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九?九叁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于「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
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
彼相滅已,方實安住。
【疏翼】
第五解本頌文正明此位猶有所得中,第二帶相觀心非實安住。
【述記?卷五十四】
心上變如,名爲「少物」。
此非無相,故名帶相。
「相」,謂相狀;若證真時,此相便滅。
「相」者,即空所執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謂有空相,是彼唯識真勝義性。
「真」者,勝義之異名;第四勝義,簡前叁故。
由有此相,未證真理,滅空、有相,即能入真[94]。
【論文】
九?九四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菩薩于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疏翼】
第五解本頌文正明此位猶有所得中,第叁引「教授二頌」爲證。
【述記?卷五十四】
此中「頌」者,《攝大乘》[95]說「教授二頌」[96],教授菩薩故[97]。
此《分別瑜伽論》頌,彌勒所作,無著故引[98]。
古[99]雲《分別觀論》[100]。
「菩薩于定位」者,顯非散位[101]。
資糧位中多住外門,此多在定,內門修行[102]。
「觀影唯是心」者,觀內心境影離心非有,唯是內心。
此初位觀,即在暖位。
遍計所執心外之境「義想[103]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唯有內心也──即在頂位。
以上總是暖、頂二位。
「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此二句下忍位[104]。
「次能取亦無」:中、上忍位[105]。
合此俱印二空,即世第一法。
以時少故,從忍位說。
「後觸無所得」:入真見道[106]。
此上第五、釋本頌,明此位中猶有所得。
【疏翼】
以上第二長行廣釋答中,第五解本頌文正明此位猶有所得訖。
【論文】
九?九五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于粗重縛,亦未能斷。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中,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縛分別俱生伏斷解釋。
于中分二︰一、二縛未遣,二、依分別俱生簡別二取伏斷。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四】
以下第六、斷二縛位。
「相縛」者,謂相分縛見分等也,如前第五卷證第七識有中說[107]。
謂一切有漏善、無記、不善等心,皆有分別相分。
此相能縛于心,非謂相縛即是執也。
有義:八識皆有執故,相縛于見,通于八識。
有義:不然。
有漏八識有分別故,分別之相縛于見分,名爲相縛,非要有執。
問︰若不執之相,亦名能縛者,後得智品相分,應亦能縛!
答曰︰不然。
彼後得智,斷漏方得,體非硬澀,非漏所增;相分非分別境,後得見分緣一切相,皆爲證解。
有漏不然,有分則故,漏相俱故,漏所增故,非斷漏證故。
緣一切境非皆證解,或比量故。
若善[108]、無覆無記心中,唯現、比量,其染汙心亦通非量[109],所以相縛能拘礙見,不令明淨,不令證知,故有別也。
一切有漏法能縛見分者,皆名相縛[110]。
若爾,自證緣見、縛自證耶[111]?
有義:亦縛。
有漏亦縛,有漏類故。
有義:彼非。
不同見分緣于相故,彼外取故,通諸量故。
此自證分緣見分時,非外取故,唯是現量作證相故。
若爾,第八識等現量心相分,應非相縛體!由此見分亦縛自證。
分別類故,不明淨故,見分漏心,增自證故。
有漏相貌縛能觀心,名爲相縛,非謂相者是相分也[112]。
經[113]說「所取、能取纏」者,即是四分互相縛義。
不爾!見分便非相縛!自證緣時,不名相分故[114]。
「粗重縛」者,即一切有漏法。
《大論》五十八[115]說︰粗重有二種︰一、漏,二、有漏。
漏者,阿羅漢修道煩惱斷時,皆悉遠離。
此謂有隨眠者,有識身中不安隱性、無堪能性。
有漏粗重者,隨眠斷時──從漏所生、漏所熏發、,本所得性、不安隱性、苦依附性、與彼相似──無堪能性,皆得微薄[116]。
《文殊問經》上卷有餘[117]氣品二十四種[118]。
彼經頌雲︰阿羅漢有[119]氣,以有過患故;唯佛獨能度,爲衆生歸依。
五十八[120]又雲︰此有漏粗重名煩惱習[121],二乘[122]所未能斷,唯有如來能究竟斷,是故說彼名永斷習氣,是不共佛法。
《大論》第二說︰自識中所有有漏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爲粗重,亦名隨眠。
若異熟品,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粗重,不名隨眠。
若信等善法所攝種子,不名粗重,亦非隨眠。
由此法生時,所依自體唯有堪能,非不堪能。
粗重所隨、所生自性故,佛說爲行苦[123]。
《對法》第十說二十四粗重[124]︰所知障粗重,異熟品攝。
「異熟粗重」,亦異熟品攝。
「領受粗重」,攝一切有漏受,即善受亦在中。
「勞倦粗重」,即威儀無記,餘無記亦攝。
如此等文,相違非一。
然會此者,如別抄說[125]。
準五十八文,粗重縛即一切有漏法。
漏與有漏皆粗重故,由相縛未斷,有分別相故,其無堪任,粗重縛亦未能斷。
《顯揚》十六說:由相粗重[126]二縛執二自性︰謂執依他及計所執。
若[127]解二縛,于二自性正無所得及無所見[128]。
彼論唯約執心解縛[129]。
其非執心,彼即不說,據增者故。
彼卷又雲︰此依他起性以相及粗重縛[130]爲體。
雲何說爲依他?
由此二種更互爲緣而得生故。
謂相爲緣,起粗重;粗重爲緣,生相縛[131];相縛即約現行相,粗重約種子語。
論實[132],彼體雖複皆同,「爲緣」互得。
然今彼[133]文以相爲現行,粗重爲種。
有漏相未遣,二障種不除。
不爾,如何此中言相未滅,粗重不斷[134]?前說相縛[135]是執二性,應細勘彼諸文相違。
此中言「相縛」者,一切有漏相。
「粗重縛」者,一切有漏不安隱性,與《瑜伽》第五十八[136]有漏粗重同。
初地,分得。
第八地中,第六識全得一向不起;第七,分無;五、八,全有。
粗重隨應。
佛地全無。
《顯揚》十九[137]說︰相縛縛衆生,亦由粗重縛。
善雙修止觀,方乃俱解脫[138]。
此當彼解[139]。
【論文】
九?九六 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見道故。
于俱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能伏除,全未能滅。
【疏翼】
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縛分別俱生伏斷解釋中,第二依分別俱生簡別二取伏斷。
【述記?卷五十四】
其此位中,分別二取全能伏滅,乃至細者自分別起,亦不現行。
俱生二取,未全伏滅,如前所說[140]。
許少伏滅,即是現行分別全伏,俱生少伏;若俱生、分別二種種子,全未能滅斷[141]。
未得無漏,「有所得故,有分別故」。
此上相及粗,分別、俱生二取伏斷分別。
【疏翼】
以上第二長行廣釋中,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縛分別俱生伏斷解釋訖。
【論文】
九?九七 此位菩薩,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學觀察,爲引當來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
非安立谛,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中,第七明此位所觀之境。
【述記?卷五十四】
自下第七、明所觀境。
「此位菩薩于安立谛、非安立谛」,皆亦學緣。
或總作一實真如,或別作二空、別總叁心非安立,不唯作四谛差別觀。
《勝鬘經》說有作、無作四谛[142]。
「無作四谛」,即「非安立」。
有差別名言者,名「安立」;無差別,離名言者[143],「非安立」也。
「安立」者,施設義。
此位菩薩若加行不作二種觀者,不能引真、相見二種生故[144],亦不能伏二乘者故。
爲入二空觀真如理,正觀「非安立」。
爲起遊觀、起勝進道、成熟佛法、降伏二乘,亦觀「安立」。
然二乘者自宗唯說作四谛安立觀,菩薩不爾。
今說于彼亦作人空非安立觀,然不同菩薩。
菩薩二空俱作,爲顯彼劣,故不說之。
又二乘者亦唯作安立,不同菩薩。
菩薩行智深廣,彼不爾故。
【論文】
九?九八 菩薩起此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托最勝依,入見道故。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中,第八所依何處。
【述記?卷五十四】
自下第八、辨所依處。
六十九中通叁乘說︰唯依諸靜慮及初近分未至,能入聖谛現觀[145],非無色定。
無色定中,奢摩他勝,毗缽舍那劣。
毗缽舍那道劣,能入現觀[146]?故《顯揚》十六[147]說︰現觀[148]何所依?答︰唯依靜慮,不依無色[149]。
若有于此執中間等六地皆能入現觀,何處有文中間能入?若六地中能入現觀,六十九中何故但言四[150]靜慮及初未至?又如何七十一「六現觀」中雲:此六[151]幾依未至依?乃至無所有處依可得?
答︰一[152]依非依可得[153];餘,依一切依可得。
又叁[154]依五依生,一種一分[155]。
若中間禅有依入現觀,應言叁依六依生!以初生時智,谛及邊、戒叁唯依五依生故,不說六地,明中間禅無入現觀者。
問︰何故不依中間入?
答︰彼無明利無漏故,有明利無漏者,能入故。
又彼梵王居多散亂故,非純淨地故。
《瑜伽》[156]文[157]言:依諸靜慮及初未至,不言中間入見谛故。
此中複言:前[158]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
即最後入時,唯依第四。
第四禅望餘禅最勝。
要托最勝依入見道故,不依下地入。
又[159]菩薩功德,六十九說雖諸靜慮皆能引發,多依第四靜慮,不同二乘[160]。
其欲界無修慧,無四善根,無[161]無漏故,不說依入。
前[162]說二十二根中,未知當知根通叁[163]無色[164],有勝見道傍修得故。
若彼無見道及四善根,何故說修彼?
六十九說︰入[165]見道時,如[166]先所修諸[167]世俗智種子,由彼熏修皆得清淨,亦名爲修。
此名谛現觀邊諸世俗智,出見道已,生起此智[168]。
即發心以去,皆名未知當知根,見道傍修先世俗智,故名此根,意顯先曾起時亦名此根。
即世俗智有先時已名此根,入見道已,傍修之時,故名此根。
非謂無色有見道及四善根也,四善根唯色界系故。
此依一義[169]。
若爾,修道位應起未知當知根?
種子不殊,約位行相,二皆有別。
今至修皆遍緣,但已知收。
又六十九雲︰見道初智生時,諸餘智因由能生緣所攝受故,皆說名轉[170]。
此時皆不別得,故無色界無漏種子,此見道時名修,是此根攝。
《對法》第十雲:不修上者,依二乘不自在說[171]。
若自在先得,修亦通無色。
如類智緣,如六十九說[172]。
此即第八所依之地。
二乘依五地,菩薩唯依第四。
諸論通方便爲論,言菩薩亦依五地。
此中料簡世第一法,及增上忍,唯第四定,餘通餘地。
【論文】
九?九九 唯依欲界善趣身起,餘慧、厭心,非殊勝故。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中,第九界趣身分別。
【述記?卷五十四】
六十九說︰非生上地,或色界,或無色界,能入聖谛現觀,彼處極[173]難生厭故。
若厭少者,尚不能入現觀,況彼一切厭心少分亦無[174]!即無少厭心、色、無色界,不入現觀。
問︰若爾[175],如何彼地聖者亦離欲?
答︰無厭見道叁界分別惑及惡趣等厭心,名無;非無有漏欣上厭下,及厭自地欣生上心。
入見道時,必總厭叁界一切法,總緣谛,方入故。
此一向據入現觀爲論,非修道及異生爲論[176]。
此論中釋餘界厭心劣,非殊勝故;餘趣慧心,非殊勝故,不入見道。
《顯揚》十六[177]頌雲︰極戚,非惡趣,極欣,非上二;處[178]欲界人、天,佛出世現觀。
彼說︰惡趣不入[179]現觀。
苦受恒隨,極憂戚故,不能證得叁摩地故[180],即叁惡趣不入也。
色、無色界,亦無現觀。
欣掉重故,厭羸劣故,是故二界、叁趣不起現觀。
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現觀[181]。
末法亦得,有佛出世攝故。
無佛世不得,無說法者令生厭故[182]。
若爾,有佛法世發心,法滅後方成熟;久已修訖,得入現觀不?
準此文,不得,無此類者故。
又解,亦得[183]。
此中一向作論,即叁論不同,合有多解,準理[184]可知。
此即第九、界趣身分別[185]。
【論文】
九?一○○ 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中,第十七地分別。
【述記?卷五十四】
此「亦」以前資糧位也。
此即第十、七地分別。
在何劫攝,如前[186]已說。
《對法》第十叁等並有此文[187]。
《攝論》[188]亦言解行地也[189]。
此中複修持、任、鏡、明、依五地,如前[190]引[191]《對法》第十[192]一說。
其餘義門,如下當說。
【疏翼】
以上第二舉頌文正釋五位即別舉五頌別解五位中,第二段別舉﹝第二十七﹞頌別解第二加行位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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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辨別名字」四字,《金藏》有,餘無。
[2]《金藏》作「位」,餘作「地」。
[3]「及」字,《金藏》無。
[4]靈泰《抄》釋文、《金藏》、金陵作「總即」,餘作「即總」。
[5]《金藏》作「爲」,餘作「由」。
[6]見《對法》卷十二。
[7]見《莊嚴經論》卷七〈教授品〉第十五初。
[8]「能所、取故」,原作「自性」。
[9]《對法》卷十一原文:
雲何菩薩依瑜伽地﹝藏文作「rnal”byorgyisa/」﹞方便修學證無所得﹝藏文作「midmigspalareg&#378ena/」﹞?謂諸菩薩已善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已過第一無數大劫﹝藏文作「bskalpagravsmedpatsharphyinnas/」﹞。
已聞隨順通達真如、契經等法,如理作意﹝如理作意──任也﹞。
發叁摩地﹝發叁摩地──鏡也﹞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知影像﹝藏文作「bsamgtandubyeddo/」﹞,觀此影像不異定心。
依此影像,舍外境想﹝藏文作「gzugsbrbandelayulgyi”duwesbzlogste/」﹞,唯定觀察自想影像﹝藏文作「de”irnamparavgi”duwestsamdu”dzinto/」﹞。
爾時菩薩了知諸法唯自心故,內住其心﹝藏文作「de”itsheravgisemstsamgnaspa”iphyir/semsnavdugnaspargyurnas/」﹞,知一切種所取境界皆無所有﹝藏文作「gzuvbarnampathamscadmedparrabtuwesso/」﹞;所取無故,一切能取亦非真實;故決了知能取非有﹝藏文作「de”i”ogtuzuvbamedpar”dzinpayavyovssumagrubbo&#378esdeyavmedparrabturtogsso/」﹞。
次複于內,舍離所得二種自性,證無所得,依此道理,佛薄伽梵妙善宣說:菩薩于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
知所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依」者,謂轉依,舍離一切粗重,得清淨轉依故。
[10]即持、任、鏡、明。
[11]謂「依」。
[12]《莊嚴經論》卷七雲︰
「行盡一僧祇,長信令增上」者,若諸菩薩行,行盡一阿僧祇劫,爾時長養于信,方至上品。
問︰獨信增耶?答︰衆善隨信集,亦具如海滿,謂于信增時,一切衆善隨信聚集,亦得具足,如大海水,湛然圓滿。
[13]見《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二〈佛母品〉第五雲:
八百裏石,方廣亦然。
以淨居天衣重叁铢,即淨居天千寶光明鏡爲日月歲數,叁年一拂,此石乃盡,故名一大僧祇劫。
[14]「第」字,《金藏》有,餘無。
[15]《對法》卷八原文作:
方便﹝加行﹞道者,謂所有資糧皆是方便﹝加行﹞。
或有方便﹝加行﹞,非資糧,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決擇分善根,謂:暖法﹝藏文作「drobargyurpadav/」﹞、頂法﹝藏文作「rtsemodav/」﹞、順谛忍法﹝藏文作「bdenpa”irjessumthunpa”ibzodpadav/」﹞、世第一法﹝藏文作「”jigrtenpa”ichoskyimchogrnamsso/」﹞。
[16]《金藏》作「方」,餘作「萬」。
[17]「中」字,《金藏》無。
[18]指《對法》。
[19]「門」字,《金藏》有,餘無。
[20]即不齊解。
[21]「名」字下,《金藏》有「文」字。
恐爲「義」字之誤。
[22]「推求」,藏文作「kundutsholba/」。
[23]「觀察」,藏文作「yovssurtogs&#378esbyaba”ithatshiggo/」。
[24]《攝論?無性釋》卷六原文:
于加行時,推求行見,假有實無,方便因相,說名尋思﹝藏文作「sbyorba”idusnaniyovssutsholbaste/vesrtogpa”irnampa”iltabadmigspamedpa”irnampar”jugpa”iyovssurtogpa”o/」﹞;了知假有實無,所得決定智行方便果相,名如實智﹝藏文作「dmigspamedparvespa”iyewesni”brasbu”iravb&#378inte/yavdagp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