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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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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擇滅。

    「謂五境已謝故」,這個五境過了,根也就不能緣它,根境不相對,識也生不起來。

    「五識唯緣現在,不合緣過去境故」,前五識不像意識可以緣昨天的事情,五識隻能緣當下的東西,過去的不能緣,未來的也不能緣。

    這個境現前的時候不緣它,它現在過去了,再也緣不到了。

    「未來五識得非擇滅」,這個五識,還沒有生出來,在未來世,它再也不能生了,得非擇滅。

     言觸等,等取法界中有與能緣同時為所緣境,謂他心智所緣心所也。

    五識等,等取意識中亦有緣同時境,謂他心智也。

    以他心智,唯緣現在,緣心不緣心所,緣心所不緣心。

    正緣心時,緣心所他心智得非擇滅;正緣心所時,緣心他心智得非擇滅。

    此約同時合緣者說也。

     《俱舍論》裡面「觸等」,這個「等」,指還有其他的東西,在法界裡邊還有一個「與能緣同時為所緣境」,是什麼呢?「他心智所緣心所」,他心智可以緣人家的心王、心所。

    「五識等,等取意識」,五識還有「等」,等意識。

    這個意識,「亦有緣同時境,謂他心智也」,是指他心智。

    他心智有什麼特點呢?「唯緣現在,緣心不緣心所,緣心所不緣心。

    正緣心時,緣心所他心智得非擇滅;正緣心所時,緣心他心智得非擇滅。

    此約同時合緣者說也」,他心智有個特征,隻能緣現在的。

    假使我現在動什麼念頭,得他心通的人,可以用他心智來觀察。

    但是他心智有限制,觀心王的時候不能觀心所,觀心所的時候不能觀心王。

    當你觀心所的時候,本來該觀心王的那個他心智就不能生了。

    當你觀心王的時候,本來該觀心所的他心智就不能生了。

    但是時間過了,再要生也生不起來了,跟前面一樣,也叫非擇滅。

     非擇滅,有人認為:佛的智德纔是非擇滅,而聲聞、緣覺沒有非擇滅,凡夫更沒有。

    實際上非擇滅很多,任何有情都有非擇滅,不但人有非擇滅,螞蟻、老鼠都有非擇滅。

    老鼠看這個東西的時候,它沒有看到貓來;沒有看貓,看貓的眼識就沒有生起來,境已經過去了,永遠生不了。

    所以非擇滅很多。

     亦論雲:于法得滅,應作四句。

     下邊是開智慧的門,慧毒門。

    論裡邊有一個話,「于法得滅,應作四句」——四料簡。

    天台宗最歡喜用四料簡,它脫胎于阿毗達磨。

    論裡邊說,于一個法得擇滅、非擇滅有四句可以說。

    這個四句簡單說一下,A、B兩個東西:一是單句,得A不得B;第二是得B不得A;第三雙句,既得A,又得B;第四句雙非,既不得A,又不得B。

    這裡A、B是擇滅、非擇滅,第一句,這個法可以得擇滅,不能得非擇滅;第二句,隻能得非擇滅,不能得擇滅;第三句,既能得擇滅,又能得非擇滅;第四句,既不能得擇滅,又不得非擇滅。

     或于諸法,唯得擇滅。

    謂諸有漏過、現、生法。

    以有漏故,唯得擇滅;以過、現、生法故,不得非擇滅。

     第一句,「或于諸法,唯得擇滅」,隻有擇滅,不得非擇滅。

    「唯」就是單單得擇滅,不得非擇滅。

    哪些法呢?「諸有漏過、現、生法」,過去的,現在的或者未來可生的有漏法。

    不管是過去已經生了,或者現在正在生的,或者未來要生的,這個法因為是有漏的關系,它隻能得擇滅。

    有漏法,可以由慧的力量,把它的系縛去掉。

    過去已生的,現在正生的,或者未來要生的,都不能得非擇滅。

    還沒有生,把它障礙掉,不給它生出來,得非擇滅。

    所以這一類法,隻能得擇滅,不能得非擇滅。

     或于諸法,唯得非擇滅。

    謂不生法,無漏有為。

    以不生故,得非擇滅;以無漏故,不得擇滅。

     第二句,「或于諸法,唯得非擇滅」,不能得擇滅。

    「謂不生法,無漏有為」,「不生法」,還沒有生出來,當然可以得非擇滅。

    無為法當然談不上擇滅、非擇滅——本身就是滅。

    它是無漏的有為法,無漏法不能得擇滅,有漏的東西可以得擇滅,無漏的東西怎麼得擇滅呢?它沒有生,可以得非擇滅。

    它本身是無漏的,不能得擇滅。

    所以這一類法隻能得非擇滅,不能得擇滅。

     或于諸法,俱得二滅。

    謂彼不生,諸有漏法。

    以不生故,得非擇滅;以有漏故,亦得擇滅。

     第三句,「或于諸法,俱得二滅」,「諸法」不是一個法,有一些法兩個滅都可以得到。

    「謂彼不生,諸有漏法」,還沒有生的,可以得非擇滅;本身是有漏的,可以得擇滅。

    為什麼前面無漏說無漏有為,這裡有漏法單說有漏,不說有為?有漏的決定是有為的,沒有一個有漏無為法。

    而無漏法裡邊卻是既有有為,也有無為,所以要簡别一下——無漏有為。

    這個法還沒生出來,可以得非擇滅;是有漏的,也可以得擇滅。

     或于諸法,不得二滅。

    謂諸無漏,過、現、生法。

    以無漏故,不得擇滅;以過、現、生故,亦不得非擇滅。

     最後一句,有些法兩個滅都不能得到。

    無漏法,不能得擇滅;已經生了,不能得非擇滅。

    「謂諸無漏,過、現、生法」,「無漏」,擇滅的條件沒有了。

    「過、現、生法」,生都生了,談什麼非擇滅?非擇滅也沒有資格了。

    「以無漏故,不得擇滅;以過、現、生故,亦不得非擇滅」,所以說既不得擇滅,又不得非擇滅。

     這是把擇滅非擇滅做四料簡,這個東西用了有什麼好處?開智慧。

    經常去料簡料簡的話,你智慧就能活動起來。

    我們經常用法輪來比喻智慧:你放着不去用它,一天到晚,懶懶的,那個輪子鏽了,你推也推不動的。

    生鏽了要動起來,吃力得不得了。

    你如果天天用,上點油,一推就轉起來了,這個效果很大,又不感到吃力。

    所以腦筋要練的,要經常去磨,跟磨刀一樣的。

    不磨,時間久了,本來聰明的也都會鈍下去,不要說新的東西加上去,加不上了。

     有一個居士,他說他是一個苦修者,曾經用磚把自己圍起來,七天七夜坐在那裡,既不倒單,又不吃飯,就這樣子修行。

    修什麼法?他修一個「不思善不思惡」,什麼都不想,靜下去。

    很舒服,身上起很大作用。

    但是他跑過來對我說:「坐下去舒服是舒服,身上作用也起了,裡邊動起來了;就是腦筋好像不行了,什麼事情說了就忘掉了,這是怎麼回事?」我說:「你修什麼法?」他說就是這樣。

    我說:「你自己修出來的,你什麼都不想,你把智慧鈍下去了。

    本來智慧要經常磨練磨練,阿毗達磨,越用越利。

    你把它壓下來,不要用,它當然鈍下去了。

    你現在智慧鈍下去,還好,還是一個人。

    如果你搞得不好,最愚癡的是畜生,那你将來會投畜生。

    」這你把智慧鈍下去,弄得愚癡不堪的時候,那你投人投不到,投個畜生。

    那你修了半天,修了個畜生道。

    這劃不來,跟一些苦行外道學鷄一樣,一天到晚腳翹起來,朝着太陽,哇哇地曬。

    這麼辛苦,他想把那些罪都消了,可以生天。

    問佛,佛說:「你修這個鷄戒,你成就了,變個鷄。

    」你本來想做鷄嘛,滿你的願,做個鷄。

    假使你犯了戒,搞不好還得下地獄。

    這樣子劃不來,愚癡。

     智慧是要經常用的。

    不用要鈍。

    而這個就是磨練智慧的方式,第一次碰到,頭昏得很。

    那麼多東西,一會兒擇滅,一會兒非擇滅。

    這個有,那個沒有,幹脆不要想了,「阿彌陀佛」,是很好。

    好倒是好,智慧怎麼開呢?智慧開不出,你生到阿彌陀佛極樂世界,阿彌陀佛還要教你學阿毗達磨的。

    你不學,怎麼開智慧呢? 分别界品第一之一24 從此第二,别釋諸法體。

    于中有二:一、辨諸法異名,二、明諸法體。

     總的講完,再分别地解釋。

    先說各式各樣的名字差别,再說諸法的體。

    什麼叫名字差别呢?這個是解《阿含經》《發智》、「六足」的鑰匙,經上出現很多名字,都是指有為法的,現在集中在這裡。

    以後你讀經的時候看到這個,這個是有為法,看到那個也是有為法。

    所以這個鑰匙掌握住,以後看經就方便了。

    第一是辨異名,這些是經上出現的名字,把它集在一起,都是指一個東西。

     甲一 标蘊辨異名 就辨異名中分二:一、明有為異名,二、明有漏異名。

     辨異名中,又分兩個:一個有為的異名,一個是有漏的異名。

    有為、有漏的差别要搞清楚。

    學法相一定要界限分明。

    有的有為法是有漏的,有的有為法是無漏的;有漏的法決定是有為的。

     乙一 有為名體 且初明有為異名者,論雲:前言除道餘有為法是名有漏,何謂有為?頌曰: 又諸有為法 謂色等五藴 亦世路言依 有離有事等 有為法在經裡邊有很多名字,學好之後,以後碰到那個名字,馬上知道它的内涵。

    「論雲:前言除道餘有為法」,前面講有漏法的時候,「除道餘有為」,除道谛之外,其他的有為法是有漏的。

    「于彼漏随增」,這個叫有漏。

    「何謂有為」,有為法是什麼? 「頌曰」,回答一個頌。

    「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藴」,什麼叫有為法?色受想行識這五個藴就是有為法。

    它還有什麼名字?經上出現的名字還多,「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等」,「有果」等等其他的名字。

     釋曰: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藴者,标有為法也。

    為者,作也,此有為法衆緣造作,故名為。

    有彼為故,名為有為。

     「釋曰: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藴」,有為法的體是什麼?就是五藴,「标有為法也」。

    「為者」,有為的「為」什麼意思?「作也」,為是造作。

    「此有為法衆緣造作,故名為」,衆緣造作叫「為」。

     「有彼為故,名為有為」,這個法有衆緣造作的作用,叫有為。

    「有為」這兩個字是什麼釋?有财釋。

    有造作的那個作用,有彼為故,有那個「為」,叫有為。

    那麼「有為法」是什麼釋?「有為」一個概念,「法」一個概念,這個法本身是有為的,持業釋! 問:過、現衆緣造作故,可說名有為。

    未來既未造,如何名有為?答:是彼過、現造作類故,故名有為,如乳如薪。

    飲兒乳時,可名為乳,未飲名乳,飲流類故。

    正燒名薪,未燒名薪,燒流類故。

     「問:過、現衆緣造作故,可說名有為」,有衆緣造作的叫有為法,過去的法已經有過衆緣造作,現在的法正在衆緣造作,有為通三世,過去的、現在的可以承認它是有為,有衆緣造作,而未來的法還沒生出來,沒造作出來,怎麼叫有為呢? 「是彼過、現造作類故,故名有為」,它跟過去的、現在的造作的「為」是同類的,也叫「為」。

    為什麼?它要麼不生,一生的話,還要衆緣造作,跟它們一樣的。

    打個比喻,「如乳如薪」。

    「飲兒乳時,可名為乳,未飲名乳,飲流類故」,譬如奶,喂小孩時叫奶,沒有喂的時候,還是奶。

    為什麼?「飲流類故」,它是可以飲的乳的同一類的東西,當然也叫乳。

    再一個比喻,「正燒名薪,未燒名薪,燒流類故」,柴火,正在竈裡燒的時候叫柴火,那麼砍下的木頭,它将來要燒的,「燒流類故」,也能叫薪,也能叫柴火。

     同樣,未來的法,雖然現在還沒造作,将來它要麼不生,生的時候,決定有衆緣的造作,跟過去、現在的法,同一流類的,也叫有為。

    所以三世都是有為。

     色等者,等取受想行識,名為五藴。

     有為法的體,「色等五藴」,色受想行識。

    「等取受想行識」,「等」裡邊包含受想行識這四個東西。

    「名為五藴」,這五個東西叫五藴。

     亦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者,正辨異名。

     「異名」,有為法在經上還出現有什麼名字呢?「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還有其他的。

    這些都是經上出現的名相,都是指有為法的。

    「正辨異名」,這兩句話正辨異名。

     亦世路者,世謂三世,路即是法,世所依故。

    謂過去法,是世已行;現在法,是世正行;未來法,是世當行。

    故有為法是三世路,世之路故,名為世路,依主釋也。

    又解:此有為法,可破壞故,名之為世;無常所依,故名為路。

    世即是路,名為世路,是持業釋也。

    故論雲:或為無常所吞食故。

    解雲:有為被無常遷,無常是能吞食也。

     「亦世路」,先說世路。

    世,三世。

    路就是法。

    「世所依故」,三世依了法來的,有這個法纔顯出三世。

    三世等于是一個人,法就是路,人是在這個路上走的。

    「謂過去法,是世已行;現在法,是世正行;未來法,是世當行」,所以說這個路是人走的:過去是人已走過了;現在的人正在走;未來的人,将來還要來走,那麼叫世路。

    走的是人——過去、未來、現在三世,就是世。

    路就是法。

    三世就在法上現出來的。

    「故有為法是三世路」,有為法是三世的路。

    「世之路故」,三世所行的路叫世路,依主釋。

    有為法叫世路是什麼釋?有為法自己的名字不說,用「世路」代替,它有世路的作用、功能,有财釋。

     「又解:此有為法,可破壞故,名之為世」,世路還有一個意思,有為法是可以破壞的,所以叫世,世是可破壞的意思。

    「無常所依,故名為路」,它是無常所依的,叫路。

    可破壞的叫世,無常所依的叫路——路就是無常。

    走路,走着走着就到頭了,是無常。

    這個世本身就是路,可破壞的東西也就是無常的東西。

    「世即是路」,持業釋。

    持業釋跟前面依主釋,意思有點不一樣。

    一個是作可以破壞講,一個是三世叫世。

    一個是三世在法上行的叫路,一個是無常所依的叫路。

    這兩個解釋意思不一樣,所以六離合釋也不一樣。

    雖然不一樣,但有為法叫世路,還是有财釋。

    「故論雲:或為無常所吞食故」,為什麼要引這個呢?表明路是無常的意思。

    「解雲:有為被無常遷,無常是能吞食也」,有為法被無常所變壞,等于被無常大鬼吞食一樣。

    我們大雄寶殿前面有一張十二因緣圖,一個無常大鬼,張了個大口,把六道衆生都吞在裡邊。

    這表示六道輪回裡邊都是無常遷流,要壞滅的,等于是無常鬼把人吞掉一樣。

    這個是象征,并不是真正有一個鬼,叫無常,張了個大口,把六道衆生都吞下去。

    有為法都離不開無常大鬼,都要給它所變壞遷流的。

    這是根據論裡邊解釋無常的意思。

     言謂言語,以聲為體;此言所依,即名俱義。

    言俱義者,取有為義;此所诠義,與能诠名,俱堕三世,故名俱義。

    無為雖義,不堕三世,不名俱義,非言依也。

     有為法也叫「言依」。

    「言」,「言語」,它以聲音為體。

    「此言所依,即名俱義」,我們說一個概念,說個名詞,叫「名」。

    這個名含的意思、内涵,就是它的「義」。

     「言俱義者,取有為義」,「俱義」,名跟義兩個是有關系的。

    「俱」表示是相等的,這就是有為法。

    「此所诠義,與能诠名,俱堕三世,故名俱義」,有為法的名字,是聲音所表達出來的;或者是名句文身——不相應行所表的。

    「名」所代表的意思——诠就是指内含的意思——也是無常的。

    這兩個「俱堕三世」,都是要過去、未來、現在遷流的,所以名跟義有同樣的意思在裡邊,這個就叫有為法。

    而無為法不一樣,無為法雖然也有個名,這個名也是名句文身或者是聲音表達的,同樣是無常,但是無為法的内涵,不受三世遷流,是常的,所以名義不相應,不名俱。

     「名俱義」是有為法,不是名俱義的,不叫有為法,不叫言依。

    所以言依一定有這個内涵,就是名俱義。

    名、義兩個東西是同等的,有一定的關系的,都是無常遷流的,那麼這叫有為法,叫言依。

    如果不是名俱義的,名跟義不是劃等号的:一個是常,一個是無常的,那就不叫言依。

    所以說言依,一定是名俱義。

    既然是名俱義,那就是有為法。

     有離者,離謂永離,即是涅槃。

    一切有為,有彼離故,名為有離。

    如有财者,名為有财。

     「有離」,有什麼離?「離謂永離,即是涅槃」,一切有為法都有它的涅槃。

    「一切有為,有彼離故,名為有離。

    如有财者,名為有财」,好像有錢的人,叫有錢。

    這是什麼釋?有為法自己的名字不說,叫有離,有它的涅槃,有财釋。

     有漏法可以擇滅,有涅槃。

    那麼無漏的道谛也是有為法,它離不離呀?「我所說法,如筏喻者」,到了那個時候,過了河,船也要舍掉的,你不能把它背起走。

    到了涅槃岸,這些道谛都要放下,當然要離。

    有漏的法固然要離,無漏的道谛,像渡船一樣,渡了生死大河,這個船還是要放掉,不能盡把它抓住。

    抓住就是執著,無上的果就證不到了。

    我們走路,一個腳踩在地上,第二個腳跑到前面去。

    如果第一個腳不放下,那你能不能往前走?你一定要把第一個腳踩的那塊地舍掉,然後這個腳再往前邁一步。

    那麼那個腳又要放開,這樣纔能前進。

    如果你一個地方不肯舍,永遠在這裡定住,不能動了。

    所以要進步,就是要舍,得到一個舍一個。

    在法相上叫轉依,把那些染污的依舍掉一個得到一個淨依,慢慢地轉到後來圓滿了,成佛。

     這裡「有離」,一切有為法都要離。

    固然有漏的要離——擇滅;無漏的,當你修行過了那個階段,也得放下。

    修行次第有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你說下士道好不好?你要得到人天果報,要避免三惡道,非下士道不可。

    但執著下士道不動了,那你三界解脫不了的。

    要證無上大菩提更不行。

    那一定要舍,舍掉往前走。

    但是舍,并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下士道舍掉,五戒不受了,亂七八糟的,不對的。

    這個功德還是要保存下來的。

    隻是不能執著在那裡不動。

     有事者,事是因義,有為有因,故名為有事。

     在有部的解釋,事就是因。

    一切有為都有因,有為法因緣所生,當然有因。

    所以說,有因的也就是有為法。

     頌文等者,等取有果。

    有為有果,無為無果。

    是故有為,名為有果。

     「有事等」,「等」什麼?有部說,等是有果。

    既然有因,當然也有果。

    有為法由因所生,它本身也能作為因,生它的果。

    而無為法是因而沒有因,它可以是其他法的能作因,卻沒有因(無為法是不生法);它本身是果,卻沒有果,無為法是離系果,但不能引生其他的果,所以沒有果。

    而有為法是有因也有果的。

     如是等類,是有為法差别衆名。

     這些都是有為法的差别名。

    我們以後碰到就知道了。

    假使言依,一看是有為法。

    如果你去查字典,恐怕還查不出。

    而學過《俱舍》就知道,言依就是有為法。

    世路也好,有離也好,等等,這都是有為法。

     昨天提了幾個問題,現在看一看。

    第一個問題,擇滅是不是涅槃? 這個涅槃是怎麼來的?用擇的力量得到的。

    由淨慧簡擇的力量得到的滅叫擇滅。

    所以說,涅槃是擇滅,滅本身是不生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就是涅槃。

    涅槃在後期的大乘裡邊就是真如。

    一切有為法都有離,有那個涅槃性。

    有漏的可以擇滅,有涅槃性。

    無漏的那些道谛,當你到了彼岸的時候,也要舍的。

    如果你到了彼岸,還背着船不舍,就是執著,那真正的、全部圓滿的涅槃就不能得到。

    這裡這個涅槃性就是真如性。

    一切有為法都有它的涅槃性、都有它的離。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這就是三法印中的「涅槃寂靜」法印。

    在涅槃裡邊,一切有為法都是空的,都沒有自性,就是空性、真如等等。

     在講中觀的時候,證到一切法的空性、無我性,它本身就是滅。

    《心經》裡邊,「照見五藴皆空」,當下「度一切苦厄」,生死就滅掉了。

    并不是把生死一個一個消滅。

    當然在根本教裡邊,從下手的方法說,用擇滅,一個一個地把它滅掉,實際上就是證到空性。

    這個無漏慧,深一級地講,就是般若的智慧、空性的智慧。

    等到證空性了,當下就是涅槃。

    所以涅槃跟有為法,一個是性空,一個是緣起,是兩邊。

    有為法都有緣起,也都有性空的一面,都有它的離。

     第二個問題,關于四料簡。

     當别人提一個問題,兩個東西的範圍各有大小,甲包含不了乙,乙也包含不了甲,這時就要用四料簡的方式回答問題。

    舉個例子,用現實比較容易理解的,人跟佛弟子這兩個來四料簡。

     第一種,是人不是佛弟子。

    世間上沒有歸依三寶的人,他是人,不是佛弟子。

    第二種,是佛弟子,不是人。

    比如歸依三寶的天人,他是佛弟子,但不是人間的人。

    第三種,是人又是佛弟子。

    像我們這些出家人,還有歸依三寶的居士。

    第四種,既不是佛弟子,又不是人。

    比如那些沒有歸依三寶的畜生、餓鬼,或者天人。

    兩個概念,範圍互有大小。

    人跟佛弟子,佛弟子包不了人,沒有歸依三寶的人有很多。

    但是人又包不了佛弟子,因為佛弟子裡邊,有天,甚至龍王、畜生也有歸依三寶的。

    這種情況一定要四料簡。

     第三個問題,就法明兩滅的寛狹。

     一切有漏法可以有擇滅,無漏法不能擇滅。

    什麼是擇滅?不好的東西用對治道把它去掉。

    無漏的是不需要對治的。

    比如說抓人,要抓強盜、賊那些壞人,如果抓了好人,就搞錯了。

    對治道,對治那些染污的東西,所以說有漏法可以由對治而滅的,有擇滅。

    有為法裡那些非有漏的法(道谛),那是擇滅不了的。

    所以擇滅是隻限于有漏法。

    而非擇滅,卻是一切有為法都有。

    所以從這一方面看,非擇滅是寛,擇滅是狹一點。

     但是擇滅有三世,過去法有擇滅,現在法有擇滅,未來法有擇滅。

    而非擇滅隻能是未來法,現在法生都生了,怎麼非擇滅呢?過去法,已經生過了,也談不上非擇滅。

    非擇滅是還沒有生的法,緣缺永遠不生,那纔叫非擇滅。

    所以從時間上三世的情況來看,非擇滅要狹一些。

     互有寛狹,纔能四料簡。

    如果兩個法一樣大,或者一個法大,一個法小,可以把它包完,也不能四料簡。

    比如說,男人是不是人?不需要四料簡,「男人是人」,因為「人」的範圍寛,把男人都包進去了。

    如果另一個問題,雄性是不是人?這是互有寛狹。

     第四個問題,道谛是無漏有為,為什麼不能擇滅? 擇滅是用對治道對治那些染污法,對治有漏法的,無漏法是不染污的,不能擇滅。

    比如說一個警察把好人抓起來了,這警察不是很糊塗嗎?對治道是對治有漏的,無漏法我們要用它來修道,不能把它消滅了,所以道谛是不能擇滅的。

     但是,道谛過了之後要舍。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這一步過了,不把它舍掉,前面的就走不過去了。

    海公上師經常拿走路打比喻。

    你兩隻腳走路,如果不把後面那個腳提起來,把那個地方舍掉,想往前走怎麼走?你一定要把後邊踩的地方舍掉,然後纔能跑到前面去,這樣一邊舍,一邊取纔能前進。

    唯識裡邊說轉依,把染污的依轉成清淨的依,最後圓滿,就是成佛。

    如果你堅持着低級的不放,高級的就得不到了。

     所以道谛到最後還要舍,舍了低的得到高的,一步一步前進。

    比如修行次第,得了下士道,當然比一般的要好,但是到了中士道,下士道就要舍了。

    并不是舍它的意義,而是範圍要擴大,不能總守在那個下士道上。

    到了上士道,中士道也要擴大,不能就守在中士道上邊。

    這個是要舍,但不是擇滅。

     還有一個問題,關于「有離有事等」。

    有離,有為法都有它的離性,就是涅槃性、空性、真如。

    如果從大乘真如來看,那就簡單,不管有漏無漏法,都有它的真如性。

    關于「有事」,有部講是「有因」的意思,而按經部的說法,有事不是指有因,是指有體。

    經部說有為法有體,而無為法沒有體。

    把「事」當「因」講,好像有點别扭。

    而當有體講,符合字面的意思。

    但有部認為有為無為都是有體的,「三世一切有」。

    這裡世親菩薩同意經部看法,有事作有體講。

     所以這裡注意,《俱舍論》裡說「毗婆沙師傳說如此」,在有部裡傳承的說法是「有事指有因」。

    真正照佛的意思講,有事是有體。

    經部講是有體。

    《俱舍》裡有很多辯論的問題,這是其中一個。

    世親菩薩同意經部的看法。

     乙二 有漏異名 其次第二,明有漏異名。

    頌曰: 有漏名取藴 亦說為有诤 及苦集世間 見處三有等 釋曰:有漏名取藴者,煩惱名取,能執取生死故也。

    藴從取生,故名取藴,從因為名。

    如草糠火,火從草糠生,名草糠火。

    或藴屬取,故名取藴,從屬為名。

    如帝王臣,臣屬帝王,名帝王臣。

    或藴生取,故名取藴,從果為名。

    如華果樹,樹生華菓故,名華菓樹。

     「其次第二,明有漏異名」,什麼叫有漏?「于彼漏随增」,這個頌很重要。

    「異名」,有漏法在經律論三藏裡,還出現過其他的什麼名字?這些異名有必要說一下。

    「有漏名取藴,亦說為有诤,及苦集世間,見處三有等」,有漏,有的地方叫「取藴」,有時叫「有诤」,有時叫「苦」,有時叫「集」,有時叫「世間」,還有「見處」「三有」。

    「等」,還有其他的。

     「釋曰:有漏名取藴者,煩惱名取」,總的說煩惱叫取。

    「能執取生死故也」,如果分開來講,後邊「随眠品」有四取。

    煩惱為什麼叫取?能執取生死。

    為什麼叫取藴呢?這裡有三個解釋。

     第一個,「藴從取生」,取是因,藴是果。

    有了煩惱,就要感那個果——五藴,所以叫取藴,「從因為名」。

    舉個例,「如草糠火」,草糠是因,從草糠裡邊燒出來的火,所以叫草糠火。

    從「取」裡生的「藴」,叫取藴。

    這裡取是煩惱,這個藴叫取藴,是從「取」生出來的「藴」,依主釋。

    不能說是持業釋,有财釋更談不上。

     第二個,「或藴屬取,故名取藴,從屬為名」,它屬于那一類的。

    「如帝王臣」,打個比喻,帝王的臣,這個臣屬于帝王,叫帝王臣。

    這個藴屬于取的,屬于煩惱的藴,簡别還有不屬于煩惱的。

    有為法裡還有無漏藴,那不屬于煩惱的。

    隻是從屬于煩惱的叫取藴,好像國家裡的臣都是屬于帝王管的,要聽帝王話的。

    這是從從屬的關系來說,屬于取的藴,依主釋,很簡單。

     第三個,「或藴生取」。

    學過十二因緣的都清楚,煩惱造業,業生果,這個果是從煩惱生的。

    但反過來,果(事)也能生煩惱,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從事也能生煩惱。

    受緣愛,這幫助事也能生煩惱,從藴生取,叫取藴。

    「如華果樹」,能生華果的樹叫華果樹。

    「從果為名」,是什麼釋?有财釋。

    這個有财釋是一部分的有财釋,因為藴自身的名字還在,取是它的果,是它的财。

    有的地方解為依主釋——能夠生取的藴。

     言有诤者,煩惱名诤,觸動善品,損害自他,故名為诤。

    此有漏法,诤随增故,名為有诤,有彼诤故。

    猶如前說,有彼漏故,名為有漏。

     「有诤」,煩惱叫诤。

    「觸動善品,損害自他」,如果起煩惱了,就把心裡的善品、善法損壞了。

    不但自己起了煩惱,還要「損害自他」。

    最近聽說有一個大學生,遇到什麼事情,思想想不通,切脈自殺。

    同房間的那個居士吓得不得了,後來趕快搶救,總算救活了,這就是害自己。

    起了煩惱,偷東西、搶東西,甚至殺人放火等等,都是害他。

    所以煩惱就是有诤,損害自他,觸動善品,故名為诤。

     「此有漏法,诤随增故,名為有诤」,這個有漏法「诤随增」,不但是産生诤,而且增長煩惱,就是「于彼漏随增」。

    有漏是随增——所緣随增、相應随增,這裡也随增「诤」,這樣叫有诤。

    「名為有诤,有彼诤故。

    猶如前說,有彼漏故,名為有漏」,這是什麼釋?也是有财釋。

     苦者,苦谛。

    三界有漏,違聖心故,總名為苦。

    非是苦受,逼迫之苦,以彼苦受,唯欲界故。

     「苦者,苦谛」,苦指苦谛,是三有的果。

    「三界有漏,違聖心故,總名為苦。

    非是苦受,逼迫之苦,以彼苦受,唯欲界故」,這個苦是三界的苦。

    三界有漏法,「違聖心故」,對聖者來說都是違逆的、不順的。

    不順聖心叫苦,并非單是苦受的苦。

    苦有三種,苦苦、行苦、壞苦。

    苦苦是苦受,逼迫之苦,隻有欲界有,色界、無色界沒有。

    色界、無色界是行苦、壞苦。

    欲界中,苦苦、壞苦、行苦都有。

    總的來說,三有的苦是行苦。

     為什麼叫「違聖心故」?行苦。

    照我們凡夫的看法,就這麼一天天地過嘛,好像蠻安逸,沒有什麼苦啊。

    但是在聖者的眼睛裡看,這個行苦比阿鼻地獄還要苦。

    因為行苦,有為法不斷地生滅。

    在煩惱、業的指揮下,你一點自在權也沒有。

    你想這樣,它偏偏那樣。

    我們做事情疲倦了,坐下來休息一下,很舒服。

    這個行苦卻是停不下來的,不斷地刹那刹那生滅,你想它歇一會兒都不行,不聽你的話的,它叫你哪裡去你就非去不可。

    在聖者的眼裡,這個行苦,比阿鼻地獄還苦。

    打個比喻,一根毛擺在手上,輕輕的,又不痛,又不癢,根本感覺不到,就像凡夫對于行苦,是感覺不到的。

    但是聖者看行苦,就像把毛放在眼睛裡,再柔軟的東西放在眼睛裡都是很難過的,一定要去掉纔行。

    以聖者的眼光來看,三界盡是苦,三界之苦一定要從行苦來解釋。

    如果以苦苦來解釋,欲界有苦苦,色界、無色界根本沒有苦苦,那麼沒有苦啦?有苦啊!所以說這個苦,就是有漏法。

    有漏法,「除道餘有為」,就是苦集二谛。

    苦是有漏的一個異名,這是什麼釋?有财釋。

    它跟有漏法三個字不相幹,但有漏法就是苦的,所以說叫苦。

     集者,集谛。

    有漏諸法,招集苦故,名之為集。

     前面說什麼是有漏。

    「除道餘有為」,一個是苦,一個是集。

    「集者,集谛。

    有漏諸法,招集苦故」,從因上來說,有漏法都會招苦果,所以叫集。

    這是什麼釋?有财釋。

     世間者,是可毀壞義。

    有漏諸法,有二種壞:一、四相壞,二、對治壞,故名世間。

    無漏道谛,雖四相壞,阙第二對治壞,故不名世間。

     「世間」,有漏法叫世間。

    反過來說,無漏法是出世間的。

    什麼叫世間?「可毀壞義」。

    「有漏諸法,有兩種壞:一、四相壞,二、對治壞,故名世間」,有漏法,兩種方法可以破壞。

    第一種是四相壞,這是有為法都有的,生、住、異、滅這四個相壞。

    一切法纔生出來,馬上就住、異、滅就跟上來,一刻也不得停下來,刹那刹那生滅。

    第二種是對治壞,用對治道破壞它,消滅它,就是擇滅。

    有這兩種壞,名為世間。

    有漏法可以擇滅,可以用對治道破壞它。

     「無漏道谛,雖四相壞,阙第二對治壞,故不名世間」,無漏的道谛也是有為法,生、住、異、滅是有的,但是不要對治的。

    無漏道沒有過失,你去對治它幹什麼?就像警察是抓壞人的,好好的一個人,而且是一個得力的幹部,如果你把他抓起來,這個國家還搞得好嗎?無漏道谛雖然有四相壞,而沒有對治壞,不能叫世間。

    道谛是出世間的。

     我們以前在南普陀考過一次,什麼叫兩種壞?一個同學說了一種壞,第二個答不出來。

    後來考好跟他講了,一輩子忘不了。

    這就是考試的好處。

    他在考的時候,拼命動腦筋,想來想去想不出來,求的力量很強,考好給他一指,那個吸收力強得不得了,他跟我說,一輩子也忘不了。

    學法也要這樣子,要求強的人,他學法快,為什麼?他吸收力強。

    如果馬馬虎虎,半學不學的,甚至于說「你叫我學,我沒辦法,我隻好學」,這樣學出來,根本不行的。

    吸收力強,那效果也大得多,這個效果要靠自己努力。

    當然努力是要努力,還要照顧到身體。

    如果一天到晚看書,覺也不睡,弄得昏頭昏腦,學法的效果也不見得好,身體搞垮更麻煩。

    我們學法的,身體還是要緊的。

     「世間」也是有漏法的異名,世間跟有漏法是兩個概念,用世間來解釋有漏法,有财釋。

    因為有漏法有那個财,什麼财?可毀壞的财。

    有兩種壞纔叫世間。

    道谛雖然有四相壞,沒有第二種對治壞,不能叫世間。

     亦名見處者,見謂五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此有漏法,見所住處,故名見處。

     還有一個名字叫「見處」。

    「見」有五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這些後邊「随眠品」要講。

    身見就是薩迦耶見,執著有我我所。

    邊見執斷執常。

    邪見,撥無因果。

    見取,認為自己的見解最高,人家的都不行。

    戒禁取,非道謂道,就像印度過去的外道,他持狗戒牛戒,這些是不能證聖果的,這是戒禁取。

     「此有漏法,見所住處,故名見處」,有漏法是五種不正見住的地方,不正見就在有漏法裡生出來,所以叫見處。

    現在不說有漏法,見處這兩個字什麼釋?一個是見——五見,處是見住的地方,就是有漏法。

    合起來是什麼釋?依主釋,是見所住的地方。

    見處一個概念,有漏法叫見處,什麼釋?處本身是有漏法,見是從處生出來的,是财,有财釋。

    這個不是全部的有财釋,叫一分有财釋。

    「見處」合起來說,見的住處,是依主釋。

    但是見處與有漏法兩個名字對照來看,那就是一分有财釋。

     名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

    諸有漏法有三種義,得名三有。

    一、三有因,因即集谛;二、三有依,依即苦谛;三、是三有攝。

    具此三義,故名三有。

     什麼叫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就是三界。

    什麼叫有?有就是三界的生死,三界裡邊都有生死,而且是有因有果的。

    欲有就是欲界,色有就是色界,無色有就是無色界,界是三個界限。

    而有呢,三個界裡面都有因有果,有生死的因果。

    「有三種義,得名三有」,有漏法有三個意思叫三有。

    「一、三有因」,是三有的因。

    因是集谛,有漏法就是集谛。

    「二、三有依,依即苦谛」,三有依托在有漏法上,這就是苦谛。

    苦谛、集谛就是有漏法。

    「三、是三有攝」,有漏法是三有所攝的,是不出三界的,是三界所包含的。

    具備這三個意思叫三有。

     有漏法叫三有是什麼釋?三有跟有漏法是兩個東西,不管是三有因,還是三有依,或三有攝,都是有财釋。

    不用自己的名字,以其他名字來代替,這是全分的有财釋。

     等者,等取有染。

    如是等類,是有漏法差别衆名。

     「等者,等取有染」,還有其他的一些名詞,這裡沒全部說完。

    「如是等類,是有漏法差别衆名」,這些都是有漏法各種不同的名字。

     甲二 釋蘊立處界 乙一 釋蘊立處界 丙一 釋色蘊立處界 從此第二,正明體性。

    就中有三:一、總辨體性,二、别釋名義,三、諸門分别。

    就總辨體中分三:一、正出體,二、明總攝,三、顯開合。

    就第一正出體中分三:一、明色藴,二、明三藴,三、明識藴。

    就明色藴中分二:一、正立藴,二、立處界。

     「從此第二,正明體性」,前面說有為法的體具體說是五藴。

    五藴到底是什麼東西?這裡廣說。

    《俱舍論》很有條理,前面說的東西,馬上跟着解釋。

    五藴是什麼?再後面色藴是什麼?受藴是什麼?馬上就要講。

     「第一正出體」裡邊又分三科,第一,「明色藴」。

    第二,「明三藴」,這個三藴,是把色、識藴除開,中間受想行三個合在一起講。

    第三,「明識藴」,了别的識。

    第一,「明色藴中分二」,一從藴來說;二從處界來說。

     丁一 釋色蘊 就立藴中分二:一、開章,二、别釋。

    且初開章者,論雲:前言色等五藴謂有為法,色藴者何?頌曰: 色者唯五根 五境及無表 釋曰: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及無表色。

    此十一種,名為色藴。

     〖表一&ndash一一:色藴分類〗 「且初開章者,論雲:前言色等五藴謂有為法,色藴者何」,我們一開始講有為法,「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藴」,有為法是什麼東西啊?色等五藴,什麼叫色等五藴?色受想行識五個藴。

    那麼色藴是什麼呢?這個頌也很要緊,「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色藴裡邊包含十一個法:五根、五境、無表色。

     「釋曰: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一般認為色藴就是這十個東西,有部還加一個「無表色」。

    「此十一種,名為色藴」,色藴裡邊有十一個東西。

    這個無表色,經部、其他部有看法。

     從此已下,依章别釋。

    就此有三:一釋五根,二釋五境,三釋無表。

     「從此已下,依章别釋」,什麼叫眼耳鼻舌身?什麼叫色聲香味觸?什麼叫無表色?「就此有三:一釋五根,二釋五境,三釋無表」,首先講什麼叫五根。

     戊一 釋五根 且初釋五根者,頌曰: 彼識依淨色 名眼等五根 釋曰:彼者,彼前眼等五根也。

    識者,即眼耳鼻舌身識也。

    眼識等五,依止眼等五根,從依得名,名眼識等。

    頌言彼識,彼能依識,故名彼識。

    依淨色者,彼識所依,五種淨色,名眼等五根。

    眼等五根,體清淨故,如珠寶光,故名淨色。

     「頌曰:彼識依淨色,名眼等五根」,「彼」就是五淨色根,眼耳鼻舌身根;「彼識」,依五淨色根生的識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這個「淨色」,不是一般的粗色,是清淨的色,肉眼看不到,天眼纔能看見,它的體是光明一樣的。

    眼識依的淨色叫眼根,耳識依的淨色叫耳根,乃至身識依的淨色叫身根。

     《八識規矩纂釋》說眼睛像葡萄一樣,這是浮塵根,不是淨色根25。

    真正發眼識的,是包在裡邊的一個淨色根,不是那個葡萄一樣的東西。

    這個淨色,肉眼是看不到的。

    耳朵像蒲扇那樣,鼻子像垂瓜一樣,這些我們所看到的五官都是浮塵根,不是發識的根,真正發識的根是含在裡邊的淨色根。

    這些浮塵根是幫助我們看和聽的,比如浮塵根的耳朵,可以把聲音集中在一起,然後淨色根聽起來更清楚。

    如果沒有耳朵,聽聲音就要差一點,但真正的耳根是裡面的淨色根。

    所以說,「彼識依淨色,名眼等五根。

    」 「彼者,彼前眼等五根」,就是前面頌說的眼耳鼻舌身這五個根。

    「識」,依五根所生的識,它們所依的淨色,就是眼根等五個根。

    「眼識等五,依止眼等五根,從依得名,名眼識等。

    頌言彼識,彼能依識,故名彼識」,所依是「淨色」。

    彼識所依的五種淨色,叫眼等五根。

    「眼等五根,體清淨故」,為什麼叫淨色?這個根的體是清淨的。

    「如珠寶光」,跟珠寶的光一樣的,光明為體。

    它不是我們肉眼看到的血肉的體,所以叫淨色。

    有的書上說是神經等等,神經是解剖起來肉眼能看的,不是淨色。

    現代醫學認為,能聽的是耳神經,能看是眼神經,實際照佛教的意思說,真正能看的、能聽的,還不是神經,而是淨色,比神經還微細。

    眼識等五識所依的淨色叫五根。

    反過來說,從外表能夠看到的那些隻能叫浮塵根。

     戊二 釋五境 次下第二,釋五境者,頌曰: 色二或二十 聲唯有八種 味六香四種 觸十一為性 眼根所對的境是色,耳根所對的境是聲等等,把色聲香味觸分開講。

    先說眼睛所對的境——色境。

    「色二或二十」,眼根所看到的境是色法,總的說有兩種,分開來說二十種。

    其餘四根所對的境,聲有八種,味六種,香四種,觸十一種。

     釋曰:色二或二十者,色有二種:一顯、二形。

    或二十者,開為二十。

    顯色十二,形色有八,故成二十。

    顯色十二者,青、黃、赤、白、影、光、明、闇、雲、煙、塵、霧。

    形色八者,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

    日焰名光,月星火藥諸焰名明。

    障光明生,于中餘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

    謂形平等名之為正,形不平等名為不正。

    餘色易了,故今不釋。

     〖表一&ndash一二:二十色〗 「色二或二十」,總括地說色有二種:顯色、形色。

    顯色,青、黃、赤、白;形色,長、短、方、圓等。

    一切色,除了這兩種之外,沒有另外一個色。

     顯色裡邊還要分,形色裡邊也還要分。

    顯色十二個,形色八個,合起來二十個。

    顯色十二,哪十二個?「青、黃、赤、白」,四大顯色,然後,「影、光、明、闇、雲、煙、塵、霧」:三個四,一共十二。

    形色八個,「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

    青、黃、赤、白是四個基本色,從青、黃、赤、白裡邊可以變化出各式各樣的顔色。

    如咖啡色等等,都是青、黃、赤、白裡邊調起來變出來的。

    「影、光、明、闇」,「日焰名光」,太陽的光叫光。

    而月亮、星、火、電燈、藥(有一些藥也能出光的)、「諸焰」,它們的光明隻能叫「明」,不能叫「光」。

    所以在法相裡邊,光、明有分别的,太陽的光明叫光,其他的沒有太陽那麼亮的,隻能叫明,不能叫光。

     「障光明生,于中餘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影跟闇又有差别。

    「障光明生」,光明照不到的地方。

    「于中餘色可見名影」,雖然光明照不到,但是裡邊黑黑的東西在動,還是看得到的,這叫影,不是漆黑一片。

    「翻此為闇」,東西看不到,伸手不見五指,那就是闇,這兩個有程度的差别。

     雲、煙、塵、霧,這是自然現象,我們都看到的。

    雲,天上的雲。

    煙,燒飯時煙囪裡冒的煙。

    塵,馬路上的灰塵。

    霧,有的時候水氣大了,到處是霧。

    四川一天到晚是霧,早上爬起來,山頭也看不到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這是顯色的差别。

     形色也有八種,長的、短的、方的、圓的、高、下、正、不正。

    長短是橫的,竪的是高下。

    「正、不正」,「謂形平等名之為正,形不平等名為不正」,這個形狀是平等的,如正方形、長方形,或者是菱形、八角形,有規律的,兩邊對稱的叫正。

    亂七八糟的,形不平等的叫不正。

    這是形色的八種。

    「餘色易了,故今不釋」,其他沒有講的,「雲、煙、塵、霧」,「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這些不要解釋了。

     色境裡邊分「二或二十」。

    二:顯色、形色。

    二十,顯色十二種:青、黃、赤、白、影、光、明、闇、雲、煙、塵、霧;形色八種: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

     聲唯有八種者,一、有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可意聲,二、有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不可意聲,三、有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可意聲,四、有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聲,五、無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可意聲,六、無執受大種為因有情名不可意聲,七、無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可意聲,八、無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聲。

     〖表一&ndash一三:八聲〗 聲有八種,這裡有一個表比較清楚。

    如果隻看文字會難理解,把表看一看,其實是很有規律的。

    聲有八種,一種是有執受大種為因,一種是無執受大種為因。

    有執受大種為因裡邊,又分有情名和非有情名,有情名裡又分有可意聲、不可意聲;非有情名裡也有可意聲、不可意聲。

    無執受大種為因也有有情名,可意聲、不可意聲;也有非有情名,可意聲、不可意聲。

     釋聲中的含義,「有執受大種為因」,「有執受」,你的手被碰一下,你知道的;若是一個木頭凳子被碰一下,沒有感覺,因為沒有執受。

    「大種」是四大種。

    有識執為他身體的大種,這樣發出來的聲音,比如我們說話的聲音,拍手的聲音,或者是身上其他動作産生的聲音,總之從有情身上發出來的。

    反過來,「無執受大種為因」,不是有情身上發出的聲音,比如風吹、河流、樹搖的聲音,自然界打雷的聲音之類,這是非有情身上所發出的聲音。

     這兩大類,每種有有情名、非有情名。

    什麼叫有情名?能诠表意義的,說得簡單一點就是講的話,可表诠某種意思,能夠使人明白,這叫有情名。

    非有情名,不代表什麼意思的,不是說的話。

    可意聲、不可意聲,可意聲是悅耳的,聽了心裡歡喜;不可意聲,不悅耳的,聽了使人不舒服的。

     這八個聲,我們再看前面一個表。

    第一個「有執受大種為因」,有情身上發出來的。

    「有情名」,能夠代表意義的。

    「可意聲」,好聽的話,好聽的歌等等,聽了很舒服。

    「不可意聲」,罵人的話,聽了心裡難過。

    這些聲音都是有情身上出來的,代表一定意義的聲音。

     「有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有情身上發出來的聲音。

    「非有情名」,不代表什麼意義,不是說話,拍手、頓腳、跳這些聲音。

    「可意聲」,有節奏的拍手,那是聽了舒服的。

    「非有情名不可意聲」,頓腳的聲音,或者打人的聲音,不可意,聽了讓人心裡難受的。

     無執受大種為因,自然界的聲音,不是有情身上出來的。

    「無執受大種為因」又是「有情名」的,過去舉的例子,比如化人,就是變化的人,他本身不是一個人,他也說話,說話是「有情名」的聲音。

    悅耳的是「可意聲」;不悅耳的是「不可意聲」。

    現在收音機、録音機裡發出的聲音等等都是,這也有好聽的、不好聽的。

    「無執受大種為因非有情名」,不代表意義的。

    溪水的流淌,樹葉子的搖動等等。

    有的聽了很好聽;有的聽了不好聽,打雷、山洪爆發、山崩的聲音,聽了讓人害怕的,這些都是非有情名,也是無執受大種為因。

     有情身中,所發音聲,名有執受,謂言手等也。

    就中語業名有情名,能诠表故;拍手等聲名非有情名,不能诠表故。

    風林河等,所發音聲,名無執受大種為因。

    無執受中有情名者,謂化人語聲,此化人身,雖無執受,能诠表故,稱有情名。

    餘義易知。

     〖表一&ndash一四:釋聲中含義〗 「有情身中,所發音聲,名有執受」,有識執為自體的四大種為因,這個叫有執受。

    「謂言手等也」,手、喉、腳,都能出聲音。

    「就中語業名有情名」,語業,說的話是有情名。

    「能诠表故」,能夠表達意義的。

    「拍手等聲」,也是從有情身上發出來的,但是「非有情名」,不是說話,不能诠表意義。

    那麼風、林、河等所發出的聲音,「名無執受大種」,是自然界的,不是從有情身上發出來的。

    「無執受中有情名」,既然是自然界發出的,怎麼說起話來呢?當時以神通為例,「化人語聲」,神通變化一個人出來,這個人也能說話,這個是無執受大種為因,是有情名。

    「此化人身,雖無執受,能诠表故,稱有情名」。

    「餘義易知」,其他的好懂,就不說了。

     味六者,苦、酢、醎、辛、甘、淡别故。

     味有六種,「三德六味」,你們要記住這六個味,「苦、酢、醎、辛、甘、淡别故」,有這麼多的差别。

    苦,苦的;酢,「醋」的古體字,酸的;鹽是醎的;辛是辣的,四川人最喜歡吃辣的,花椒、辣椒;甘,甜的;淡,淡的。

    各式各樣的差别有六種。

     香四種者,好香、惡香、等香、不等香,有差别故。

    沉檀等名好香,蔥、薤等名惡香。

    好、惡香中,增益依身名為等香,損減依身名不等香,無增損者名好、惡香。

    故好、惡香中,各分出等、不等香,故成四香。

     〖表一&ndash一五:四香〗 「香四種者,好香、惡香、等香、不等香」,有四種差别。

    什麼叫好香?「沉檀等名好香」,最好的香,沉檀香,這是好香,聞了舒服的。

    「蔥、薤等名惡香」,蔥、大蒜這一類的味道,不好聞,臭的。

    吃大蒜的人,不但口臭,身上的汗也臭,如果你跟他一個寮房,鞋子之類的都是大蒜臭,所以入衆的人不能吃這個東西,你吃了要惱害人家。

    惡香是不好聞的香。

    這裡,梵文語法跟漢語不一樣。

    我們把好聞的叫香,不好聞的叫臭。

    梵文叫好香、惡香,這個文字用的有點不一樣。

    好香、惡香裡邊,對身體有補益的,叫等香,聞了對身體有好處。

    有的好香固然對身體有好處,有的惡香做藥的,并不好聞,但是對身體有幫助,這也叫等香。

    對身體有損害的叫不等香。

    既不增益,又不損害的,就隻叫好香或惡香,不另外取名。

    所以說,好香、惡香裡邊,還分為對身體有增益的等香,對身體有損的不等香。

    「故好、惡香中,各分出等、不等香,故成四香」。

     色、聲、香、味、觸,這裡它講的順序是色、聲、味、香、觸,味在前頭,香擺在後頭。

    古印度講聲明,為了押韻悅耳的關系,把味擺在前頭。

    其他的注解,還有别的解釋,我們認為還是押韻恰當一些。

    翻譯也是根據原文照翻,把味放在前頭。

     觸十一者,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五輕,六重,七滑,八澀,九飢,十渴,十一冷。

    堅名地,濕名水,煖名火,動名風,可稱名重,翻此名輕,柔軟名滑,粗強名澀,食欲名飢,煖欲名冷,飲欲名渴。

     觸有十一種,分為兩類,一是能造觸,一是所造觸。

    能造觸:地、水、火、風;所造觸:輕、重、澀、滑、冷、飢、渴七種。

     〖表一&ndash一六:十一觸〗 「堅名地」,堅硬的叫地。

    這個地,不是我們普通說的地。

    我們說的地在腳下。

    這個地可以是軟的,地毯、草地,或者是沙土地。

    而這裡是手碰上去硬的叫地,不一定在地上。

    堅硬性的叫地,天花闆碰上去硬硬的,身上的骨頭也是硬的,都是地。

    地、水、風、火在人身上都有。

    濕的叫水,這個濕是聚攏來的意思,有聚集力量的叫濕。

    幹面粉散的,加點水,它就聚成一團了,濕有這個功能。

    煖的叫火,即溫度。

    動的叫風,運動性。

    輕重,能夠稱的叫重,「可稱名重,翻此名輕」,不能稱的叫輕。

    柔軟的叫滑,粗強的叫澀。

    「食欲名飢」,想吃東西,叫飢。

    「煖欲名冷」,想煖和,叫冷。

    「飲欲名渴」,想飲水,這個叫渴。

    這個好像奇怪,講它幹什麼?有文章。

     冷飢渴三,是心所欲,非正目觸,因有三觸,發此三欲,故冷飢渴,是觸家果,而非是觸。

    今言觸者,從果為名。

    故論雲:此皆于因,立果名故。

    如有頌曰:諸佛出現樂,演說正法樂,僧衆和合樂,同修勇進樂。

    解雲:佛出現等實非是樂,能生樂故,從果為名,觸亦如是。

     「冷飢渴三,是心所欲」,冷飢渴不是觸,觸是身所碰到的境界,這個冷飢渴是欲心所,想吃飯,想煖和,想飲水,所以說「冷飢渴三,是心所欲」,是心所法裡的欲心所,「非正目觸」,并不是指觸。

    「因有三觸,發此三欲,故冷飢渴,是觸家果,而非是觸」,觸和欲是關聯的,因為有三種觸,産生三種反應(欲)。

    一個是冷,希望煖和;一個是飢,希望吃東西;一個是渴,希望飲水。

    觸是因,冷飢渴是心所的欲,欲煖、欲吃、欲飲的心所法,它并不是觸,而是觸的果。

    「今言觸者,從果為名」,以它給觸取名是以果為名,用果來做它的名字。

    什麼釋?有财釋。

    冷飢渴本來不是觸,而是心所法,但觸能夠産生心所法的果,所以觸自己名字不用,用冷飢渴來代指,是有财釋。

     「故論雲:此皆于因,立果名故」,《俱舍論》裡邊有一句話,因上安立果名。

    「如有頌曰」,因立果名的事情,其他的地方也很多。

    舉一個頌為例,「諸佛出現樂,演說正法樂,僧衆和合樂,同修勇進樂」。

    「解雲:諸佛出現等實非是樂」,佛出現了,佛說法本身不是樂。

    「僧衆和合樂」,僧衆和合當下也不是樂。

    「同修勇進樂」,一起精進修行,有的時候還蠻苦的,比如早上很早起來,眼睛睜不開,晚上肚子很餓等等。

     那這個樂是什麼樂呢?它能生樂的果。

    你修行很精進的時候,好像蠻辛苦,但将來果報不得了,這個樂是涅槃的大樂,常、樂、我、淨的樂。

    諸佛出現,不一定是大樂,而出現之後,決定要演說正法,正法決定有人修行,僧衆和合地修行,将來決定能證到大樂,所以叫樂、樂、樂,因立果名。

    這幾個樂,都是果上決定會得到的樂。

     昨天讨論時有幾個問題,現在回答一下。

     第一個問題:有漏以什麼為體? 一種意見是苦集二谛。

    前面說什麼叫有漏?「除道餘有為」,除了道谛以外的有為法,就是苦集二谛。

    滅谛是無為法,所以說苦集二谛是有漏的體。

    具體說,苦谛裡邊有多少?集谛裡邊有多少?把十二因緣打開來,更多。

    另一種意見說,煩惱随增為體。

    實際上一個是體,一個是用,苦、集是體,煩惱随增是作用,東西還是一個,兩種意見根本上是不矛盾的。

     第二個問題:「又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藴」,佛的報身是不是無為法?有沒有生滅? 佛依《俱舍》來說,不講報身,也談不上生滅。

    身包括色身和法身,色身當然是有為法,也有生滅。

    法身指五分法身,所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這是無漏五藴,後面會講到。

    在大乘中說,佛有法報化三身。

    法身指空性,那就是無為法了,當然是常的,不生不滅。

    報身是依了法身來的,佛的報身是極微細的不可思議的身,不是一般生滅的身。

    因為佛證到般若智慧之後,知一切法本來是無生,根本就沒有生,但是在衆生分上有生。

    所以這個身是甚深微妙的身。

    佛已經證到了圓滿的法身,法身的體是常的,受用身和變化身是依法身而來的,也是常的。

    第二個佛發的大願是常的,他的事業恒順衆生,恒常利益衆生,從這個角度說,受用身跟變化身也是常。

    所以我們不能以世間的生滅來看佛身。

    初地菩薩看的佛跟二地菩薩看的不一樣,這個是衆生分上的根機不同。

    佛本身不好說有什麼變化,有什麼生滅。

     第三個問題:能不能說凡有生滅就是行苦? 有生滅的法當中,苦、集二谛當然是行苦。

    行苦是苦的根本,所謂壞苦、苦苦都是行苦裡生出來的。

    道谛也是生滅的,但不能說苦,因為道谛是引樂的,它最後的結果是樂。

     第四個問題:藴屬取,如何理解? 藴屬取,舉個例,「帝王臣」,臣民是屬于帝王管的,要聽帝王的話的。

    同理,五藴屬于取,受取的擺布,取(煩惱)要怎樣,五藴就跟着取(煩惱)跑,這就是取藴。

    這是從屬的關系,一個是主人,一個是部下,藴要聽取的話。

    有漏的取藴,就是受了煩惱的牽制,不能自在。

    什麼是行苦?行苦是煩惱業拉你一起跑,休息一刻也不行,叫你跑哪裡就跑哪裡,鼻子被人家牽着走,那是不自在的苦。

     第五個問題:有為法的體? 有為法的體是五藴,造作是它的用,體用要分清楚。

    有漏法,煩惱随增是它的作用,體是苦集二谛。

    體是具體的東西,是拿得出來的東西,作用是抽象的。

    比如說一切有為法無常,葉子在春天是嫩緑的,在夏天是茂盛的,在冬天謝掉了,成了枯葉,那個是無常,但拿個無常看看,拿不出來,隻能從具體東西上表現出來。

    假使沒有東西,無常從哪裡表現出來?所以「體」,就是指具體的東西。

     五根、五境及無表,這是色藴裡的十一個法。

    這裡有兩個「色」的名詞,一個是色藴的「色」,是總的;一個是五境的色(即眼根所對的色)。

    這十一個法總的叫藴色——五藴裡屬于色藴的色。

    在藴色裡又包含色、聲、香、味、觸五境,後面這個色叫處色(十二處的色)。

    這個範圍有大小。

    假使人家問你:「色是什麼?」那你不能回答,先問他:「你問的是藴色,還是處色?」如果是處色,回答「色二或二十」;如果是藴色,那就是十一個,五根、五境及無表。

    假使你不問清楚,直接回答「色二或二十」,他說還有聲香味觸等等。

    所以沒有把總分的概念搞清,那就會被人家抓住漏洞。

     回答問題,先要把法相搞懂,看他問的哪一類的東西,纔能回答。

    如果你糊裡糊塗地回答,在辯論的時候肯定會輸掉。

    你現在輸掉,難為情就完了,過去在印度如果輸掉了,頭要砍下來的,或者自己做外道的弟子,這個廟要送給人家,那就關系到整個正法的命脈了。

     戊三 釋無表 從此第三,明無表色,于中有二:一、正明無表,二、明能造大種。

     己一 正明無表 且初第一,正明無表者,頌曰: 亂心無心等 随流淨不淨 大種所造性 由此說無表 釋曰:亂心無心等者,明無表位。

    亂心者,此善無表餘,惡、無記心,名為亂心,亂善無表故;善心名不亂心,同善性故。

    此惡無表餘,善、無記心,名亂心,亂惡無表故;惡心名不亂心,同惡性故。

    故善惡心,通亂不亂。

    無記心,唯名亂,無無記無表故。

    故論雲:亂心者,謂此餘心。

     〖表一&ndash一七:無表色〗 無表有幾個條件:第一,「亂心無心等」,是它的位;第二,「随流」,它的相似相續;第三,「淨不淨」,它的性沒有無記的,要麼是淨,善的,要麼是不淨,不善的;第四,「大種所造性」,無表色是四大種所造的。

    一切色法都是四大種所造的,所以四大種叫能造。

     觸分能造觸、所造觸。

    能造觸,地、水、火、風,堅、濕、煖、動為它的性;所造觸,輕、重、澀、滑、冷、飢、渴。

    這是就觸來說能造所造。

    從色法來說,能造色是地、水、火、風,前面十個色法都是四大種所造,無表色也是四大種所造,也屬于色法。

    「由此」,由上面的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叫無表色,下邊仔細分析。

     「亂心無心等」,「亂心」,「等」就是含不亂心;「無心」,「等」就是還包括有心。

    亂心、不亂心一對;無心、有心一對。

    這個「等」字代替兩個沒有說的。

    因為如果全部說出來就難以寫成五個字的頌。

    這句頌是講無表的位,即無表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存在。

    有好幾個位,一個是亂心,一個不亂心,一個無心,一個有心,無表色都可以存在。

     無表色,隻有善的無表跟惡的無表。

    善的無表,受歸依、受戒等,比如受五戒八戒,這個時候身上就産生一個無表色,這個無表色是戒體,這個戒體是善的。

    那麼惡律儀,比如古代印度的首陀羅,他們專門操一些職業,像殺生、捕魚、打獵、做劊子手、判刑的官等等。

    一般有身份的人不願意做,因為他們也懂因果,不願做這些殺害生命的職業,就叫那些奴隸去做。

    假如殺豬的,他家裡生生世世殺豬,他的孩子從小長在這樣的家裡,這一輩子也要以殺豬為業,當他心起決定,開始行業的時候,這一輩子以殺生為他的生活,這時就産生一個惡律儀,這個惡律儀就是一個無表色。

    所以說無表色有善的和惡的兩種。

     心有幾種不同的性呢?有善心、無記心、不善心(惡心)。

    對善的無表來說,無表色(例如戒體)在身上生起來了,但心卻是要變化的,有的時候起善心,有的時候起惡心,有的時候起無記心。

    在你受戒的時候,要歸依三寶,要出離,将來要依法行持,那這是善心。

    但是你受了戒之後,不見得善心永遠保持下去,你回去可能看到什麼東西不順心,發脾氣,惡心(瞋恨心)來了,但是無表色不會失掉,隻要你不違背五戒、八戒的根本戒;受了三歸依的,不去歸依天魔外道、外道典籍、外道邪衆,也不說自己不歸依、不信三寶的話,這個歸依體的無表色就不會破壞。

    那麼偶爾起一個煩惱心,比如起個瞋心、妒忌心、貪心等等,隻要不是破壞無表色的體,無表色仍存在。

    惡的無表,當你起個善心、無記心時,它也不會損失。

    比如說殺豬的人,他跑到寺院裡,也磕個頭,燒枝香,這個時候他起了善心,但他的惡無表(惡律儀)還存在。

    如果他歸依三寶、發心不幹了,那惡律儀可以消滅。

    如果隻是泛泛地求點福,磕個頭,燒枝香,雖然起的好心,但那個惡律儀還是存在的。

    所以說善的無表色,在「亂心」(跟無表色不一緻的心,例如惡心、無記心)起的時候,可以存在。

    當然善心的時候,更能存在。

    惡的無表色,在它的亂心不亂心時也同樣存在。

     對善的無表來說,亂心是惡心、無記心。

    惡、無記對善是不一緻的,叫亂心;不亂心,就是善的心,對于善的無表來說是一緻的。

    對惡的無表色來說,它的亂心是善心、無記心,與惡無表不一緻,對惡一緻的惡心,這是不亂心。

    所以亂心、不亂心是相對于無表色的性質而說的,不能孤立地說亂心不亂心。

    如果人家問你:「亂心是善心對不對啊?」你要反問:「對哪個無表來說?」總的來說,無表色在與它性質一緻的心,或者不一緻的時候,都能存在。

     「此善無表餘」,善無表的「餘」是不善、無記。

    「惡、無記心,名為亂心,亂善無表故」,惡心、無記心,對善的無表色是亂心,即不一緻。

    「善心名不亂心」,假使起善心的時候,名不亂心,因為它們是一緻的。

    「同善性故」,無表色是善的,善心也是善性。

    反過來,惡無表的「餘」是善、無記心。

    「亂惡無表故」,與惡無表的性質是不一緻的。

     「故善惡心,通亂不亂。

    無記心,唯名亂」,因為無表色沒有無記的,所以無記心總是與它不一緻的。

    而善心、惡心則有的時候是亂心,有的時候是不亂心,看對什麼無表。

    「無無記無表故」,無記的無表色是沒有的。

    所以無記心總是亂的,跟那個無表色不會一緻。

    「故論雲:亂心者,謂此餘心」,《俱舍論》裡說得簡單,什麼叫亂心呢?「此餘心」,這個「此」,善無表或者惡無表,餘下來的心,即與它不一緻的心,叫亂心。

    反過來,不亂心是跟它一緻的心。

     無表色,不管是生起跟它同性質的心還是不同性質的心,它都能存在。

    這一點跟色法有共同處,所以有部把它擺在色法裡邊。

    亂心、不亂心一對說好了。

     無心者,謂無想定、滅盡定。

    等言,顯示不亂、有心。

    謂亂心等,等取不亂心;無心等,等取有心。

    亂不亂心,散位一對;無心有心,定位一對。

    故頌等字義通兩處。

     「無心者,謂無想定、滅盡定」,心一般都是起作用的,除非睡着的時候,心休息了,但是從唯識來說,第七、第八識是不休息的。

    這裡說的無心有兩種,無想定和滅盡定,這兩個雖然作意和依地不同,但都是把心心所停下來了,都是無心定,無心就是指這兩個定。

     這個「等」字,就亂心來說,等代表不亂心;就無心來說,等代表有心。

    一個是有,一個是無,用「等」來代替。

    「謂亂心等,等取不亂心;無心等,等取有心。

    亂不亂心,散位一對;無心有心,定位一對」,「無心」就是無想定、滅盡定,這兩個定是沒有心的。

    什麼是有心呢?一般的禅定比如四禅八定都是有心的,這個論中沒有說,因為《俱舍》是慧毒門,說了這一邊,那一邊你自己可以知道。

    這裡說亂心、不亂心散位一對,在沒有入定的時候是散心,分為亂心和不亂心。

    有心、無心是針對入定的時候說的,一般的禅定——四禅八定,是有心的定;假使入了無想定、滅盡定,那是無心定。

    所以有心、無心是就入定而說的。

     「故頌等字義通兩處」,所以頌裡邊這個「等」通兩邊,一個「亂心等」,等不亂心;一個「無心等」,等有心。

    無表色在散心位,不管是亂心還是不亂心都可以存在。

    入有心定,無表色還存在。

    入無心定時無表色也還在。

    所以不論有心、無心,無表色都是在的。

    這是無表色的第一個特征。

     随流者,明無表相。

    随謂随順,性相似故;流謂流轉,相續起故。

    故論雲:相似相續,說名随流。

    相似名随,相續名流。

     「随流者,明無表相」,無表的相貌。

    「随謂随順,性相似故,流謂流轉,相續起故」,随流是相似相續的一個簡單說法。

    「随」,随順,前後的東西是相近的、相似的;「流」是相續的,沒有斷掉。

    比如說一座山,昨天看看如此,今天看看也如此,今天看到的跟昨天的幾乎沒有改變,這是相似。

    昨天的山存在,今天還繼續存在,中間任何時候也沒有消失過,這是「相續」,連續地生起。

    無表色也是相似相續,比如受了歸依之後,産生一個善的無表色——歸依戒體,這個歸依戒體在歸依的時候生起,不會說等你歸依受好,回去了就不見了。

    隻要你不破歸依戒,戒體就存在,「相似相續」。

    本來是善的,你回去後,這個歸依戒體會不會變成惡的,或者無記呢?不會!「相似」,本來是善的,還是善的。

    隻要沒有破掉,還是會等流下去的。

    所以無表色有相似相續的功能,「相似名随,相續名流」,這是無表色的相貌。

     淨不淨者,出無表體,無表唯善惡,不通無記性,名淨不淨。

     「淨不淨」,無表的體隻有善或不善。

    「無表唯善惡,不通無記性」,三性門:善、惡、無記,總是可以對一般的法分類。

    比如一個人的起心,就分為善心、惡心、無記心。

    那麼這個無表色是屬于善的、無記的、還是惡的呢?無表色隻能是善的或者惡的,沒有無記的。

    因為無表要強有力的心纔能生出來,無記心是沒有什麼力量的,無所謂的心,當然力量很弱。

    而受戒也好,受歸依也好,都是發了強有力的心,所以它生無表色。

    而做惡律儀,如一輩子要殺豬的,這個心也還是很強,有無表色。

    如果泛泛的,非善非惡的,力量小的,生不起無表。

    所以沒有無記的無表色,隻有善的跟不善的,善的是「淨」,不善的是「不淨」。

    這是就三性來說。

     大種所造性者,簡法也,為簡諸得。

    諸得者,雖複通四位行,相似相續,濫無表相。

    然得非是大種所造。

    簡諸得故,是故複言大種所造,謂無表色,大種所造故。

    造者,因義,因有五因:一生因,二依因,三立,四持,五養。

    此後當說。

     「大種所造性者,簡法也」,「簡法」,簡别其他的法。

    因為在不相應行裡邊有個「得」,這個「得」也是「亂心無心等」,在亂心、不亂心、無心、有心,都存在,也是随流,也有淨不淨這個特點。

     「諸得者,雖複通四位」,那些「得」也通四位(即「亂心無心等」四位),也是「相似相續」,就是随流。

    雖然也有無記的「得」,但基本上是「濫無表相」,它跟無表是相混淆的。

    所以這裡要标出無表色的特征——「大種所造」。

    而「得」是不相應行,不是色法,不是大種所造。

    所以這裡要加上一個「大種所造性」,簡别「得」。

    如果不說「大種所造性」,「得」跟「無表」前面幾個特征都有,會混淆。

    加上一個「大種所造性」,那就不會混淆了。

    「是故複言大種所造,謂無表色,大種所造故」,無表色是四大種所造的。

     「造者,因義」,什麼叫大種所造呢?這個造是因的意思。

    「因有五因」,四大種對所造的色來說,作五個因。

    「一生因,二依因,三立,四持,五養」,生、依、立、持、養,四大種對一切色法,都起五個因的作用。

    「此後當說」,這個以後要說,我們略略地說一下26。

     第一,「生因」,一切所造色,都是從四大種生的,四大種是所造色生的因。

    第二,「依因」,「造色生已,随逐大種,如依師等」,這個能造色、所造色,能造的是四大種,地水火風;所造的是青黃赤白等色法,一切色法都是所造的。

    所造色生起以後,所造色不能自己獨立,要跟着四大種跑,好像依師一樣,學生要跟着老師跑的。

    那些幼兒園的小孩,老師帶頭在馬路上一個牽一個走,小孩不能離開老師,否則會出事故。

    所以四大種跟所造色的關系,也是如此,所造色生了之後,就跟着四大種跑。

    第三,「立因」,「大種任持所造色」,好像牆壁上挂一幅畫,畫是所造色,全靠牆壁把它挂住,沒有這個牆壁,畫就會掉下來。

    第四,「持因」,這個四大種使所造色相續不斷,沒有四大種的維持,所造色就斷掉了。

    最後,「養因」,比如我們種的樹、苗、菜、稻,從一個小的種子,慢慢地生芽,越來越大,是哪個使它增長的?四大種。

    四大種對所造的色有五個作用,就是上述的五個因,這是「大種所造性」的「造」有五個含義。

     由此說無表者,結成。

    由此者,由此上三句,得立無表名。

    說者,顯此是師宗言。

    無表雖以色業為性,同有表業,然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無表。

     「由此說無表者」,這是總結。

    「由此者」,由上面三句,滿足上面三個條件的東西,叫無表色。

    「由此上三句,得立無表名」。

     「由此說無表」,這個「說」裡邊有文章,「顯此是師宗言」,有部裡邊說這樣的叫無表色。

    言外之意,經部不同意這個看法。

    經部認為無表不是色,而是思心所的種子。

    世親菩薩心裡邊是同意經部的說法,但是從有部來說這樣就叫無表色。

    「說無表」,就表示世親菩薩并不同意有部無表色的說法。

    經部的無表,将來「業品」要講。

     「無表雖以色業為性,同有表業」,無表色跟表色都是色法。

    表色是什麼?表色是身語業,比如動作、說話。

    色裡邊有顯色、形色,所以動作是色;說話的聲音,也是色法。

    這個色法是可以表示出來讓人家知道的。

    比如說一句話,或做個打人的樣子。

    搶劫東西的人,拿把刀舉一下,說:「把東西拿出來。

    」他的動作給人家一個表示,使人家知道他要幹什麼,使人害怕。

    無表色雖然同表業一樣都是色法,表業可以表示令他知道,無表色卻不能令他知道,看不到、聽不到,什麼X光也照不出來的。

     己二 明能造大種 此下第二,明能造大種。

    于中有二:一、實四大種,二、假四大種。

     「此下第二,明能造大種」,「大種所造性」,無表色是所造的,那麼能造的四大種是什麼呢?「于中有二」,分兩個,「一、實四大種,二、假四大種」。

    四大種就是地、水、火、風,但有其他說法,這個辯論在有部裡邊就提出來了。

    世間上說的四大種是假四大,真正的四大種是地水火風。

    一般學佛的人恐怕都不知道,四大還有假的、真的。

     庚一 實四大種 且初第一,明實四大種者,論雲:前言無表,大種所造,大種者何?頌曰: 大種謂四界 即地水火風 能成持等業 堅濕煖動性 釋曰:大種謂四界者,标也。

    三義釋大:一、體寛廣故。

    謂四大種,遍所造色,其體寛廣。

    二、增盛聚中形相大故。

    謂大地、大山,地增盛;大江、大海,水增盛;炎爐猛焰,火增盛;黑風團風,風增盛。

    三、能起種種大事用故。

    如地能持世界,火能壞初禅,水能壞二禅,風能壞三禅。

    一義釋種,與所造色為所依故,故名為種。

    大即是種,故名大種。

    能持自性,故名為界。

     「且初第一,明實四大種者」,先說真的四大種——實四大種。

    「論雲:前言無表,大種所造,大種者何」,一環扣一環,前面說大種所造性,無表色是大種所造的,那麼能造的大種是什麼?「頌曰:大種謂四界,即地水火風,能成持等業,堅濕煖動性」,大種就是四個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那它起什麼作用呢?「能成持等業」,地能持,水能攝,等等,四大各自功能不一樣,用「等」來代替。

    它的體性,「堅濕煖動性」,地水火風的體性分别是堅的、濕的、煖的、動的。

    這是體,前面是用,體用要分明。

    如果問「地是能持的」和「地是堅的」哪個對?地的作用是能持,它本體是堅硬的,都對。

    但一個體,一個用,不能混起來。

     「釋曰:大種謂四界」,所謂四大種就是地水火風四個界。

    先說大種,什麼叫大,什麼叫種?「三義釋大」,這個「大」字有三個意思。

     第一,「體寛廣故」,體大。

    以前老法師講經,體、相、用——體大,相大,用大,都要這麼擺一套。

    這裡地水火風也有體相用的大。

    第一是「體寛廣」,體大。

    「謂四大種,遍所造色,其體寛廣」,一切所造色裡,都有四大種,體很寛廣。

     第二,「增盛聚中形相大故」,當他們集合起來的時候,形相非常大。

    比如說大地,那就相當大,你看到大地的邊沒有?沒有看到過。

    現在科學發達了,說地球是圓球,而你用肉眼去看,卻是大而無邊。

    不要說整個地球,就看三門縣也看不到邊。

    飛機飛得高一點,大概還可以看得遠一點,但地球是一個圓的,還是看不到。

    所以地是形相大,「大地、大山」,比如到五台山朝北台,哎呀,爬上去,看看快到了,跑了半天,還差得遠,再爬,看看又以為到了,還是沒到。

    怎麼回事呢?五台山的山很胖,從下邊看,以為這個好像是頂,等爬到那裡,頂還在上面。

    等筋疲力盡,看看上面還是那麼遠。

    如果一個人爬,恐怕會打退堂鼓,因為不曉得什麼時候跑到。

    我們那時第一次爬,人多,爬到後來總算到了,這是大山。

    大地、大山是地大的增盛,地大是堅性的東西聚攏來,聚成大山、大地,形相很大。

    水積聚起來,「大江、大海」,比如大海茫茫一片,看不到邊,那是水大的形相。

    「炎爐猛焰,火增盛」,大爐的火焰是火大增盛的樣子。

    火大,比如山林大火的時候,遍山是大火,比爐子裡的火還大得多。

    劫火洞燃的時候,整個世界燒掉了,一直燒到初禅,這個火夠大了。

    下邊是風大,「黑風團風,風增盛」,黑風團風就是飓風、台風、龍卷風之類,這是風大的相,這是相大。

     第三,「能起種種大事用故」,起大的作用,用大。

    「如地能持世界」,整個世界就靠地撐在那裡。

    如果地不撐,上面的建築物全部垮掉。

    所以地的作用很大,我們所以能生存就是靠地。

    「火能壞初禅」,火的作用能夠一直燒到初禅。

    劫末的時候,從阿鼻地獄起火,慢慢一層層燒上來,燒到地面上,四大洲燒完,須彌山燒完,忉利天,乃至夜摩天,這個空居天也燒完,一直燒到初禅。

    初禅以上不燒了,為什麼?因為初禅以上沒有尋伺。

    火的原因是尋伺,尋伺有粗動,感的果就是火。

    「水能壞二禅」,固然初禅以上火燒不到,但是火災之後有水災。

    七次大火之後,一次大水。

    這個水從地面一直淹到二禅,二禅為什麼會被淹?因為有喜的沖動,感到水的報。

    第三禅,是風大,「風能壞三禅」,風大把三禅都吹毀了。

    風大的因是什麼?呼吸,呼吸就是風。

    到第四禅沒有出入息了。

    曾有報紙說,南傳佛教有一個人入定,把他關在玻璃箱裡邊,灌滿水,然後把玻璃箱密封起來。

    他坐在裡邊入定,結果三個月後打開來看,活的。

    為什麼?他沒有出入息了,毛孔也不呼吸,那就是入了四禅以上的定,不要呼吸也能活。

    我聽說還有一次,有個婆羅門入定後,把他全身的皮膚用油漆塗過,密不透氣的,也是幾個月不死。

    他入四禅以上的定,不要呼吸。

    不過出了定就不行了,要悶死了。

    這是他們搞試驗,看他入定之後是不是真正不呼吸。

    這個是風壞三禅,風的作用。

    地水火風,它們的作用大。

     這是「大」的三個意思:體大、相大、用大。

    還要解釋「種」。

    「一義釋種,與所造色為所依故,故名為種」,一切所造色,都是依靠四大種造的,跟種子能生芽、花、果、稻谷一樣,它是種。

    「大即是種」,持業釋。

    四大種這個「大種」,「大」有三個大,體大、相大、用大;「種」,為所造色做種子,三大的東西本身就是種子,這個種子有三個大,所以是持業釋。

    四大種是什麼釋?帶數釋。

    大種當一個概念,四個大種,當然是帶數釋。

     什麼叫「界」?「能持自性」的叫界。

    每一個界有它的自性,眼界是能看的眼根,能了别色法叫眼識界。

    界決定有它的自性,如果不是這個自性的,不能放在這個界裡邊。

    能聽的,眼界裡不能擺進去,隻能擺在耳界裡邊去。

    能持自性的叫界,講「界品」這個含義的時候,提到有一個持的意思,就是持自性27。

    那麼具體說,四大種分别是什麼東西? 即地水火風者,舉數。

    能成持等業者,明用,地能成持用。

    等者,等取水能成攝用,火能成熟用,風能成長用。

    堅濕煖動性者,出體,地堅,水濕,火煖,風動。

     「即地水火風者,舉數」,地水火風有什麼作用?以什麼為體性? 「能成持等業者」,這是明作用。

    「地能成持用」,大地能持一切。

    「水能成攝用」,水能夠把它攝起來。

    幹面粉收不攏來的,風一吹就散掉了,如果你用水一和,電扇也扇不掉,用濕的力量集聚起來了。

    「火能成熟用」,能夠成熟。

    比如燒飯,米用火一燒就成熟了;樹上的果子成熟要溫度,那就是火。

    「風能成長用」,長大要風。

    這個風不一定是吹的風,風是運動,能夠動纔能長,如果死闆闆的一動也不動,就長不了。

    它們的作用:一個是持,一個是攝,一個是熟,一個是長。

     「堅濕煖動性」,這是講體性,地是堅性,水是濕性,火是煖性,風是動性。

    我們經常說四大皆空,人的身體是四大所造的,那麼點點看身上的四大是什麼?骨頭、頭發之類的硬的,地大;血、鼻涕、體液等液體是濕的,水大;身上的體溫,火大;運動,不但是鼻子裡呼吸,還有毛孔呼吸、血液的運行、心髒的跳動等等,這都是風大,有運動性。

    這是真的四大種,堅濕煖動性。

     真四大種在色法裡邊屬于觸法。

    硬的,煖的,濕的,動的,都是身體感覺的對象。

    眼睛能看出它是硬的、煖的嗎?一碗湯,看看煙也沒有,好像是不太燙,結果喝下去,把人都燙死了。

    這就是眼睛看不出溫度。

    所以有些東西需要眼來看,有的東西要手去摸,對象不一樣。

    這個地水火風是身體碰上去的感覺,就是堅濕煖動。

    有部裡邊标出真的地水火風是堅濕煖動性,是觸的一部分——能造觸。

     庚二 假四大種 從此下第二,明假四大種者,論雲:雲何地等?地等界别?頌曰: 地謂顯形色 随世想立名 水火亦複然 風即界亦爾 釋曰:地謂顯形色者,釋假地也。

    地謂顯形色,色處為體,謂青等地,依顯色立;長短等地,依形色立。

    此非實地,實地是堅,唯身根得,非眼根見。

    于顯形色,假立地名,是色處攝,眼所見也。

    随世想立名者,釋立假所由。

    謂諸世間,相示地者,以顯形色,而相指示,佛随世間想,立此假地名。

     「從此下第二,明假四大種者,論雲:雲何地等?地等界别」,世間上的地水火風到底怎麼回事?「頌曰:地謂顯形色」,世間上所謂的地就是顯色、形色。

    比如說操場上一塊草地,它是圓的,顔色是緑的。

    緑是顯色,圓是形色,這個就叫地。

    「随世想立名」,「它為什麼叫地呢,明明不是地水火風的那個地?」世間上生生世世傳下來說這個叫地,我們也叫地。

    「水火亦複然」,水火同樣,也是顯形色。

    「風即界亦爾」,風有兩個說法,一說風就是風界;一說「風亦爾」,也是顯形色,這是假四大。

     「釋曰:地謂顯形色者,釋假地也」,假四大的地是顯色、形色,「色處為體」,前面的堅、濕、煖、動是觸處,這是色處。

    「謂青等地,依顯色立;長短等地,依形色立」,青的地是顯色,假使一塊泥巴地,黃的,也是顯色。

    假使這塊地是操場,圓的,或者跑道,長的,長短方圓,那是形色。

    這個顯色、形色都不是真的地。

    「實地是堅,唯身根得」,實地是觸處,身根的對象。

    「非眼根見」,色處是眼見的,實在的地是堅性,眼睛是看不到的。

    「于顯形色,假立地名,是色處攝,眼所見也」,假地是由顯色、形色假安立的,這個不是觸處,是色處所攝的,是眼所見的,眼根的對象。

     前面說,不是觸處、堅硬的東西,不能叫地。

    那為什麼要安假的地?「謂諸世間,相示地者,以顯形色,而相指示,佛随世間想,立此假地名」,世間上,生生世世、祖祖輩輩傳下來,說這個叫地。

    佛随世間的安立,也叫地。

    這是不與世間诤,假安立的事情随順他們,如果全部用法相來說,那人家都不懂了。

    你既然要弘法,教化衆生,有些地方就要随順世間,他們怎麼說的就怎麼說,但是真的、假的要分清楚。

     水火亦複然者,釋假水火。

    此假水火,用顯形色,以之為體,例同假地,名亦複然。

     「水火亦複然者,釋假水火」,假的水火,跟地一樣,「用顯形色,以之為體」,以顯色、形色為體。

    「例同假地,名亦複然」,跟假地一樣,比如說水,緑的,顯色;一條河是長的,形色。

    海,藍顔色的,顯色;無邊際的,很廣大,那是形色。

    火,紅紅的,是顯色;火焰上面尖尖的、下面圓圓的,那是形色。

    這很容易懂。

     風即界亦爾者,釋假風。

    風即界者,此一師釋,無有假風,風即是界。

    界者,體也。

    體即是動,世間于動,立風名故,立動為風,即是實風,故無假風。

    言亦爾者,此一師釋,許有假風,如前假地水火,依顯形色立,風亦如此,依顯形色,故言亦然。

    如世間說黑風、團風,黑即是顯,團即是形,此用顯形,表示風故。

     「風即界亦爾者,釋假風」,風有點争論,有兩個說法。

    「風即界者,此一師釋,無有假風,風即是界」,一派的論師說沒有假風,風當下就是風界。

    「界者,體也」,風就是動,就是動性。

    「世間于動,立風名故」,反正世間所有的風就是運動。

    「立動為風,即是實風,故無假風」,就是實風。

    這是一派的論師這麼講。

     還有一種說法,「亦爾」,跟假地一樣,也是顯形色。

    「此一師釋」,這一派論師的解釋,「許有假風,如前假地水火,依顯形色立」,風同樣如此,也是「依顯形色,故言亦然」。

    怎麼打比喻呢?「如世間說黑風、團風」,「黑」是顯色,黑黑的、灰灰的,這個顔色看了使人害怕的。

    海上起台風、龍卷風就是有點黑黑的顔色。

    「團風」就是龍卷風,圓的形狀。

    「此用顯形,表示風故」,這也是用顯色、形色來表示這個風,也是有假風。

     真的地水火風是堅濕煖動,是觸處,是身根的境;而假的地水火風都是顯形色,隻是風界裡面有辯論:一個說假的風就是真風,沒有其他的東西;一個說假風也是顯形色,比如黑風、團風。

     讨論中提出了五個問題,下面解釋一下。

     第一個問題:無表色是怎樣生的? 無表色有三種,律儀、非律儀、處中律儀(即非律儀非不律儀)。

    律儀無表,是善的。

    非律儀無表是不善的,比如殺豬殺羊家裡的孩子,他要一輩子操這個職業,起的惡誓願力很強,就産生惡的無表。

     律儀無表裡邊的别解脫無表,要從師受。

    凡是受三歸、五戒、八戒,乃至比丘具足戒,一定要師承。

    師承裡邊,有的要僧伽,十個、五個,或者是一個、兩個,決定要有人授,經過一定的儀式纔能生起無表色。

    另外一種律儀是靜慮律儀,是跟定心俱起的。

    得了定以後,有一個定共戒,這個不要受。

    還有一個道共戒,無漏律儀,得了無漏心,見道以上,就有無漏戒,這也不要受,它自己會生起。

    定心跟無漏心都是定中的,沒有定,無漏心生不起來。

    這個定心力量強,不要外面的人授,也不要經過儀式。

     别解脫戒,發了出離心還不夠,決定要從師受。

    三歸,先要有歸依三寶的心,要認識到除了三寶以外,其他都不能作最後的、究竟的依靠。

    其他的道理都是相似的,不是究竟的真理。

    真正要達到究竟真理,依靠它能夠真正解脫苦難的,隻有佛法僧三寶。

    這個心生起之後,還得要如法的儀式、如量的戒師,在壇場裡作羯磨,自己也發願發誓,這樣強烈的心生起之後,無表色就起了。

     處中律儀,就是在律儀和不律儀之外,造的其他的善惡事,比如發脾氣殺了個老鼠,或起了善心去禮佛等。

    當造作這個善惡業的心消失了之後,這個無表色就消失了。

     所以說律儀無表裡邊,散心的别解脫無表一定要由師授。

    定心的定共戒,無漏的道共戒,因為定的心力很強,可以自己發起。

    惡律儀是一輩子操殺生等業,他當時要幹這個工作的時候,發的心也很強,能産生惡律儀。

    無表色就是這樣,從表業、或者從定心、無漏心而生起的。

     第二個問題:四位指什麼? 四位就是「亂心無心等」,亂心、不亂心、無心、有心。

    亂心、不亂心,沒有入定的散心的一對;有心、無心是定裡的一對。

    什麼是無心?無想定、滅盡定,是沒有心的,其他的四禅八定是有心的。

     第三個問題:無表色是什麼? 這個問題值得探讨。

     當然,每一個部派都有它一整套系統的說法,前面說過,依哪一部修行都能證道。

    金杖斷了五段,每一段都是金。

    争衣,十八個人争衣,衣還沒有破,十八部依之修行都能證道,但是要有體系,不能這個扯一點,那個扯一點。

    很多人修行,這裡拿一點,那裡拿一點,把各派的都修一點,自己配不成一套,那就有問題。

    要一門深入,淨土的就專修淨土,天台的專修天台……這樣在整個的系統裡邊修,成為一整套,容易成就。

    我們經常打這個比喻,收録機的集成電路,每一類有它的一套線路,如果你把這個的線路跟那個的線路搞起來,亂七八糟組合,湊成一個,會不會響呢?當然響不了,沒有用,白辛苦。

    所以修行也不要白辛苦,要有系統的。

     第四個問題:「得」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這個「得」還沒學。

    一個法要生起來,就有個得跟它一起起來。

    得,通俗地說,得到一個什麼東西。

    登了比丘壇,戒體得到了,得就跟這個戒體同時生起來。

    當然它通四位,無心、有心、亂心、不亂心,都能存在。

    它也是相似相續,跟戒體同時生起,不能說今天得起來了,明天得又沒有了。

    沒有戒體,得也就沒有了。

    戒體是善,得也是善的。

    得跟無表色有很多地方是同的。

    但無表色是「大種所造性」,是色法,這個得是不相應行,不是四大種所造。

    所以無表色要加一個「大種所造性」,簡别無表色不是得。

     第五個問題:亂心的時候,善無表還存在不存在? 當然是存在的。

    無心、亂心等四個位裡邊,它都存在。

    善無表在亂心,就是惡心、無記心中間也可以存在,在同樣的不亂心——善心裡邊當然存在。

    因為無表有這個特征,所以有部把它歸到色法裡邊了。

    色法就是跟心不相幹,起善心也好,起惡心也好,色法是不會改變的,這個無表色也同樣不改變,它總是存在的。

     得的問題将來講不相應行時要講。

    無表色的位,書上講得很清楚,不能混淆。

    無表色是什麼?無表色怎麼生起的?「業品」裡邊廣講。

     前面講的真四大假四大。

    學過《印度佛學史分期略說》的可以回憶一下。

    大衆部有個案達派,他們認為四大是眼睛看得到的,是物質,是有實體的,可以分到極微的,跟有部的說法不一樣。

    有部認為不是眼睛看的,是身體碰到的,「堅濕煖動性」,不是顯形色。

    顯形色是眼睛看的,是假四大。

    有部為什麼要說真四大假四大?就因為有些部派認為四大是可見的,是眼睛的對象,是顯形色。

    而有部認為那是假四大。

    真正的四大是身的對象,是觸處,它以堅濕煖動為它的體性,也有極微,煖、堅也可以分得很細很細。

    學過部派佛學,好處就在這裡。

    正因為其他部派有這個思想存在,就要提這個真四大假四大。

     什麼叫色藴?什麼叫色?這裡來個總結。

     問:始自眼根,終于無表,世尊何故說為色耶? 「問:始自眼根,終于無表」,從眼根開始到無表,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一直到無表色。

    「世尊何故說為色耶」,從眼根起一直到無表色,這十一法,它們各自都不同,為什麼眼等五根、色等五境,乃至無表,都叫色? 答:論有兩釋。

    第一釋雲:可變壞故名為色藴。

    變者顯刹那無常,壞者顯衆同分無常也。

    誰能變壞?問也。

    謂手觸故,即便變壞,廣說乃至蚊虻等觸。

    此變壞者,即是可惱壞義。

    答前問也,下文引證。

     「答:論有兩釋」,《俱舍論》裡邊有兩個解釋。

    第一個解釋「可變壞故」叫色,要變的、要壞的,叫色藴。

    「刹那無常」,一刹那一刹那變;「衆同分無常」,一期的生死變。

    一個是刹那刹那的改變,一個是一期生命完了要死掉,凡這樣變壞的叫色藴。

     「誰能變壞」,哪個把它變壞呢?「謂手觸故,即便變壞」,有的東西用手一觸就變壞了。

    比如說螞蟻,你去捏它一下就死掉了,或者是受傷了。

    「廣說乃至蚊虻等觸」,變壞的方法多得很,乃至蚊子咬一口,也會壞,也會變。

    「此變壞者,即是可惱壞義」,所謂「變壞」,是可以使它惱壞的意思。

    什麼叫惱壞,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

     故大德法救集義品中,作如是說:趣求諸欲人,常起于希望,諸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

    此頌是釋迦菩薩為多求王說也。

    此王性貪,欲采海寶。

    魔變為臣,來白于王:我能采寶。

    遂與王期。

    及至期日,魔不為來,其王憂苦,如箭在身。

    佛為彼王,說此頌矣。

    今引意證,色可惱壞也。

     「故大德法救集義品中,作如是說」,法救尊者前面說過,他把佛經裡同樣意義的文句,集結成一部部的書。

    裡邊有這麼一個說法,「趣求諸欲人,常起于希望,諸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那些多求的,「趣求諸欲」,心裡追求各式各樣欲望的人,常常在心裡起個希望,要求這個,要求那個,假使這個欲不滿足的話,「惱壞如箭中」,心裡難過得不得了,好像中箭一樣地不舒服,痛苦得很。

     這個頌是釋迦佛在因地的時候,為一位多求王說的一個頌。

    這個緣起是怎樣的呢?多求王很貪,他想采海裡的寶。

    魔呢,你歡喜什麼,就變個什麼東西來滿你的願,于是就變成一個很能幹的大臣,「來白于王:我能采寶。

    遂與王期」,跟王約定好,某某日,給你采寶去。

    于是多求王就等着,天天盼那日到來。

    「及至期日,魔不為來」,好容易等到那一天,魔不來,糟糕,心裡難過得不得了,好像中箭一樣,渾身難過。

    「其王憂苦,如箭在身,佛為彼王,說此頌矣」,佛就給他說這個頌。

     現在引這個頌是說惱壞的意思,不但是蚊虻,不但是手碰,即使心裡願達不到,也起惱壞的作用。

    多欲的人,這是經常有的。

    年輕人談戀愛,跟女友約好,等了半天,那個女友不來,就急死了。

    後看到那女人在跟其他的男青年逛馬路。

    啊,氣得不得了,回去簡直人都不要做了。

    這是愚癡,他不了解一切法的緣起。

    這都是惱壞的意思。

    這個變壞不但是手觸、蚊虻等等,拿刀砍更不要說,就是心裡邊滿不了願,也會讓身體惱壞,比如發脾氣,身上要死掉很多細胞,現在醫學上就有這個說法,也是惱壞的意思。

     又論雲:有說變礙,故名為色。

    第二師釋色義也,變謂變壞,礙謂質礙也。

     第二個解釋,「又論雲:有說變礙,故名為色」,「變礙」,一方面要改變,要變化,刹那刹那變;一方面「礙」,你要過去,它把你擋住,有這樣「變礙」的作用,叫色法。

    論主是采取後邊那個。

    但是有變礙為色,裡邊卻有一大套的辯論。

    這個辯論大家回去自己先看看,看得懂最好,看不懂,那第二天來聽,至少求解的心要強得多。

    你求解心強了,接受力也會強。

    如果你根本沒有看,講過了聽在耳朵裡,就像聽一個外國人說話,不曉得他說什麼,糊裡糊塗的,打瞌睡都會。

    因為這裡比較深。

    這裡比開始學的要稍難一點,要動腦筋。

     五藴,色受想行識,每個都有它的特征。

    對于色法,第一個說法是變壞為性,這跟心法有混淆,心法也要變,也要壞掉。

    第二個說法是變礙為性,有質礙的,這個東西擺在這裡,其他東西擺不過去,這是物質的特征。

    不但要變,而且還有礙,這纔真正表達了色法的特征。

    世親菩薩最後也是同意變礙為性,但這裡有許多辯論。

    因為「變礙為性」有很多漏洞,人家鉆這些空子,說你不成立,這樣翻來覆去辯。

    最後世親菩薩把一些辯難調和了,這些辯難都不能推倒變礙為性,這中間的轉折很多。

     學法,第一是要讨論,第二就要辯論。

    辯論不是亂辯,都要有依據的,每一個辯論的人,他的思想都是有體系的,根據他自己的體系提出問題來。

    你要駁掉他,也要有你的體系,如果你前後兩個矛盾,本來是這樣主張的,辯到後來自己主張也改變了,另外編了一套講,那你沒有體系,亂的,這樣的辯論沒有價值。

    你本身就沒有一個中心思想,跟了人家的話題跑,那沒有意思。

    所以真正的辯論,自己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對方的教理也要知道,然後纔辯得起來。

    如果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各不相幹,搞了半天,誰對誰不對,搞不清楚。

    我們中國人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你既要知道自己的,還要知道人家的,把人家缺點找出來,以自己優點回過去,這樣你就勝了。

    如果人家的缺點與自己優點都不知道,亂七八糟的,你說你的,他說他的,對不了口,那個辯論就沒有用。

    這裡的辯論大家可以參考參考。

     「又論雲:有說變礙,故名為色」,第二個說法,有變礙叫色。

    這是指第二家論師,色的性是變礙,一個是改變,一個是有質礙。

     若爾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難第二釋也。

    由一極微不是積集,故無變礙也。

    此難不然。

    無一極微各處而住,衆微聚集,變礙義成。

    答也。

    現在無一極微各處獨住也,以五識依緣必應積集也。

    依謂五根,緣謂五境,依緣極微既必積集,變礙義成也乎。

     「若爾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難第二釋也」,這是問難。

    對方說:「你說色有變礙,照你這麼說,極微(色分到最小不能再分,這個最小單位叫極微)不能叫色,因為所謂的極微是沒有變礙的。

    如果有變礙,就還可以分,一直分到最後沒有變礙,跟空相近,這纔叫極微。

    既然極微沒有變礙,那極微不能叫色。

    你明明說色分到最小叫極微,但極微不是色,自相矛盾。

    」這是難第二個解釋。

    「由一極微不是積集,故無變礙也」,我們看到的東西都是積集起來的,但一個極微不是積集的東西,所以它沒有變礙。

     「此難不然」,論主說,這個難沒有道理。

    「無一極微各處而住」,一個個分開來住的單一的極微是沒有的。

    我們看到的東西都是極微一堆堆合起來,能夠成那個物質。

    單獨存在的極微是沒有的,所以說這個問難不成立。

     「現在無一極微各處獨住也」,實際上極微單獨住的情況是沒有的。

    都是積集起來存在的,積集起來就有質礙,所以這個難沒有用。

    「以五識依緣必應積集也」,五識的依——五根,五識的緣——五境,一定是很多極微積集起來的。

    單一的極微,既不能做所依,又不能做所緣。

    「依謂五根,緣謂五境,依緣極微既必積集,變礙義成也乎」,所看到的五境,所依的五根,都是極微積集起來的,變礙為色的意思可以成立。

    前面說的有部的極微,是物質的最小單位。

    色法、四大種都是可以分解為極微,但是單獨的極微是沒有的,具體存在的必定是積集起來的,所以變礙的意思能成立,第一個難解決了。

     過去、未來應不名色。

    難也。

    現在極微聚可得名為色,過未衆微散,應不名為色矣。

    此亦曾當有變礙故,及彼類故,如所燒薪。

    答也。

    過去曾變礙,未來生法當變礙故,故名為色。

    及彼類者,謂未來不生法。

    此不生法,雖非當變礙,是變礙類故,亦名為色。

    猶如火薪也。

     「過去、未來應不名色」,過去的色和未來的色,過去謝掉了,未來還沒有來,它怎麼變礙呢?質礙根本不可能。

    這是第二個難。

    「現在極微聚可得名為色」,現在極微還可以聚攏來,可以得到,有礙有變,可以叫色。

    過去的、未來的極微看不到又碰不到,怎麼礙呢?怎麼變呢?所以不能叫色。

     「此亦曾當有變礙故,及彼類故,如所燒薪」,這個問題也可以解決的。

    過去的色曾經有變礙,未來的色将來會有變礙,是變礙的同類,也可以叫色。

    前面舉過的喻,薪,燒的時候叫薪,沒有燒的時候也叫薪。

    乳,飲的時候叫乳,沒有飲的時候也叫乳。

    因為是同類,所以還是可以叫色。

    「及彼類者,謂未來不生法。

    此不生法,雖非當變礙,是變礙類故,亦名為色。

    猶如火薪也」,過去的已經變礙,将來的會變礙,雖然不是現在的變礙,但仍是同類,也可以叫色。

    第二個難又解了。

     諸無表色應不名色。

    難也。

    根境積極微成變礙可名色,無表非極微,無變礙故,應非色。

     「諸無表色應不名色」,問題在無表色。

    無表色怎麼叫色呢?無表色是要變的,刹那生滅;但無表色看不到,也碰不到,怎麼會礙呢?這又是一難。

    「根境積極微成變礙可名色」,根也好,境也好,很多極微積集起來的,有變礙,可以叫色。

    但無表色不是極微積集,不是可以看到的物質。

    「無變礙故」,它有變,卻沒有礙,所以不能叫色。

     有說表色有變礙故,無表随彼,亦受色名,如樹動時,影必随動。

    解雲:釋無表難總有三師,此是第一雜心師釋也。

    影從樹上起,樹動影必動;無表從表生,表色無表色也。

     「有說」,有人這麼說,「表色有變礙故,無表随彼,亦受色名,如樹動時影必随動」,表色有變礙,而無表色從表色生的,也叫色。

    比如受戒,白羯磨、發願、念文,那都是表色,表色是有變礙的,無表色既然從表色生的,那也叫色。

    打個比喻,樹比喻表色,樹的影子比喻無表色,樹一動,影子也動,表色是色,那無表色也是色。

    這是第一個解釋。

     「解雲:釋無表難總有三師」,問難是無表色不是色,總有三家論師來解決這個問題,第一個是雜心論師。

    他說「影從樹上起,樹動影必動」,先是比喻,樹影子從樹生的,樹一動,影子當然動。

    「無表從表生」,表色是變礙叫色,無表色當然也叫色。

     此釋不然,無變礙故。

    又表滅時,無表應滅;如樹滅時,影必随滅。

    解雲:此是論主破雜心師釋也。

    汝本以變礙釋色,無表無變礙,如何成色?故雲此釋不然,無變礙故。

    又破喻雲:影從樹上起,樹滅影亦滅;無表依表生,表滅無表滅。

    然表滅時無表不滅,滅既不等,色豈同乎?又正理論破雲:随心轉戒不從表生,應當非色也。

     「此釋不然」,論主說,這個話不對。

    不對在哪裡?「無變礙故」,無表色沒有變礙,怎麼叫色呢?這裡沒有解釋這個問題。

    「又表滅時,無表應滅;如樹滅時,影必随滅」,你說無表跟表色,好像影子跟樹一樣的。

    那麼樹倒掉了,影子沒有了;但表色沒有了,無表色還有。

    戒堂裡邊白四羯磨、發願,下壇之後,表業沒有了,無表色還在。

    隻要不破根本戒,無表色永遠跟着你,一直到命終。

    所以這個比喻不對頭,這是世親論主認為雜心論師的說法有毛病,破他的解釋。

    「汝本以變礙釋色」,本來以變礙為性來解釋色,現在總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無表色沒有變礙,怎麼叫色?「故雲此釋不然」,所以這個解釋不對頭。

    無表色沒有變礙,色有變礙,這個問題沒有解決。

     「又破喻雲:影從樹上起,樹滅影亦滅」,再對喻進行破斥,樹的影子從樹生起來的,樹砍掉,影子當然沒有。

    同樣無表色從表色生,表色滅了,無表色應當也滅掉。

    「然表滅時,無表不滅」,但實際上表色滅掉,比如登壇的事情結束,那你的戒體也沒有了嗎?不會。

    戒體受了之後不破,就還在,不但在,還在增長,不斷地發展,所以說無表不滅。

    「滅既不等,色豈同乎」,一個是滅,一個不滅,既然不對等,這個無表色怎麼能和色法相同?這是論主破。

     「又正理論破雲」,依《順正理論》的是東方師,雜心論師是西方師,他們看法也有不同。

    《順正理論》怎麼破?「随心轉戒不從表生,應當非色也」,「随心轉戒」,就是定共戒、道共戒,随着心生的。

    定心生起,有定共戒;無漏心生,有道共戒。

    這兩個戒,力量強,不要表色,不要登壇作羯磨。

    照你這麼說,道共戒、定共戒不是從表色生的,那不叫色啦?但道共戒、定共戒也是無表色。

     世親論主指出了,《順正理論》也指出來了,這個話不能成立。

    第一雜心論師的解釋被否定了。

     有釋所依大種有變礙故,無表業亦名為色。

    此是第二有宗釋無表難也。

     第二師說,無表色是「大種所造性」,是依靠大種的,既然大種是變礙的,而無表色是四大種造的,雖然沒有變礙,也應當叫色。

    這是有部的論師講的。

     若爾所依有變礙故,眼識等五應亦名色。

    解雲:此是論主破有宗也。

    無表依大種,随大種名為色;眼識等依五根,随根識名色也。

     世親論主破有部:如果所依大種有變礙,無表色可以叫色,照你的邏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它們依的根,即眼根乃至身根都有變礙的(五根是色法),那麼所生的識也應該叫色,那就鬧笑話了。

    生的眼識等怎麼叫色法呢?色法不能了别的。

    那麼,你說「所依的是有質礙的色法,依色法而生出來的也叫色」,這個說法根本不合邏輯。

    這是論主破斥有部的說法。

     此難不齊。

    無表依止大種轉時,如影依樹,光依珠寶。

    眼等五識,依眼等時28,則不如是,唯能為作助生緣故。

    解雲:此文有宗古師救也。

    彼言論主将五識依五根難無表色,此難不齊也。

    謂無表依大種,大種親因。

    如影依樹,樹為親因;光依珠寶,珠寶為親因。

    良由大種望無表色具生等五因,故名親依。

    由是親依故,大種名色,無表亦名色也。

    眼等五根為增上緣,助生五識,但是疎依,而非親依,故眼識等不随五根名為色也。

     「此難不齊」,有部再補救說,你這個難跟我說的話不是等齊的。

    「無表依止大種轉時,如影依樹,光依珠寶。

    眼等五識,依眼等時,則不如是,唯能為作助生緣故」,無表色依四大種是很親密的,好像影子依樹,光依珠寶一樣,光直接從珠寶裡生的,影子也是直接從樹生的。

    而眼識依五根卻不是如此,隻不過作一個助緣,這兩個依不一樣。

     「解雲:此文有宗古師救也」,「救」,是指有宗的主張被人家擊破之後,再次反駁。

    論主将五識依五根來難無表色,有宗說這個難是不對等的。

    因為無表色依大種,大種是親因,好像影子依樹,光依珠寶一樣,是直接所依。

    「良由大種望無表色具生等五因,故名親依」,四大種對無表色來說,有生、依、立、持、養五個因。

    這個因很直接,是親因。

    「由是親依故,大種名色,無表亦名色也」,因為這個依是親近的,直接的,所以大種叫色,無表也叫色。

    而眼識等依五根,五根是增上緣,不是直接的依因。

    「助生五識」,生五識要有四個緣,眼根隻是增上緣,不是親依,是疏依29。

    「故眼識等不随五根名為色也」,既然眼根不是親的依,那麼眼根是色,眼識不能叫色;無表色依大種是很親的,大種是色,無表色可以叫色。

     此影依樹、光依珠寶言,且非符順毗婆沙宗。

    彼宗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故。

    解雲:此是論主破古師解言有違宗失也。

    汝宗影之與光,各自有大種以為親依。

    今言影依樹,光依珠寶,豈非違宗失乎? 「此影依樹、光依珠寶言,且非符順毗婆沙宗」,論主說,你的比喻,影依樹,光依珠寶,這本身就違背了有部的自宗。

    因為你們有宗裡邊,影子依它自己的大種,它依樹是間接的;光依它自己的大種,它依珠寶也是間接的。

    所以,影依樹,光依珠寶,這個話本身就不符合你們自己的毗婆沙宗,跟你自己的宗派違背,那怎麼對呢?「彼宗」就是有宗,有宗裡邊,「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故」,影也好,光也好,它們的極微都依止自己的四大種,影子有影子的四大種,光有光的四大種,并不是直接依樹,直接依珠寶。

     「解雲:此是論主破古師」,破有部的古師。

    你自己有宗裡說,影跟光自己都有大種的,大種是親因,而現在你說影子所依的樹是親因,光所依的珠寶是親因,違背自宗。

    與自宗主張相違,犯了因明的過失,所以你這個話是不成立的。

     設許影光依止樹寶,而無表色不同彼依。

    彼許所依大種雖滅,而無表色不随滅故。

    解雲:此文是論主縱破古師,故言設許也。

    樹寶若滅影光必滅,大種若滅無表不滅,故言無表色不同彼依也。

    依既不同,為喻不成也。

     「設許影光依止樹寶,而無表色不同彼依。

    彼許所依大種随滅,而無表色不随滅故」,就照你這麼說,影子依樹,光依寶,樹滅了,影子也滅了,寶滅了,光也沒有了,而無表色依四大種卻不一樣,四大種滅掉了,無表色不滅,所以這個比喻還是不對。

     「解雲:此文是論主縱破古師」,即使照你這麼說,還是有毛病。

    「故言設許」,假設許可你說「影依樹」,但是樹滅掉了,影子也沒有了;寶滅掉了,光也沒有了,所以「樹寶若滅影光必滅」。

    而四大種滅掉了,無表色并不滅,這樣救,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故言無表色不同彼依也」,無表色的依大種,跟影依樹,光依寶還是不一樣。

    「依既不同,為喻不成」,這個依既然不相同,你打的比喻不成立。

     「色變礙為性」能不能成立呢?「複有别釋」,另外還有世親菩薩自己的解釋。

     複有别釋彼所難言:眼識等五所依不定,或有變礙,謂眼等五根;或無變礙,謂無間滅意。

    無表所依,則不如是。

    故前所難,定為不齊。

    變礙名色,理得成就。

    解雲:此是第三,論主為正釋也。

    無表依大種,但是變礙依,不同五識通有二依。

    故無表依大種得名色也。

    上來正明色藴。

     你說無表色依大種,大種是色,無表也叫色,那麼五識依五根的,五根是色,五識也該叫物質的色? 這與無表色依四大種是不同的。

    為什麼?五識依五根,所依不定。

    五識依有兩個,一個是依五根,一個是依意根,一個是色法,一個不是色法。

    無間滅意簡單地說,就是意根。

    要生眼識的時候,不但需要依物質的眼根,也須依心理狀态的意根。

    既然眼識依意根,也依眼根,那就跟無表色依四大種不一樣。

    無表色依四大種卻隻有一個依,四大種是色,無表色也叫色。

    所以說,「變礙名色,理得成就」,決定可以成立的。

     「解雲:此是第三,論主為正釋也。

    無表依大種,但是變礙依,不同五識通有二依」,五識有兩個依:一個是有質礙的五根,一個是沒有質礙的意根。

    所以用五識難無表色是不成立的,「變礙名色,理得成就」。

     這個辯論,中間的彎子很多,辯來辯去到這裡已經得到結論。

    如果你們讨論能辯成這樣,都有很充足的理由,也有依據把對方駁倒,那法師馬上就出來了。

    你們辯論恐怕達不到這樣的高度,但要向這個看齊,慢慢學習這個辯論的方法。

    這樣的辯論,自己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

    若你亂辯,離開正題談一些不相幹的話,那就浪費時間了。

    讨論問題要在點子上。

     丁二 立處界 從此大文第二,正立處界者,頌曰: 此中根與境 許即十處界 釋曰:此色藴中,五根五境,于處門中,立為十處。

    于界門中,立為十界。

    上來二段不同,總是明色藴竟。

     色藴包括十一個法:五根、五境、無表色。

    那麼這個五根、五境、無表色,在十二處裡邊是哪幾處?在十八界裡邊是哪幾界?這要把它們的關系拉一拉。

    「此中根與境,許即十處界」,「根與境」,五根五境。

    「許」,是有部許,有部認為是十處界。

    五根是五個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五境是另外五個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一共十個處。

    十八界裡邊也是十個界。

    一個色藴,在十二處裡邊占十個處,十八界裡邊也占十個界,它們的關系如此。

     丙二 釋三蘊立處界 其次第二,明受等三藴者,頌曰: 受領納随觸 想取像為體 四餘名行藴 如是受等三 及無表無為 名法處法界 〖表一&ndash一八:受領納一〗 〖表一&ndash一九:受領納二〗 「頌曰:受領納随觸」,這一句話講受藴。

    「想取像為體」,這一句話講想藴。

    「四餘名行藴」,這一句講行藴。

    「如是受等三,及無表無為,名法處法界」,這是跟界、處拉關系。

    受藴、想藴、行藴,即「受等三」三個藴,加上色藴的無表色,加上無為法,就是十二處裡的法處,十八界裡的法界。

    這樣,十二處中的十一處已經落實了,十八界中的十一個界也落實了,十二處裡邊隻剩下一個意處,十八界裡邊還剩下七心界。

     釋曰:受領納随觸者,釋受藴也。

    受能領納,随順觸因,故名為受。

    此随觸言,為顯因義,因即是觸,能生受故,觸順于受,故名為随。

    受能領納,随順觸因,名領納随觸。

     「釋曰:受領納随觸」,這句話解釋受藴。

    受,領納為性,領納什麼東西?「随順觸因」,觸是受的因,受領納觸。

    十二緣起裡邊,觸緣受,觸能生受,所以觸是因,受是果。

    「觸因」,觸本身是受的因,持業釋。

    觸因又是随順受的。

    苦的觸生苦受,樂的觸生樂受,不苦不樂的觸生不苦不樂的受。

     「此随觸言,為顯因義」,觸是受的因,觸「能生受故」。

    但這個觸又是「順于受」的,「故名為随」,觸因随順受的。

    這句話就是說,苦的因素、樂的因素、不苦不樂的因素,已經含在觸裡邊了,受不過把觸裡的因素明朗化。

    觸裡邊的因素是苦的,就感到苦受;觸的因素是樂的,就感到樂受;不苦不樂的因素,就感到不苦不樂受。

    所以觸叫随觸,是随順受的觸因。

    觸是因,觸又是随順受的。

    「受能領納,随順觸因,名領納随觸」,受能夠領納随順受的觸因,叫「領納随觸」。

     問:何故受能領觸?答:受從觸生,行相似觸,領似觸邊,說受能領。

    如世間說子能領父,子之媚好,皆似于父,故名為領。

    餘心所法唯領前境,不能領觸,名境界受。

    唯受一箇,偏能領觸,名自性受。

     「問:何故受能領觸?答:受從觸生,行相似觸」,為什麼受能夠領納觸呢?因為受是從觸生的,它的行相跟觸是相似的,它領納跟它相似的觸,就這一方面說受能夠領。

    什麼叫領?「如世間說子能領父,子之媚好,皆似于父,故名為領」,如世間所說的,兒子能夠延續父親的相貌。

    兒子跟父親的相貌是相像的,這個叫領,就是繼承的意思。

    受繼承了觸的因素,觸含有苦的因素,産生的受也是苦的受;觸含有樂的因素,産生的受也是樂受,受跟觸行相是相像的,受能夠繼承觸裡邊的苦、樂、不苦不樂的因素,叫「領納随觸」。

     受有這個功能,叫「領納」。

    其他的心所法也能接受外境,但是不能接受觸的那些因素,所以隻有受纔叫「領納随觸」。

    「餘心所法」,除了受以外還有很多其他的心所法,想、思、欲、勝解、作意等等,這些心所法也能領納,但領納的是境(前面所緣的境),不能領納觸,「名境界受」。

    「唯受一箇,偏能領觸」,單單受能領納觸,「名自性受」。

     現在有兩個法相名詞:一個叫境界受,一個叫自性受。

    自性受是領納觸的受心所,境界受是領納境界的其餘的心所。

    這個要分清楚,境界受是其他心所法,自性受,自性就是受,本身就是受,領納觸的,功能不一樣。

    這是一個解釋。

     又解:此随觸聲,為顯前境,随順觸境,故名随觸。

    受能領納,餘心所法,雖俱領境,唯受偏強,以自性是受故,獨得受名。

    如有十人同一處坐,一人是賊。

    傍忽有一人叫喚呼賊,十人雖複俱聞賊聲,實是賊者領則偏強。

    心、心所法雖同領境,實是受者,領亦偏強,故獨名受。

     「又解」,另外一個解釋。

    「此随觸聲,為顯前境」,這裡的「随觸」是指境,是前面的境随順觸,「故名随觸」。

    這是「随觸」另外一個意思。

     「受能領納,餘心所法,雖俱領境,唯受偏強,以自性是受故,獨得受名」,境是随順觸的,受領納這個境。

    其他的心所也領納境,但是領納的力量不強,受的領納力量特别強,所以受叫自性受。

    為什麼其他的心所法領納不強,而受心所領納強呢?打個比喻。

    假使有十個人坐在一個房間裡,其中有一個是賊,忽然有人叫:「抓賊抓賊!」這十個人裡邊,同樣聽到抓賊的聲音,九個人不是賊,心裡坦然,無動于衷;而那個賊聽到這個聲音,卻是提心吊膽,坐立不安,感覺不一樣。

    這個比喻什麼意思?所有的心所法都領納這個境,但是受領納的敏感性特别強,它能夠知道這個觸,而其他的心所法雖然也領境,沒有什麼大的反應,就像同樣聽到那個抓賊的聲音,十個人之中九個不相幹的很漠然。

    因為受心所領納的能力特别強,所以它叫受,其他的心所法不叫受。

     這是兩個解釋,都可以用。

    兩個解釋都能解下來的最好,如果懂其中一個勉強也可以,如果兩個都不懂,那幫助你沒有理解受藴的意思。

     此有三種,謂苦、樂、舍。

     受有幾種?總的來說三種,「謂苦、樂、舍」,一種是苦受,一種是樂受,一種是舍受,就是不苦不樂受。

    後面講心所法的時候,還要分五種。

    苦、樂裡邊,還分身苦、心苦,身樂、心樂。

    身樂叫樂、心樂叫喜,身的不舒服叫苦,心的不舒服叫憂。

    這樣分成了五個受,苦、樂、憂、喜、舍,這是法相名詞。

    假使從講法相的角度,不能說:「我心裡很快樂。

    」要說:「我心裡很歡喜。

    」如果你說:「我這個心很苦惱。

    」又不對了。

    心是憂,隻能是憂惱。

    從法相的角度,說話不能随便。

     這些法相名詞很要緊,佛經就是要靠這樣嚴格的界定去解,你馬馬虎虎去解,那就是差不多先生,大概意思抓住就覺得對了,有的時候抓錯了,你也不知道。

    所以說,真正法師是不好做的,尤其是《俱舍》沒有學好,很容易犯錯誤。

    做法師犯錯誤,不是個人的事情,影響大家,因果很大。

    所以做法師不要随便,還是要好好地學。

    做法師的,上了座,不要高興得很,到處亂說。

    都是有因果的,要提心吊膽地,說錯一句話,因果就很厲害。

     想取像為體者,明想藴。

    想能執取苦樂怨親男女等像,故名想藴。

     「想取像為體」,這是講想藴。

    「想能執取苦樂怨親男女等像,故名想藴」,把外境的像擺到心上來。

    苦、樂、怨、親、男、女等的像,簡單地說,就是一切法的自相、共相,把這個像拿到自己心上來,這就是取像為性。

    我們以前學法相的時候,範老居士說中國人寫這個「想」,很有意思,相下邊一個心,相是外相,客觀的相,它在心裡顯出來,就是想。

    這與法相名詞的意思是相合的。

    把外面的苦、樂、怨、親、男、女等自相、共相,擺在心上,心裡取那個像,這就叫取像為性。

     四餘名行藴者,明行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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