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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道論分别定品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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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執,謂是聖行,無有煩惱。

    二非凡所行,乃定慧人所修習。

    三寂妙安一,謂寂靜安隐,成就身心輕安,得證一趣(論中猗即安隐,成就無二,實為證心一趣,謂此定一趣究竟解脫,不為生死所伏)。

    四現樂後樂,謂此寂靜樂於定時所得者為現樂,若由報得異熟所成者為未來樂。

    五正念出入,定之出入,唯正念知,乃定之究竟完備者。

    此五定,皆佛所證知者也。

    末結文。

    論曰: 複次已分别行處,已分别修行事及下中上,以如是定,有多種可知。

    一切諸定,皆 入四定。

     定分别品上已說竟,今總結言:是一切定,皆入四定,即四靜慮。

    一切諸定,皆以四靜慮為主,以止觀平等故,能寂而又能慮故。

    由是止觀雙運,定慧平等,發無漏慧,斷一切惑,自為一切定之所歸也。

     第十三門雲何起修,即修行方便。

    此下論文,凡有五品,謂覓善知識品,分别行品,分别行處品,行門品,五神通品。

    前四品談修定方便,後一品談修定所得果,今略說前四品大要。

    修定方便,可分為三:第一親近善知識,修定正軌,必須先得教授。

    蓋修定法門頗廣,何者始輿學者性情适合,有賴教授之指導。

    且所學者,難得易失,如何護持所學,亦須求助於教授。

    故親近知識,乃為學定入門之方便。

    修定所應學者,概名業處,與戒學之學處同。

    若得教授,即於得一切業處輿保護業處二者,皆得其方便。

    第二簡别性行,所謂學者之自性氣質。

    此有六種,謂貪行、瞋行、癡行、信行、慧行、尋行。

    前三行屬於煩惱,本為有情所共具,但此中從偏重者說。

    次二行於善法易於起信或辨别。

    後一行人,於善惡不定,遇事多著。

    此就學人氣質大概言之也。

    其中複有複合性行者,前三有貪瞋行、貪癡行、瞋癡行、等分行,總合為四行。

    後三亦如是,有四複合行。

    總計則有十四行。

    是等性行,有先天成就者,有後天習染者,各視其行動舉止嗜好,可以分判(如睡眠時,貪行者則多方求好,瞋行者則無所分别,癡行者多覆身卧。

    又如飲食,貪行者求其甘旨,瞋行者嗜好刺激,癡行者即不擇而食)。

    既氣質各殊,對治方便,自難一律。

    本論列舉業處有三十八種,即十徧處、十不淨想、十随念、四無量、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食厭患想、界決定想。

    十徧處者,地水火凰青黃赤自空識。

    十法随處可得,随取其一,練習觀想,使一法相,徧一切處,故名徧處。

    此乃鑒於心之因境不同,每易失散,幻想所緣成純一相,以維持心行之不馳逸也。

    十不淨想者,謂腱脹、青瘀、膿爛、棄擲、鳥獸食嗷、身肉分張、斬斫離散、赤血塗染、蟲臭、骨。

    此就人體死後腐化曆程生不淨想,以治貪等煩惱也。

    十随念者,謂念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

    由此十事,令人起相續一境也。

    四無量(慈悲喜舍)及四無色之後二(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此即超物質者(空識二種已入十徧處中,不再出)。

    末後二種,食厭患想、界 (士夫内六界)決定想。

    合為三十八種業處,随應配合六行,以為對治。

    如貪行人,應學十不淨想及念身,以為對治。

    瞋行人應學四無量(擴充其心以及於有情)及青黃赤白四徧處(觀一切物化為顯色無複可瞋),以為對治。

    癡行、尋行、心思紛亂,應學念息,以為對治。

    信行,應學佛法僧戒施天六念,以增善法。

    慧行,應學念死、念寂、食厭患想、界決定想。

    餘六徧處(地水火風空識)、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八種,一切人皆可學之。

    是為第二方便。

    第三随應修學,即於諸業處,無所拘束,但取其相應者為當也。

    如以地徧處為例言,習定之人,先擇阿蘭若寂靜住處以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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