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集;先說滅後說道者,及欲使衆生,先欣于清淨安樂的滅,追溯滅的原因,及出于道的修習,使衆生修道而證滅。
所謂“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是也。
關于苦谛,已如前節所述,然世間之苦,并非偶然而有,緻此苦之原因,皆由集之招感。
集是招聚的意思,舊譯作習,有修習、熏習之意。
集以業為因,以煩惱為緣,業有身語意三業,煩惱有貪、嗔、癡、慢、疑、見六大煩惱,其中見又分為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合稱十種煩惱,這是一切煩惱的根本。
因煩惱而迷于事、迷于理,叫做迷事惑、迷理惑,有了惑,就使身語意作不善之業,有惑與業,故有三界輪回的苦果。
這苦集二谛,是迷界的因果,即是對現實宇宙人生的評判與觀察。
滅是苦滅無餘的意思。
滅以已離輪轉生死為相,這是說人們所有的貪愛,永斷無餘,無染無著,寂靜安穩,也就是涅槃。
涅槃不是斷滅,而是舍離種種積集,滅卻一切痛苦,解脫三界生死苦惱的勝妙功德的聖者所證的究竟境界。
涅槃的境界,是由修道而證得——道是通行的意思,以順此道而修,能離輪轉生死而入于涅槃。
這種道,以履中庸而求解脫,故名中道,亦曰正道。
佛轉法輪時,說八正道,至入涅槃之際,又增為三十七道品,但這隻是廣略之分,内義無别。
八正道是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内容如下。
五、八正道
不邪謂之正,通達無阻謂之道。
正道者,能令衆生苦集永盡,達于涅槃寂靜的聖賢境界,故八正道亦稱八聖道。
一、正見:是正當的見解,世間正見如布施持戒,出世正見謂明達苦集滅道四谛理,不為俗見、惑見所惑。
二、正思維:一般人所發的思維,多由妄念而起,若修道既見四谛理。
即以無漏智慧發動思維,而使真智增長,斷除迷惑,而證真性。
三、正語:以正當的言語而修口業,離諸妄語、惡口、兩舌、绮語。
得正語,則口業自淨。
四、正業:梵行清淨,不染三毒,謂之正業。
我人起心動念,無非造業。
修道須身不造殺盜淫,口不作欺妄語,意不起貪嗔癡,即謂正業。
五、正命:命謂賴以生活的生計,修道者當離五邪命——詐現異相、自說功德、占相吉兇、高聲現威、說所的供養——而以正當職業謀取生活。
六、正精進:向出世之方,涅槃之道,努力前進,稱正精進。
得正精進者,不從事于徒苦身心的苦行,或世俗迷信,及外道不究竟之法。
七、正念:念從心起,心不離道,惟念真如實相,或功德相好,故稱正念。
得正念,則與菩提相應,心無動失。
八、正定:遠離不定、邪定、及有漏禅,以真智入于無漏清淨的禅定,謂之正定。
得正定,則能正住于理,決定不移。
八正道,又可歸納于戒定慧三無漏學。
即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為戒學;正念、正定為定學,正見、正思維為慧學。
修八正道,為滅谛之因,可達于涅槃。
六、十二因緣觀
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除了三法印和四聖谛外,尚有十二緣起論。
十二緣起論就是十二因緣觀,在第六章第四節中已有過介紹。
但前面介紹的隻是十二緣起的流轉門,尚有後一半還滅門未介紹出來。
所謂十二緣起的流轉門,已如前章所述,謂我人生死流轉,皆不出這十二有支,就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這十二支,皆由因緣果,因生故果生。
一切有情,三界輪回,皆不出這十二有支。
十二有支,是生死流轉的根本,欲斷絕生死流轉,須于還滅門中覺悟。
既知十二因緣,三世因果,皆起于一念無明。
然無明性空,無常無我,如是觀之,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
這是修道者出三界的因緣。
十二因緣和四聖谛,皆是以三法印為基礎,以說明宇宙人生的緣起,和世出世間雙重因果。
十二因緣亦可攝入四聖谛中,即過去的無明、行二因,和現在的愛、取、有三因,皆是集谛,現在的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果,和未來的生、老死二果,皆是苦谛。
若行者感于苦集而修道,因修道而無明滅而至老死滅,便是滅、道二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