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四大種的東西增加了,那麼他的身體也就慢慢地大起來了,人也就高起來了。
瘦的人,可以把他養得胖起來;小的,可以長大起來。
這都是四大種能夠給所造色起作用,這是養因。
所以說四大種對所造色的作用,能造所造的“造”,包含五個功能:一個是生,一個是依,一個是立,一個是持,一個是養。
這五層作用,要記住的。
凡是講到四大種能造色,它對所造色就有這個五個作用,它們的關系就這麼五個。
“能造色”是講完了,下邊“所造色”:
丙二四大種所造色
雲何四大種所造諸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無表色等。
這裡說了那麼多。
我們說能造色是地、水、火、風,所造色是什麼?就給你總地分類:五個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五個境,“色”、“聲”、“香”、“味”、“觸”——這是“一分”。
為什麼“一分”?很明顯的,“觸”包含着地、水、火、風,既然地、水、火、風是能造,我們說的是所造,要把能造的地、水、火、風除開;除開了,還餘下的那一部分,就是“所造色”。
所以“觸一分”,隻能是算一分。
再加“無表色等”,有那麼多。
丁一五根
什麼叫根?這個在《五蘊論》裡就沒有了,《廣論》就補充一下4。
就是說,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個“根”什麼意思?“根”,我們說有幾個意思:“最勝自在義”是一個,“主義”是一個,“增上義”又是一個,這是《五蘊論》說的根有三個意思。
我們這裡根據《俱舍》的5,把它稍微打開來講一下。
“根是何義”?《俱舍》裡邊又分了幾個:“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在《俱舍》裡邊,就分這三個:最勝、自在、光顯。
這個跟這裡差不多,但是也有詳略的關系。
我們先把《俱舍》講了,《俱舍》沒有的,我們再補充一下。
其實《俱舍》沒有的,它還是《俱舍》裡邊,還是有,它不過不放在根裡邊,另外講了。
那我們等一下看下去就知道,先把《俱舍》的“根”說一下:
“最勝”義、“自在”義、“光顯”義,這個三個義叫“根”。
“由此總成根增上義”,這個“增上”的意思,包含前面的“最勝”、“自在”、“光顯”,那就是總的加起來,就是“增上”。
“增上”的意思,并不離開前面的,前面三個合起來,就叫“增上”。
殊勝的作用,叫“增上”。
那麼什麼叫“最勝”?這個五個根的體是殊勝的,叫“最勝”,“最勝”是體的。
那麼這五個根的作用殊勝叫“自在”,它可以看,可以聽,有自在權,這個作用來說叫“自在”。
它的體跟用都勝,叫“光顯”。
所以說在《俱舍》裡邊,“根”的這個含義:“最勝”是指體;“自在”是指它的用;“光顯”,就是體用兩個合起來,那就是前面兩個合起來就叫“光顯”,意思就是“最勝、自在”。
“最勝、自在”兩個都殊勝,就是“光顯”。
由有“最勝、自在、光顯”,這三個意思合攏來,就叫“增上”。
“增上”,就是有這個殊勝的作用,能夠産生這個殊勝的作用,叫“增上”。
在《俱舍》裡邊,“根”就是這麼說。
那麼這裡說,這個“自在、最勝”跟《俱舍》差不多,我們講過了,“增上”也講過了。
這個“主義”,這是《廣五蘊論》裡邊,它另外提出的6。
那麼,它要特别解釋,這個也就是看到,《俱舍》講過的,它就不講了,《俱舍》沒有講的,它要提一下。
其實,《俱舍》也是講的,不在這個裡邊講。
那麼,這裡我們就看什麼叫“主義”。
“根”有“主”的意思。
那麼“所言主義,與誰為主?”這個“主”是對哪個說它是主呢?主是相對的,一個主、一個是從。
你是主,對哪個來說你是主,就是你的“從”是哪個?
“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眼根”對“眼識”為主,就是說“眼識”是跟了這個“眼根”來的,“眼識”是附帶的,主是“眼根”。
為什麼叫“主”?“生眼識故”,就叫“主”,因為它能生眼識,不是眼識生眼根。
所以說,眼根有這個功能生眼識,眼根為主。
“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那麼這樣子說呢,眼、耳、鼻、舌、身,乃至識:眼根與眼識為主,耳根與耳識為主,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
這是主的意思,為什麼?“生身識故”,這個一樣的。
那麼在《俱舍》裡邊,是不是講這個道理呢?也講的。
那麼,這個道理我們還是把它說一下。
《俱舍》裡邊有一個話7:“随根變識異,故眼等名依”,一個主、一個依;一個是主,一個是它的依靠——“依”。
意思一樣的。
“随根變識異”,假使說,今天這個眼睛,很健康,沒有毛病,你看東西很清楚,眼識去看很清楚。
如果第二天眼睛發炎了,那幺因為這個浮塵根變化,眼識也産生變化了,你這個眼識就看不清了。
眼根、淨色根也變化了之後,眼識生的時候就不清楚了。
你紅眼睛,或者是發炎,或者什麼,那你看東西就馬虎了。
所以說眼根有這個功能——眼根好,識也清楚,眼根不好,識也不清楚。
眼識是依靠根跟境相對而生,那麼它跟根的關系密切。
眼根有變化,這個眼識也就變化了;但是對面那個色境,它的變化對眼識的影響不大。
如果我們看到一個盛開的花,我們眼睛看,很清楚。
第二天這個花謝掉了,這個境是壞掉了,但是我們眼睛看這個謝的花,也是很清楚。
就是說境的變化對眼識不成關系,而根的變化對眼識成關系,所以說眼根是主,所依就是主了。
“随根變識異,故眼等名依”,因為這個識跟着根的變化而變化;根怎麼變,識也怎麼變。
那麼這個識,是依根的,根是主,“主”的意思就出來了。
而這個境,不是主。
因為在這個《廣五蘊論》裡邊隻講是“主”,還有“次”的。
眼識生,生靠兩個緣:根、境。
但是你境,現在我們《俱舍》就把兩個都講了,根是主要的,境是次要的。
境變化,眼識不生關系。
再一個,“彼及不共因,故随根說識”,什麼叫“不共因”?眼根,隻有自己的眼識可以生出來。
自己的眼識,依自己的眼根生的,不共其它的,隻有給自己眼識生的,這是跟其它的識不共的。
外邊的色境,卻是共的。
這個色也生起你的眼識,也可以生起他的眼識,共的。
我的眼識,從我眼根看出來,但是他的眼識,不能借你的眼根看的,是不共的。
那麼,這個色,不但是生眼識,也可以生意識,我們緣色的時候,看到的這個顔色是紅的,就心裡想這個很好看,如果看到這個顔色是灰塌塌的、黑黢黢的,就感到很不好看。
好看、不好看是意識的作用。
意識跟眼識同時可以緣這個色境,所以說這個色境,不但是他的眼識也能緣,自己的意識、他的意識也能緣,這是“共因”。
而這個眼根,隻能生自己的眼識,這是“不共因”。
所以說從這個幾個方面來看,眼識主要地依靠眼根,所以眼根是主,生眼識。
我們說這些都是辯論,在《俱舍》都是講的是有辯論的。
在這裡,就平平地跟你講一下。
眼根是主,給哪個做主呢?它能生眼識。
但是我們說,生眼識不但是眼根,還有色境,那麼這個一定要比較了:到底色境為主,還是眼根為主,來生起眼識?那麼再同色境比較,眼根為主。
因為兩個原因:一個是根變識變,境變識不變;再一個,根是不共因,隻有自己眼識能生出來,而色境,生自己眼識,也生他的眼識,也可以生無量無邊衆生的眼識,也可以生出意識出來,所以說是共因,它的關系就不是那麼專有,所以說不是主,根是主。
這裡就把這個主義補充了一下。
至于說“最勝、自在、光顯、增上義”《俱舍》都講過,他也就不仔細地給你分析了。
“主”的意思,在《俱舍》講根的裡邊沒有它,是在另外講的,那麼他就把這個“主”義又提一下,這是生眼識的,以眼根為主。
眼識,是附在眼根上才生,從它生的。
所以說根的意思還有一個主的意思。
那麼下邊把根分開講。
雲何眼根?謂色為境,清淨色。
根講完了,那麼根有多少?有五個。
這裡,《廣論》8:“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
“清淨色”,“淨色為性”兩個話,互相襯托。
清淨色,說它的體是清淨的,一種色法。
這裡更明顯地告訴你,它這個體性就是一種清淨的色。
什麼叫清淨色?“謂于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
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什麼叫清淨色?在眼睛裡邊有“一分”的“淨色”,不是全部,我們的眼睛有浮塵根,像葡萄那樣子一個眼珠子就是浮塵根。
在眼的浮塵根裡邊有“一分”,有一部分是“清淨色”,這個“清淨色”,有比喻是“淨醍醐”,最清淨的醍醐。
我們人間,牛奶生酪,酪生生酥,生酥變熟酥,熟酥最後提到最高的最幹淨的就是醍醐,醍醐裡邊又是最淨的醍醐,那就是說這個色是非常清淨的色。
這個清淨色有了,眼識才能生。
如果沒有清淨色,眼識就不能生了。
我們說,我們人現在可以造出一種鏡子、照相機,這個用物質來造出這個眼睛一樣的作用,也能反射外邊的。
(2B)盡管你造得再好,看的感覺沒有,隻能幫助人家看的,真正要感覺的能看到的,那就是要有淨色根,這個淨色根造不出來。
“淨色根”在《俱舍》裡邊它就是怎麼說呢9?它說五根“體清淨故”。
這個五根,它的體是非常清淨的,像什麼?“如珠寶光”,珠寶已經是幹淨東西,珠寶發的光,它是摸不到的,隻是看到一點點。
那就是說這個淨色,細得我們碰也碰不到,肉眼看不到,天眼能看到,非常清淨的一種顔色叫“淨色”。
這個“淨色根”在其它的法相書上又叫“勝義根”,那麼“勝義根”就是對“浮塵根”說的。
我們看到肉團的眼睛是“浮塵根”,那麼裡邊含的淨色的眼根叫“勝義根”,這兩個相對而論。
對“浮塵根”說,那個是“勝義根”,真正能見的是“勝義根”。
“浮塵根”在,“淨色根”沒有,還是見不到——眼識不能生。
不能生眼識,就不能看。
那麼它的體,是清淨微妙的一種色法,“無見有對”,清淨色。
“無見”,就是肉眼看不到,天眼能看到,這個肉眼看不到的就叫“無見”,我們的肉眼所不能見到的。
但是“有對”,它畢竟是四大所造的,有質礙的,這個質礙很細,也是人、凡夫是感不到。
我們說電子、原子,這些東西在我們的手碰上去,根本就感不到的東西。
那麼這個淨色根一樣,是無見,是我們的肉眼看不到,但是,不能說它是沒有東西的,有質礙的,是有對的。
有對的,就是它有質礙的,有物質的體性的。
那麼這個東西是淨色根。
能見的色,就從淨色根來的。
《俱舍》裡邊還有個争論:我們能見到底是根見還是識見,眼識來見,還是眼根來見?這個有辯論的。
有的說是眼根見,有的說眼識見。
那麼到底什麼見?這個大家去考慮一下。
眼識能見,那麼眼根幹什麼用?如果眼根能見,那不必生眼識了,直接眼根就看了。
那麼到底哪個來見?這個問題《俱舍》裡有。
那麼我們自己動動腦筋。
《俱舍》,這本書叫“聰明論”,學了這部書使人聰明的,也就是聰明的人,學了之後,什麼世間上的事情都會懂。
我們不聰明的人,這個書一學也會聰明,因為叫“聰明論”。
這個裡邊很多問題,為什麼人要生兩個眼睛?這個也有。
兩個眼睛,到底是跟交流電一樣——交替地看,還是同時看?這些問題在《俱舍》裡都辯的有。
那麼,這些都是比較微細的問題,在我們初學,就不要管那許多。
這是眼根。
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那是一樣的。
雲何耳根?謂聲為境,清淨色。
這個“耳根”,它所緣的境是聲,它隻能緣聲音,它不能緣色,不能緣香,這是凡夫的境界。
到菩薩修行到一定的時候,就是六根清淨位,還沒有見道,還在道前,見道以前,六根清淨那個位置,他的六個根能互用。
我們現在說有些特異功能的,他的腋下可以看字,這個是不是神話?不是,他有這個特異功能。
真正菩薩修行到六根清淨位,眼睛能夠看聲音,也能夠聞到香味道,或者身體手裡也能夠看字,每一根都可以起六根的作用,能看、能聽、能聞、能嘗味道,身體也能夠看、能聞、能嘗味道,都能通用。
那麼,凡夫之位就是隔開的,眼睛隻能看,耳朵隻能聽。
“清淨色”也是淨色根,它的色是清淨的。
雲何鼻根?謂香為境,清淨色。
“雲何鼻根,”一樣,“香為境”。
他的鼻子緣的境是香氣,也是淨色根,清淨色所造的。
那這些都是四大所造的,它的材料就是四大,等于說我們這個房子不管你是平的樓房也好,後邊那個大師殿也好,它的材料都是磚瓦木石,水泥鋼筋,都是這些東西。
那麼它都是四大種,造的東西有很多,四大種造的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舌根就是嘗味道的。
雲何舌根?謂味為境,清淨色。
也是淨色根。
雲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
身根,“謂所觸為境”,身根所對的境界是“所觸”,不是“能觸”,“能觸”是心所法,這個是“所觸”的境,色聲香味觸的那個“觸”。
它故意加個“所”,也就避免你混淆那個“能觸”的心所法。
那麼這是五個根,就完了。
那麼我們再看看這個廣的,廣的裡邊。
【廣】 造者,因義。
根者,最勝自在義、主義、增上義,是為根義。
“造者因義”,所造色,這個“造”什麼意思?它就跟你講一講。
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