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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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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

    」世出世間的一切好的法都能夠守住。

    什麼叫「健行定」呢?「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

    」健行,有能力的人,這個是佛菩薩那些大有能力的人纔能修的定,就是說這些定是極高的。

     還有的注解就把這個地位分一分:大乘光明定,初地到三地修的;集福王定,四地到七地修的;賢守定,八地到九地修的;健行定,十地修的,那最高的。

     這些種類的定,聲聞是沒有的,一種也沒有,甚至連名字都聽不到。

    這是一種,種種差别。

     乙三 對治差别 論曰:對治差别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麤重故。

     釋曰:緣總法智對治一切障礙而住,如以細楔除去麤楔。

    住本識中諸雜染法熏習種子,說名為麤;諸對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細義。

     「緣總法智對治一切障礙而住」,以一切法總相緣智對治一切障礙。

    這個話還不清楚,什麼叫「一切法總相緣智」呢?《無性釋》雲:「無分别智所緣真如,是一切法共相所顯,故說此智名總相緣。

    」就是說無分别智所緣的是一切法最大的共相,就是真如,這是總相。

    「定能發此能對治智,亦名對治」,這個定能夠生出能對治的智慧來,所以這個定也叫對治。

    用這個智慧來對治那些障(粗重的障),所以能生這個智慧的定也叫對治。

    它怎麼對治呢?「聖道微妙故如細楔,所治種子其性粗重故如粗楔。

    」這是木匠的事情,一個小縫隙孔裡邊,木匠用細楔子塞進去頂開小縫隙孔,把裡邊的那個粗楔取出,這叫以楔出楔。

    這個道理在佛經裡邊經常用,就是說,用這個對治智(相當于細楔)把阿賴耶識中的粗重(相當于粗楔)一點一點去掉。

    去掉之後,對治的法也不要了;否則,細的塞在裡邊,那又塞住了。

    就像《金剛經》說的「如筏喻者」:你過了河,這個船也不要了;把船又背起了,那又成了個累贅。

    所以這裡說「如以細楔除去粗楔」。

     「住本識中諸雜染法熏習種子,說名為麤」,阿賴耶識裡邊雜染法熏習的種子叫粗的,就像那些粗楔。

    「諸對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細義」,對治道微細,能夠把粗重的那些煩惱種子除掉,叫以楔除楔,就是這個道理。

    沒有對治道這個細的楔,粗重的種子也除不掉;但是除掉之後,這個細的楔還是要拿掉,不要把細的楔塞在這個洞洞裡邊,又塞住了。

     這是對治差别。

    緣一切法的總相智就是無分别智,可以把那些阿賴耶識裡的煩惱種子去除。

     乙四 堪能差别 論曰:堪能差别者,謂住靜慮樂,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釋曰:由有堪能住靜慮樂,随有饒益諸有情處,即往彼生,不退靜慮;諸聲聞等無如是事。

     這是說他的堪能性。

    他在定中現法樂住,看到哪裡有需要饒益的有情,他就到哪裡去受生,但「不退靜慮」,沒有出定,就在定裡邊去投生,作饒益有情事去了。

    這些,聲聞是做不到的,這也是一種殊勝。

     乙五 引發差别 論曰:引發差别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

     釋曰:由此靜慮引發神通,一切世界皆無障礙。

     菩薩的靜慮所引發的神通,于十方世界皆無障礙。

    這種沒有障礙的神通,聲聞緣覺是做不到的。

     乙六 作業差别 丙一 引發神通業 論曰:作業差别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隐、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辨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釋曰:作業差别,謂發神通所作事業。

    此中能動一切世界,故名振動。

    即彼熾然,故名熾然。

    言遍滿者,應知即是光明普照。

    言顯示者,由此威力,令無所能餘有情類欻然能見無量世界,及見其餘佛菩薩等。

    言轉變者,應知轉變一切地等令成水等。

    言往來者,謂一剎那普能往還無量世界。

    言卷舒者,謂卷十方無量世界入一極微,極微不增;舒一極微包于十方無量世界,世界不減。

    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謂身中現無量種種一切事業。

    所往同類者,謂如往詣三十三天,色像言音與彼同類,為化彼故;往一切處亦複如是。

    顯謂顯現;隐謂隐藏。

    所作自在者,如變魔王作佛身等。

    伏他神通者,謂能映蔽一切神通。

    于請問者施以辯才,故名施辯;于聽聞者施念施樂,令得定故,名施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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