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轉到後來阿賴耶識轉完了,雜染種子消完了,而非阿賴耶識還在,種子越來越多了。
「還即以前水乳和合,鵝所飲時,乳盡水在,譬喻顯示。
」還是用前面水乳和合的比喻來說:鵝可以把奶喝完,把水留在那裡不喝。
「又如世間得離欲時,于一阿賴耶識中,非等引地煩惱熏習漸減,其等引地善法熏習漸增,而得轉依。
」第二個比喻,「世間離欲」,就是說世間修禅定的時候,在這個阿賴耶識裡邊(世間禅定當然沒能離開阿賴耶識),非等引地的欲界煩惱熏習少下去了,色界的種子增長起來了,這也叫轉依了。
這個轉依當然是從欲界跟色界相對比而說的,不是從有漏跟無漏相對比而言。
世間離欲就是住欲界的時候,于同一個阿賴耶識裡邊,欲界煩惱的熏習越來越少,等引地善法的熏習越來越多,得了初禅,最後生到色界,這個也叫轉依。
「此中轉依當知亦爾」,我們所說的阿賴耶識雜染種子漸減,而非阿賴耶識清淨種子漸增,這個轉依的道理跟它相同。
這是前面講的「出世清淨」所帶出的一連串問題——熏習的因、熏習的寄存處、上中下品類、法身所攝等,全部講了一下。
下面從滅盡定來證明要有這個阿賴耶識了;沒有阿賴耶識,滅盡定也成立不了。
丁二 約滅定識辨
戊一 辨滅定識非賴耶不成
論曰: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
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釋曰:引入滅定識不離言,為成定有阿賴耶識。
世尊說識不離身者,除異熟識,餘不得成,以滅定生對治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
「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
」佛在經裡邊說,入滅盡定的時候,識沒有離開你的身體。
這個話是佛說的。
「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這個不離身的識是什麼識呢?總不能說是前五識,前五識入了定,早就沒有了;也不是第六識,因為滅盡定沒有心的,第六識是心,它也不能存在。
所以佛說不離身識就是異熟識。
因為修滅盡定是要對治那粗動的心,前六識滅掉了,連第七識也滅掉了。
阿賴耶識很寂靜,它不必滅掉,并不是為對治這個阿賴耶識而入滅盡定的,滅盡定的目的是對治粗動的心。
阿賴耶識心極寂靜,一味而轉,它不是所要對治的對象,所以說,阿賴耶識可以存在。
入滅盡定,識不離身,這個識決定是異熟識。
「釋曰:引入滅定識不離言,為成定有阿賴耶識。
」我們引佛說的這個聖教量來證明,決定有阿賴耶識。
「世尊說識不離身者,除異熟識,餘不得成,以滅定生對治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
」佛說的識不離身,這個識,除了異熟識之外,不可能是其餘的識。
因為滅盡定生起來是要對治轉識的(前六識和第七識)。
這些識粗動不寂靜,入滅盡定的目的就是要求寂靜的,為止息而修滅盡定,前七個識都不止息,都是粗動的,所以要把它滅掉。
而阿賴耶識本身不是粗動的,而是極微細的,不是滅的對象,所以說阿賴耶識不要滅掉。
說入滅盡定識不離身,這個「識」決定就是阿賴耶識。
「以滅定生對治轉識」,對治的是七轉識。
「故觀此定為極寂靜」,把七個粗動的轉識滅掉了,一切粗動的識都沒有了,那個止息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滅盡定是什麽人入呢?雖然滅盡定、無想定都是無心的定,但是無想定是凡夫入的,是外道入的,他們誤以為無想天就是解脫,為求解脫,他們以這個目的而修無想定,感的果就是凡夫、外道,因為搞錯了。
佛教的聖者不會去修這個法的,他知道這不是解脫的方法。
修那個法把自己思想消滅掉了,善惡的事情辨不清,都成了個糊塗蟲了,那樣對修佛法沒有好處,所以說聖者是不會修的。
這個滅盡定極微細,凡夫修不起來的,隻有佛、獨覺、阿羅漢(最起碼不還果以上)以及不退的菩薩等纔能修,其他的人不能修的,低果位的,包括低位的菩薩都修不成,不要說凡夫了。
論曰:又非出定此識複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釋曰:若執出定此識還生,由此意故識不離身,此不應理,以從定出,識不複生。
異熟果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更托餘生,無重生故。
「又非出定此識複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有人這樣解釋「滅盡定識不離身」:在入定的時候,意識是沒有了,出定的時候這個識又生了。
這個說法不對,因爲異熟識斷了,除了投生不能再生的。
有部認為,在滅盡定裡邊,雖然意識不起作用,而出定之後,這個識還是會生起來的。
他打個比方,有一種瘧疾病,不是天天發的,隔一天發一次,不發病的一天雖然沒有發病,但是病還在身上。
意思是說,雖然入了滅盡定,識沒有生出來,但是他出定之後,識還是要生的,跟那個隔日發作的瘧疾一樣,雖然當天沒有發,病還沒有離身;同樣,入滅盡定時識不現行,但識還是沒有離身。
佛說的識不離身就是說将來還是要生的,這叫識不離身。
這是有部的解釋。
這裡是反駁這種觀點。
「若執出定此識還生」,假如你說出定之後,這個識還是要生的,「由此意故識不離身」,因為這個意思,佛說識不離身,你這樣解釋佛說的「識不離身」,打比喻,隔天發病,病不離身。
「此不應理,以從定出,識不複生。
」這是不對的,你從定出來之後,這個識沒有種子怎麼生呢?
「異熟果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更托餘生,無重生故。
」你說這個「不離身識」就是第六識,那麼,第六識就是異熟識了,因為你是不承認有阿賴耶識的。
但是異熟識斷了之後不能重生的,除非投生。
異熟識是不能斷的,一斷,這輩子完了。
除非你投生,否則,它不會無緣無故又生了。
這個是唯識宗的說法。
但是有部也可以說:我并沒有說這個「不離身識」是異熟識。
下邊又可以辨了。
論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
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于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經部師上座說:滅盡定是有心的,是有意識的,是細的意識,不像我們現在這樣的粗心。
把受心所想心所滅掉了,但是心還在,所以滅盡定叫「滅受想定」,并沒有說「滅心定」,滅盡定裡面有個細的意識,所以說滅盡定是有心的,并不是沒有心。
「此心不成」,論主說這樣的心不能成立的,他舉了很多個理由。
第一個,「定不應成故」。
既然你說是有心的,怎麼叫滅盡定呢?
第二個,「所緣、行相不可得故」。
既然有心,決定有所緣。
心緣的這個境界叫所緣,這個境界在我們心裡邊顯的樣子叫行相。
(所緣、行相兩個法相,沒學過《俱舍》的可以先查字典。
字典昨天從上虞拿回來了,你們找個地方給大家查閱。
)例如眼睛看東西,我們眼睛看到這個寶瓶,寶瓶是所緣境,而我們眼球裡邊有一個寶瓶的影子,這是行相。
這個隻是比喻,不是一模一樣的,這個還是物質,不是心的狀态。
我們的眼識裡有這個寶瓶的行相,打個比喻,我們眼珠裡邊有個倒影,就像照相機一樣有寶瓶的影子在裡邊,這叫行相。
所緣在外,行相在内。
凡是有識,決定有所緣行相。
你說滅盡定有心,所緣、行相是什麼呢?沒有,入了滅盡定之後,心都靜下去了,沒有所緣行相。
第三個,「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
你說滅盡定有心的話,必定有與善根心所相應的過失了。
因為滅盡定是善的,若有心的話,決定有善根心所跟它相應了10。
若有善根跟它相應,那決定是個過失。
「不善無記不應理故」,若有不善無記的心所,就更不合理了,因為滅盡定本身是善定,跟不善法和無記法不相應。
這裡又牽涉出很多問題來了。
這裡是總的提起,世親菩薩的解釋裡邊再廣講。
第四個,「應有想受現行過故」。
受、想心所是遍行心所,既然有心,就必有這兩個心所。
遍行心所在《俱舍》裡有十個,在《百法》裡有五個,而這「受、想」都是遍行心所,有心的話,必有它們。
以前範老師這麼說:心法等于太陽光,太陽光經過折射有紅橙黃綠青藍紫這七種顔色。
這七個顔色就比喻是遍行心所,有太陽光必定有七顔色;七個顔色沒有,太陽光就沒有。
有心王的話,必定有遍行心所。
「受想」是遍行心所,既然你說滅盡定有心的,受想遍行心所一定要生。
你說隻有心沒有心所,不可能的。
既然有受想,怎麼叫滅受想定呢?這個是矛盾的。
第五個,「觸可得故,于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
有受就有觸,因為觸緣受,受都有了,受的因(觸)當然要有了。
不能說有果沒有因,既然有受,就應有觸。
你這個滅盡定隻能說是滅想定,受沒有滅掉。
第六個,「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
既然有受心所,受心所就可以推動思心所,思心所一推動,就可以起善根,就起了一連串心所法,怎麼叫滅盡定呢?
第七個,「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
能依就是心所法,所依就是心王。
你把所依這個心王留下,把能依這個心所撥掉,這個不應理。
「有譬喻故,如非偏行此不有故」,這個後邊要講。
我們的譬喻就是太陽光,你說紅橙黃綠青藍紫這七種顔色不要,隻要太陽光,怎麼可能呢?太陽光就是這個七個顔色合攏來的。
你這個心所法不要,隻要一個心王,做不到,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