹞。
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說無變異。
[63]《對法》卷二原文爲:
當知此即﹝原作「則」,今改﹞是無我性﹝藏文作「bdagmedpa”idvospo/」﹞,離二我故。
[64]「雜」字,《金藏》誤作「離」。
[65]《對法》卷二原文爲:
何故複說此名空性﹝藏文作「stovpabid/」﹞?一切雜染所不行故﹝藏文作「mirgyuba”iphyirro/」﹞。
所以者何?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
雖複有時說有雜染,當知但是客塵煩惱﹝藏文作「globurgyibonmovspa/」﹞之所染汙。
何等名爲客塵染汙?謂由未拔所取能取﹝藏文有「心」字﹞種子故,令依他起性心二行相轉;非法性心﹝藏文作「semskyichosbid/」﹞,以諸法法性,自性清淨﹝藏文作「ravb&#378ingyis”odgsalba/」﹞故。
[66]《對法》卷二原文爲:
何故複說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藏文作「mtshanmabebar&#378ibabebarlenpa”iphyirro/」﹞。
諸相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藏文作「byavchubcesbyaba”ibardusprosparnamste/」﹞﹝《佛地經論》卷一末雲「『相』謂十相︰一、色,二、聲,叁、香,四、味,五、觸,六、男,七、女,八、生。
九、老,十、死。
即是涅槃無此等相故,名無相。
緣此叁摩地,名無相解脫門」﹞。
真如性中,彼相寂滅,故名無相﹝《辯中邊論》卷上〈辨相品〉雲「由相滅義,說爲無相。
此中永絕一切相故(藏文作「mtshanma”gogpa”iphyirmtshanmamedpaste/mtshanmathamscadmedpa”iphyirro/」)」﹞。
[67]《對法》卷二原文爲:
何故複說此名實際?無倒所緣故。
「實」者,謂無顛倒。
此處究竟,故名爲際﹝藏文作「de”imtha”nimurthugpaste/」﹞。
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藏文作「bdagmedpalaspharoldudekhonabtsaldumedpa”iphyirro/﹞。
《辯中邊論》雲︰
非諸顛倒依緣事故﹝藏文作「phyinciloggig&#378imayinpa”iphyirro/」﹞。
舊《中邊論》雲︰
非顛倒種類及境界故。
《辯中邊論述記》雲︰
此言「依」,即彼種類。
[68]《對法》卷二原文爲:
何故複說此名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藏文作「yewesdampa”ispyodyulbebarlenpa”iphyirro/」﹞。
[69]《對法》卷二原文爲:
何故複說此名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藏文作「savsrgyaskyichosthamscadkyirgyubebarlenpa”iphyirro/」﹞。
《辯中邊論》雲︰
由聖法因義,說爲法界。
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藏文作「”phagspa”ichosrnamsnideladmigspas”byuvba”iphyirro/」﹞。
[70]見《對法》卷二。
[71]即真如、法界、實有、空無、實際、勝義。
[72]如《佛地經論》卷七雲︰
如是增數乃至窮盡一切法門,皆是真如差別之相。
而真如體非一、非多,分別言說,皆不能辯。
由離一切虛妄、顛倒,假名真如。
能爲一切善法所依,假名法界。
離損減謗,假名實有。
離增益謗,假名空無。
分析推求諸法虛假,極至于此,更不可變,唯此爲真,假名實際。
是無分別最勝勝智所證境界,假名勝義,如是廣說。
[73]「多」字,《金藏》有,餘無。
[74]如《瑜伽》卷六十四中雲︰
勝義谛教者,謂四聖谛教及真如、實際、法界等教。
《顯揚》卷六〈攝淨義品〉作「法性教」叁字。
「法性」已如上解訖。
[75]見《勝鬘經》卷一〈如來藏章〉第七,及《瑜伽》卷六十四。
《勝鬘
經》雲︰
說無作聖谛義者,說無量聖谛義﹝藏文作「”phagspa”ibdenpa”idonbstanparbgyibamamchispab&#378ipodaglardzogsparmdzadpalagsso/」﹞。
該經《述記》卷四初雲︰
法無邊際,名爲無量也。
[76]「謂」字,《金藏》有,餘無。
[77]《樞要》卷下雲︰
唯識之中,但有二對﹝前一對後一﹞,何故不說前﹝疑「第」﹞二,以爲虛妄?答︰無漏有爲,非虛妄故。
[78]《金藏》作「對」,餘作「明」。
[79]《樞要》卷下雲︰
何故不說前二﹝自性﹞,以爲世俗對勝義?如說二谛中,初亦名俗故。
今據有體名世俗。
彼無體故,理實亦有。
準二谛故。
此中「實性」,唯取真如。
但有常無常門,不說漏無漏門者,無漏有爲,非「實性」故。
[80]「劫」,梵文爲「kalpa」;藏文爲「bskalpa/」。
[81]第二十六頌至第二十九頌。
[82]即資糧及加行二位。
[83]即第二十六頌「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于二取隨眠,猶未能伏
滅」;第二十七頌「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84]第二十八頌「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85]第二十九頌「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
[86]第二十八頌。
[87]第二十九頌。
[88]初中又二︰一、牒前所成,二、興起叁問。
此即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