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八下)
上舉《成質難論》,大體已具。
尋其原典,梵藏均缺,獨我國真谛舊譯《如實論》文頗與相符。
其一、《如實論》舊傳是世親所作,與《成質難論》之傳說恰合。
其二、《如實論》各品皆題《反質難品》。
又與《成質難》題相同。
其三、《如實論》中精要之義為道理難,分颠倒不實相違三類,又與《成質難論》全合。
(上列一〇至一四則)
其四、《如實論》說堕負義與正理派立異者,如聲常一切無常故為因過,不成不定相違為似因,皆與《成質難論》全同。
(上列六.八兩則)
有此數證,《成質難論》與《如實論》之符合已無可疑。
至其立名兩異者,真谛譯籍每喜易題,如《觀所緣論》譯作《思塵》本已義書,而真谛以說唯識,複名之《無相思塵》。
今《如實論》者,安知不本為《反質難》,而真谛益其題号為《如實論反質難品》乎。
又《長房錄》以次着錄真谛譯籍,皆有《如實論》一卷、《反質論》一卷、《堕負論》一卷。
今但存《如實論》,又安知非本為《反質》、《堕負》,而冒《如實》之名者乎。
審若是,《如實》本為《成質難論》,亦未可知也。
若《集量》引文,《如實》猶有未見者,其籍本非全豹,固不可執以為難也。
古因明說備於《成難》,而陳譯《如實》存其面影。
新因明說宗《於集量》,而奘譯《理門》有其本源。
要此始終,旁資梵藏,因明流變而後可言。
蓋國譯佛典者,每片珍之散見,汲海藏而不窮,尋讨所資,誠足鄭重無量者矣。
二、正理論者之說
《集量》徵破正理之說多出於《正理經》,對舉如次。
(現量品)
(一)根境相合生智,不設假名,無所迷亂,确實為性,是為現量。
(奈旦版原本頁一六上.一〇〇下.經一.一、四)
(為自比量品)
(二)比量有先行法,凡三類,一有前、二有餘、三共見。
(本.三五上.一一七下.經一、一、五)
(三)有前者與前者相似,或有前者法。
有餘例知,或有餘果為有餘。
共見者,以因果相随性比度境義。
(本.三五上至三六上.二七上.至一一八下)
(四)唯有前比量有三種,取三時故。
(本.三六上下.一一八下)
(為他比量品)
(五)非能立者,是為所立。
(本.四五上.一二七上)
(六)說所立言是為宗。
(本.四五下一二七下.經一.一.三三)
(七)宗與因違說名宗違,是為宗過。
如說聲常,一切無常故。
(本.四六上.一二八上.經五.二.四)
(八)由與喻同法而成所立者,是為因。
(本.五六下.一三九下.經一.一.三四)
(九)由同法并異法為因,而與似因有别。
但同法為因者,所聞故如聲性,應立聲常。
但異法為因者,勤發故不如瓶,應立聲常。
合二無過。
或以能立義簡别是因。
(本.五八下.一四一上)
(一〇)有錯亂、相違、方便相似、所立相似、及過時、為似因。
(本.六四上.一四六下.經一.二.四)
(一一)有錯亂者,謂不定。
(本.同前.經一.二.五)
(一二)與所取宗義相違,為相違。
如勝論說極微無礙故非能造者。
(本.六四上.一四七上.經一.二.六)
(一三)於彼審思所由方便,為決了而說者,是為方便相似。
如說我常,與身異故。
(本.六四下.一四七下.經一.二.七)
(一四)若與所立無異,須成立故,是為所立相似。
如說聲常,無有觸故。
如覺。
(本.同前.經一.二八)
(一五)時過方說者,是為過時。
如說聲無常,如瓶,不舉其因,待問方說是所作故。
(本.六五上下.一四八上.經一.二.九)
(觀喻及似喻品)
(一六)若有譬喻與所立同法而分别彼法者,是為喻。
又由此相違而彼相違,亦為喻。
(本.七五下.一一五上.經一.一.三六.又三七)
(觀過類品)
(一七)由同法或異法以相難者,是為過類。
(本.九五下.一七九上.經.一.二.一八)
(一八)因至不至不生等皆過類流漫而說。
(本同前)上十八則,舉凡正理論者釋量要義殆皆引及,文句亦與現存《正理經本》相符。
尤可注意者,則在文句之解釋。
蓋論引破異義,必有解說之刊定,而後縱辭能針對。
又此解說必為異宗所自許,而後駁诘不唐勞。
故據釋文或尋破意,以觇當時一宗異學,實為無上之資。
有如通塗所說,《正理經注》最古最要者,唯婆蹉衍那之《唐釋》,陳那解經,即嘗申破其義雲。
然今勘《集量》釋文,全不類婆蹉衍那,卻與遮羅迦本集等原始之說相合。
舉一二例,若釋方便相似,以我與身異故常為喻,而以不定為破。
因知方便相似雲者,乃以所思為成宗方便之法,取決定面言之。
如與身異故本有多義,今但決定取異無常身故常為方便而說。
是則身異之言與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