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九?一六 誰?于幾位?如何悟入?
【疏翼】
第一結上爲叁問中,第二興起叁問。
【述記?卷五十叁】
爲叁問也。
「誰」者,問能入人,五乘不同,誰能悟入?
「于幾位」者,問所經位。
既言悟入,幾位入也?凡經時節、多少短長?
「如何悟入」:問入[1]方便。
雖知[2]唯識,如何方便而悟入也?
【疏翼】
以上第一結上文彰後所明生下五頌中,第一結上爲叁問訖。
【論文】
九?一七 謂具大乘二種姓者,略于五位,漸次悟入。
【疏翼】
第一結上文彰後所明生下五頌中,第二隨問略爲叁答。
【述記?卷五十叁】
此、略答也。
「謂具大乘二」種「種姓」──答能入人:通定、不定姓大根器者,非餘乘也。
「略于五位」──答所經時:十叁位等,略爲五也。
大果難感,故經五位。
「漸次悟入」──答入方便:萬行難修,二果叵證,非頓方便即能入也。
【論文】
九?一八 何謂大乘二種種姓?
【疏翼】
第一結上文彰後所明生下五頌中,第叁廣前所答別叁問答。
于中分叁︰一、別問答大乘二種種姓,二、別問答唯識五位,叁、別問答漸次悟入。
初中又二︰一、問,二、答。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叁】
第叁、別問別答,廣前略答。
于中分叁,如前總釋[3]。
【論文】
九?一九 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
【疏翼】
第一別問答大乘二種種姓中,第二答。
于中分叁︰一、別釋本性住種姓,二、別釋習所成種姓,叁、簡定性及無種姓。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叁】
此、即依前種子叁義中,第叁正義答[4]。
未聞正法,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其增長,名「本種姓[5]」。
「性」者,體也;「姓」者,類也;謂本性來住此菩薩種子姓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姓」。
叁十五〈菩薩地〉雲:無始法爾「六處殊勝」,名本性住種[6]。
正與此同,即種姓住。
【論文】
九?二○ 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別釋習所成種姓。
【述記?卷五十叁】
此聞正法以去,令無漏舊種增長,名「習種姓[7]」。
〈菩薩地〉說: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故。
謂大定緣如起俱時正智,後生後[8]得,後得複[9]生大悲,大悲起化身,化身方說此法;此法相似[10],故名平「等流」也。
又法界性,若能悟時,便能斷生死,趣大涅槃,此亦如是。
又法界性善順、惡違,具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
「等」者,相似義;「流」者,出義;從彼所出,與彼相似,故名「等流」。
「聞所成等」,即是叁慧所成,非必新生方名爲「成」。
今種增長,亦名「成」故。
若由叁慧,無漏種增,何故乃言「聞所成等」?
意顯能成非唯有慧。
慧俱品法,亦能成故。
能成既爾,所成亦然。
故論說言「聞所成等」。
【論文】
九?二一 要具大乘此二種姓,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疏翼】
第二答中,第叁簡定性及無種姓。
【述記?卷五十叁】
此非唯一乘姓,叁乘種姓不定性者,亦是此人。
具大乘者方能入故,但言「大乘」,簡彼定性及無種姓。
此是未種解脫分善,名本種姓,未聞無漏法,令無漏種增。
種解脫分善根以去,名習種姓。
聞無漏教爲緣,令無漏種增故。
〈菩薩地〉說,正與此同[11],勘彼應說[12]。
此下不解,故別出之。
然《仁王經》[13]及《璎珞》[14]等經所說不同者,如別抄[15]會。
《攝論》[16]第六說︰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諸佛出世,得定勝解,集諸善根故,善備[17]福智資糧菩薩[18]。
彼約有多功能,四種力故,方能悟入。
然于此中,唯言具本性種姓,即彼所言「大乘」等也。
「習所成」等,即彼所言「多聞熏習」等,即因力也。
彼餘叁力,下入位中所須方說。
故此與彼,廣略不同,至下[19]當知。
然具「本性」猶未能入,具「習所成」,方能入故。
即是《攝論》[20]、〈能入章〉[21]也。
無性雲︰用及用具,皆待作者,故問入者,誰能悟入?[22]由能入者,唯是因力;有餘力者,是所須具,非正所須。
故餘叁力,此中不說。
勝解行地發心以去,未入初地,名習所成故。
【疏翼】
以上第叁廣前所答別叁問答中,第一別問答大乘二種種姓訖。
【論文】
九?二二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
【疏翼】
第叁廣前所答別叁問答中,第二別問答唯識五位。
文亦分二︰一、問,二、答。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叁】
此爲問,廣前第二「位」[23]。
【論文】
九?二叁 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
【疏翼】
第二別問答唯識五位中,第二答。
于中依次分五別答,此即第一別答。
【述記?卷五十叁】
此、在四十心及以前位。
從初發心,乃至十回向終,皆名順解脫分[24]。
《對法》[25]等說暖等[26]以前,名解脫分[27]。
簡二乘故,言「大乘」也。
【論文】
九?二四 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別答。
【述記?卷五十叁】
即在暖等四善根中,此在初劫。
下文等,言勝解行地[28]攝故[29]。
【論文】
九?二五 叁、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
【疏翼】
第二答中,第叁別答。
【述記?卷五十叁】
即在初地,初入地心[30]。
【論文】
九?二六 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
【疏翼】
第二答中,第四別答。
【述記?卷五十叁】
即從初地住及出心,乃至金剛[31]心位,名爲修道[32]。
【論文】
九?二七 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五別答。
【述記?卷五十叁】
金剛心後,解脫道中,盡未來際[33]。
此等五位下各釋名,別出體性,解叁劫攝,無勞預解。
《攝大乘》說︰何處悟[34]入?謂即于彼有見似法似義[35]等,乃至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36]等也。
彼說四位,此說五位。
合此初二爲「勝解行地」故,即是《攝論?入位章》[37]。
無性雲︰此所入境及能入位[38]。
【疏翼】
以上第叁廣前所答別叁問答中,第二別問答唯識五位訖。
【論文】
九?二八 雲何漸次悟入唯識?
【疏翼】
第叁廣前所答別叁問答中,第叁別問答漸次悟入。
于中亦二︰一、問,二、答。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叁】
此問、廣前第叁「入」法用[39]。
【論文】
九?二九 謂諸菩薩,于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
【疏翼】
第叁別問答漸次悟入中,第二答︰于中依次分五別答漸入,此即第一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此初二句[40],亦貫通下。
此初二位,以道爲位,即分出體[41]。
後叁以分爲位,即通出體[42]。
「資糧位中能深信解」,雖亦「伏除」,未多分故,少而不說。
「信解」初增,但名「信解」。
至下當知[43]。
【論文】
九?叁○ 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初、伏「所取」,次、伏「能取」。
「伏」令不起,故名爲「除」;非離「伏」時,別名「除」也;至下當知[44]。
【論文】
九?叁一 在通達位,如實通達。
【疏翼】
第二答中,第叁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方起無漏現行二智,證實相性故[45]。
【論文】
九?叁二 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
【疏翼】
第二答中,第四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十地行多,時劫長遠,念念進習,名「數數修」。
「伏」餘煩惱,「斷」餘智障。
此等位中雖亦修證餘行、餘法,唯識爲本,方修餘行,故但言唯識[46]。
【論文】
九?叁叁 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複令悟入唯識相性。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五別答漸入。
【述記?卷五十叁】
全出二障,功德智慧無不周備[47],不同小聖,故名爲「圓」。
無缺少故,簡二乘也。
其福、智二,清淨極勝無有能過,不迷、不暗,故名爲「明」,此簡菩薩。
第十地菩薩雖皆遍有,可名爲「圓」;未清淨故,如羅、縠[48]中觀月等故,不名爲「明」。
「能盡未來,化」導一切,「複令悟入唯識相性[49]」,顯非自濟,成己、度人,故名*輪。
輪者,轉義。
《攝大乘》[50]說︰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51]持故,叁種練磨心[52],斷除[53]四處障[54]。
無性雲︰此問[55]入因︰謂由何因,于此能入?故《攝論》雲︰由何、雲何而得悟入?[56]謂緣法義境[57]等[58]。
無性雲︰此[59]能入具[60]。
彼在此論「資糧位」中。
彼論「四尋思」等所作方便[61]、所入[62]、入喻[63],及下初修[64]「順決擇[65]分」[66]、「名事互爲客」等尋思、尋思果[67]。
教授二頌[68],在此「加行位」中,彼悟入唯識性故,悟入叁性[69]、入極喜地等[70]。
入唯識所須[71],即此「見道」。
彼論「已[72]入于地、得見道、已入唯識、于修道中雲何修行」等[73],〈入因果分〉、〈修差別分〉、叁學分[74],是此「修道」;彼論〈果智〉、〈果斷分〉,此「究竟道」。
然《攝論》十分[75]所有,並此論有,如前已敘。
〈菩薩地〉四十七、八[76]、〈住品〉中說有「十叁住」。
四十九[77]〈地品〉說有「七地」,皆是此中五位等攝。
十叁住中,前十二住,即菩薩位,今此五頌[78],前四頌攝。
第十叁住,是如來住,即如來位,今五頌中,第五頌[79]攝。
十叁住[80]者,一、種姓住[81]:是此所言「本性住種姓」。
未入僧祇[82]。
四十七說︰謂諸菩薩,性自仁賢[83],性自成就菩薩功德,菩薩所應衆多善法[84];于彼現行,亦有顯現[85]。
由性仁賢,逼遣方便,令于善轉[86],非由思擇有所製約、有所防護[87]。
住此住中[88],任[89]持一切佛法種子;于自體中,于所依中[90],已具足有[91]一切佛法一切種子。
性不能起上煩惱纏[92]、造無間業,或斷善根。
廣如〈種姓品〉說[93]。
雲何菩薩勝解行住[94]?謂諸菩薩從初發心[95],乃至未得清淨意樂[96],所有一切諸菩薩行,皆此住攝[97]。
當知前住[98]于餘十一菩薩住,及如來住,唯有因轉,攝受彼因[99];于餘菩薩住尚未發趣[100]、未得、未[101]淨[102],況如來住。
住此住[103]中[104],普于一切餘菩薩住,及如來住,皆名發趣,然[105]未得、淨。
于自住中[106]名趣、名得,爲令清淨而修正行[107]。
于前住[108]中,雖修諸善,性仁賢故爲之,非爲菩提故作也。
未名「發趣」,故不入僧祇。
此住[109]所修,皆名「發趣」,故與前別。
此位[110]思擇力勝[111],所作加行[112],以分別慧[113],未得堅固相續無退菩薩勝修[114]。
此說無漏修慧不得,非有漏修此位不得。
或此說初發心時,十住[115]菩薩,八相成道,既不得修[116],如何得有如是神通?如于勝修[117],于勝修果無礙解[118]、神通、解脫[119]、等持[120]、等至[121],亦未能得。
未超五畏︰謂不活畏[122]、惡名畏[123]、死畏、惡趣畏、處衆怯畏[124]。
有叁處忘失[125]︰一、失念于五境顛倒[126]。
二、失念于受生,忘前生事[127]。
叁、于所受持法久作、久說,有所忘失。
或具聰慧[128],爲他說法,勉勵而轉[129],如暗中射,或中不中[130]。
或于菩提雖已發趣[131],而複退舍。
或時舍戒[132],或利有情,而生厭倦利益安樂[133],未能廣大無量;于一切菩薩學中,未能普學[134];菩薩相中[135],未皆成就[136];在家、出家[137]二分菩薩,正加行中,未等顯現[138]。
于此所說諸行狀相[139],下忍轉時,上品[140];中忍轉時[141],中品[142];上忍[143]轉時[144],下品;漸輕微故[145]。
入初地時,此一切相[146]皆無所有。
一切相違[147]白法顯現[148],乃至廣說[149],皆第二住攝。
即是此中資糧、加行二道,五頌之中,初、二[150]頌攝。
以彼論言:從初發心[151]乃至未得清淨意樂[152],是「勝解住」。
論說「清淨意樂」菩薩住,是初地攝。
故知四善根亦初「勝解行住」攝。
既爾,即顯是初劫攝。
《論》說此住初劫攝故[153],至下當知[154]。
此與《璎珞經》[155]二種姓別,應如前[156]會。
《中邊》中卷〈對治品〉中,明念住等修之分位,即念住等在解脫分[157],如前應知[158]。
第叁「極歡喜住[159]」,亦名「淨勝意樂住[160]」,即初地攝。
此少分,是見道,即五頌中,第叁[161]頌。
除住地、出地心故。
第四、「增上戒住[162]」,即第二地。
第五、「增上心住[163]」,即第叁地。
第六、「覺分相應增上慧住[164]」,即第四地。
第七、「諸谛相應增上慧住[165]」,即第五地。
第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慧住」[166],即第六地。
第九、「無相、有功用住[167]」,即第七地;以前,第二劫攝。
第十、「無相、無功用住[168]」,即第八地。
第十一、「無礙解住」[169],即第九地。
第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170]」,即第十地[171],即第叁劫。
四十八說︰又即于此一一住中,經多俱胝百千大劫[172],或過是數,方乃證得及與成滿[173]。
然一切住,總經于叁無數大劫方乃圓證[174]︰謂經第一無數大劫,方乃超過[175]勝解行住,次第證得初地[176]。
此就恒常勇猛精進[177],非不勇精進者。
複經第二無數大劫,方乃超過初地[178],乃至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次第證得第八地[179]。
此即決定[180],以是菩薩得淨意樂,決定勇猛勤精進故。
複經[181]第叁無數大劫,方過八地[182]、九地[183],證第十地[184]。
故知四善根初劫所攝,未名淨勝意樂地[185]故。
《攝論》第七雲︰有五補特伽羅,經叁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
清淨增上意樂行,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于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
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即第八地[186]至第十地,經第叁無數大劫,修行圓滿[187]。
此論下文,四善根亦是「解行地攝」[188],故知初劫所攝。
古人難雲︰初禅方便,非欲界攝[189],初地方便,非初劫攝!
應爲質言︰初地方便非初劫者,初地方便,非凡夫攝!若言未證真故,非凡夫攝,應言未證真故,非第二劫攝!
又彼難言,《大莊嚴論》[190]、《對法》第十一說,四善根,初劫滿,已修習故[191],可[192]非初劫者,應反诘言:且如《璎珞經》雲︰百劫修千叁昧,千劫學佛威儀,萬劫化現成佛,入大寂定。
[193]是等覺菩薩言叁大劫滿已,何故不是佛地攝?又此論四善根中,亦言初劫順解脫滿已修[194]。
豈即彼[195]非勝解行攝?滿心修相好,亦是劫中收,滿心修四善根,定是初劫所攝。
廣成立此如《對法》、第十一抄[196]。
四十八[197]雲︰有二無數大劫︰一者、日、夜、月等算數,時無量故,說名「無數」[198]。
二、如前說[199]超過一切算數,名無數大劫[200]。
若說前劫[201],即經[202]無量無數,方證菩提;若說後劫[203],但叁無數,方[204]證菩提不過此量[205],如《璎珞經》下卷說︰八百裏石,方廣亦然。
淨居天衣[206]拂盡,名一大僧劫[207]。
若上上精進,或轉衆多中劫,或有轉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208]。
即釋迦菩薩所超量[209],中劫也。
一小叁災增減劫數[210],釋迦菩薩超九劫,由翹足故[211]。
或言更超十二劫,報聞「雪山偈」故[212]。
或超十二[213]劫,投[214]身餓獸故[215],如別抄會[216]。
此時長遠,何日成佛?
「處夢謂多[217]年」等[218],如《攝論》廣說[219]。
此後九地全、初地少分,是「修道」。
即五頌中,第四頌[220]攝。
然以前十二住並是因位。
「第十叁住」最極「如來住」,即「究竟道」,「如來地」攝。
即五頌中,第五頌[221]攝,果位所收。
此後十一住,下論廣解,不能預述。
有差別者對〈菩薩地〉,及《十地經》,下自廣解。
最初二住,雖論有文,然不廣解此行相故,今別出之:
「種姓住」,即以一切佛法、一切無漏種子爲體。
未起現行無漏,有漏趣向心故[222]。
即通五蘊種子爲體。
五法中,正智攝[223]。
叁性中依他、圓成,二性攝。
常、無常,漏、無漏,別故[224]。
第二住以一切佛法無漏種子,有漏隨順一切現種功德爲性。
起順趣心故。
此等引證者,如前已說[225]。
未證真如,唯以有爲爲體。
次十住,此論以有爲、無爲、無漏功德爲性,證真如故。
今亦取一切未曾得世間功德順趣者爲體。
叁十二相等,非皆無漏,五法中[226],正智、分別、真如,及相爲體。
二性如前。
「如來住」以有爲、無爲無漏功德爲體。
下[227]十地、叁身中,自當解釋。
辨差別者,勝解行住于菩薩修,所作狹小、有缺、不定;所得有退。
極歡喜住,所作廣大、無缺、決定;所得不退,乃至叁種增上慧住,亦爾。
即前六地,行相皆同。
從初無相住──即第七地,乃至成滿菩薩住,所作無量、無缺、決定;所得終無退轉[228]。
又勝解行住于無相修發趣,六地以前獲得;七地圓證;第八地清淨;第九、十地,于無相修果,當知領受,得諸功德,乃至廣如彼論等說[229]。
言「七地」者[230],前六菩薩[231],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立爲地。
一、種姓地[232],即「種姓住」。
二、勝解行地,即「勝解行住」。
叁、淨勝意樂地,即「極喜住」。
四、行正行地[233],即「增上戒」乃至「有加行無相住」。
五、決定地[234],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此地菩薩墮在第叁決定中故。
六、決定行地[235],即「無礙解住」。
七、到究竟地[236],即最上成滿菩薩及「如來住」。
既知「地」、「住」而相攝已[237],「地」攝五頌,準「住」應知。
此等諸義,下既廣解,不勞預說[238]。
【疏翼】
以上大文第叁最後五頌明唯識所入之位中,第一結上文彰後所明生下五位訖。
--------------------------------------------------------------------------------
[1]「問入」二字,《金藏》無。
[2]「知」字,《金藏》作「言」。
[3]「釋」字,《金藏》作「理」。
[4]見本論卷二中雲:
有義: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界功能差別……。
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
[5]即「本性住種姓」,藏文作「ravb&#378ingyisgnaspa”irigs/」。
[6]《瑜伽》卷叁十五原文爲:
本性住種姓者,謂諸菩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