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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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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殊勝的、三界福報最大的地方,他造這個業是什麼?思心所。

    那麼,這個思心所,有頂的思心所,造有頂業的思心所,在三界裡邊是最殊勝的。

    這個思心所,是什麼蘊?行蘊裡邊的。

    所以,行蘊就擺到第四。

     識蘊,這個将來我們說四識住,識是能住,它住在哪裡?住在色裡邊,住在受裡邊,住在想裡邊,住在行裡邊。

    前面四個是所住,所以說,識是一個主人,它可以坐凳子,也可以坐汽車,也可以住什麼東西,前面四個東西是它所住的地方。

    那麼識,能住的,當然擺在最後。

     所以說從三界的次第說,也是色、受、想、行、識。

    那麼,這個次第不能動。

    那次第不能動,能不能少一個?也不能少。

    假使我們說色、想、行、識,“受”不要,那你色界就沒有了,三界裡有欲界、色界、無色界,你說“想”不要它,那麼無色界就沒有了。

    你說行不要它,那有頂就沒有了。

    你說是識不要它,那麼能住的識蘊就沒有了。

    一個也少不了。

    所以說這個五蘊裡邊,既不能少一個,也不能多一個,又不能颠倒一個。

    這個講法相,就講得最嚴密的,這個是《俱舍》,把這些問題都徹底地給你講清楚了。

    那麼,在五蘊裡邊的蘊,我們大概就補充到這裡。

     十二處 下面是處。

    那麼我們要講這個,就是要把它的關系要搞清楚,蘊與處的關系。

    蘊、處、界都是分析宇宙的萬物的。

    處是包含無為法,蘊是不包含無為法,隻是有為法。

    但是色蘊包含哪些處?這個要你們讨論的,自己去找。

    下邊我們把處講一下,先看《五蘊論》。

     複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

    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

    言觸處者,謂四大種及前所說所觸一分。

    言意處者,即是識蘊。

    言法處者,謂受、想、行蘊,無表色等,及與無為。

     雲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

    雲何虛空?謂若容受諸色。

    雲何非擇滅?謂若滅,非離系。

    此複雲何?謂離煩惱對治,而諸蘊畢竟不生。

    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系。

    此複雲何?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

    雲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以何義故名為處耶?答:諸識生長門義,是處義。

     “問:以何義故名為處耶?答:諸識生長門義,是處義”,好,這個很簡單,就一句話。

     什麼叫處?“諸識生長門”,一個識它要生的地方,門就是地方、處所,也就是處的意思。

    識從哪裡生?從這個“處”生,處就是識生長的那個地方,門就是由此而生,門就是由此而進,由此而出。

    識之所以能夠生出來,由這個門,就是十二處那個門。

     這個我們講過了:眼處對了色處,就生眼識,耳處對了聲處就生耳識,意處對了法處生意識。

    那麼,這個就是說,識從這個處裡邊生的,就是它生的門、門戶,從這裡出來的。

     最後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眼對色;“耳處、聲處”,根境相對,耳對聲;“鼻處、香處”,鼻對香;“舌處、味處”,舌對味;“身處、觸處”,身對觸;“意處、法處”,意對的是法。

     “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這個前面講過了,眼——淨色根,耳、鼻、舌、身都是淨色根。

    色處,有顯色、形色,等等;聲有執受大種,非執受大種,俱大種;香有四種,等香不等香;味有三德六味這個味,甜、鹹、苦、辛、淡,等等。

    “如前已釋”,前面講過了,不要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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