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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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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成就了比丘戒的戒體,開始登壇的時候,纔生起的時候,是「獲」,得到比丘戒;到比丘戒的行相出來了,是「成就」。

    隻要不舍戒,不破戒,你這一輩子都是成就比丘戒。

    當然到命終時就舍掉了。

     「故論雲:得已不失,名為成就」,得到之後,沒有失掉,叫成就。

     「故知獲時,不名成就,成就時,不名獲也」,「成就」跟「獲」這兩個東西,性質是一樣的,時間卻不一樣。

    當獲的時候,不能叫成就;當成就的時候,不能叫獲。

     非得此相違者,釋非得自性也。

    應知非得與此相違,謂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名為不獲。

    流入現在,名為不成就。

    故知不獲時,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時,不名不獲。

     「非得此相違者,釋非得自性也。

    應知非得與此相違」,非得與得是相反的。

    「謂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名為不獲。

    流入現在,名為不成就」,怎麼叫不獲呢?「謂若有法」,假如有一個法,「先未曾失」,過去沒有失掉;「及重得已」,或者是失掉過又重得,「但今初失」,現在又開始失掉了。

    這兩種情況下失掉的法,「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失掉,就是「非得」,在生相的時候,叫「不獲」。

    「流入現在,名為不成就」,到了現在,叫不成就。

    失掉之後,一直持續下去,都叫不成就。

     「故知不獲時,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時,不名不獲」,不獲的時候,不能叫不成就;不成就的時候,不能叫不獲。

    事情是一個,但是時間不一樣。

     得非得唯于,自相續二滅者,釋得非得所依也。

    自相續者,自即簡他也。

    相續是身,簡非相續。

    非相續者,非情是也。

    唯于自身,有得非得。

    故論雲: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

    非非相續,無有成就非情法故。

     「得非得唯于,自相續二滅者,釋得非得所依也」,依哪個有得非得呢?「自相續」,有情自己;「二滅」,兩個滅,無為法裡的擇滅、非擇滅。

    這些地方有得非得,其他地方就沒有。

     「自相續者,自即簡他也」,我們的身、心都是相似相續地等流下去的,叫相續。

    相續就是指身心。

    自己的身心上面可以有得非得。

    「自」是「簡他」,簡别不能是他,你的得是不會到别人的相續上去的。

     「相續是身」,這個「身」是有情。

    「簡非相續,非相續者,非情是也」,簡别非相續,簡别非情。

    「唯于自身,有得非得」,自己身心的得非得隻能屬于自己的相續。

     「故論雲: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你的得不能成為他相續的得。

    不可能成就他身上的東西。

    所以自他兩個得非得是不通的。

     「非非相續」,「非相續」是非情,也要排除。

    「無有成就非情法故」,器世間,不是有情的,談不上成就。

    比如說成就一個戒或者一個定,器世間怎麼成就戒定呢?所以得非得不能依器世間,既不是非相續,又不是他相續,隻能是自相續。

     言二滅者,擇滅非擇滅也。

    無為法中,唯于二滅,有得非得。

    謂若修道,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

    不證時,擇滅上有非得也。

    緣缺位中,得非擇滅,故非擇滅上有得也。

    緣會時,不得非擇滅,即非擇滅上有非得也。

    故于二滅,有得非得。

     「言二滅者,擇滅非擇滅也。

    無為法中,唯于二滅,有得非得」,無為法裡邊,虛空無為沒有得非得,擇滅、非擇滅有得非得。

    「謂若修道,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證擇滅的時候,擇滅上有得。

    不證的時候,擇滅上有非得。

    我們現在沒有證到,擇滅有沒有?前面說過,一切法都有離性。

    但是你沒有得到擇滅,有擇滅上的非得。

     「緣缺位中」,因緣缺的時候,「得非擇滅」,非擇滅上有個得。

    「緣會時,不得非擇滅」,因緣和合的時候,法生出來了,非擇滅沒有了,不得非擇滅,非擇滅上有個非得。

    「故于二滅,有得非得」,所以在擇滅、非擇滅上有得非得。

     論雲: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

    皆有緣缺。

    除初刹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諸餘有情皆成擇滅。

    初刹那聖者,苦法忍是也。

    煩惱未斷,名具縛聖。

    此聖者無擇滅也。

    諸餘有情者,一切聖人也。

    決定無有成就虛空,故于虛空不言有得,以得無故,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

    已上論文。

     得非得所依的是自相續,或兩個無為法(擇滅、非擇滅)。

    那麼,哪些人成就非擇滅,哪些人成就擇滅?這裡舉幾個例。

    「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者」,非擇滅是一切有情都會有的。

    比如你昨天在這裡看書,旁邊其他的聲音本來可以聽到的,你沒聽到,以後這個聲音再也不來了,聽到那個聲音的識,再也不會有了,這就得非擇滅。

     哪些成就擇滅?「除初刹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初刹那」,苦法忍。

    這個時候的聖者,煩惱一個也沒有斷,叫具縛的聖者。

    因為苦法忍正與煩惱在搏鬥之中,是無間道,煩惱還沒有消滅掉。

    到苦法智,纔把欲界苦谛下的煩惱消滅掉。

    苦法忍的時候煩惱一個也沒斷,是具足的。

    「及餘一切具縛異生」,煩惱具足的異生。

    「諸餘有情」,其餘所有的有情,初刹那後的有學、無學聖者,當然都是有擇滅的得,「皆成擇滅」62。

     「決定無有成就虛空,故于虛空不言有得。

    以得無故,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引《俱舍論》的文。

    決定沒有成就虛空的,虛空無礙為性,無能礙、所礙,談不上成就不成就。

    既然談不上得,也談不上非得。

    有部宗,得非得兩個是相翻的,沒有得也無所謂非得。

    這是《俱舍論》的文。

     下邊引《大毗婆沙》,學習能力強一點的,好好讨論,可以開智慧。

     又依《大毗婆沙》一百五十八雲,得有四種:一、與彼法俱,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随形得。

    二、在彼法前,此是法前得,亦名牛王引前得也。

    三、在彼法後,此是法後得,亦名犢子随後得。

    四、非彼法前後俱。

    謂無為上得也。

     依《大毗婆沙》第一百五十八卷,得有四種。

     第一,「與彼法俱」,法俱得,跟法同時生起的。

    「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随形得」,這是形象化的一個比喻。

    「法俱得」是法相名詞;「如影随形」,這兩個東西分不開的,有形必有影,同時而有的。

    法俱得,也叫如影随形得。

     第二,「在彼法前」,在法前面的那個得,叫法前得。

    也叫「牛王引前得」,牛王是帶頭牛,它先走,其他的牛跟在後頭。

    得在前,法在後。

     第三,「在彼法後」,法在前,得在後。

    「此是法後得,亦名犢子随後得」,犢子是小牛,小牛自己認不得路,要随着母牛後邊走,這叫法後得。

    「如影随形,牛王引前,犢子随後」,這些都是以比喻的方式來表明法的意義。

    正規叫法俱得、法前得、法後得。

     第四,「非彼法前後俱」,既不是在前,又不在後。

    「謂無為上得也」,無為法沒有時間性,所以不能說在它前後。

     其所得法,則有六種: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如異熟生等。

    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有說此等亦有俱得,應在第四類攝。

    解雲:第四類者,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

    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後得,如别解脫戒等。

    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類智忍等。

    五、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如所餘善染等。

    六、有所得法,不可說有前後及俱,而有諸得者,謂擇滅非擇滅法。

     「其所得法,則有六種」,能得的得有四種,所得的法有六種情況。

     第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有一些法隻能有法俱得。

    「如異熟生等」,異熟生是無記法,力量薄弱,沒有法前得、法後得。

     第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有一些法,隻有法前得,「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

    「有說此等亦有俱得,應在第四類攝」,什麼叫第四類?「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第四類是法前得、法俱得都有。

    有的人說它也有法俱得。

    三類智邊世俗智後邊還要解釋。

     第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後得」,有的法隻有法俱得、法後得,沒有法前得。

    「如别解脫戒等」。

     第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沒有法後得。

    「如道類智忍」等等。

     第五,「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

    「如所餘善染等」,把前面除開,其他的善法、染法。

     第六,「有所得法,不可說有前後及俱,而有諸得者」,有一些法不能說有法前、法後、法俱,但是得是有的。

    「謂擇滅非擇滅法」,兩個無為法沒有時間性,法前、法後、法俱得都不能說。

     這是《大毗婆沙》的原文。

    下邊圓晖法師解釋。

     解雲:第一,異熟生等,等取威儀、工巧非數習者,及有覆無記色等,此等諸法,勢力劣故,唯法俱得。

     第一類,「異熟生等」,這個「等」指「威儀、工巧非數習者,及有覆無記色」。

    無覆無記的法,一共四種。

    即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

    這些裡邊,異熟生決定隻有法俱得。

    威儀跟工巧,假使是「數習」(很熟練)的,它力量強,不在此例;一般不太熟練的威儀跟工巧,力量不太強的,也隻有法俱得,沒有法前、法後得。

    還有有覆無記的色法,它的力量也很弱,有法俱得,沒有法前得、法後得。

    這是第一類,「此等諸法,勢力劣故,唯法俱得」。

     第二,三類智邊世俗智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

    謂入見道,至苦、集、滅三類智邊,能修未來俗智,起法前得得之。

    此言修者,是得修也。

    謂見道是無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見道,俗智不起,勝緣缺故,得非擇滅。

    解雲:勝緣者,是俗智所依身也。

    在見道中,唯有見道所依身,無俗智所依身,故勝緣缺耳。

    俗智既畢竟不生,故無法俱法後得也。

     第二類,「三類智邊世俗智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世俗智是一個慧心所,同時生起有心王、大地法心所等等,這些随行法用「等」字代替。

    什麼叫三類智邊世俗智呢?「謂入見道,至苦、集、滅三類智邊」,見道到苦類智的時候,苦谛的事情全部知道了。

    這個時候,以前世俗智所知道的苦谛,又可以知道了,能夠修世俗智。

     到集類智的時候,欲界、色界、無色界的集谛全部都知道了。

    這個時候,以前對集方面的有漏智(世俗智)也可以修。

     到滅類智的時候,把欲界和上兩界的滅谛全部知道了。

    以前由有漏道證過滅,這個智慧在此時也可以修。

    這時候世俗智并沒有生起來,但是有法前得。

    因為他過去很熟練,這時候能夠修。

     見道的時候,十五刹那一個一個挨得很緊,中間沒有間隙,不能停下來。

    世俗智雖然可以得修,有法前得,但是實際上不會生出來。

    因為苦類智之後,馬上集法忍出來了,這個修苦的世俗智插不進去。

    在見道的行者身上,能夠生起世俗智的緣沒有,緣缺不生。

    這個時候,隻有一個法前得。

    法生起來纔有法俱得;法後得也是如此,法都沒有生,怎麼有後得呢?所以說三類智邊的世俗智,隻能有法前得,不能有法後得、法俱得。

     「解雲:勝緣者,是俗智所依身也」,俗智要依靠的身心,即能夠生起這個世俗智的殊勝的緣。

    「在見道中,唯有見道所依身」,見道的時候,身心是在修無漏道,有漏的世俗智,插不進來。

    「無俗智所依身,故勝緣缺耳」,俗智所依的身心沒有,所以說「勝緣缺」。

    這是三類智邊的世俗智,隻有法前得,沒有法俱得、法後得。

     問:何故三類智邊能修俗智,非道類智耶?答:二義故修,一、有事現觀故。

    謂世俗智,于無始來,曾知苦斷集證滅,今三類智,亦知苦斷集證滅,與世俗智同為一事,故能修俗智等。

    二、當谛事周故。

    謂于三谛,可遍知苦,可遍斷集,可遍證滅,當谛事周,兼修俗智。

    于道類智,不修俗智者,一、俗智于道中,曾無事現觀故。

    二、無遍事現觀故。

    謂必無于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種性多故。

     「問:何故三類智邊,能修俗智,非道類智耶」,為什麼三類智邊,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三個智生起來的時候,能夠修世俗智,而道類智邊沒有修世俗智呢? 三類智邊之所以能修世俗智,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無始以來,我們以有漏的智慧,知苦、斷集、證滅——有漏道也可以證擇滅,滅煩惱。

    當然有漏道的滅是不究竟的,隻是壓伏,不是真的斷。

    有漏道可以從欲界到初禅到二禅,一直到無所有處,把下面八地的煩惱都滅下去。

    雖然是暫時的滅,總歸也算是得到擇滅——有漏道的擇滅。

    所以說無始以來,苦可以知,集可以斷,滅可以證,這些用世俗智也可以做到。

    而現在三個類智做的事情跟世俗智一樣,也是「知苦、斷集、證滅」。

    它們是由同一個事情引發的,所以此時可以把世俗智引起來,這是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苦類智的時候,把上下兩地的苦都知完了;集谛的時候,把上下兩地的集谛都斷完了;滅谛的時候,把上下兩地的滅谛都證完了。

    這個時候,「當谛事周」,相應的谛下的事情做完了,可以歇一下氣,世俗智有插進來的可能(但實際上生不起來),所以說可以「兼修俗智」。

    如果當下正忙于斷它自己谛下的煩惱,世俗智就插不進去。

     「于道類智,不修俗智者」,道類智不修世俗智的原因。

    第一個,「俗智于道中,曾無事現觀故」,前面的世俗智,是可以有過那些經驗的,而對無漏道的現觀是沒有經過的,無漏道從來沒修過。

     第二個,「無遍事現觀故。

    謂必無于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種性多故」,道是不可能修完的。

    每一個根基,他修他的道,證了無學果,但是其他根基的人,不一定知道他們修的道。

    道是非常廣泛的,把所有道全部修過,這是做不到的。

    所以說,道類智邊,世俗智修不起來。

     「于道類智不修俗智」有兩個原因。

    一是世俗智無始以來,從來沒有修過無漏道,對這個道的現觀是沒有經過的。

    二是道的種類很多,每一個根基都有它的道。

    一個人,隻是一個根基,他所修的道,不可能把所有有情的道知道完。

    因此,道類智邊,不修世俗智。

     問:何故于三谛有遍聲,非道谛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而無能修一切道。

    佛亦于道,得修習修,俱不盡故,故無遍聲。

     為什麼苦集滅三個谛可以全部知,全部斷,全部證,而道谛不能說全部呢? 每一個有情有一個道,既然有無量無邊的有情,道就多得不可計數。

    所以,苦能夠知完,集也能斷完,滅也能證完,而絶對沒有一個人,把一切道都修完。

    「佛亦于道,得修習修,俱不盡故」,即使是佛,對道來說,得修、習修都不能修完。

    得修是什麼?就是前面的法前得,法還沒有生出來,那個時候的修叫得修;習修,到法現行,法俱得以後,現實地修叫習修。

     就道而言,因為得修、習修全部修完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說「遍」。

    既然不能遍,過去有漏道的時候又沒有經驗,沒有事現觀,所以道類智邊不修世俗智。

    而前面三個類智邊,能修世俗智,雖然能修,卻沒有時間生出來,見道的十五刹那,連續不斷的,世俗智插不進去。

    「勝緣缺故」,世俗智要生起的緣沒有。

    既然生不起來,隻有一個得修——法前得,沒有法俱、法後得。

     第三,别解脫戒等,等取惡律儀等也。

    别解脫戒,是有記故,通法後得,即是戒在過去,現在起得,成就不失也。

    此别解脫戒,不随心色,勢微劣故,無法前得。

     第三類,「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後得」。

    「如别解脫戒等」是這樣的情況。

    「别解脫戒,是有記故,通法後得」,受戒是善心,不是無記,屬于力量強的,可以有法後得。

    「即是戒在過去,現在起得,成就不失也。

    此别解脫戒,不随心色,勢微劣故,無法前得」,别解脫戒,正得戒的時候有法俱得;得了戒之後,隻要沒有破戒,這個戒還成就,那個時候有法後得。

    受戒的事情(法)在前;這個别解脫戒的得,後邊還有,是法後得。

    所以法俱、法後都有,但是沒有法前得,為什麼?這個色法(别解脫戒),「勢微劣故」,不随心轉。

    随心轉的力量大,不随心轉的力量小。

    所以别解脫戒的法前得沒有,而法俱得、法後得是有的。

     第四,道類忍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

    謂道類忍,是向道攝,至道類智,是果道攝,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

     第四類,「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類智忍等」。

    「道類忍等,等取相應心心所也」,道類忍以及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

    「謂道類忍,是向道攝」,向道是什麼?得到初果之前的十五刹那,叫初果向;二果沒有得到的時候,叫二果向;乃至四果沒有得到的時候,叫四果向。

    這個向道,不是果道。

    道類忍,正要得果,還沒有得果,是無間道,這時叫向道。

    「至道類智,是果道攝」,道類智是得果,初果須陀洹纔成就。

    「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得到果道,向道就舍了。

    道類忍雖然勢力很強,但是得了道類智,前面道類忍就舍掉了,法後得也沒有了。

    「故道類忍,無法後得」,但法前得、法俱得都有。

     第五,所餘善染等,等取通果等無記也。

    除前四類外,名所餘也。

    勢力強故,通三種得。

     第五類,「有所得法,具有前後俱得,如所餘善染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

    「所餘善染等」,「所餘善、染」的法,善法和染污的法;「等」,還有通果心等無記法,因為它是神通變化的,力量強,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都有。

    「除前四類」以外,「所餘」的善法或者染污法,或者神通變化的心等等,「勢力強故,通三種得」,因為這些法勢力比較強,法前、法俱、法後得都有。

     第六,擇滅、非擇滅法,非三世攝故,不可說前後及俱。

    而有諸得,謂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

    于緣缺位,非擇滅上有得也。

     第六類,「擇滅、非擇滅」的「法」,它不是三世所攝,沒有時間性的,「不可說前後及俱」,不能說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

    但是這兩個滅上有得,「謂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

    于緣缺位,非擇滅上有得也」,既不是法前得,也不是法俱得、法後得,而得還是有的,這是第六類。

     把能得的得分四種: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還有一個是非彼前後,是無為的得。

    所得的法又分六種:或者是隻有法俱得;或者隻有法前得;或者有其中兩種;或者三種都有;或者非三世攝,分六類。

     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答:現在道類忍,雖複唯有法俱得,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得在現在世。

    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者,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

     「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前面說道類忍沒有法後得,法前、法俱都可以有,現在提一個問題:道類忍還在未來的時候,可以有法前得,法前得是法還沒有出來,得已經起來了。

    道類忍到了住相,「現在道類忍」,法俱得當然有,怎麼會有法前得呢? 「答:現在道類忍,雖複唯有法俱得」,一個道類忍生出來,當然是有法俱得。

    「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得」,還沒有生的道類忍,可以有法前得。

    「今言現在忍有法前得者,約忍種類說;以所得法,據種類說故」,現在的道類忍已經生出來了,當然沒有法前得。

    但是未來的道類忍很多,未來的道類忍有法前得「在現在世」。

    這裡說現在的道類忍有法前得,是說與它同類的在未來的道類忍有法前得。

    因為所得的法是根據種類來說的。

    根據道類忍的種類說,道類忍有法前得,這是第一個解釋。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若不現前,即有法前。

    約容有說,言現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現在的道類忍,法生出來了,當然是法俱得。

    但如果道類忍「不現前」的話,法前得是可以有的,「即有法前」。

    「約容有說」,從可能性來說,法前得是可以有的,「言現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現在忍,雖唯法俱,而無法前,由此現在忍有法前得在未來世,此未來得,約世橫望,實在現忍後。

    而名法前,不名法後者,謂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現在忍前。

    約容起用,說有前得。

     「又解」,第三解。

    「此現在忍,雖唯法俱」,法已經出來了,隻有法俱得,「而無法前」,這時不能說有法前得。

    「由此現在忍有法前得在未來世,此未來得,約世橫望,實在現忍後。

    而名法前,不名法後者,謂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現在忍前。

    約容起用,說有前得」,這是有部的說法。

    這個現在忍,有很多還沒有生起來的法前得,「在未來世」,在現在來看,還沒有生出來。

    而這時道類忍已經起來,這個得隻能在後面生。

    但是從作用來說,這個得要生的話,決定在道類忍之前,所以道類忍有法前得。

    這是三種解釋,使用那一種都可以。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雲:一切非得,總有三種。

    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後,三、非彼前後。

    所不得法,亦唯三種。

    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

    謂未來情數63畢竟不生法,及入無餘涅槃最後刹那心等。

    等取相應心所,及無生智也。

    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後非得。

    謂餘随應有情數法。

    三、有所不得法,無法前後,而有非得。

    謂擇滅,非擇滅法。

    必無非得可與法俱,以法現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

    非所得者,無得非得。

    亦無唯有法後非得,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卷,講非得。

    圓晖法師特意把《大毗婆沙》引來充實這個内容,因為得的問題很複雜。

    「一切非得,總有三種」,法前非得、法後非得、非前後的非得。

    法俱的非得有沒有?當然不能有,法都出來了,怎麼還會有非得呢?法前、法後可以有非得。

    前面在序文裡邊,說真谛三藏譯的版本有法俱非得,玄奘法師說這是不可能的,這裡正式講這個問題。

    《大毗婆沙》也這麼說,隻有法前、法後、非彼前後(無為法)的非得。

     「所不得法,亦唯三種」,所不得的法(即得不到的那個法)也有三種。

     「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及入無餘涅槃最後刹那心等」,這兩種,隻有法前非得,沒有法後、非彼前後非得。

    這是什麼意思呢?「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有情身上将來畢竟不生的法,隻有法前非得,這個法不會生出來,怎麼有法後非得呢?所以隻有法前非得。

    入無餘涅槃最後一刹那心也隻有法前非得,「等」,「等取相應心所,及無生智也」,這個後邊要解釋。

     「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後非得」,法前、法後非得都有。

    「謂餘随應有情數法」,其餘的随其所應的有情身上的法。

     「三、有所不得法,無法前後,而有非得」,「擇滅,非擇滅法」這兩種無為法,沒有什麼前後。

     「必無非得可與法俱」,必定沒有一個非得與法俱起的。

    既然法生出來了,怎麼說有非得呢?「以法現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隻要這個法是現前所得到的法,這個法上就有得。

    「非所得者,無得非得」,如果是一個不能得到的法,比如前面說的虛空無為或者非情,談不上得或者非得。

     「亦無唯有法後非得」,隻有法後非得,這種情況也沒有。

    「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這十六字是玄奘法師加的。

    下邊是圓晖法師注解。

     解雲:第一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者,謂是三類智邊所修俗智也。

    此世俗智,不通過現,故言未來。

    不是非情,名為情數。

    得非擇滅,名畢竟不生。

    見道已前,此世俗智,常有非得,名法前非得。

    三類智後,常有得起,更無非得也。

     「解雲:第一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者」,有情數身上畢竟不生的法,「三類智邊所修俗智」,三類智邊世俗智,是永遠不能生的。

    見道隻有十五刹那,在這十五刹那裡邊沒有條件生,緣缺「畢竟不生」。

     「此世俗智,不通過現」,三類智邊的世俗智,過去沒有(因為過去從來不會有無漏道),現在也沒有(十五刹那插不進),隻有未來可能有,因為它沒有生出來,屬于未來世,「故言未來」。

    「不是非情」,它是見道人身上的,「名為情數」,是有情數。

    「得非擇滅,名畢竟不生」,在這時候,「勝緣缺故」,它得了非擇滅,是畢竟不生法。

    「見道以前,此世俗智,常有非得」,在見道之前,這個世俗智沒有生起來,都是非得。

    「名法前非得」,沒有生起的法,當然是非得,法前非得。

    「三類智後,常有得起,更無非得也」,三類智起了之後,就可以起世俗智,「更無非得」,沒有法後非得。

    這種情況是隻有法前非得。

     及入無餘最後心者,謂未來有一類,異熟威儀心,作入涅槃心。

    此心未起,常有非得,非得此心,名法前非得;此心起已,必入涅槃,便同非情,故無法後非得,無所依故。

    又無生智未起已前,常有非得,名法前非得;此智起已,必定不退,故無法後非得也。

     第二種,入無餘涅槃最後刹那心者,「謂未來有一類,異熟威儀心,作入涅槃心」,涅槃的時候,都是無記心。

    有一類以異熟心或者威儀心入涅槃的時候,「此心未起,常有非得」,這個最後一刹那的心,沒有起的時候有非得。

    「非得此心,名法前非得」,這個心沒有生起來,非得已經有了,叫法前非得。

    「此心起已,必入涅槃」,這個心起來,就入涅槃。

    入了涅槃之後,「便同非情」,但不是說跟磚瓦木石一樣的非情。

    因為這個心起了之後,入無餘涅槃,脫離三界,談不上法後的非得,所以說「無法後非得」。

    「無所依故」,要依托的身心都沒有了,阿羅漢已經超出三界。

    得非得是依有情身而來的,即「自相續」。

    他這個「自相續」已經滅掉了,所以法後非得沒有。

     「又無生智未起以前,常有非得」,利根的阿羅漢有無生智。

    「未起以前,常有非得」,這個智還沒有生的時候,以前也從來沒有起過無生智,無始以來,都是法前非得。

    「此智起已,必定不退,故無法後非得也」,證阿羅漢之後,利根的纔有無生智,這個智起了之後不會退。

    隻有法前非得,沒有法後非得。

     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者,此十六字,為遮非想見惑難故。

     「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類盡故者,此十六字」,是玄奘法師加上去的字。

    「為遮非想見惑難故」,這十六個字是為了解釋關于非想非非想天的見所斷煩惱的難題。

     謂唐三藏,譯婆沙了,有人以非想見惑,難三藏言:合唯有法後非得。

    其難意者,非想見惑,無始來成,無法前非得;見道斷已,畢竟不退,于過去見惑,理應合有唯法後非得,何故無耶?故三藏于婆沙,加一十六字,為通此難。

    其十六字意者,謂非想見惑,未斷已前,名為未舍。

    于未舍位,必無有人起未來非想見惑入過去盡,以未來見惑種類無邊,起不盡故。

    及入見道,斷見惑時,于未來非想見惑,即有法前非得。

    故過去非想見惑,約種類說,不可唯有法後非得也。

     玄奘法師翻完《大毗婆沙》,有人以非想非非想天的見所斷煩惱來難問玄奘法師。

    他說,應當有一種情況,「合唯有法後非得」,隻有法後非得,沒有法前非得。

    非想非非想天的見所斷煩惱,「無法前非得」,因為非想非非想天是有頂,是最高的,以有漏道沒有辦法斷它的煩惱,那麼它見所斷的煩惱,無始以來,都是成就的。

    有漏道隻能斷下八地的煩惱,而非想非非想天的煩惱,隻有無漏道能斷。

    見道之前,非想非非想的見惑,無始以來總是成就的,法前非得是沒有的。

     「見道斷已,畢竟不退」,見道把它斷掉之後見惑就沒有了,而見道是不會退的,既然如此,「于過去見惑,理應合有唯法後非得」,過去見惑,應當是唯有法後非得,而不是前面說非得的三個情況,以這個例來難玄奘法師。

    好像說《大毗婆沙》裡缺這一項,意思不完整。

     「為通此難」,加這十六個字要解釋這個問難,其意思是什麼?「謂非想見惑,未斷以前,名為未舍」,「未舍」,非想非非想的見所斷煩惱未斷之前,「于未舍位,必無有人起未來非想見惑入過去盡,以未來見惑種類無邊,起不盡故。

    及入見道,斷見惑時,于未來非想見惑,即有法前非得。

    故過去非想見惑,約種類說,不可唯有法後非得也」,非想非非想天見所斷的煩惱還沒有舍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可以把非想非非想的所有的煩惱一下子起完。

    因為未來的見惑種類非常多,起不完的。

    見道之後,這些還沒有起來過的未來見惑,以後不會再起,有法前非得。

    所以隻有法後非得而沒有法前非得的情況是不存在的。

    這個意思比較隐一點,要慢慢領會64。

     從此第二,明差别,于中有二:一、明得差别,二、明非得差别。

    就初明得差别中,文複分二:一、正辨差别,二、随難别解。

    且初明正辨差别者,論雲:已辨自性,差别雲何?總問。

    且應辨得?别問。

    頌曰: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無系得通四 非學無學三 非所斷二種 現在要說得非得的差别相。

    一個是講得的差别,一個是解釋問難。

    「且應辨得」,辨得的差别。

    這比前面《大毗婆沙》的文字容易一點,但是如果前面的得、非得的自性沒有搞通,差别也無從談起。

    前面的基礎打好,上文的理解并不難。

     「三世法各三」,三世的法各有三種得,有過去得、現在得、未來得。

    「善等唯善等」,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它們的得也是善的、不善的、無記的。

    「有系自界得」,「有系」的就是有漏法,有漏法在哪一界,得也在哪一界。

    「無系得通四」,無漏得可以通四個。

    「非學無學三,非所斷二種」,這兩句等到後邊講。

     釋曰:三世法各三者,三世門也。

    三世法得,各有三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

    如是未來,及現在法,各有三種得。

     「三世門」,《俱舍》裡邊用各式各樣的門來解釋差别。

    這是從三世的角度來看得非得。

    「三世法得,各有三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過去法有過去得、未來得、現在得,現在法和未來法也是如此,「各有三種得」,共有九種。

     且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後,此約能得與所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世也。

    然過去法,唯有一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也。

    或有二得,如過去世别解脫戒等。

    有通三得,如過去世道共戒等也。

    若一得,若二得,若三得,皆名過去法中過去得也。

    故過去得,通三種得,宜善思之。

     「且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後,此約能得與所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世也」,能得的得,跟所得的法,就現在來說,都在過去。

    但過去裡面也有時間前後,這個得跟法的關系,法前、法俱、法後都可以。

     「然過去法,唯有一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也」,過去的法,裡邊也有差别。

    或者隻有一個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隻有法俱得;或者有兩個得的,「如過去世别解脫戒等」,有法俱得、法後得;或者有三個得的,「如過去世道共戒等」,力量強的,三個得都有。

    「若一得,若二得,若三得,皆名過去法中過去得也」,不管是一個得、二個得、三個得,法也過去,得也過去了,都叫過去法中的過去得。

    「故過去得,通三種得」,過去法裡邊有三種得:法前、法後、法俱。

    「宜善思之」,這個要好好地去思惟。

     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如别解脫戒,落謝過去,現在不失,起得得之。

    此即法在過去,得居現在,得居法後,故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唯法後得也。

     「過去法家現在得」,「如别解脫戒,落謝過去,現在不失」,過去受戒,現在戒沒有失掉。

    「起得得之」,這個戒上有得。

    「此即法在過去」,受戒的事情已經過去,「得居現在」,而得還在現在,這是過去法的現在得,「得居法後,故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唯法後得也」,法在過去,得在現在,決定是法後得。

     過去法家未來得者,謂法過去,得在未來,此未來得,名法後得。

    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得也。

    如過去世道共戒等,有法前得,已謝過去,其法前得,種類衆多,起未盡者,仍在未來得。

    此未來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過去法前得。

    故過去法未來得者,亦有法前得也,宜善思之。

     「過去法家未來得」,法過去了,得還沒出來,「此未來得,名法後得」。

    「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得也」,因為法過去了,得還沒來,那麼從時間順序來說,當然是法後得。

    但是從作用上來說,某些未來的得,卻是過去法的法前得。

    下面舉個例子。

     比如「道共戒」,道共戒力量強,法前、法俱、法後都有。

    當這個道共戒落謝過去,而法前得種類很多,那些沒有起的法前得,還留在未來世(這是有部的特殊情況,過去、未來都是有)。

    這個得要麼不起,起的時候,決定在前,是法前得。

    所以從作用來說,過去法也容許有法前得,這個得在未來。

    這樣事實不會有,因為法已經過去,法前得沒有起完的,當然不會再起來了。

    所以說過去法有未來得,這個得卻是法前得,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

    「宜善思之」,這個要耐心細緻地想一想。

     關于得,《俱舍》講了六類所得法,其中第四類,「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沒有法後得,「如道類智忍等」。

    道類忍是見道的最後一刹那心,過了之後,第二刹那是道類智,進入修道,道類忍隻有一刹那。

    凡是作用強的法,一般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力量弱一點的,有法俱得、法後得,沒有法前得;最弱的,隻有法俱得,而法前得、法後得都沒有,這是三種勢力強弱不同的法。

    道類忍是一個無漏法,力量很強,它有法前得,也有法俱得,為什麼沒有法後得呢?道類忍是見道的最後一刹那,是向道進入果道前的狀态,到了道類智的時候,成了果道,果道要把向道舍掉,那麼道類忍的得也舍掉了,所以不可能有法後得。

    按常理,道類忍力量強,應當有法後得,但是它一刹那進入果道,本身已經舍掉,法後得就不能起來了。

     現在法家過去得者,唯法前得。

    現在法中現在得者,唯法俱得。

    現在法家未來得者,名法後得。

    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論起用前後,未來亦有現在法家法前得也。

    準過去說,宜善思之。

     「現在法家過去得者」,法在現在,得屬過去,得在法的前面,法前得。

     「現在法中現在得者」,法也在現前,得也在現前,那當然是法俱得。

     「現在法家未來得者」,法在現在,得還沒出來,那決定是法後得,因為得生出來,是法之後。

    「據世橫望,雖皆法後」,一般從三世來看,雖然它的時間在法之後,應當是法後得,「若論起用前後,未來亦有現在法家法前得也」,但是從作用來說,也有法前得。

    「準過去說」,跟過去得一樣。

    某些得要麼不起,起的時候,決定是法前得。

    雖然它沒有起來,仍然屬于法前得。

    「宜善思之」,大家好好思惟。

     未來法家過去現在得者,唯法前得。

    未來法家未來得者,或法前,或法俱,或法後,未來雖無前後次第,約得種類别,約容起用,說前後也。

     「未來法家過去現在得」,未來法,「過去得」也好,「現在得」也好,「唯法前得」,隻有法前得。

    「過去得」,法還沒生出來,而得已經在過去世,當然是法前得。

    「現在得」,現在的得已經生了,而法還沒有生,也是法前得。

     「未來法家未來得,或法前,或法俱,或法後」,未來世裡邊,雖然沒有「前後次第」,但根據它的種類及作用來說,有的得是在法之前生的,有的是法之後要生的,有的是與法俱時的,所以未來法的得,法俱、法前、法後都可以有。

     善等唯善等者,三性門也。

    善等者,所得善法也。

    等,等取不善無記法也。

    唯善等者,能得得也。

    等取不善無記得也。

    謂善不善,及無記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無記三得。

     「善等唯善等者,三性門也」,善、惡、無記三性門來說。

     「善等者,所得善法也」,「等」什麼?「等取不善無記法也」,不善和無記,它們的得也是一樣。

    「唯善等者,能得得也」,所得的法分善、惡、無記三種,能得的得也是善、惡、無記三種。

    「善等唯善等」是什麼意思呢?「謂善不善,及無記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無記三得」,簡單地說,善法的得是善的;不善法的得也是不善的;無記法的得也是無記的。

     有系自界得,無系得通四者,系不系門也。

    有系者,三界有漏法也。

    其有系法,得唯自界。

    謂欲界法,得唯欲界。

    若色界法,得亦色界。

    若無色界法,得亦無色界。

    以有漏得,随所得判,故有系法,随在何界,其能得得,與所得同。

    無系者,無漏法也。

    無漏法有二種:一、有為無漏,謂道谛也,二、無為無漏,擇滅、非擇滅也。

    得通四者,無系法上能得得通四種也。

    謂三界得及無漏得,名為四種。

     「有系自界得,無系得通四者,系不系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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