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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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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就是由它的這個原因來造,才能造得起來,就是這些所造色的因,就是四大種。

    四大種有四種因,那麼所造的色是它的果。

     什麼叫“根”?“最勝自在義、主義”。

    “根”,就是說,對那個境有自在的意思,有主的意思。

     這個“主”的意思很微妙,《俱舍》裡廣講,我們這裡稍微提一下:就是說我們看東西,眼根跟色境兩個東西,哪個是為主?眼根為主。

    你眼根壞了就不能看,如果所看的東西打爛了,你還是能看。

    所以說眼、色兩個為緣,産生個眼識能看。

    中間的依眼根為主,眼根一壞的話,什麼色都看不到了。

    “色”,假使你盯了這個鼓在看,那個鼓把它打爛,你這個眼根還是能看其它東西,都能看,那個爛的鼓還是能看到。

    如果把你眼睛打壞了,你什麼都看不到,所以“主”就在根上。

     “自在”也在根上,我要看就看,我不要看,就不看。

     “增上”就是它是起主要作用的意思。

     這些都是依眼根為主,總的來說“是謂根義”,根的意思有那麼多:最勝自在義;主的意思;增上的意思。

    那麼這些名相,在《俱舍》裡就廣講了,我們這裡,暫時就不要講得很多,因為《俱舍》有一品叫《根品》,這品裡,什麼叫根,那就廣泛的把它解釋清楚。

     現在我們這裡,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個“根”,我們隻要知道它是一個“主”的意思,就是根跟境對起來,主要依的是根,主要的力量不在色上,固然色跟根兩個對起來才能看到,但是主要的主宰權還在根上,所以說這個根跟外邊的色境不一樣。

     這個就牽扯到這個問題:我們的眼根能看東西的,為什麼不叫色根?這裡就是因為色是次要的,眼是主要的,所以叫眼根,不能叫色根。

    同樣耳根不能叫聲根,因為境是次要的,根是主要的。

    根有最勝、自在的意思,主的意思,有增上的意思,境沒有這三個意思。

    所以根跟境不一樣。

    那麼它下邊還講,講得很仔細。

     【廣】 所言主義,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

     所謂“主義”者,“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就是說要生眼識,哪一個是一個主,能生出來?眼根。

    你沒有眼根,色擺在那裡,再擺得時間久,眼識生不出來。

    眼識一定要依托在眼根上生得起來,眼根壞了,眼識就不起。

    即使色境不壞,眼根也生不起來;色境壞掉了,眼識照樣看,不會受影響。

    所以,這個主宰權在眼根上,因為眼識生起主要依眼根,不依外境的色。

    所以這個根有“主”的意思,這個“主”就是生眼識的“主”。

    生眼識——眼根跟色境相對生眼識,在這兩個裡邊,眼根為主,色境不是主。

    這是根的“主義”。

    因為這個特别重要,講一下。

    前面“最勝、自在、增上義”,這個大概意思知道就可以了。

    它把“主”的意思幫你講了之後,那麼,主要的眼根跟色境的差别也就知道了,它能夠生起眼識,以它為主。

     “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那麼,眼、耳、鼻、舌、身,要生起眼識、生起耳識、乃至生起身識,依根為主,不在境上。

    所以根是主的意思。

    那是補充《五蘊論》裡邊,它根的意思沒有講,這裡給你開廣講了一下。

    那麼下邊我們又看下去,看《五蘊論》,五根講完了,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下邊是色、聲、香、味、觸,外境。

     雲何為色?謂眼境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什麼叫“色”?是眼睛看得到的東西,是“眼”的“境界”。

    這是一個抽象的名詞,眼睛所看得到的東西叫“色”。

    具體的哪些?具體就是顯色、形色。

    “顯色”,青黃赤白這些顔色;“形色”,長短方圓,這是形狀。

    這兩種都屬于色法。

    “顯色”好,“形色”也好,都是“色”。

     還有“表色等”,什麼叫“表色”?這個色可以表示給我們看什麼意思的。

    假使我這麼揮揮手,你知道我在跟你打招呼;假如我招招手,你可以知道我在叫你來;如果說有個人他在磨刀,知道他要用刀去幹什麼去了;如果這個人買了個雞,放在旁邊,在磨刀,肯定知道他要殺雞了。

    那麼,他拿把刀向雞的脖子上砍過去的時候,那就是殺業,在有部說殺業是“形色”。

    這是“表色”,能夠表示給我們知道的那些色,除了“顯色、形色”之外,還有那些動作,指“表色”,這些都是屬于色境。

     那麼我們要知道,這是色就是眼根所對的境界,具體說,有顯色——青黃赤白,形色——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

    《俱舍》裡邊舉了二十種色,表色就是人的動作,你做些動作能夠表示給人家看是什麼意思的,大家知道你在行動。

    那麼這一類東西,都屬于色的境界。

     (什麼叫“聲”?“雲何為聲?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這個在《俱舍》裡面也講了很多,我看看《廣五蘊論》有沒有講的。

    )我們還要把廣的裡邊——眼根、耳根再念一道。

     【廣】 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

    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這個一樣的,觀的境是色法。

    “淨色為性”,那就是清淨色,它這個色,不是一般的色,是清淨的四大為性的。

     什麼叫“淨色”?它有解釋:“謂于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

    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在我們眼睛裡邊有一部分,這個組成部分不是一般的肉團眼,是“淨色”,這個很清淨色,“如淨醍醐”。

    醍醐是最清淨的東西。

    我們說,從牛奶提煉成生酥,生酥提煉到熟酥,熟酥提煉到醍醐,一層一層提上去,淨醍醐——最好的醍醐,那是最清淨的色法。

    有這個色法的緣故才能看,那就是說淨色根,沒有淨色根,哪怕你肉團眼長得再好,看不到東西;那麼淨色根有,哪怕你眼睛長得很醜,但是東西也看得很清楚,所以主要看的是這個淨色根。

     所謂淨色根,有的書上說是神經,我們否定。

    神經是眼睛看得到的,不是淨色。

    這個淨色在經典裡說是看不到的,肉眼看不到的。

    所以說,不是所謂的神經,這個東西比神經還要細。

    有的書說,就是眼神經之類的,這個說法,還比較牽強附會的。

    “此性有故”,那麼有了這個淨色根,眼識才能生起來,才能看東西,沒有這個淨色根,眼識生不起來的。

     那麼,眼識怎麼生的?根境相對。

    這我們恐怕都知道:由眼根跟色境相對之後,就生出眼識來,就是三和合。

    眼根跟顔色,兩個東西,一個根一個境,然後生起識,這三個東西,合和起來之後,就生心所法,心王心所就生起來。

     【廣】 雲何耳根?謂以聲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耳中,一分淨色。

    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廣】 雲何鼻根?謂以香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鼻中,一分淨色。

    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廣】 雲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舌上,周徧淨色。

    有說此于舌上,有少不徧,如一毛端。

    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舌上,周徧淨色”,舌頭上的這個淨色根,到處徧滿的,這個舌根,裡邊淨色滿的。

    “有說此于舌上,有少不徧,如一毛端。

    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這是研究生理學。

    一般的認識,都認為這個舌根是徧滿舌頭。

    但是也有的一些認為,在舌頭上有極小一部分沒有舌根的。

    這個地方,沒有舌根的有多少?“一毛端”隻有一個毛的尖尖那麼大一點點,感不到。

    如果有一塊地方是沒有舌根的,那麼東西擺在這個地方,它嘗不到味道,木兒木滋的。

    那麼,它現在是整個舌頭裡邊隻一點跟毛的頭頭尖端一樣小一點,是沒有嘗味的功能的。

    那麼,這個在整個舌頭裡邊說起來就顯不出來,因為太小,它四周都布滿了舌根,那東西碰上去都嘗得到味道,所以說這個,作用就不現了。

    這是講舌根。

    下邊是身根: 【廣】 雲何身根?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

    謂于身中,周徧淨色。

    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謂以觸為境”。

    身根的境界,是觸,就是身體所碰到的東西,也是“淨色為性。

    謂于身中,周徧淨色”,這個淨色,也是徧布全身的,我們全身都有知覺,它這個身根是徧滿全身。

    “此性有故”,有這個淨色根,才能感到東西。

    碰上去這個是硬的,這是軟的,這是痛的——尖的痛的,假使火,碰上去燙的;冰,手碰上去就是硬的、凍手的,這個感覺全身都有。

    因為這個身根徧滿全身。

    如果我們身體上有一部分,沒有身根的話,那麼這一部分你打也好,它也不痛,你給它包得暖暖的,它也不感到暖和,你冬天把它晾在外邊,它也不冷,它沒有感覺的——那就沒有。

    整個身體都有感覺,那麼就徧滿全身的。

    這是補充五根,那麼境: 丁二五境 【廣】 雲何色?謂眼之境。

    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

    形色謂長、短等。

     “雲何色?謂眼之境”,眼所對的境界。

    “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青、黃、赤、白”,“形色”:長、短、方、圓——《俱舍》裡邊講“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一共八種。

    這是色法。

     雲何為聲?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那麼什麼叫聲?“謂耳境界”,耳所對的境界叫聲。

    “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這裡,在《五蘊》就完了,不說了。

    在《廣五蘊》就給你講一講,什麼叫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這兩個名詞是很陌生。

     【廣】 雲何聲?謂耳之境。

    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是所執受。

    執受大種因聲者,如手相擊、語言等聲。

    非執受大種因聲者,如風林駛水等聲。

    俱大種因聲者,如手擊鼓等聲。

     “執受”的“大種”為因,所發的聲叫“執受大種因聲”。

    “非執受大種”為因,所發的聲叫“非執受大種因聲”。

    有一種是不執受的,有一種是執受的,這兩種合起來發的聲音,就叫“俱大種因聲”。

    那麼這裡,這個名相都要解釋。

     什麼叫“執受”?“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

    是所執受”,“心心法”,——我們的心王、心所。

    這個裡邊,就是法相很多。

    一開始介紹,就是要一個個介紹,現在大概地說一下,心王、心所後邊要廣講。

     “心王”,我們現在能夠了别一切東西的,總的一個心,就是心王。

    心王有很多幫手——“心所”。

    這個心感覺舒服不舒服的是“受心所”;你要想象的能力的是“想心所”;你要給你提高警惕的是“作意心所”;你感到舒服的,是“輕安心所”,等等。

    這些心所法,各有各的功能,是幫助心王辦事情的。

    等于說,心王是一個國王,心所作他大臣,給他辦事情的,各管各的事。

    也就像我們規章制度一樣,庫房裡的監院管什麼事,客堂管什麼事,每一個心所法,它管它的事情。

    那麼心王是總的,一切心所法都對它負責,幫它辦事情。

    心王心所是能夠執受東西的東西。

     “蠢動之類”,就是沒有心的那些東西,假使我們的手、腳,這些東西它能動的,這是心王心所把它執受到的東西,“是所執受”。

     “執受大種”,我們手腳能夠感到痛,就是心所裡邊的受心所有感覺:這是痛的、這是舒服的、這是燙的、這是冷的。

    心王心所把身體執住,身體就是執受大種。

    身體是四大種所造的,它是由心王心所把它執住的,這叫執受大種。

    那就是說,我們有情身上的那些器官,管你耳朵也好、鼻子也好、眼睛也好、身體也好,都是由心王心所把它執住的。

    如果活的,都有執受的,死掉它就沒有執受了。

    那麼,山河大地就沒有心王心所執受了。

    所以有情身上的一些身體支分都是有執受的。

    能執受的是心王心所,所執受的蠢動之類,它身體裡會運動的那些部門,是所執受。

    “執受大種”,就是有執受的大種,那就是我的手,手是有心王心所把它執的,它知痛、知癢的,人家碰它一點,知道的,它有感覺的。

     “執受大種因聲”,以有執受的大種為因,發的聲音。

    比如我們拍手,這兩個手掌都是有執受的,你拍得太響會痛,那麼這個有執受大種它作一個因,它産生的聲音,叫“執受大種因聲”。

    那麼就是拍掌,或者說話,都是,我們的喉嚨、聲帶都是有執受的,那麼它發的音聲,就是“執受大種因聲”。

     那反過來,“非執受大種因聲”。

    那些山河大地,沒有心王心所把它執住的——河流的聲音、風吹的聲音、樹搖的聲音,那些非執受大種為因所發的聲音。

    它的舉例是:“風林”——風吹過樹林;“駛水”——水在流,很快地流“嘩嘩”的聲音。

    這些沒有心王心所執受的,這是“非執受大種因聲”。

     那麼,“俱大種因聲”,它又是“有執受”的,還有是“非執受”的,兩種和合起來的音聲。

    假使打鼓,打鼓的手拿着鼓槌子,這個手是有執受的,但是鼓的皮是沒有執受的,這兩個合攏來,你把手去打那個鼓,鼓的聲音就出來了,這個聲音是“俱”。

    ——手是有執受的,鼓上的皮是沒有執受的。

    那麼這個聲音,就是從兩種一起發生的。

    這個名詞是很陌生,但是道理也很簡單,沒有什麼很深的道理在裡頭。

    大家沒有啥問題,我們還是要接下去。

     我們再回顧一下:色裡邊分幾種。

    顯色:青黃赤白,就是顔色;形色:長短方圓,這是形狀;還有表色——動作。

    這些屬于色法。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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